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規程
一、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的一般原則
1、管理處區域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要落實到責任人。
2、消防設備的管理應按照公司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3、消防設備維修后必須恢復原來狀態,不得隨意更改原器材、線路。
4、消防設施設備的故障,按急修處理,管理處無法解決的故障,應及時填寫《物業維修單》報工程部,若情況緊急可先用電話聯系。
5、管理處負責監督外包方履行維修保養責任并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
二、消防設施設備每月須保養的項目:
1、室內消防栓每月逐個檢查不少于一次,并記錄在《消火栓檢查表》?!断鹚z查表》要求張貼在栓箱上。
2、消防泵(包括噴淋泵、控制柜)每月進行一次預防性運轉的操作,操作要求按照《水泵站技術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并記錄在《設備保養記錄表》上。
3、疏散出口指示燈(包括應急燈)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保養,斷開交流電源,備用電池放電(亮燈)半小時后再合上交流電源。檢查情況記錄在《消防設施檢查維修記錄表》。
4、火災報警系統的檢查保養,每月須對火災報警監護儀的各項功能檢查,同時對報警系統所包含的設施(煙溫感、警鈴等)進行抽查。此工作記錄在《消防設施檢查維修登記表》上。
三、每季須檢查保養的項目:
1、室內栓消防水的檢查:每季度檢查不少于一次,在每個消防立管的試驗栓處放水檢查水壓是否正常,若有故障須立即解決,確保消防供水,記錄在《消防設施檢查維修登記表》。
2、防火卷簾、送風排煙機、濕式報警閥、消防廣播:每季度檢查保養試運行各系統主機,同時對各系統所包含的設施(如風閥、放水閥、音箱等)進行抽查,此工作記錄在《消防設施檢查維修登記表》。
3、室外消火栓的檢修:每季度逐個檢修一次,放水檢查供水是否正常,給予活動部位加油潤滑,保證設施能應急使用。并記錄《消防設施檢查維修登記表》上。
4、噴淋、消防結合器、閘閥的檢修:每季度逐個檢修一次。噴淋、消防結合器的接口部位要上油潤滑保養,以便急用時能夠迅速接口使用。噴淋、消防閘閥的轉動部位須上油潤滑保養,以防生銹轉動不便。檢修工作記錄在《消防設施檢查維修登記表》。
篇2:商場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范本(3)
商場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范本(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因消防設備維修保養不及時而導致消防設備不能正常工作,一旦發生火災,不能真正起到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作用。為此需要對消防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根據《消防條例》的規定,現甲方將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委托給乙方承擔。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互相配合,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名稱:
第二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條:維修服務的消防工程范圍及維護內容要求:
一、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控制系統
2、消火栓系統
3、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4、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二、維護內容及要求:詳見維護細則表
第四條:維護費用: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維護費為: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該消防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監護,堅持日常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規范的要求,對火災報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總閘,壓力表及附屬組件進行日檢,并填寫好系統運行日登記表及日檢表。
2、甲方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果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與甲方聯系確認后24 小時內,必須派員到現場進行處理。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維修記錄,甲、乙雙方有關人員簽字后交雙方分別存檔。
3、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時付給乙方維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款項,如發生拖欠款項現象,除按《經濟合同法》規定承擔責任外,乙方將自動轉為待工期,其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所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工程的全部消防圖紙資料及有關設備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順利地進行維護。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維護細則定期進行月檢、季檢、年檢,同時對工程范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后,分別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存檔。(注:年檢和季檢的當月不再進行月檢)。
2、乙方在月檢、季檢和年檢的維護工作完成后,應做出維護報告書,經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由簽字后存檔。在不定期巡檢期間,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現場,乙方兩次不按時到達現場處理故障,視為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本合同消防維保期間負責甲方的消防設施通過國家規定的年度檢測,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消防工程維修服務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時間:
1、消防工程維護服務合同期為年,自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后自動失效。維護保養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簽合同的權利。
2、 甲方應在合同簽定兩周內支付30%維護費,剩余70%維護費維保期滿一個月內付清。
第七條:其它:
1、消防工程的維護保養工作,需更換設備、零配件、材料單價在200 元以內,由乙方承擔。
設備購買原則上由甲方自行解決,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購買,其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現場負責人為:,乙方現場負責人為:,如雙方現場負責人有所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維護聯系人:護聯系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
nbsp;日篇3: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樣本2
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樣本2
甲方(建筑物產權或管理單位):
乙方(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山東省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維修保養管理方法》,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維修保養建筑名稱:
二、維修保養范圍:乙方負責下列建筑消防設施中的第項建筑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設施;2、消防給水設施;3、防煙、排煙設施;4、消防電氣和通訊設施;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7、氣體滅火統;(詳見建筑消防設施名錄)
三、維修保養期限:自年 月 日時起至年 月日時止。維修保養期限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維修保養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四、甲方責任:
1、按規定配備值班和管理人員,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
2、掌握建筑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發現故障及時通知乙方;
3、承擔建筑消防設施換件成本費、免工時費和維修保養經費。
五、乙方責任:
1、每月定期對承擔維修保養的建筑消防設施全面維修保養和檢查一遍,保證其正常運行,并向甲方出具《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報告書》;
2、接到甲方故障報告后及時(24小時內)維修;
3、對故障零部件提供臨時備件;確需更換的,向甲方提出建議,并出示更換部件報廢證明;
4、對甲方值班或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技術指導。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一份備案。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編:郵編:
附件:
建筑消防設施名錄
一、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
1、防火門(包括自行關閉、順序關閉設施)
2、消防電梯
?。?)轎廂內的專用電話
?。?)首層消防專用操作按鈕
?。?)消防電梯井底排水設施
二、消防給水
1、消防水池(包括取水口、取水井)
2、室外消火栓(包括標志)
3、消火栓(包括消防水槍、水帶)
4、啟動消防水泵按鈕
5、管網閥門
6、水泵接合器
7、消防水箱
8、增壓設施(包括增壓水泵、氣壓水罐等)
9、消防卷盤即消防水喉(包括膠帶的噴嘴)
10、消防水泵(包括試驗和檢查用壓力表、放水閥門)
三、防煙、排煙設施
1、機械防煙設施
?。?)送風口
?。?)機械加壓送風機
?。?)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2、機械排煙設施
?。?)排煙風機
?。?)排煙口(包括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
?。?)排煙防火閥
?。?)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四、電氣和通訊
1、消防電源
2、疏散指示標志
3、火災事故照明
4、消防專線電話
5、火災事故廣播
五、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包括濕式、噴水滅火系統)
1、水源及供水裝置(水池、水泵、增壓設施、水泵接合器等)
2、各類噴頭
3、報警閥
4、控制閥
5、水力警鈴
6、系
統檢驗裝置7、壓力表
8、水流指示器
9、排氣裝置
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各類火災報警探測器
2、各級報警控制器
3、系統接線裝置
4、系統接地裝置
七、氣體滅火系統(包括二氧化碳、鹵代烷等氣體滅火系統)
1、各類噴頭
2、貯存裝置
3、選擇裝置
4、管道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