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的親身感受:物業問題
住在這里有一段時間了,也發現了不少問題,不知道其他業主是不是有相同的感受:
1。最近階段小區的治安條件有所下降,但是就這段時間而言,16號樓的所有門禁設施全部處于非工作狀態,大門如此,地下車庫進大樓的門禁也形同虛設。請問物業,是你們沒有發現這個問題,還是門禁失效屬于高科技問題,你們不能解決?那是你們的嚴重失職!無論前者還是是后者,那本樓將來所出現的任何刑事犯罪對本樓居民造成的損失,應該你們來承擔。
2。最近發現為了不讓車主亂停出,所以你們用很多高大花盆在道路中圍城圈作為限制亂停車的措施,出發點是好的,確實不能亂停車。但是這一樣來造成的后果你們想到過嗎?這條路本來就是為車輛行駛而設定的,你們卻封閉了,造成業主車輛行駛需要非常小心的繞圈,這是一。二,車輛晚上進入小區,因為小區本來照明就暗,如果遇到雨天等惡劣天氣則更加難以識別前方障礙物,你們所放置的花盆也沒有任何的反光和提示措施,如果車輛不小心撞上了,給業主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時間損失如何彌補?
3。16號樓下面北停車庫的車輛讀卡器經常出現問題,請問物業是不是可以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我不希望每次把車子停在坡度上,自己下車人工去開動這個升降機器。這個問題在同檔次的其他小區是沒有的,請問是機器的質量偽劣,還是你們沒有按時維護,還是你們又覺得是科技含量太高難以修復?
4。按照你們的新規定,地下車庫停車,每家每戶只可以讓一張卡可以有進出車庫的權限,理由是為了不讓其他車輛亂停。這個理由我不接受,也是牽強的,假定每戶有三張卡片,那就應該3張卡片都有進出車庫的權利(如果這家人是有車的話)。如果這家人是2個人擁有一臺車,那很有可能就是輪流來用車的,如果一個人不在家,那另外一個也可以用卡進出車庫,但是按照物業的規定,就限制了。那何況2個人有2臺車呢?我覺得物業應該以人為本,從業主的想法和意愿去考慮問題,換位思考。你們擔心的是業主會把卡片借給其他人來亂停車嗎?你們覺得業主的素質和道德都是那樣低下嗎?反之應該是你們多加強巡邏,對亂停放的外來車輛進行適當的管理。而不是來限制業主的正常權利。
5。有次因為晚10點到家,不過有需要取現金。所以馬上去了會所的ATM取錢,但是已經關門了,不過里面親眼看到保安還在,而且他告知我已經關門了,不可以取。我只得從旁邊小道繞到Rela* 超市從后門經過通道進入會所,保安就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象是在防賊,我取完錢后就問他為什么不可以取錢,他說這個是規定。我試問:把24小時服務的ATM機放在會所的作用是什么,是便民,如果因為9點要關門,那可以通知銀行此ATM機只工作到晚上9點。業主也不是無理取鬧的,一般也不會深夜取現金,除非是急事,在向保安說明情況下,保安應該可以特殊情況特別對待去幫助業主解決問題,你開個門然后再鎖掉難道很費時嗎??如果是為了安全著想,那為什么可以通過Rela*超市進入會所呢,為什么后門沒有鎖呢?這個是真的為了安全而已嗎?而且當時的保安明確告訴我不能進來取錢,當時并沒有告知我可以從后門進去,那我就可以理解為會所已經全部關閉,那后門的開放是不是你們工作的失職?保安是人,不是機器人,所以請以人為本。不應該是死守教條(事實上你也沒有完全確保了會所安全,因為后門是可以進入的)。歸根結底,就是你沒有服務的意識,“懶”就一個字,怕開了先例其他人也來麻煩你,或者說你只指會死守規章制度,而不會人性化。
物業是為業主服務,保護業主利益和安全,管理小區維護小區設施,這個是你們的職責。你們首要的是服務而不是限制。你們所制定的措施應該考慮周全,為了管理一些小的痹癥來大大的限制業主的正當權益是不可取得。不能因為自己管理上的疲軟,人手不足等理由來限制業主應該享有的小區權利,你們這樣是越權了,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置業是新加坡的著名房產標志,不過和我在新加坡享受到的管理模式有很大的差距。希望你們可以改進。
篇2:小區業主的親身感受之物業問題
小區業主的親身感受:物業問題
住在這里有一段時間了,也發現了不少問題,不知道其他業主是不是有相同的感受:
1。最近階段小區的治安條件有所下降,但是就這段時間而言,16號樓的所有門禁設施全部處于非工作狀態,大門如此,地下車庫進大樓的門禁也形同虛設。請問物業,是你們沒有發現這個問題,還是門禁失效屬于高科技問題,你們不能解決?那是你們的嚴重失職!無論前者還是是后者,那本樓將來所出現的任何刑事犯罪對本樓居民造成的損失,應該你們來承擔。
2。最近發現為了不讓車主亂停出,所以你們用很多高大花盆在道路中圍城圈作為限制亂停車的措施,出發點是好的,確實不能亂停車。但是這一樣來造成的后果你們想到過嗎?這條路本來就是為車輛行駛而設定的,你們卻封閉了,造成業主車輛行駛需要非常小心的繞圈,這是一。二,車輛晚上進入小區,因為小區本來照明就暗,如果遇到雨天等惡劣天氣則更加難以識別前方障礙物,你們所放置的花盆也沒有任何的反光和提示措施,如果車輛不小心撞上了,給業主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時間損失如何彌補?
