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消防管理
1.0目的
加強消防管理,消除各種火災隱患,預防火災發生,確保轄區業戶生命財產的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轄物業內的消防管理。
3.0職責
3.1公司總經理任消防負責人,領導全面消防工作并組織消防的定期監督檢查。
3.2管理處主任負責消防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日常消防管理和組建義務消防隊的工作。
3.3管理處消防管理員負責對消防設備實施日常管理、維護和檔案管理。
3.4工程部負責日常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3.5品質部、管理處負責消防培訓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消防組織的建立
4.1.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消防責任人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制定《消防組織機構圖》,每個管理處應任命一名專職消防管理員。
4.1.2管理處主任根據所轄區域內實際情況成立義務消防隊,并編制《義務消防隊成員名單》。
4.1.3業戶入伙、入住時,管理處房務組應與其簽訂《防火責任承諾書》,并領取家用滅火器一對。
4.2消防設備設施管理
4.2.1管理處主任根據消防法規和實際需求組織配備消防設備設施。專職消防員對各種消防設備和設施進行登記,填寫《消防設備設施清單》。
4.2.2專職消防管理員按《消防設備設施操作、檢查及保養規程》,定期對所有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檢查保養,并填寫《消防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4.2.3對檢查保養中發現的不合格問題,應通知工程組維修。對重大問題應上報公司和有關單位部門。
4.3消防日常檢查
4.3.1安全管理部當班巡邏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應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巡查內容詳見《消防設備設施操作、檢查及保養規程》,檢查結果記錄在《安全管理班長巡邏記錄表》中。
4.3.2管理處主任在重大節日前對公司所轄區域內的消防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并出具書面檢查報告。
4.4消防工作的檢查
4.4.1管理處消防管理員按照《消防設備設施操作、檢查和保養規程》定期檢查所轄物業內的消防安全情況,包括消防設備設施的完好情況、動火作業監督、安全用火用電、消防隱患情況等,檢查結果記錄在《消防檢查記錄》中。
4.4.2管理處副主任至少每月抽查一次消防工作,檢查內容包括上述定期檢查項目、檢查記錄和問題的處理情況,檢查記錄記錄在《管理處消防檢查記錄》中。
4.5存在問題的處理
4.5.1對上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消防管理員或經理應及時向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跟蹤查驗。
4.5.2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情況,應作以下處理:
a)消防設施損壞,管理處須先行恢復并追究損壞者責任并要求賠償損失。
b)裝修施工違反消防規定的按《裝修管理規定》處理。
c)違章使用和更改液化氣管道,責令停止改動,關閉氣閥并報告液化氣管理公司處理。
d)攜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報有關部門處理。
4.6動火審批
4.6.1需動火作業的班組、業戶應按規定要求填報《動火作業申請表》,交管理處主任審核,消防管理員根據動火級別分別報有關部門審批。
4.6.2管理處消防管理員負責施工現場監督動火作業,發現問題立即要求作業單位整改或責令停止操作。
4.7消防培訓
4.7.1品質部、管理處每年年初制定消防知識培訓計劃交由管理處主任審核后組織實施。
具體辦法詳見《員工培訓程序》。
4.7.2專職消防員匯同客戶服務部,通過張貼和發放消防學習資料、黑板報、宣傳欄等形
式每年至少4次,向業戶宣傳消防知識。
4.7.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消防知識和消防技能培訓。
4.8火警火災處理
4.8.1發生火警火災的處理程序詳見《火警、火災處理規程》。
4.9消防演習
4.9.1消防演習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由管理處副經理按《消防演練規程》組織執行,專職消防員應將演習結果形成《消防演習報告》,對存在的問題應發出《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
4.10糾正和預防措施
4.10.1對于在消防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專職消防管理員或管理處主任應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需要提出糾正或預防措施,具體控制辦法詳見《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
5.0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5.1《消防設備設施操作、檢查和保養規程》LS*JY-WI-4.5-1
5.2《火警、火災處理規程》LS*JY-WI-4.5-2
5.3《消防演練規程》LS*JY-WI-4.5-3
5.4《防火責任書》LS*JY-BG-3.2-3
5.5《動火作業申請表》LS*JY-BG-4.1-5
5.
