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物業投訴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物業服務過程中的投訴處理程序,提高物業服務水平和業主滿意度,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一、投訴處理的原則
1. 及時性原則:對于業主的投訴,物業服務企業應迅速作出響應,及時進行處理。
2. 高效性原則:物業服務企業應本著高效、便捷的原則,盡快解決問題,提高業主滿意度。
3. 客觀公正原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以事實為依據,公正、客觀地處理業主投訴,避免偏見或偏袒。
4. 依法處理原則:物業服務企業在處理投訴時,應當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5. 保密原則:物業服務企業應尊重業主的隱私,對投訴人和投訴內容予以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二、投訴處理的流程
1. 投訴受理:
(1)物業服務企業應設立專門的投訴受理部門或人員,負責接收業主的投訴。
(2)投訴受理人員應及時、耐心傾聽業主的投訴,詳細記錄投訴內容,包括投訴人姓名、聯系方式、投訴事項、訴求等。
2. 投訴分類與轉辦:
(1)投訴受理人員應根據投訴內容,對投訴進行分類,確定處理部門或人員。
(2)對于一般性投訴,可由投訴受理人員直接轉交給相關部門或人員處理;對于重大、緊急的投訴,應匯報上級領導,組成專項工作組進行處理。
3. 投訴處理:
(1)相關部門或人員接到投訴后,應立即開展調查,核實投訴內容的真實性。
(2)根據調查結果,制定解決方案,與投訴人進行溝通,達成一致。
(3)對于需要整改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反饋給投訴人。
4. 投訴回訪:
(1)投訴處理完成后,投訴受理部門應進行回訪,了解投訴人對處理結果的滿意度。
(2)對于不滿意的投訴,重新進行分析,調整解決方案,直至投訴人滿意。
5. 投訴歸檔:
(1)投訴處理結束后,投訴受理部門應將投訴記錄、處理過程、整改情況等資料進行歸檔,以便查閱。
(2)定期對投訴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發現潛在問題,持續改進服務質量。
三、投訴處理的職責分工
1. 物業服務企業總經理:負責指導、監督投訴處理的全過程,并對重大、緊急投訴進行決策。
2. 投訴受理部門:負責投訴的受理、分類、轉辦、回訪和歸檔等工作,對整個投訴處理過程進行監控。
3. 相關部門或人員:負責對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制定解決方案,落實整改措施。
4. 售后服務部門:對于涉及工程質量、返修等問題的投訴,售后服務部門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四、投訴處理制度保障
1. 制定投訴處理規范: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投訴處理流程和規范,確保投訴處理的標準化、規范化。
2. 培訓與考核:定期對員工進行投訴處理技巧、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員工投訴處理能力。同時,建立投訴處理考核機制,將投訴處理效果與員工績效掛鉤。
3. 加強溝通協作:各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作,形成良好的團隊氛圍,共同處理好業主投訴。
篇2:中醫院投訴管理辦法
中醫院投訴管理辦法
根據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結合我院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1、成立書記、院長為組長,副院長、副書記為副組長,各職能部門為成員的投訴管理領導小組,投訴管理辦公室設在黨委辦公室,統一受理,歸口分類處理。
2、投訴接待時間:正常工作時間由投訴管理辦公室及有相關職能部門接待;非正常工作時間(中午、夜間和休息日)由醫院總值班接待。
3、投訴實行“首訴負責制”,全院各職能部門、科室及工作人員有無條件接受病人或服務對象投訴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投訴人。對于能夠當場協調處理的投訴,應盡量當場協調解決,并做好記錄;不能當場解決的投訴,主動引導、及時上報投訴管理辦公室協調解決。首訴接待科室及人員不履行職責或推諉投訴人,按照醫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篇3:C公司客戶投訴管理辦法
客戶投訴管理辦法
為了更好的服務于客戶,滿足客戶需求,加強與客戶的聯系,提高客戶滿意度,提升項目品質,特制定客戶投訴管理辦法。
(一)、原則:高效、快捷、耐心、認真
(二)主要管理部門:客戶服務
(三)協助管理部門:營銷策劃部、工程技術等相關部門
(四)投訴渠道:投訴熱線、網站、售樓處現場及其他投訴渠道
(五)投訴形式:
一站式投訴為主
一站式投訴:指客戶無論是在項目客戶服務處、物業公司、銷售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或其他部門進行投訴時,接待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受理客戶投訴或將客戶推至其他部門。屬于自己工作范圍內的主動解決,涉及其它部門問題的,受理單位應積極協助或代表客戶與其他部門接觸,督促其予以解決。
上述各個環節接到客戶投訴都應熱情接待,如實記錄。并將記錄(客戶投訴單)自接到起24小時內反饋至客戶服務部,由客戶服務部協調相關部門解決??蛻舴肇撠熑谈櫩蛻敉对V整個過程。
客戶服務部進行客戶投訴分類、備案,24小時內轉至相關部門,本著對客戶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要求各部門對能解決的問題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將處理結果轉至客戶服務部,客戶服務部2日內與客戶聯系,告之結果。不能馬上解決的問題3日內由客戶服務部通知客戶,做好解釋工作,與客戶再議解決時間。對于復雜問題由客戶服務部組織相關部門向客戶解釋。對于客戶反映集中的問題,統一安排時間向客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