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廈消防設施控制規程
1.目的
嚴格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無損,靈敏可靠。
2.范圍
適用于XX大廈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和控制。
3.職責
3.1項目執行部所屬安保部負責按《安保部工作手冊》中規定建立健全防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3.2安保部經理督促工程維修人員對消防系統設備設施定期維護、檢修。
3.3工程部建立健全消防設備的管理檔案,并按照《工程部工作手冊》消防設備設施檢查規定進行檢查及維護。
4.程序
4.1保安員定期檢查更換滅火器材,督導值班人員熟悉掌握消防設備的使用,每月進行二次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
4.2各部門、各公司區域內配備的滅火器和其它消防設施、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不得損壞和丟失。
4.3嚴禁隨意挪動、拆除、遮檔消防器材及設施、設備。
4.4要勇于監督、制止、檢舉他人損壞消防器材、設施的行為。
4.5消防器材、設施除自然損耗外,當發現損壞或丟失后,要及時上報,由肇事者賠償損失,并酌情扣罰管理人員的浮動工資。
4.6不得隨意觸動消火栓內的報警盒。
4.7不得亂動、拆除安裝在墻壁的報警機。
4.8不得故意用煙頭去熏報警探頭,消防噴淋頭上嚴禁懸掛任何物品。
4.9如發現消防設施、設備故障或損壞時,應及時報修。
5.監督執行
項目執行部安保部經理監督執行。
6.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文件
JC/GZA05-1998(1)《安保部工作手冊》
JC/GZA06-1998(1)《工程部工作手冊》
篇2:消防設施檢查和保養規程
1.0目的
1.1本指導書規定了怡翠花園監控中心火災報警系統和消防栓、滅火器、疏散出口指示燈、自動噴淋系統、消防卷簾門等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和保養要求。
2.0適用范圍
2.1本指導書適用于怡翠花園轄區內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和保養。
3.0職責
3.1監控中心當值人員負責監控中心火災報警系統每班自檢,并配合工程組人員對監控中心火災報警系統進行月檢查保養。
3.2保安隊負責轄區內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
3.3工程組負責疏散出口指示燈、自動噴淋系統、消防卷簾門、水泵、水閥等檢查、保養。
4.0工作程序
4.1監控中心火災報警系統的檢查保養
4.1.1監控中心當值人員每班對消防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自檢功能檢查;
a)按自檢鍵,讓報警控制器進行自檢;
b)然后按消聲鍵,消去控制器的聲音。
4.1.2監控中心當值人員配合工程組人員進行月檢查保養
a)完成日檢查保養全部內容;
b)控制器主要工作電壓測試;
c)進行模擬報警,測試報警功能是否正常;
d)對火災報警控制柜進行清掃除塵;線路松動,應進行緊固;對自檢、消音、復位功能檢查,主電源與備用電源切換、報警檢查。
4.1.3檢查、保養結果由工程組人員在《設備保養記錄表》中記錄。
4.2消防栓的檢查保養
4.2.1保安隊長負責組織保安員每月逐個檢查一次,并按規定作好記錄。
a)栓外檢查:檢查栓門關閉是否良好,鎖、玻璃有無損壞,栓門封條是否完好;
b)檢查栓箱內水帶、水槍頭是否完好、栓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c)栓門封條脫落破損的補貼封條;
d)消防器材的補給;
e)將消防隱患及時報告管理處主任。
4.2.2安全隊長負責組織每年逐個打開消防栓檢查一次(與管道放水沖洗同步)。
a)完成月檢查中栓外檢查部分;
b)開栓門取出水帶,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如有應立即修補或替換;檢查有無發黑、發霉,如有,應取出刷凈、晾干;
c)將水帶交換摺邊或翻動一次;
d)檢查水槍、水帶接頭聯接是否方便牢固、有無缺損,如有,立即通知工程人員修復;
e)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好無缺,替換閥上老化的皮墊,將閥桿上油;
f)將栓箱內清掃干凈,部件存放整齊后,關上栓門,貼上封條。
4.2.3檢查結果在《消防器材檢查表》中記錄。
4.3滅火器的檢查保養
4.3.1滅火器應設置在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得受到烈日的爆曬,不得接近熱源或受劇烈振動。
4.3.2滅火器懸掛地點的環境溫度為-10℃~55℃。
4.3.3滅火器設置地點應位置明顯,便于取用,并且不影響安全疏散。
4.3.4對滅火器要經常進行檢查,檢查內容為:
a)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b)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檢查后要重新灌裝);
c)零部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變形、銹蝕、
篇3:物業區域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程
物業區域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程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明確了YY物業管理公司各管理項目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程,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1.2適用范圍
各管理區域內的各類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2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程內容
2.1消防設施器材包括防盜門、應急照明燈、指示燈、各種消防標識及干粉滅火器等。
2.2由消防監管員每月按照《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中的巡回路線項目檢查一遍,并把檢查情況登記在表格中。
3檢查內容:
3.1防火門:是否關閉狀態,鉸鏈是否靈活,整體有無損壞。
3.2應急照明燈及指示燈:電源是否正常,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3各種消防標識:安裝是否牢固,定位是否準確,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4各種滅火器:瓶體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險栓是否完好,氣體壓力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等。
4全公司的煙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4.1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4.2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5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5.1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5.2公司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工程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5.3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6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6.1備用發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6.2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監督各部位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7滅火器材管理
7.1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
7.2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
7.3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