華庭小區住戶守則
所有住戶必須遵守包括<業主公約>及以下之條文。
1.住戶資料
住戶必須填妥及交回管理處所發的"住戶相關資料登記表"以便本處存檔。
2.違例之室外建筑物
倘住戶擅自在室外加建任何建筑,例如鐵籠、詹篷、花架、陽臺等,皆屬違法及可傷及生命,故懇請各住戶合作,除發展商提供之建議外,任何加建物均不能于天臺或陽臺進行。
3.小區外墻
所有住戶不得遷拆、更改或干擾小區外墻及公共設施,或改裝任何排水喉管。
為保持小區外觀,任何招牌、鐵籠、陽臺、天線,皆不能擅自安裝,請各住戶遵守規則。
4.電線安裝
倘閣下需要更改電線或增加時,請雇用持有合格資質執照之電器承包商進行安裝,以確保安全。
5.防盜鐵門及外墻窗花
為保持小區的統一和美觀,本小區禁止安裝防盜鐵閘及室外窗花。如住戶須安裝室內窗花,則須按管理處指定之統一設計進行安裝。
6.大門燈飾
所有走廊及樓梯均已裝上足夠燈光,為保持走廊之外觀起見,住戶請勿在大門及走廊加設任何燈飾。
7.電梯
嚴禁體積或重量超過要求的貨物進入電梯,如搬運大件物品或裝修材料,須向管理處申請,并在大堂內鋪設防護板以保護地面;
火警發生時,切勿乘搭電梯;
勿讓幼兒單獨進入電梯。
8.空調機
為保持小區外貌美觀,空調須安裝在指定位置,本小區禁止安裝窗式空調。如住戶須加裝分體空調機須向管理處申請,并按管理處指定之位置安裝,如住戶擅自安裝冷氣機而引致小區任何損壞或影響外觀,須負責整改或修妥有關損壞部分。住戶應確保其空調機獲適當保養,同時防止冷凝水滴發出噪音,以免影響鄰居。
9.座廁
請勿隨意將垃圾拋進座廁,倘因此而引致去水喉閉塞,修理費用將由業戶支付。
10.滅火器
公共地方安裝有滅火筒及其他防火設備,請各住戶督促貴子女勿玩此等設備。
11.晾曬衣物
為避免引起其他住戶的不便,請將衣物盡量扭干才可晾曬。當強風時,請將衣物收回室內,并請勿在窗戶外面、公共地方或陽臺圍欄晾曬衣物及保持大廈之外觀。
12.打齋
單位不能用作殯儀、神廟等用途,亦不能進行打齋活動。
13.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與衛生,管理處禁止住戶在門口及公眾地方擺設任何神位及燃點香燭;如有發現,管理處將不作另行通知而將安于公共地方之神位清理,若涉及任何費用則由住戶負責。
14.垃圾清理
管理處的清潔人員將安排適當時間收集垃圾,各住戶須以膠袋盛載垃圾,放于管理處指定的地方,否則,清潔工人將不能及時清理閣下之垃圾。
15.物業清潔
管理處雖有清潔人員負責保持本物業的公用地方清潔,但仍有賴于全體居民的通力合作,才可確保小區內地方清潔。家長應告誡兒童,同時住戶亦切勿隨意拋擲廢物,或將物件由高處拋下以免傷害他人。
16.休憩及公共地方
為使大家能享有美好的生活環境,謹請各住戶為自己及他人設想,必須通力合作,切勿隨意攀摘花草,棄置垃圾或破壞公共設備。如目睹任何人有意破壞公物,請立即勸阻或通知管理處。
17.噪音
為保持環境寧靜,住戶請勿在晚上十一時至早晨八時間玩弄音樂器及搓麻將或其他發出噪音的消遣,以免擾及鄰居。
18.飼養寵物
在戶內飼養狗或其他寵物,不單會影響公共衛生,而且導致鄰居不滿。故本處勸吁各住戶在本小區范圍內盡量不要飼養狗或其他寵物。
19.保安
本管理處已安排二十四小時由保安員在本物業站崗及巡邏以保障住戶的安全,并防止罪案或意外發生。
防止罪案
__當遇見或聽見任何可疑人士聲音,應立即向管理處報告。
__在未清楚訪客的身份前,千萬別隨意開啟入口大門。
__凡遇見自稱為公安機關或政府人員,必須查驗清楚其證件。
__避免將貴重財物放在家中。
__晚上外出時,建議把屋內燈亮著。
__出外旅游前,可暫停取消訂閱的報紙及其他派送的物品。
訪客
本管理處謹提供一處安居樂業之地方,本物業所有管理員已受訓令查詢所有進入小區內之陌生人士身份,請各住戶通知貴親友此措施。本管理處對于查詢時所引起的不便之處,先致謙意,亦請各住戶諒解,此舉純為保障各住戶人身及財物不致受損。
20.搬遷
住戶遷入遷出時,請與管理處聯系,以登記住戶之變更資料及方便管理員認識,防止陌生人混入。如住戶遷出,在搬運家私前須先將運出之家私清單送管理處,便于管理員核實后方可運出,以防止盜賊及意外事故發生。
21.住戶交付費用之責任
所有住戶都應在接收單元前依時交付以下費用:
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費用于珠海市新的《
物業管理條例》實施后開始繳交,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管理費
住戶應自覺按規定依時繳付每月物業管理費。前期費用收繳辦法按照業主簽署的**華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操作,管理費的調整按照業主委員會的決議另行通知。