3。16號樓下面北停車庫的車輛讀卡器經常出現問題,請問物業是不是可以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我不希望每次把車子停在坡度上,自己下車人工去開動這個升降機器。這個問題在同檔次的其他小區是沒有的,請問是機器的質量偽劣,還是你們沒有按時維護,還是你們又覺得是科技含量太高難以修復?
4。按照你們的新規定,地下車庫停車,每家每戶只可以讓一張卡可以有進出車庫的權限,理由是為了不讓其他車輛亂停。這個理由我不接受,也是牽強的,假定每戶有三張卡片,那就應該3張卡片都有進出車庫的權利(如果這家人是有車的話)。如果這家人是2個人擁有一臺車,那很有可能就是輪流來用車的,如果一個人不在家,那另外一個也可以用卡進出車庫,但是按照物業的規定,就限制了。那何況2個人有2臺車呢?我覺得物業應該以人為本,從業主的想法和意愿去考慮問題,換位思考。你們擔心的是業主會把卡片借給其他人來亂停車嗎?你們覺得業主的素質和道德都是那樣低下嗎?反之應該是你們多加強巡邏,對亂停放的外來車輛進行適當的管理。而不是來限制業主的正常權利。
5。有次因為晚10點到家,不過有需要取現金。所以馬上去了會所的ATM取錢,但是已經關門了,不過里面親眼看到保安還在,而且他告知我已經關門了,不可以取。我只得從旁邊小道繞到Rela* 超市從后門經過通道進入會所,保安就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象是在防賊,我取完錢后就問他為什么不可以取錢,他說這個是規定。我試問:把24小時服務的ATM機放在會所的作用是什么,是便民,如果因為9點要關門,那可以通知銀行此ATM機只工作到晚上9點。業主也不是無理取鬧的,一般也不會深夜取現金,除非是急事,在向保安說明情況下,保安應該可以特殊情況特別對待去幫助業主解決問題,你開個門然后再鎖掉難道很費時嗎??如果是為了安全著想,那為什么可以通過Rela*超市進入會所呢,為什么后門沒有鎖呢?這個是真的為了安全而已嗎?而且當時的保安明確告訴我不能進來取錢,當時并沒有告知我可以從后門進去,那我就可以理解為會所已經全部關閉,那后門的開放是不是你們工作的失職?保安是人,不是機器人,所以請以人為本。不應該是死守教條(事實上你也沒有完全確保了會所安全,因為后門是可以進入的)。歸根結底,就是你沒有服務的意識,“懶”就一個字,怕開了先例其他人也來麻煩你,或者說你只指會死守規章制度,而不會人性化。
物業是為業主服務,保護業主利益和安全,管理小區維護小區設施,這個是你們的職責。你們首要的是服務而不是限制。你們所制定的措施應該考慮周全,為了管理一些小的痹癥來大大的限制業主的正當權益是不可取得。不能因為自己管理上的疲軟,人手不足等理由來限制業主應該享有的小區權利,你們這樣是越權了,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置業是新加坡的著名房產標志,不過和我在新加坡享受到的管理模式有很大的差距。希望你們可以改進。
篇3:物業防汛溫馨提示
物業防汛溫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業主:
近期的強暴雨還將繼續,大雨已經導致新洲、江夏等地大面積城區漬水,全市防汛等級提升到三級。在此,物業服務中心提醒各位業主在暴雨天氣注意以下事項:
1、將窗臺、陽臺、露臺等部位的花盆、建材等容易墜落、受損的物品移入室內;
2、對空調室外機、支架的牢固狀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有不牢固的情況時及時加固;
3、注意檢查門窗是否關閉,以免下雨、起風時戶內進水;
4、及時對陽臺地漏進行清理,以免因下水管堵塞返水到室內;
5、檢查家中廚房、衛生間排水管、空調孔是否密閉,大風暴雨天氣下請堵住孔洞。
6、雷雨時盡量不使用室內熱水器、電視機、電腦等電器,并拔除電源插頭;
7、請及時清理院內地溝、地漏和露臺等,以免被雜物堵塞,造成雨水倒灌;
8、在小區行走時,請不要在光面大理石上停留,以免滑倒;
9、小區車輛行駛請謹慎慢行,以免視線不清、路面打滑方向失控;少騎摩托車或自行車出行;如經過有標識提示已封閉的區域,請繞行,以免發生意外;
10、請關閉好機動車關窗,非機動車請上U形鎖,避免因大風天氣電子鎖誤報滋擾鄰居休息;
11、暴雨來臨時盡量不要出行,如果恰好在外,則要提防:強風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設施,吹落高空物品,因此要格外注意高處墜落物體;千萬不要在危舊住房、工棚、臨時建筑、腳手架、電線桿、樹木、廣告牌、鐵塔等容易造成傷亡的地點避風避雨;門窗玻璃、幕墻玻璃等有可能被強風吹碎,要注意玻璃飛濺;走在路上、橋上、水邊容易被吹倒或吹落水中,要避免在靠河、靠湖的路堤和橋上行走。
12、行車途中如遭遇暴風雨風,不僅會雨大路滑、風大易偏、視線不清等,甚至還有可能會被大風吹翻,因此要減速慢行,并盡早選擇安全地帶停車躲避。停車也要注意不能停在低洼地帶,還要避開有高空落物、電線桿、大樹等地方,以免出現意外。
如您需要幫助,可隨時聯系物業服務中心電話:********
強暴雨期間,管理處會安排管理人員24小時值守,確保小區安全。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順利!
武漢康城興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物業服務中心
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