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小區安全部信息匯報制度
一、目的
為了確保**花城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及時有效傳遞,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圍
適用**花城物業服務中心.
三、方法與過程控制
3.1 各崗位在履行自己崗位職責的過程中,必須把履行職責情況向班長匯報。
3.2 各當值人員在值期間接到業主的投訴、建議,遇到裝修糾紛、各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在妥善處理的同時,在第一時間應向班長、控制中心匯報,中心須做好記錄及時反饋給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理。
3.3 安全班長在接到班員的求援信息時需在第一時間(不超過3分鐘)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在第一時間把事情經過和處理結果反饋給中心,中心向主辦或主管匯報。
3.4安全班長(白天)在當值期間若遇到處理不了的各類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安全主辦或主管匯報。
3.5安全班長在夜間當值期間若遇到處理不了的各類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夜間值班主辦或主管匯報;夜間值班主辦在接到信息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在第一時間把事情經過和處理結果向主管匯報。
3.6安全主辦在當值期間若遇到處理不了的各類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主管匯報。
3. 7安全主辦對所有自己的崗位發出的求援信息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向安全主管匯報處理結果。
3. 8安全主辦對安全部所發生的各類事件根據情況,按公司要求需向經理匯報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經理匯報。
3.9物業服務中心下班后小區的物資搬運手續由班長辦理并向安全主辦匯報,安全主辦必須及時趕到現場確認并經中心核實后方可放行。
3.10物資搬運放行手續和陌生人的盤問需上報中心給予核對后才能放行。
3.11物資搬運放行具體流程為:前臺辦理--知會中心--通知現場崗位跟蹤知會進出口崗核實--收回《物資搬運放行條》--崗位放行--回復中心--回復前臺。
3.12安全部各崗位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逐級匯報制度。
篇2:(學校)安全信息匯報制度
> 中學(學校)安全信息匯報制度為保證學校對各種安全信息的全面掌握,綜合分析各種情況,以做出迅速準確的判斷,確保安全工作有效、及時,特制定本安全匯報制度。
一、指導思想
根據黨和國家各級政府關于和諧社會、平安校園的指示精神,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保持政治敏感性和安全工作的敏感性,做到預防第一,對問題早發現、早處理,做到信息暢通,頭緒清楚,指揮統一。各部門和崗位明確職責,工作盡職,使安全工作落實、有效,確保校園一方平安。
二、工作原則
1.分工負責、集中處理原則。各部門各崗位具體負責本職工作,所獲得的信息及時匯總到安全辦,由安全辦匯總報主管校長。
2.重要信息直接報告原則。即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信息直接報安全辦或校長。
3.日查日報原則。對各崗位獲得的有關安全方面的信息實行無事報平安、有事及時匯報的原則。
三、崗位職責
1.出勤信息報告制。
(1)班主任每天上午和下午向年級報告學生出勤情況和缺勤學生的缺勤原因、處置情況,年級匯總后報安全辦,安全辦匯總后報校長。
(2)辦公室將教師出勤情況直接報校長。
(3)午休出勤情況除向德育處報告外,必須報安全辦備案。
2.加強值班管理,形成檢查情況報告制。
(1)年級樓層值班日報制。
(2)保安值班情況日報制。
(3)校園周邊值日日報制。
(4)午休情況日報制。
(5)水、電、消防檢查日報制。
3.加強食品、飲水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1)食堂必須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制、試吃制、留樣制,嚴格按操作規程實施操作。
(2)總務處嚴格按規定對飲水質量進行監控,加強班級飲水管理,所有桶裝水必須放在班級教室內,并專人管理;盡量保持飲水不積壓。
(3)醫務室加強對食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4.班主任增強政治敏感性,強化責任意識。
(1)班主任守土有責,應加強對學生情況的關注,及時了解學生動態,做好預防工作和教育工作。
(2)加強與家長的聯系,做好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對子女教育工作的配合,同時增加獲得安全信息的渠道。
(3)落實信息報告制,及時向年級或安全辦反映發現的情況。
5.落實全員育人制度,關注校園安全。全體教職工都有義務有責任關注校園安全,關心學生成長,發現問題,及時與班主任、年級長以及相關管理部門報告,保證學校對安全信息及時、全面掌握,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
各種信息除向主管上級匯報外,也可以直接向安全辦、德育處或主管校長直接報告,以增強信息處理的時效性。
總之,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門各崗位守土有責,發現情況,應做到及時報告,以利于對問題的及時處理,使安全工作能做到防范于未然。
篇3:小區物業安全部信息匯報制度
小區物業安全部信息匯報制度
一、目的
為了確保**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及時有效傳遞,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圍
適用**物業服務中心.
三、方法與過程控制
3.1 各崗位在履行自己崗位職責的過程中,必須把履行職責情況向班長匯報。為確保信息傳遞的及時性,各崗位安全員、班長、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或緊急事件也可以越級上報或直接匯報部門負責人。
3.2 各當值人員在值期間接到業主的投訴、建議,遇到裝修糾紛等,各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時,在妥善處理的同時,應第一時間應向班長、控制中心匯報,中心須做好記錄及時反饋給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理,并形成報表進行每日一報。
3.3 安全班長在接到班員的求援信息時需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協助進行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在第一時間把事情經過和處理結果反饋給中心,中心向主辦匯報。
3.4安全班長(白天)在當值期間若遇到處理不了的各類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安全主辦匯報。
3.5安全班長在夜間當值期間若遇到處理不了的各類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主辦匯報;主辦在接到信息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在第一時間把事情經過和處理結果向部門負責人進行匯報。
3. 6安全主辦對所有自己的崗位發出的求援信息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向部門經理匯報處理結果。
3.7安全主辦對安全部所發生的各類事件根據情況,按公司要求需向經理匯報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經理匯報。
3.8物業服務中心下班后小區的物資搬運手續由控制中心辦理并向當班班長匯報,安全班長必須及時趕到控制中心確認核實后方可放行。
3.9物資搬運放行手續和陌生人的盤問需上報中心給予核對后才能放行。
3.10物資搬運放行具體流程為:前臺辦理--知會中心--通知現場崗位跟蹤知會進出口崗核實--收回《物資搬運放行條》--崗位放行--回復中心--回復前臺。
3.11安全部各崗位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逐級匯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