分攤電費、水費及其他費用請參考另外由管理處發出之收費標準。
22.材料、貨品之運送
住戶在需要運送材料/貨品時,必須依照管理處所指定之入口及路線搬運及正確使用電梯。
住戶需為所聘請的運送工人的操守及行為而負責。所有因運輸而對樓宇造成之破壞,其修補費用由業主負責。
二次裝修規例
僅提醒各住戶必須留意及遵守管理處另發的裝修規則。
23.保險
物業管理處在通過業主委員會的決議后為本物業公共設施購買火災及其它的保險,此費用操作辦法另行通知,惟此保險受保范圍并不包括各住戶單元。因此,管理處建議閣下為其單元內的裝修、家具、文儀器材等購買保險。
住戶不得作出任何違反管理處為公共地方購買的保險而令保費增加之不良行為。
24.管理收費
住戶須在管理處指定銀行(珠海農村信用社)開設帳戶,然后,填妥代收費合同,一切相關費用將由銀行內部按時自動轉帳交付,如住戶對以上安排有任何問題,請向管理處查詢。
25.單位用途
住戶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物業或容許物業用作<業主公約>規定以外或珠海相
關法規禁止之用途。
住戶不得將住宅或容許該單位進行違法或不道德等用途。
住戶不得將住宅或容許該單位用作儲存易燃或危險物品等用途。
住戶在任何原因下不得任意發出、產生或容許過大的噪音、震動等對其他住
戶造成的滋擾。
住戶不得安裝、放置任何生產設備等物件在單位地面或容許該等行為發生。
住戶不得在住宅結構地板、天花或墻身等作出任何破壞、更改或附加建設等
行為。
住戶必須自費對其單位內的設備、裝修等進行日常的維修、保養等以維持單
位的正常用途。
26、陽臺
住戶不得在陽臺加建鐵欄,違者管理處有權報行政主管部門處理,不作另行通知,而有關費用由有關住戶支付。
篇2:某學校生活區住戶安全文明公約
> 學校生活區住戶安全文明公約為確保校園安全和良好秩序及學生身心健康,經學校黨支部、校委會和學校住戶代表研究,特制定以下公約:
一、愛護公共設施
1、安全用電:不得私接亂搭,若改變原有線路或添置超大功率電器,需報經學校審批。
2、節約用水:愛護水暖設施,要防火,防碰、砸、刻、劃;保護水路暢通,不得將易堵塞物品放入下水道,不得向下水道傾倒垃圾及油污水;嚴禁長流水,住戶每季度用水十方以內不收費,每超一方收費一元。
3、愛護用房:住房原各類設施不得私自更改,樓梯間屬公共空間,不準亂寫亂畫和存放任何物品。
二、講究公共文明
1、保持樓內清潔、整齊。不得向門外、窗外和陽臺外扔棄任何雜物,不得在樓梯間瘋狂喧嘩,不得在樓板上蹦跳敲砸。禁止在家屬樓上燃放煙花爆竹。
2、居家環境溫馨和諧。家庭和睦,鄰里團結,杜絕吵鬧打罵現象;娛樂、休閑活動不得影響鄰里他人的工作和休息。
3、學生在校期間,禁止家屬在學生活區晾曬衣物、打場曬糧。禁止校園內亂墾亂種和砍折花木樹枝。
4、自查安全隱患,問題及時上報學校。
三、遵守規章制度
1、愛護校園綠化和公共設施。
2、禁止各住戶私自擺攤設點。
3、積極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盤查可疑來人,共保校園平安。
4、學校不承擔各住戶設施維修任務,家屬樓公共設施維修由各住戶共同商議解決,學校不承擔任何費用。
5、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教師家屬到教學區活動。
四、處罰措施
1、對違犯上述條款者,一經查出,輕則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除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外,處以一定罰款。
2、嚴重影響學校安全及擾亂正常教學、生活秩序者,報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第一中學
20**年8月31日
篇3:長沙市關于簡化外地人口遷入長沙市區辦理常住戶口程序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為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方便人民群眾,現就簡化外來人口遷入長沙市區辦理常住戶口程序通知如下:
一、外地人口遷入長沙市區辦理長住戶口條件,嚴格按長沙市人民政府長政字〔2000〕33號文件執行。
二、取消聯合辦公制度和入戶指標卡,符合我市落戶條件的外地人口,可持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入戶手續。
長沙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