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根據《關于印發珠海市衛生計生系統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珠衛計〔20**〕49號)、《關于印發《珠海高新區社會事業局20**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珠高事業〔20**〕93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加強我院歲末年初和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維護消防安全形勢穩定,預防遏制消防火災事故發生,20**年1月起,由院領導班子及各科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檢查小組在全院范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組織領導
醫院對火災防控工作高度重視,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由院領導班子及中層以上干部組成的工作組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統一部署,明確各科室職責分工,切實加強整治領導組織,以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為目標,強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提高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切實維護全院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
二、完善制度,明確職責
進一步完善各種安全防火規章制度和責任制,根據實際調整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和人員,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宣傳培訓,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演練。制定珠海市衛生計生系統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綜合治理
抓好院內安全防火檢查工作,做到每周例行巡檢一次。在春節前后分別于1月20日、2月11日及2月22日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安全隱患11處并及時整改,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中。
(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結合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和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通過召開部署會,利用中層例會等形式,發動各科室迅速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加強日常防火巡查,消除火災隱患。一是嚴查消防通道出口。重點檢查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及樓道等,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和安全出口鎖閉的,現場督促整改。二是嚴查消防設施器材。重點檢查單位滅火系統、報警系統、給水系統等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滅火器、疏散指示標志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對消防設施進行專門的檢測及維護保養,及時更換了損壞、過期的消防器材。三是開展消防教育培訓。利用晨會、查房等各類會議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四是嚴查消防重點部位。重點檢查了供氧設施,氧氣、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存量及存放情況,。重點檢查門診、板房、機房、食堂等容易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部位,并落實防范措施。
(二)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專項檢查
重點查找發現電源、電氣及其線路、燃氣線路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檢查是否存在亂拉電線,用電用氣是否安全規范,以及門、窗、電閘是否及時關閉。檢查組針對發現的隱患現場要求負責人限期整改,確保消除安全隱患。因我院門診樓使用年限已久,線路已經老化,存在安全隱患,至20**年起,我院對老舊線路進行了維修更換,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加強安全隱患整改落實
節前,區衛計系統聯合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對轄區醫療機構開展節前消防安全檢查,區衛計局領導帶隊對我院進行消防安全隱患檢查,我院按照檢查組對我院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整改落實。
四、強化宣傳,加強教育
利用宣傳欄、電子顯示屏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循環播放消防安全教育視頻。利用各類會議傳達學習了上級下發的關于消防安全相關文件精神,消防安全培訓2次。
篇2:上海市開展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上海市關于開展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
滬房管物[20**]222號
根據公安部、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有關通知精神,切實加強本市住宅小區火災防控工作,提高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確保住宅小區安全平穩運行,市局決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在全市住宅小區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積極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爭取街道(鄉鎮)、居(村)委會、業主委員會的大力支持,深入發動物業行業從業人員和廣大居民群眾廣泛參與,多部門聯合排查和聯合執法,集中消除一批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場所的火災隱患,提高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建設管理水平。
二、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長黃永平任組長,物業管理處處長忻一鳴、市物業管理事務中心主任馬浩元、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會長朱志榮為副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物業管理處,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情況匯總和督察、檢查等工作。各區縣房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班子,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取得明顯實效。
三、工作職責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負責全市物業行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情況匯總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區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物業行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具體組織、聯絡溝通、情況匯總和檢查指導等,指導本地區物業服務企業對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庫、消防應急疏散通道、消防設施設備的完好情況等進行集中排查,摸清情況底數,發現隱患問題及時督促相關單位或責任人予以整改;指導業主委員會(產權人)按規定使用維修資金,及時更新、改造和修繕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及存放場所,維修、改造、更新損壞的消防設施設備,以滿足消防安全需求。
物業服務企業:負責聯合業主委員會、居(村)民委員會對本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庫充電裝置及場所的消防安全狀況、消防通道的通暢情況等進行具體檢查和排摸,發現電動自行車庫充電裝置及場所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和消防設施設備損壞等需動用維修資金予以整改的,要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業主)落實資金;督促項目經理和管理人員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職責及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義務;發現樓道堆物、占用消防應急通道影響消防安全等情形,要開展聯合整治;發現消防違法行為影響小區消防安全的,要及時報告公安消防部門。
業主委員會:負責配合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電動自行車庫和消防通道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及時勸阻業主(使用人)樓道堆物影響消防安全等行為;對電動自行車庫充電裝置及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和消防設施設備損壞等需更新、維修、改造的,要及時啟動相應程序落實資金予以整改;督促、檢查物業服務企業和從業人員履行合同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等。
四、整治內容
集中消除一批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及存放場所的火災隱患;清除樓道堆物,占用、封閉消防應急疏散通道;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情況,及時修復損壞的消防設施設備,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檢查范圍:居民住宅小區內設置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存放場所(含地下車庫)、居民住宅小區內樓梯間、首層門廳、安全出口;居民住宅小區內所有消防設施設備、消防應急疏散通道等。
