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處護衛主管工作規程
1.0 目的:全面負責小區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小區的安全和良好秩序。
2.0適用范圍:管理處護衛主管工作。
3.0 作業規程:
4.0值班制度:
4.0.1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下班時間在本小區安全管理工作出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到場處理。
4.1.2每周主持召開護衛工作例會:
1)傳達學習公司有關文件精神、規章制度和要求。
2)總結一周工作、訓練、思想、作風、紀律、安全、生活等方面情況,表揚好人好事,解決存在問題,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3)每次例會及培訓,必須按要求在《培訓(會議)簽到記錄表》上做出記錄。
4.2按《安全管理手冊》有關規定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管理:
4.2.1每天巡檢本小區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在《小區管理日志》中作出記錄,每周夜間查崗(02:00--06:00)不少于1次,在《夜間查崗記錄表》中作出記錄。
4.2.2具體組織對管理處護衛員進行培訓。
4.2.3每天檢查安全管理的各種記錄和工作情況,如有不規范及時糾正。
4.2.4每月30日前對本管理處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和護衛員的思想情況進行總結,針對薄弱環節做出工作計劃,報物業管理部備案。
4.2.5物業管理部組織的匯操,必須組織管理處護衛隊按時參加。
4.2.6按公司規章制度對管理處護衛員進行考核。
5.0相關文件
**-003《夜間查崗記錄表》
**-013《培訓(會議)簽到記錄表》
篇2:物業護衛主管職責(二)
上司:管理處主任
下屬:護衛員
權限:
提報權:
1、相關各項工作流程修改或增補的合理化建議或辦法。
2、按時擬定本隊日、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的。
3、提報班組內隊員獎懲單。
4、根據工作情況,進行人員增減的申請。
5、根據工作情況,進行人員出勤安排。
審核權:
1、根據計劃領用、申購有關的工作用品。
2、審核費用報銷、請假手續、福利申請等各項原始憑證。
其 余 :
1、監督指導規范隊員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有調配本班組人員及崗位權力。
3、在授權情況下,有臨機處理權力。
4、公司制度執行權。
承擔責任:
1、對違規行為未履行職責進行處罰或提報者,承擔管理責任處以“書面警告” 至大過”之間的處罰,如屢次違反者(3次以上),給予降級處理;并根據其造成經濟損失的嚴重性,承擔經濟責任.
2、在當班期間,對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 給予“書面警告”至“降級”之間的處罰;并根據其造成經濟損失的嚴重 性,承擔經濟責任.
3、違規或越級操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大過”處分,如給公司、各部門造成嚴重后果及不良影響者,給予“除名”并公布。
篇3:管理處安全護衛主管職責
管理處安全護衛主管職責
一、負責本管理處物業范圍內的安全護衛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制安全護衛工作計劃,并組織具體實施,對管理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負責。
三、負責主持召開護衛班長會議,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和安全部的指示。
四、對護衛各崗位執勤人員的工作進行巡查、督導,并負責處理護衛員執勤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五、負責護衛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零星安全護衛用品的采購、驗證、維修工作。
七、對護衛員玩忽職守、違章操作導致業主(住戶)投訴或造成重大損失負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