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電動巡邏車管理辦法8
為了充分發揮和利用電動巡邏車快速高效的作用,切實提升安全防范效果,特對各服務中心電動巡邏車的管理作如下要求:
1、電動巡邏車由各服務中心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指定人員需保險生效員工。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
2、電動車的使用者需由服務中心指定,使用者需按照使用說明正確使用,上崗前保持清潔,保持車輛良好的使用狀態和車容車貌;
3、使用者交接班時,電動巡邏車列入交接范圍,車況交接情況需記錄在值班記錄上,出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車輛管理者。當班安全班長對本班電動巡邏車使用情況負責,安全負責人最終承擔管理責任;
4、電動巡邏車嚴禁私用,不允許指定使用者以外的人員使用,非當班人員不得私自使用電動巡邏車,特殊情況需使用時,由安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5、電動巡邏車只得用于園區巡邏、巡視期間不得駛出規定區域,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在園區內不得鳴笛;
6、電動巡邏車巡視期間,巡視人員需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行駛,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夜間駕車必須穿著反光衣,確保安全文明行車;
7、使用者在車輛停止前進時需下車將車靠邊停放;與人交流時需下車,不得坐在車上與對方交流;
8、巡邏時間及巡邏路線由各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9、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損壞等要及時上報,不得私自處理或隱瞞不報;
10、車輛不得違章攜帶與值勤巡視無關的人員和物品;
11、指定駕駛以外的員工私自使用,自行承擔后果。
12、本辦法即日起執行,請遵照執行,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視情節對當事人按日??己宿k法處理。
篇2:住宅小區保安部巡邏車使用規則
住宅小區保安部巡邏車使用規則
一、巡邏車一般僅限于住宅小區范圍內巡邏用。處理下列情況可駛出住宅小區:
a)現行違法行為被發現而追捕嫌疑犯;
b)工地打架斗毆;
c)搶險救災;
d)業主、公司職員有生命危險,而無法找到車輛送醫院;
e)公司領導特別調動。
二、巡邏小車駕駛由3名巡邏保安員負責。
三、主管全面負責巡邏車的各項事務,包括使用監督,日常保養監督,司機培訓。巡邏車駕駛工作由3名巡邏保安員負責,必要時由主管接替,其他任何人不得駕駛巡邏小車。警用摩托車駕駛工作由六名固定巡邏保安員負責駕駛、保養。突發事件時可由領導親自駕駛。
四、巡邏小車巡邏路線、時間、次數按規定執行,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車3人。值班干部負責其班次的具體車務。
五、巡邏小車、摩托車不得亂停亂放,巡邏完畢后停放在規定位置。
六、巡邏小車、摩托車的維修加油工作由主管經理負責,末經同意領導同意,其他人無權將巡邏小車、摩托車送廠維修及加油。
七、巡邏小車、摩托車嚴禁挪作他用,一經發現,追究當事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八、巡邏機動車所裝置的警燈非晚間巡邏不準亂亮,警用嗽叭不準亂鳴。
九、事故責任:誰駕駛、誰負責(酒后駕魯莽駕駛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篇3:物業小區電動巡邏車管理辦法8
物業小區電動巡邏車管理辦法8
為了充分發揮和利用電動巡邏車快速高效的作用,切實提升安全防范效果,特對各服務中心電動巡邏車的管理作如下要求:
1、電動巡邏車由各服務中心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指定人員需保險生效員工。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
2、電動車的使用者需由服務中心指定,使用者需按照使用說明正確使用,上崗前保持清潔,保持車輛良好的使用狀態和車容車貌;
3、使用者交接班時,電動巡邏車列入交接范圍,車況交接情況需記錄在值班記錄上,出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車輛管理者。當班安全班長對本班電動巡邏車使用情況負責,安全負責人最終承擔管理責任;
4、電動巡邏車嚴禁私用,不允許指定使用者以外的人員使用,非當班人員不得私自使用電動巡邏車,特殊情況需使用時,由安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5、電動巡邏車只得用于園區巡邏、巡視期間不得駛出規定區域,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在園區內不得鳴笛;
6、電動巡邏車巡視期間,巡視人員需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行駛,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夜間駕車必須穿著反光衣,確保安全文明行車;
7、使用者在車輛停止前進時需下車將車靠邊停放;與人交流時需下車,不得坐在車上與對方交流;
8、巡邏時間及巡邏路線由各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9、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損壞等要及時上報,不得私自處理或隱瞞不報;
10、車輛不得違章攜帶與值勤巡視無關的人員和物品;
11、指定駕駛以外的員工私自使用,自行承擔后果。
12、本辦法即日起執行,請遵照執行,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視情節對當事人按日??己宿k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