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銷售外展接待中心項目護衛崗位職責
操作人員:護衛人員職級員工級
檢查人員:項目經理/護衛主管 直接上級:護衛主管
監督人員:客戶/區域全體員工 直接下級:無
1.目的:維護接待區域進出人員和門前車輛秩序,保障接待中心人、財、物安全,嚴格工作職責范圍,展現文明禮貌執勤形象。
2.范圍:本職責適用于***接待中心。
3.崗位能力要求:
3.1具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3.2熟練操作和使用區域配置的各種設施設備及所有消防器械,熟知各種器械使用方法,熟練掌握使用要領和使用技巧。
3.3熟知《員工手冊》和本服務區域的《應知應會》及規章制度。
3.4有一定的語言表達和溝通(問訊)能力。
3.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3.6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4.崗位經驗要求
4.1對可疑人員有一定的辯識能力。
4.2熟知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有較強的反應能力。
4.3具備服務技巧和親和力。
4.4有同類工作經驗為佳。
5.操守
5.1忠于職守,主動維護公司聲譽或利益,不得以任何語言或行為直接或間接對公司進行誹謗和損害公司的聲譽或利益。
5.2具有良好的物業服務意識,儀表端莊、禮貌待人,在工作中做到"忠誠、尊重、敏感、迅速、周到"。
5.3遵章守紀,嚴格遵守《員工手冊》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程序。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復印或以任何形式復制等對外泄漏公司內部信息和相關資料。
5.4嚴格遵守物業各項規章制度、護衛部門各項安全護衛制度,落實接班登記制度,上崗時不得擅自離崗位,不準睡覺、不準看書報、不準干與執勤無關的事,注意自身形象。
6.崗位職責
6.1負責接待中心站崗值勤。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服從指揮,履行操作規程。如離開崗位必須知會同值人員去向及離開時間。
6.2維護接待中心正常秩序,維護人員及門前車輛交通秩序;果斷處理本崗發生的問題,并及時上報,做好記錄。
6.3對接待中心進出人員進行問候、問訊、查看,認真填寫各種值班記錄;對進、出物品嚴格檢查,認真登記,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內外勾結,損害客戶及公司利益。
6.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執行應急預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報警和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6.5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崗位任務與要求,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確保接待中心人、財、物的安全。
6.6善于總結學習,不斷提高護衛服務技巧。
6.7熟悉接待中心布局,愛護接待中心設施設備,維持執勤區域的衛生。
6.8熟悉銷售項目的基本情況,能給客戶進行簡單的項目介紹等。
6.9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醫院公務接待制度
醫院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務接待的標準與程序,保證接待工作效果,合理控制費用開支,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接待來院檢查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
2.2接待應邀來院協助工作和合作單位的客人;
2.3集團安排來院調研、培訓或實習的員工。
2.4與上述接待對象相關的工作日程、食宿、用車、購買返程票等接待工作,均屬于公務接待管理范圍。
3、職責部門
3.1來訪人員由直接對口的業務部門負責接待;
3.2無直接對口業務部門或不可確定對口業務部門的來訪人員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接待;
3.3省、市級政府部門及其它重要領導、學者等來訪由總經理負責接待。
4、接待標準及程序
4.1集團內部人員接待
4.1.1集團內部人員的接待標準參照《出差管理制度》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標準;
4.1.2食宿應就近安排,一般應安排工作餐和普通住宿,費用由本人所在單位自行支付;
4.1.3如需接待地承擔(代墊)費用,需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
4.2集團外來賓接待
4.2.1集團外來賓的接待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由醫院總經理確定并批準。
4.2.2來賓就餐可采用工作餐和招待餐兩種形式。上級領導或來院指導工作的專家,經總經理批準,可安排招待餐,其它人員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安排工作餐。
4.3工作程序
4.3.1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接待工作的總體協調,包括交通工具、食宿安排、費用結算等,所需經費按照規定申請辦理。
4.3.2集團內部人員到異地出差、調研、培訓等需由目的地單位接待的,由所在地單位向接待地單位發出傳真文件,注明人員所乘車次或飛機班次、聯系方式及接待標準等信息。
4.3.3集團外客人需異地單位協助接待時,由所在地單位向接待地單位發出傳真或接待函,注明客人身份、所乘交通工具詳細信息、聯系方式、接待標準、費用結算辦法等信息??腿嗽诋惖匕l生的接待費用由接待地單位墊付,待客人離開后結算全部費用(包括食宿、用車等),并由接待地單位財務部門向客人所屬地單位的財務部門劃帳。
4.3.4集團外來賓接待需嚴格執行審批手續,盡量縮小接待范圍、節約接待費用。接待時一般不安排白酒、易拉罐飲料和煙,非經總經理批準,接待人員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標準。
4.3.5公務接待發生的各項費用,需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或對口接待部門)填寫《費用報銷單》,并注明詳細情況,報總經理簽批。
4.3.6公務接待費用未經總經理簽批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4.3.7接待客人需安排車輛時,一般只限市區內使用,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批準并安排;若需長途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安排。
篇3:酒店員工家屬接待室規定
酒店員工家屬接待室管理規定
1、本接待室僅限于酒店員工直系親屬,(即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關系)其余關系一概不得入住,亦不對外營業。
2、本接待室遵循先登記后入住之原則,住滿為止,若鋪位不夠時,由來訪者自行解決,或與先入住者協商解決,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員工宿舍住宿,違者罰款50元及簽被訪人4分扣分單。
3、凡需入住招待所者,事先必須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申請,列明申請事由及入住起止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天,如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時間的需再作申請),由部門經理簽名同意,再送總辦主任核準后,方可到宿舍管理處按規定辦理入住手續。
4、來訪人員住宿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起床后將被子疊好,保持接待室整潔,不得無理取鬧。臥具如有蓄意弄臟、破損者,按價賠償。
5、來訪人員在接待室住宿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值班室發出的《出入證》方能進出宿舍區,《出入證》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6、來訪人員離開接待室應在十二時辦理退房手續,并退還《出入證》。超過十二時,收半天住宿費,超過下午六時,收全天住宿費。
7、來訪人員留宿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串訪員工宿舍,否則罰款50元,直至取消其住宿資格。
8、來訪人員只提供住宿,不準在接待室內用餐,本酒店員工不得隨意把員工餐端進接待室給來訪客人用餐,違者罰款五十元。直至取消其住宿資格。
9、來訪時間僅限上午8時-晚12時,其他時間一律不得接待來訪人員,通道口保安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區。
10、接待室內禁止男女混居,本酒店員工必須在23:30之前離開接待室。未經總辦批準不得在接待室內留宿,違者罰款100元直至交送保安部處理。
11、凡入住酒店招待所之員工直系親屬,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作為申請人的員工亦要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