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三級消防責任人制度
商場物業管理中應設立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防火責任人(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各商戶責任人),明確職責。
(1)總經理負責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確定人選,明確職責。
(2)防火責任人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有關消防法規的貫徹、消防規章制度的建設,研究解決消防人員、設備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
(3)由物業管理部文員在交樓時將《防火手冊》發至業主或使用人,并要求各客戶設一名安全責任人和聯系人,并登記在《業主安全責任人和聯系單》上。
(4)三級防火組織人員由總經理根據實際需要不斷進行調整。消防主管根據客戶的變化,及時將新的客戶安全責任人和聯系人進行登記。
二、建立專職消防隊伍和義務消防隊伍
為加強商場的消防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保安部內組建一支專職的消防隊伍來負責消防工作,同時,還有必要建立包括各職能部門在內的兼職的義務消防隊伍。
專職消防隊伍的建立:
(l)選擇消防隊員:年輕力壯,身體素質好,反應靈敏,責任心強。
(2)應掌握的知識:消防隊員應掌握國家制定的消防法規和制度,具有一定的消防業務知識,熟悉消防監控中心的各種儀表、信號開關的性能和作用,熟悉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
義務消防隊的建立和職責:
(1)選擇義務消防員:應選擇年輕、身體素質好、責任心強的人員組成,全體保安隊員均應是義務消防員。
(2)加強培訓:定期請專家或有經驗的消防人員對義務消防員進行培訓,
使他們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和技能,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并組織消防演習,提高滅火技能。
(3)職責:一旦發生火災,積極投身滅火并聽從滅火指揮部安排,配合消防部門,參加滅火及疏散人員,搶救物資。
三、商場管理中應配置的消防器材
為加強商場消防自救能力,各商戶、設備房、消防監控中心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消防監控中心應配置以下設備,并應專柜安放,專人管理:
(1)手提式CO2氣體滅火器(或推車式ABC干粉滅火器、推車式CO2氣體滅火器)。
(2)消防扳手、消防斧。
(3)消防頭盔、消防面具、口罩。
(4)救生繩、備用水帶、水槍。
(5)鐵撬、鐵鏟、消防桶、斗車、沙袋等。
各商戶、各部門、設備房應配置的消防器材:手提式CO2滅火器(或推車式ABC干粉滅火器、推車式CO2滅火器)。
四、消防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為了加強商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商場業主(使用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首先應制定相關消防安全制度、規定。
消防檢查的時間與參加人員:
(1)日常消防檢查每日進行,由保安員在日常的巡邏中完成。
(2)每年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
其中“五一”與“十一”前的消防檢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組織,由物業管理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員參加。其他檢查由物業管理部組織。
(3)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檢查,由保安部人員每日進行。
消防檢查內容:
(1)消防監控主機系統、消防泵、噴淋泵、煙感器、溫感器、噴淋頭、防火卷閘、防火門、送風機、排煙機、緊急廣播、氣體滅火系統等設備系統是否完好,啟動是否正常。
(2)消防栓內部件是否齊全,滅火器數量、壓力和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是否有易燃物品堆積。
(4)樓內是否有超負荷用電或不規則的電源走線。
(5)餐飲、娛樂場所的防火安全隱患是否改正。
查出問題的處理:
(1)對安全防火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物業管理部開出《安全檢查通知》,責令有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并由保安部對此跟蹤調查,直至問題解決。
(2)每季檢查中要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檢查后形成報告報公司領導。
五、消防報警系統的檢查
對消防報警系統的檢查包括日檢、月檢和年檢。
日檢(對消防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自檢功能檢查):
(1)按主機復位鍵,檢查主機系統是否有異常、故障的顯示。
(2)然后按消聲鍵,消去控制器的聲音。
(3)再立即按復位鍵,或恢復到機器報警前的正常狀態。
月檢:
(1)完成日檢全部內容。
(2)控制器主要工作電壓測試。
(3)逐個檢查樓內端于箱、箱門關閉及箱體情況是否良好,外觀是否潔凈完好,箱內接線是否良好。手動方式和自動方式的轉換、交流電源和備用電源的轉換是否正常。
(4)公共場所煙感器、溫感器安裝傾斜度不大于45度,與底座接觸是否良好,外觀是否潔凈完好。
(5)隨機抽取不低于5%的煙感器噴煙后查看報警是否正確。
(6)任選二點手動報警進行模擬報警,測試報警功能是否正常。
(7)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修復。
(8)對不潔凈煙感器、溫感器進行清潔,對可能接觸不良部位進行加固。
年檢:
(1)查看設備、設施使用年限是否超期,特別是手提式、輕便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
(2)進行抽點、模擬式連動檢查,是否需要完善、修正。
(3)對所有公共部位的煙感器和溫感器進行外觀檢查,對有污漬的進行清潔。
(4)對樓層內瑞子箱進行內部清掃、接線緊固。
六、消防演習
為加強全體員工的防火意識,提高滅火的熟練程度,管理公司應定期安排時間進行消防演習。組織經營業戶一起參加的演習原則上一年不少于一次。
演習形式:
(1)模擬操場訓練,接警、出動、指揮、分工配合及臨時處理等綜合動作演習,檢驗是否符合火警處理的要求。
(2)模擬實戰訓練,從接警出動到現場,按照實戰要求滅火,同時進行搶救和疏散人員、物資的訓練。
(3)演習范圍可分整個單位綜合性演習,也可分部分、分段進行演習。
演習應注意的事項:
(1)演習前必須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組織,參加演習的人員應明確演習的目的和要求。
(2)演習應盡量選擇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時間來開展。
(3)點火演習時,必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演習后要進行必要的總結,找出差距,改進方法。
七、出現火災報警時的處理
為確保商場在發生火災時能夠得到迅速準確的處理,各部門和員工在緊急情況下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并有條不紊地做好滅火疏散搶險安全工作。當出現火災報警時,可遵循以下程序處理:
報警設備:
(1)商場各種探測器將火災信號傳到消防控制中心。
(2)消防電話。拿起消防專用電話后可直接接通消防控制中心,使用普通電話,應牢記消防控制中心及市消防局的報警電話。
(3)手動報警器。啟動手動報警器后,可使樓層警鈴、火災報警器的信號傳到消防控制中心。
報警方法:
無論任何時候發生火情、燃燒異味、異響及不正常熱感應,每個員工都有責任檢查是否屬險情,如有險情(火災等)則立即報警,并盡可能采取處理措施,等待救援人員到來。報警時,按照下列順序選擇報警設備:
