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區停車場管理規定
為維護本住宅區交通秩序,加強機動車車輛停放管理,方便住戶車輛保管,預防交通事故和失竊事件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1、本停車場系住宅區專用停車場,原則上外來車輛不得進入。
2、出租車接送本住宅區住戶的可以進入,但落客后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停留,司機不得下車在停車場及小區游蕩。出租車司機屬來訪人員必須辦理來訪手續,憑證出入。
3、大貨車、集裝箱車、拖拉機、水陸兩用車、工程車不得進場。
4、進場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上人行道、壓草坪。
5、車輛進入停車場時,管理員發給停車牌并登記車輛型號、進入時間、外貌特征,以備查閱之需。
6、本停車場不僅憑證出入,同時認人放行。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若非車主駕駛,必須由車主陪同駕駛者前來車場治安崗講明,或交親筆委托書,方可出場。
7、停車后駕駛者必須鎖好車門窗,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停車證等有效證件及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攜帶,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8、停放好車輛后,司機必須馬上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9、車輛帶貨出場,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戶主到管理處輸物資放行手續,方可出場。
10、不得在停車場試剎車、練習駕車、大型修車,有滴漏機油等必須清洗干凈。
11、不得鳴號,時速不得超15公里。
12、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
13、本區住戶要求長期停放的車輛,應向管理處申請,辦理進出/停放月卡,并按號定位,其他車輛不得占用;凡允許進入住宅區的一切車輛必須按規定交繳停車費。
14、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篇2:安管部停車場管理規定
安管部停車場管理規定
1、車輛進入本停車場停泊,須按規定讀卡交費,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調度。
2、車況不良的或車輛漏油不得進入車場;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
3、車輛進入后,按車場的指引箭頭、提示語或管理人員指揮行駛,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每小時。
4、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
5、愛護停車場設施設備,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若損壞車場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6、車輛須泊入指定車位,不得跨車位停泊,否則按所占車位交費。
7、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請勿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須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認可。
8、不得在停車場內長時間停留或在車內睡覺。
9、車輛不得堵塞停車場行車道,否則管理公司將采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一切后果由該駕駛員負責。
10、駕駛員遺失電腦磁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執照和行駛證登記后方可離場。時租車輛電腦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人員登記的入場時間計算停車費,月租車須將失效卡收費處,并向發卡處聯系補辦。
篇3: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做好南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停放管理,根據“收支平衡,??顚S谩钡墓芾碓瓌t,參照北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收費管理辦法,在科學核算當前運行成本和充分聽取廣大教職工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地下停車位只能用于機動車停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條 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由社區物業管理公司負責。
第四條 社區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制定《**科技大學南校區社區地下停車場管理細則》。
第五條 南校區地下停車位車輛停放管理費按年收取,教職工購買地下停車位后,無論使用與否,都需繳納停車位管理費。
第六條 南校區地下停車場通行卡與學校各門通行卡為同一卡片,注冊通行卡的地下車位管理費為600元/個/年,不注冊通行卡的地下車位管理年費為300元/個/年。
第七條 學校通過計劃財務處對所有購買地下停車位的職工在工資中代扣300元/個/年的地下車位管理費,注冊通行卡的職工在社區物業管理公司另行繳納300元/個/年的地下車位管理費。
第八條 如地下停車場運行成本發生變化,調整收費標準前須經過住戶代表委員會充分討論并表決通過。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