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保密協議書格式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于20**年**月**日簽署并生效。
1.蘇州中科集成電路設計中心(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為:郵政編碼:2.?(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地址為:郵政編碼:鑒于:1.甲方與乙方進行技術及業務合作事宜,雙方將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要求對方提供,并將擁有或已經擁有對方某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2.雙方愿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屬于提供方或其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所有或專有的,或提供方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第三方的下列資料及所有在信息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電路設計版圖數據、業務記錄和計劃、貿易機密、技術資料、產品項目、產品設計信息、價格結構、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第二條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時,接受方已經通過其他****獲悉的、無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過合法行為獲悉已經或即將公諸于眾的信息;
3.根據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條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條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對保密信息謹慎、妥善持有,并嚴格保密,沒有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該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信息;
3.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雇員(統稱“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
4.若具有權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將(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類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將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接受方須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沒有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五條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頒布有關產權資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雙方有義務遵守這些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
第六條本協議的各部分構成完整的保密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任何有關本協議所述事項的理解或協議。未經他方書面同意,本協議不得變更或修改。
第七條雙方承認并同意,除提供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構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轉讓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對其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擁有的利益,亦不構成向接受方轉讓或其他知識產權等有關利益。
第八條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在蘇州仲裁解決。
第九條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后兩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蘇州中科集成電路設計中心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篇2:對外提供信息保密審查管理制度范例
> 對外提供信息保密審查管理制度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標準》、《新聞出版保密規定》,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為加強對外提供資料的保密審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對外提供信息包括:在各類交流、新聞報道、合作、談判、驗收、鑒定等業務活動及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中,凡是擬對外提供或公開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稿、論文、聲像制品、磁介質、光盤及實物等)均須經過保密審查,凡按行業保密范圍被列為國家秘密的事項,不得利用公開媒介進行對外提供。
第三條 保密審查由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保密辦”)統一組織,由各業務管理部門負責執行。具體分工如下:
一、參加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的信息資料,如擬發表的論文,項目申報、評審、驗收和鑒定的材料,科技成果的宣傳材料等由科技管理部門負責保密審查。
二、擬向新聞媒體、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提供的宣傳資料和實物由黨政部門負責保密審查。
三、網站、網頁的內容及其更新由信息發布管理部門負責保密審查。
四、其他擬向外提供的信息資料由所涉及的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保密審查。
五、各部門在審查中若有爭議或疑義的問題,可報送保密辦組織復審。
第四條 各送審部門、人員和進行審查的業務管理部門在保密審查中應認真填寫對外提供信息保密審查表(見附表16),審查完畢后審查表保存在審查部門,以備復查,三年后統一銷毀。
第五條 各業務管理部門每年應對保密審查工作統計情況向保密辦進行一次報送,保密辦定期不定期對以上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問題應及時要求整改。
第六條 對外提供信息,未經保密審查嚴禁擅自向外提供。其中,擅自向外提供尚未造成泄密的,由業務管理部門和保密辦對當事人給予批評教育;造成泄密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按《保密工作獎懲制度》給予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 各業務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應加強責任感,嚴肅認真地進行本部門管理范圍內的保
密審查。凡因審查不認真導致泄密的,要追究審查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并按《保密工作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八條 本規定由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3:機關大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保密制度
機關大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保密制度
隨著計算機的普及和全球信息化的發展以及政府網絡工程的深入,我局于20**年建成局域網(對等網),主要用于各部門獲取有關各類網上信息,提高工作效率。我局的計算機網絡雖主要用于獲取網絡信息,但根據省、市、區保密部門關于計算網絡信息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據我局的計算機網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本單位秘密信息的安全,特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一、落實分管領導并指定專門管理人員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負責本單位涉密信息的審查工作。
二、加強保密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同時落實保密工作管理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人并與年度考核相結合。
三、各部門(科室)的計算機主要用于各類信息的獲取,嚴禁利用計算機網絡對涉密信息和本單位內部資料進行采集、處理、存儲和傳輸。
四、嚴禁任何人利用網絡通信工具、聊天工具或在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和本單位內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