(1)首先用消防電話。因為消防電話不用撥號碼,拿起電話就直通消防控制中心,保證能及時報警。
(2)使用普通電話。如果附近沒有消防電話時,可用普通電話撥通上述任何一個報警電話,講清報警內容。
(3)使用手動報警器。如果發現火情比較嚴重不能控制時,即可啟動手動報警器,因為手動報警器和警鈴聯動。如若報警,必然驚動用戶,故除非情況嚴重,否則不要使用。
報警內容:
電話報警時,務必講清下列幾項:報警人的姓名和身份;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問清接報人的姓名。
八、未確認火情的處理
未確認的火警一般指下列兩種情況:各種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報警電話只是說發現煙霧或異味、異常熱感、異聲等。
未確認的火警按如下程序處理:
(1)消防控制中心:派一名值班人員去報警現場,或通知就近保安到現場確認情況;打電話通知相關負責人和責任人。
(2)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要立即通知義務消防隊員或負責人,說明發生火警的地點和情況。
(3)保安值班室接到報警后,要立即派兩名以上保安員趕赴報警地點,檢查火情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4)工程部接到報警后,立即派人趕赴火警現場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5)物業管理部接到報警后,要立即帶著手電筒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并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現場情況。
(6)總經理及管理處經理接到未確認的火警后要提高警惕,隨現場情況部署處理。
九、已確認火情的處理
已確定為出現火災情況的,通常應采取以下幾種行動:
(1)在許多情況下,火情是由煙灰缸或垃圾桶處引起的,這種情況可立即采取措施將其撲滅。
(2)在進入關閉的房間前,要先用手試一試門,看是否很熱,然后再開門。開門時要憋住呼吸,因為煙和熱都能置人于死地。如果房間內火比較大而手邊沒有滅火工具,應立即將門關上。
(3)如果火勢較大不能立即撲滅,要想辦法盡力控制火勢的發展,等待消防救援人員到達。
(4)火災處理情況應即時報消防控制中心和總機房值班人員。
(5)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在火情處理期間應密切關注火情發展動態,及時向管理處經理、消防負責人匯報。
(6)義務消防隊員在接到火情報告后,要立即趕赴現場。
(7)物業管理部值班人員在解除火警之前,隨時保持和火情現場及消防控制中心聯系,以盡可能掌握火情發展動態,并設法安慰受驚用戶,耐心解答用戶的問題,維持火情周圍的秩序,并及時引導有必要疏散的樓層客戶到安全地點。
十、確認火情后組織滅火的程序
(1)由領導小組組織指揮滅火。
(2)專職消防隊員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向消防局“119”報警,是否啟用通風系統,是否切斷有關電源。
(3)義務消防隊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在指定的地點集合,分配救火任務。隊員攜帶滅火器用具乘消防電梯到達火災層的下一層,確認火場無危險時,再由消防樓梯趕赴火災現場。由三人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栓進行滅火,并將滅火情況及時報告。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組、安管部負責人參與。
2.檢查人員在每月末、節假日前對小區管轄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具體查看如下: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的電器電掣等是否完好;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溫感探測器、應急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燈)是否正常。
3.檢查人員每日須對會所及公司辦公區域進行檢查,查看會所、辦公室內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檢查人員每日須對各施工裝修單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檢查,查看施工單元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裝修單元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室內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如發現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能立即解決的檢查人員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匯報或由發出《消防檢查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
篇3:E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使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強和規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體師生員工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學校法人代表為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領導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實施全校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第四條凡在本校工作、學習、居住的師生員工、學員、家屬和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定,自覺維護消防安全。
第五條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門及轄區派出所的指導。
第二章 消防安全組織與責任
第六條學校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置在保衛科。具體負責全校日常性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工作。
第七條校內以各年級為單位成立防火安全小組,負責開展本年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學校和各年級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消防技術規范。保障本年級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日程。與教學、科研、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職責。
4、對同學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5、組織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治和消除火災隱患。
