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巡邏崗管理規程
1目的
規范巡邏工作,防止治安事件發生,保障轄區內的工作、生活保安員序正常。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轄區內的巡邏工作。
3職責
3.1保安員序管理部負責抽檢、指導巡邏工作。
3.2保安員序維護班班長負責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保安員序管理部部長處理突發事件。
3.3保安員負責具體實施巡邏工作。
4作業規程
4.1巡邏的基本要求
4.1.1 巡邏崗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聞、多問,以確保完成巡邏工作任務。
4.1.2 檢查治安、防盜、防火、水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
4.1.3 巡查轄區內各個重點部位、治安死角等,發現有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
4.1.4 對在轄區內發現的閑雜人員按《施工人員、閑雜人員管理作業規程》的要求對閑雜人員進行處理。
4.1.5 對轄區內的裝修工程進行監管;對有礙交通或因超時裝修產生噪音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工程進行管理或制止。
4.2巡邏的基本任務
4.2.1 預防和制止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及犯罪行為。
a) 預防和制止以下擾亂公共保安員序的行為:
--擾亂轄區的保安員序,致使業主生活不能正常進行的;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轄區生活工作保安員序的;
--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b) 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
--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或者其他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的行為;
--違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或者使用危險物品的行為;
--非法制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覆蓋防護板、標志,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防護板、標志的。
c) 預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寫恐嚇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的。
d) 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社會管理保安員序的行為:
--明知是贓物而窩藏、銷毀、轉移或者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
--違反政府禁令,吸食海洛英、*、*等毒品的;
--偷開他人機動車輛的;
--故意損毀路燈、垃圾筒、道路交通設施或其他公用設施的;
--違反轄區規定,破壞草坪、花卉、樹木的;
--違反轄區規定,在住宅區內以營利為目的的擅自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業主的工作或休息,不聽制止的。
e) 預防和制止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礙消防通道或擾亂火災現場保安員序的;
--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占用防火間距或者搭棚、蓋房挖溝、砌墻堵塞消防車通道的;
--埋壓、圈占或損毀消火栓、水泵、蓄水池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或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的。
f) 預防和制止違反戶口或居民身份證管理的行為:
--假報戶口或者冒用他人戶口證件、居民身份證的;
--故意涂改戶口證件的;
--使用偽造戶口證件、居民身份證的。
4.2.2保護各類治安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保安員序。
4.2.3維護轄區內交通保安員序。
4.2.4協助轄區業主報警。
4.2.5救助突然受傷、患病遇險等處于無援助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疾病人、老人和兒童。
4.2.6受理拾遺物品,設法送還失主,或送交管理處。
4.2.7巡視轄區內的安全防范情況,提示公司的有關部門、商鋪、業主提高自我防范意識,消除安全隱患。
4.3巡邏工作的檢查
4.3.1巡邏崗對轄區內的違規停車、違規行駛進行檢查。
4.3.2巡邏崗對管轄區域的治安死角、重點部位進行檢查。
4.4巡邏工作的記錄存檔
4.4.1巡邏崗將巡邏中發現或處理的情況記錄在《值班情況記錄表》內。
4.4.2保安員序管理部報警控制中心班長對《值班情況記錄表》進行集中存檔保管。
5記錄
5.1《值班情況記錄表》
6相關支持文件
《施工人員、閑雜人員管理作業規程》
篇2:小區安全巡邏工作規程
小區安全巡邏工作規程
1、治安管理
密切注意轄區的治狀況和可疑人員,及時制止打架、斗毆、擾亂公共秩序等不良行為。
2、裝修監督
協同管理個工程組實施裝修監督,及時制止,糾正違章用火、用電、亂搭、亂建等違章行為。
3、車輛管理
負責按《車輛管理規定》相關要求,管理轄區內停放的各類車輛。
4、消防管理
負責按《消防工作手冊》的要求巡查轄區內的消防設施,按《滅火作戰方案》處理火警、火災事故。
5、環境保護
安全巡邏員在巡邏過程中應及時制止破壞綠化、亂扔垃圾、雜物,噪音擾民等不良行為,無法制止的應及時報上級領導處理。
6、突發事件及特殊情況處理
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向保安分隊長或主管報告,聽從調遣并按《緊急情況處理規程》執行。
7、出現超越自己處理權限或無法處理的特殊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8、安全巡邏員交班前須按要求填好《保安員巡邏簽到表》、《崗位交接班記錄表》并與接班人員及時交接。
篇3:小區(大廈)巡邏保安工作規程
巡邏保安工作規程
1.0目的
全方位巡查管理區域,保證小區(大廈)的安全、維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用范圍
各管理處保安巡邏。
3.0準備工作
按《保安員儀容儀表規定》和《保安員交接班制度》做好上崗執勤的準備工作和交接工作。
4.0內容
4.1工作時間安排:
1)值班崗保安實行24小時值班制。
2)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24:00~8:00,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0日,20日,30日為倒班日。
4.2小區巡邏:
1)巡邏周期:20分鐘1次,每小時打一卡一次,每周將巡邏范圍內所有樓宇的樓道、天面巡查一遍。
2)巡邏規律:不制定固定路線,但不留“死角”、“偏角”。
4.3大廈巡邏:
1)巡邏周期:90分鐘巡邏打卡一次。
2)巡邏規律:先從天合起,自上而下,從每層樓依次巡邏到地下室,最后到室外。
4.4檢查各崗全執勤情況:日常巡視檢查執勤情況由各班長和隊長負責。
1)交接班時,交接雙方班長要到各崗位檢查:交接是否認真,手續是否辦妥,儀容儀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記錄。
2)每1小時巡邏班長到各崗位巡視1次,并不少于兩次檢查巡邏到情況,認真填寫《保安工作班檢表;
3)隊長巡視檢查各崗位每班不少于兩次,并填寫《員工考核表》。
4)巡查時,發現有不認真或違紀情況,要及時糾正,做好記錄并上報;
5)本班執勤中遇到疑難問題時,班長應立即到場,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解決時報告隊長或管理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