6《消防演練報告》(無固定格式)5.7《消防檢查記錄》LS*JY-BG-4.5-1
5.8《整改通知書》LS*JY-BG-3.1-6
5.9《設備設施清單》LS*JY-BG-4.2-2
5.10《管理處消防檢查記錄》LS*JY-BG-4.5-2
5.11《護管班長巡邏記錄表》LS*JY-BG-4.13-1
5.12消防組織機構圖(無固定格式)
5.13義務消防隊成員名單
篇2:安管部消防管理規定
安管部消防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廣大業主(住戶)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廣東省有關消防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物業公司指定消防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ㄒ唬┱J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ǘ┙M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ㄈ┙洺z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ㄋ模┍O護動火作業;
?。ㄎ澹┕芾硐榔鞑脑O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ㄈ?、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ㄆ撸┙拥交馂膱缶?,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備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二、實行業主(住戶)防火責任制,各業主為其名下物業的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承擔相應消防安全責任。
三、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及堆放家具和其他雜物。
四、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五、園區內嚴禁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園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六、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切勿明火試漏。
七、本小區內任何商鋪必須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滅火器1只(小于30平方米配備1只,大于3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八、小區范圍內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廢棄物品,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九、業主(住戶)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先經物業公司批準并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并按規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1只滅火器(小于50平方米配備1只,大于5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廣州市消防管理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3只滅火器(小于100平方米配備3只,大于100平方米配備3只以上)。
十、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十一、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源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迅速離開住所,住戶及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十二、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規定行為之一,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者處于警告或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1、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有禁火標志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存放場所使用明火、電熱器具或夾帶火種進入以上場所的;
2、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火險的;
3、不具有專業合格證進行電冶、電氣焊、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作業的;
4、負責監控用火、用電和使用危險品的人員擅離職守的;
5、挪用、損壞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及消防安全標志的;
6、不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及消防安全標志的;
7、拒絕、刁難消防監督人員進行監督檢查的;
8、故意阻礙消防車執行任務或擾亂火場秩序,影響滅火救災的;
9、隱瞞火災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況的;
10、其他影響消防安全,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或治安處罰的行為。
十三、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對責任者處于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1、發生火災后,未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查清起火原因便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的;
2、涂改、轉借、出租消防安全許可證的;
3、賓館、酒店、商場和公共娛樂場所使用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裝修材料的;
4、未經批準擅自搭建可燃工棚等建筑物,造成火險隱患的,或占用防火間距,阻塞消防通道的;
5、滅火、搶險的緊急情況下,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員的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6、謊報火警的;
7、發生火災后不報警、延誤報警、阻攔報警的;
8、未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批準,從事生產、維修消防產品的;
9、擅自銷售未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質量鑒定和認證的消防產品的;
十四、本規定如有未盡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廣東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執行。
篇3:消防主機維護管理規程
消防主機維護管理規程
1.0目的
確保主機正常運行,有效監控中心消防終端設備的狀態;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工程主管;
3.2相關崗位維修人員協助消防主機維護保養工作的實施;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消防主機運行管理
5.1.1非值班人員禁止擅自操作主機和相應設備;
5.1.2未經允許禁止打開主機機柜拆卸各種線路、線路板、配件;
5.1.3經常檢查主機的數據、線路、電池、音響、指示燈;
5.1.4保持主機內外干凈無塵,打印紙用完后即時更換;
5.1.5禁止碰撞主機、劃傷主機及顯示屏;
5.1.6保持主機及聯動柜上的各開關及指示燈標識完好;
5.2消防主機維修保養
5.2.1打開機柜關閉交流電、電池的開關;
5.2.2電容放完電后(約經2分鐘以上時間)再拆除各系統的線路板(警告:帶電池的主線路板任何情況下嚴禁將電池與線路板分開,不然會造成全部數據丟失);
5.2.3拆除各線路板、線路的同時牢記編號以免數據錯亂;
5.2.4清理積塵、緊固各聯接鏍絲;
5.2.5檢查各部位無異常后,按原樣裝好各部件及連線,并確認地區音響開關是關閉;
5.2.6操作主機檢查各系統及開關是否正常有無屏蔽;
5.2.7測試各開關、指示燈、音響、線路、中繼器、探頭能否報警;聯動是否正常;
5.2.8按規定認真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
6.0附則
按照程序定期實施保養檢修計劃;
7.0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