6、確定重點防火部位,組織制定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條各班級應確定本班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本班級的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對承包、租賃房屋,在訂立的合同中要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承租的單位或個人應在其承租、使用范圍內必須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一條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各使用單位或個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共用部分應明確各自的管理責任。
第十二條教工住宅區的物業管理部門,應對教工住宅區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4、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教工住宅區由專職消防人員負責居民住宅樓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的新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設計、施工。開工前應將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由總務部門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批,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施工。校內禁止建造任何形式的違章建筑。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修工程安裝消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時,建設單位應向消防管理部門申報,批準。工程竣工后,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對竣工圖紙進行審核簽字并參與消防驗收。
第十六條承建(裝修)學校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應在進場一周內到學??倓詹块T簽訂《建筑(裝飾)工程消防與交通安全責任書》。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消防管理部門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施工現場及其員工住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第十七條全體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遵守消防法規,掌握消防知識。電工、木工、庫管工、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工種或本行業的安全操作規定。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動火用電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確定下列場所為消防安全重點,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計算機控制中心,網絡中心、電視轉播系統;
2、實驗室;
3、圖書館、科技館、檔案室;
4、如琢樓;
5、學生宿舍(公寓)、學生食堂教工宿舍;
6、體育、學術報告廳;
7、教學辦公樓、教學樓;
第十九條舉辦大型*、晚會等文體活動時,活動場所應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二十條各班級應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事先向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完善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第二十二條公眾聚集場所以及人員密集的部位,必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二十三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應對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加強日常的用火用電管理。
1、電器設備的安裝、架設電線,必須由電工專業人員進行,并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不得降低標準;
2、集體宿舍、學生寢室,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線,不準違章使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水煮器或100W以上大功率燈泡照明;
3、實驗室使用電器設備、電爐等必須要有專人看管,下班或人離開時,應關閉電源;
4、不準在禁火區動火。因特殊情況需要動火時,必須經消防管理部門批準,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五條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撥打 "119"報火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六條消防安全重點管理單位應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內容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
第二十七條消防安全檢查學校每季度進行一次。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和寒暑假前,各部門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學校消防管理部門每年應組織具有維修資質的單位對滅火器材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并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水壓試驗、滅火劑重量和有效期的檢查、維修。滅火器材應當建立檔案資料,注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下列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1、違章進入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著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三十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消防管理人員應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三十一條對于整改火災隱患涉及到校園整體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填寫火災隱患整改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五章 消防檔案
第三十三條消防安全重點管理部門必須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內容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要全面、詳實反映本部門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消防檔案應統一保管、備查。
第三十四條其他部門應將本部門的基本情況、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各種法律文書和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記錄等統一歸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