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崗(車輛)控制規程
職責:
1、維持車場出入口交通秩序。
2、負責對出入小區的車輛收發卡、放行。
3、嚴格按照物價部門的規定收費。
4、對人員及物品進行控制。
5、車輛進場時對車輛外觀進行檢查。
6、控制外來車輛進場。
7、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作內容及操作要求:
(1)車輛出入
1)車輛進庫前應查看車身是否有破損或劃傷痕跡,若有需記錄于《車輛異常記錄表》。
2)對于使用月卡的車輛指引駕駛員自行刷卡進入車庫,并核對卡號及車牌相符,禁止一卡多用,如果車輛與記錄不相符,::應立即通知當值班長及巡邏安全管理員前來協助處理;
3)檢查發現車輛帶有煤氣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時禁止危險品進入小區。
4)對臨時出入車輛發放臨時出入登記卡,出小區時核對記錄與車輛是否相符,按規定標準收費,將收費票據交給車位使用人并收回卡,妥善保管。
5)如果車輛與記錄不相符,應立即讓駕駛員將車行駛到旁邊空車位上并詢問情況,同時呼叫當值班長及巡邏安全管理員前來協助處理;無誤方可放行;
6)在《車輛登記出入表》中記錄。
(2)收費管理
1)門崗安全管理員三班次費用統一交早班班長上交財務部門。
2)駕駛員要求免收費時應報告班長審查具備免收費標準,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中記錄,可放行。
3)五元和十元面額發票各保持1-2本,金額不足時,門崗安全管理員應將發票存根聯和相應的停車費收入繳交財務內勤,同時領取新發票。
4)門崗安全管理員應妥善保管好發票,如遺失,由個人負責,對業主未索要的廢票統一上交主管處統計上交財務。
二、門崗(人員、物品)控制規程
職責:
1、上崗三個月內熟悉轄區客戶的基本情況,熟記80%業主,并能準確分辨出業主與非業主。
2、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及物品進行控制。
3、負責責任區域內公共設施、設備的監管。
4、對責任區域內各類人員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
5、對責任區域內的環境衛生情況進行監管。
6、按應急處理程序處理緊急情況。
7、負責記錄業主反映的各種信息,并及時報告。
8、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交接班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作內容及操作要求:
1、對出入小區人員的控制
(1)認識的住戶
1)指引其自行刷卡或按密碼進入;
2)如忘記密碼或未帶卡幫其開門,并提醒其下次帶卡。
(2)不認識但自稱業主/住戶且無卡和密碼
1)與住戶中心聯系,確認身份。
2)通知巡崗跟進確認。
3)在記錄本上記錄。
(3)非住戶
1)公司領導
1.1如認識,應敬禮、主動打招呼,叫出領導稱呼(如某總),放行;
1.2記錄在《來人來訪登記表》上。
2)公司員工
2.1查驗其工作證,無誤,放行;所有員工非工作時間無特殊原因不得進入區域。
3)外來人員訪問業主/住戶
3.1詢問訪客姓名、被訪者姓名、住址;觀察訪客是否有異常情況,如有必要,通知巡邏崗
3.2陪同其到樓宇對講系統旁詢問住戶。
3.3通知住戶中心聯系業主確認或巡崗確認。
3.4記錄在《來人來訪登記表》上。
4)政府部門人員進入小區公干
4.1請其出示證件,詢問事由;
4.2放行,通知班長跟進;
4.3在《來人來訪登記表》上記錄。
5)參觀團體、人員
5.1上報班長,
篇2:幼兒園門崗值班制度(3)
> 幼兒園門崗值班管理制度(三)一、門崗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守。
二、幼兒園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出入時,門崗值班人員要及時開和關。
三、對需進園辦事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并經過領導和被訪人同意,否則不準進入,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四、幼兒園在上課,辦公時間,在園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的, 必須經領導批準,并經門衛查驗無誤后方可離校。
五、對幼兒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保教工作人員,不準擅自讓幼兒家長進入大門。
六、為確保公共財產的安全,門崗值班人員對攜帶園內公物離園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七、門崗值班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門口擺攤叫賣,嚴禁任何車輛進入。
八、在上、下班或入園、離園時,門崗值班人員必須在門外值勤。
九、門崗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十、一旦發生問題,值班人員第一時間妥善處理,第一時間匯報園領導、市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撥打電話82****9*。
篇3:家具公司行政部部門崗位職責
家具公司行政部部門崗位職責
部門名稱:行政部
直接上級:總經理;
下屬部門:總務科、保衛科;
管理權限:受分管理副總經理委托,行使對公司后勤生活、維護內部治安管理權限,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管理職能:負責公司后勤管理工作、維護內部治安、確保公司財產安全,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主要職能:
1.堅決服從分管副總經理的指揮,認真執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向主管領導負責;
2.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3.負責行政后勤、保衛工作管理制度擬訂、檢查、監督、控制和執行;
4.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度行政后勤、保衛工作計劃。本著合理節約的原則,編制年、季、月度后勤用款計劃,搞好行政后勤決算工作,并組織計劃的實施和檢查;
5.負責員工生活費用管理和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員工生活費用成本核算制度,制定合理的生活費用標準,對盈虧超標準進行考核;
6.負責做好公司經營用水、電管理工作。認真抓好水、電的計量基礎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和維修計量器具,抓好電器設備和線路的保養維修工作,加強用水、電費用核算,及時交納水、電費;
7.負責員工就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定期地詢問公司員工對就餐質與量的要求,以確保員工就餐的安全。
8.負責公司內部治安管理工作。維護內部治安秩序,搞好治安綜合治理,預防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護公司財產的安全,確保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9.負責建立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建立以防火、防盜、防災害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安全保衛責任制,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和責任落實;
10.嚴格門衛登記制度。一切進出公司的物資,嚴格門衛檢查、驗證,物證相符方能進出,凡無證或證物不符門衛有權扣留,由保衛科查處;
11.建立和完善后勤崗位責任制,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服務質量提高;
11.加強部門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協同人事、企管等職能部門,做好管理員、炊事員、保衛人員、維修工等日常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崗位優質服務評比活動;
12.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