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摩托車停放管理規定(八)
為了小區摩托車的擺放有序、統一整齊、美觀,對小區摩托車的管理規定如下:
一、摩托車進入小區時,刷卡進入,車主對車卡要妥善保管,對遺失卡的車主,要進行核對、查實,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
二、對遺失車卡的車主,出現異常情況時,車主要負直接責任;
三、摩托車駛入小區后,必須按指示牌指定的車位停放,不得隨意亂擺亂放,影響走道的暢通和其他車輛停放;
四、車輛停放,敬請車主上好防盜鎖,對未上防盜鎖的車輛,小區巡查人員要簽發車輛的防盜警示提醒,并對未上鎖的車輛推到統一的保管地點,車主認領時,需確認簽名無誤后方可領??;
五、對小區停放的車輛,巡查人員必須進行登記、核實、以便規范車輛的擺放;
六、發現異常,及時匯報管理處。
篇2:住宅區摩托車自行車停放管理規定
住宅區摩托車、自行車停放管理規定
一、小區摩托車、自行車由管理處統一管理。
二、凡需提供車位的摩托車、自行車,車主必須到管理處辦理手續并交納車位使用費(收費標準按物價局文件規定),憑繳款單發給月卡。
三、摩托車、自行車出入存放處,實行發卡、收卡制度,業主憑月卡存車,憑保管卡取車。
四、不準在存放處內洗車和維修摩托車,以防發生火災。
五、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車主及時報案、管理處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六、無執照的單車遺失時,管理處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