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城小區住戶手冊:其它注意事項
一、搬遷
--住戶遷入時,請預先通知管理處,并辦理相關手續,請與管理處充分合作,監督搬運人員,以免損壞家私和公共設施設備,搬運后,應將廢棄物清理干凈;
--住戶遷出時,請先到管理處結清所有帳目,大件貴重物品搬出須到管理處辦理放行手續,門崗保安將按放行單放行。
二、衛生間及下水管道
--請勿將垃圾、廢棄物投入衛生間及各類排水管渠,以免引起堵塞,如因不恰當使用導致損壞或堵塞,住戶須負責修理或承擔全部修理費用。
三、噪音
--為保持安靜的居住環境,各住戶在收聽廣播、看電視或在家中娛樂、聚會時,應盡量降低噪音,并教育兒童勿作喧嘩,尤以深夜為最。
四、衣物晾曬
--衣物應盡量擰干水,以免滴水引起下層住戶不滿;
--為保證小區整體外觀,請勿在窗戶、陽臺外側或公共地方晾曬衣物。
五、神位、招牌、海報及告示等
--未經管理處同意,住戶不得在房屋門口或公眾地方張貼海報、告示或設立招牌;
--為保證環境清潔和維護整體外觀,住戶請勿在房屋門口或在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等。
六、寵物
--小區內飼養寵物不單會妨礙公共衛生,且會引起鄰里不滿,因此禁止飼養家禽、鴿子等,管理處對此禁例謹表謙意。
--飼養寵物狗必須按規定注射防疫針,遛狗必須由狗的主人隨同,對有可能傷人的狗必須圈養,遇有被狗咬傷者,由狗的主人承擔一切后果。
七、住戶外出
--住戶外出時,請關好水、電、煤氣總閥,關閉所有門窗,免生意外,如住戶長期外出,可與管理處聯系,代為照管,并預交足夠管理費。
八、聯絡資料的更新
--請客戶合作,定期提交及更新有關聯絡資料予管理處,方便在需要時能及時聯絡。
九、垃圾與清潔處理
--物業公司負責住宅區所有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和垃圾清運,每棟樓設有垃圾桶,但仍須業主、住戶的全力配合,請各業主(住戶)于每天早上7:00-8:00、中午13:00-14:00將垃圾置于垃圾桶內,以便清潔員及時清運。
--為保持住宅區的環境清潔衛生,請勿將垃圾果皮、碎屑等拋出窗外或丟棄于公共場所,請勿隨地吐痰及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為,須知這些行為亦是政府有規定所禁止的。
十、房屋租售
--業主在進行房屋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置、變更時,須在上述行為發生一周前與新業主或作用人一起到物業公司進行登記,結算有關費(管理費等費用),并約定相關費用的繳交方式后,方能辦理入住手續。
--房屋出租時,一般由租戶繳交管理費、水電費及其它有關費用,或依照在物業公司登記備案的租憑合同上載明的對象與支付方式。
--所有因房屋出售、轉讓、饋贈、抵押、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置、變更等處理而成為承受人的,享受其相應的權益,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包括遵守zz龍城《業主公約》和《住戶手冊》。
十一、電視、電信
--為方便住戶,電話、電線電視已預裝進戶,其終端盒位置在客廳或主臥內,如使用效果不佳,請與管理處聯系或直接與有關部門聯系派人查修。
十二、文化娛樂
--為豐富居民文化生活,小區設有文化娛樂場所將先后起用,包括:籃球場、美容美發廳、閱覽室、健身房、影院、KTV等項目。歡迎您使用,但敬請遵守有關規則,愛護已有設施。
篇2:某學校生活區住戶安全文明公約
> 學校生活區住戶安全文明公約為確保校園安全和良好秩序及學生身心健康,經學校黨支部、校委會和學校住戶代表研究,特制定以下公約:
一、愛護公共設施
1、安全用電:不得私接亂搭,若改變原有線路或添置超大功率電器,需報經學校審批。
2、節約用水:愛護水暖設施,要防火,防碰、砸、刻、劃;保護水路暢通,不得將易堵塞物品放入下水道,不得向下水道傾倒垃圾及油污水;嚴禁長流水,住戶每季度用水十方以內不收費,每超一方收費一元。
3、愛護用房:住房原各類設施不得私自更改,樓梯間屬公共空間,不準亂寫亂畫和存放任何物品。
二、講究公共文明
1、保持樓內清潔、整齊。不得向門外、窗外和陽臺外扔棄任何雜物,不得在樓梯間瘋狂喧嘩,不得在樓板上蹦跳敲砸。禁止在家屬樓上燃放煙花爆竹。
2、居家環境溫馨和諧。家庭和睦,鄰里團結,杜絕吵鬧打罵現象;娛樂、休閑活動不得影響鄰里他人的工作和休息。
3、學生在校期間,禁止家屬在學生活區晾曬衣物、打場曬糧。禁止校園內亂墾亂種和砍折花木樹枝。
4、自查安全隱患,問題及時上報學校。
三、遵守規章制度
1、愛護校園綠化和公共設施。
2、禁止各住戶私自擺攤設點。
3、積極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盤查可疑來人,共保校園平安。
4、學校不承擔各住戶設施維修任務,家屬樓公共設施維修由各住戶共同商議解決,學校不承擔任何費用。
5、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教師家屬到教學區活動。
四、處罰措施
1、對違犯上述條款者,一經查出,輕則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除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外,處以一定罰款。
2、嚴重影響學校安全及擾亂正常教學、生活秩序者,報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第一中學
20**年8月31日
篇3:長沙市關于簡化外地人口遷入長沙市區辦理常住戶口程序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為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方便人民群眾,現就簡化外來人口遷入長沙市區辦理常住戶口程序通知如下:
一、外地人口遷入長沙市區辦理長住戶口條件,嚴格按長沙市人民政府長政字〔2000〕33號文件執行。
二、取消聯合辦公制度和入戶指標卡,符合我市落戶條件的外地人口,可持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入戶手續。
長沙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