工作措施:一是對居民住宅小區內設置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存放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的,應按照公安消防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主動接受公安消防部門指導,落實隱患排查、整改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需動用維修資金予以整改修繕的,房管部門要指導業主委員會(業主)按規定使用維修資金,及時予以維修、更新或改造。二是對住宅樓公共部位、首層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隨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其充電的,督促指導業主委員會張貼管理公約,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管理;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嚴格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集中存放管理電動自行車,并統一維護保養有關充電設施設備。三是對住宅樓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其充電的,依法責令有關單位、業主(使用人)立即改正;四是會同業主委員會、居(村)民委員會集中開展清理樓道堆物行動,及時消除占用、封閉消防通道等安全隱患;五是對住宅小區內所有消防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況進行全覆蓋、地毯式排查,發現消防設施設備損壞,要及時向業主委員會(業主)報告,指導業主委員會按相應程序落實資金予以維修、更新、改造,確保住宅小區內各類消防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同時,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區(縣)房管部門、各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階段性工作重點,明確具體步驟,迅速動員部署開展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二)排摸自查階段(7月16日至7月31日)。根據市公安局制定發布的通告,各區(縣)房管部門根據市局、區(縣)政府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排摸工作,并逐一進行登記造冊,確保底數清楚、
狀態明晰。同時,按照“邊排摸、邊整治”的要求,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使用人)抓緊進行自查自改。 (三)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區(縣)房管部門、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細化和量化各項工作任務,并于8月底前,定期組織開展檢查;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區縣房管部門要積極聯系公安消防部門聯合開展檢查執法;9月底前,對前階段已經排查過的區域和部位,組織開展“回頭看”。同時,將專項行動與重要節慶安全管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切實確保重大節日、重要節點住宅小區消防安全。
(四)總結驗收階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區(縣)房管部門對此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研究建立常態長效治理機制,切實鞏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并于10月20日前向市局物業管理處報送本地區專項行動開展工作的總結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房管部門、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認識此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強力推進,確保各項措施和責任落到實處。通過工作例會、督導檢查、隱患抄告、定期通報等形式,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促。對發現的住宅小區內重大火災隱患,積極協調配合相關單位和主體,按照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并及時通報、抄送對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的處理結果,確保信息對稱、監管到位。
(二)依法從嚴治理。各級房管部門要充分運用行政手段,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切實加大執法整治力度,確保形成懲治消防違法違規行為的嚴管高壓態勢。專項行動期間,市局將組織成立專項督導組,對各區(縣)房管部門及物業服務企業專項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對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專項行動明確要求的工作任務走過場、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和小區經理,要在物業服務企業和小區經理誠信檔案上予以記載;對專項行動期間因疏于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發生有影響火災或較大以上火災的,將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廣泛開展宣傳。各區(縣)房管部門、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小區戶外視頻、社區板報等宣傳載體和媒介,加強對此次專項行動的宣傳發動,努力形成嚴管聲勢和氛圍,鼓勵市民群眾自查自改身邊火災隱患。要開展針對性消防安全宣傳,切實增強業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區(縣)房管部門要結合地區實際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班子,明確分管領導、具體組織部門和聯絡員,并于7月15日前報市局物業管理處;同時,要就本次專項行動建立工作臺帳,每月月底前向市局物業管理處報送階段性工作情況。
篇3:關于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莆建物〔20**〕24號
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住建局、各物業服務企業:
根據省住建廳、我市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相關要求,為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確保轄區物業管理區域消防安全,維護廣大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生活和財產安全,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各縣(區)住建局要加強日常屬地管理,全面部署轄區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認真開展物業管理區域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限期整改各項消防安全隱患,確保廣大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要求
各縣(區)住建局要建立健全轄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人,加強現場檢查,指導、督促轄區各物業服務企業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宣傳欄,電子顯示屏、宣傳條幅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引導業主了解消防安全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同時定期組織物業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業務培訓。
(二)責任分解到人。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細化消防安全具體工作內容并積極組織實施。
(三)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完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活動,及時查缺補漏,總結評估,針對薄弱環節和存在不足,完善應急預案,增強應急預案的可操作行,進一步充實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同時建立應急演練活動檔案。
(四)健全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建立消防設施設備清單和消防安全工作臺帳,加強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組織人員加大現場排查整治力度。
1.全面整治物業管理區域(樓道)內易燃易爆物品、雜物堆積、亂停車、亂充電等違規現象,確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阻,符合消防車輛通行要求。
2.排查檢修“消防主機、消防供水設備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水槍、水帶、面板、滅火器、疏散指示燈、逃生應急燈”等消防設施設備,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行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及時維修更新改造消防設施設備。消防設施設備存在缺損或故障的,要及時維修、更新、改造,有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小區,企業按流程申請使用專維金,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企業應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內容包括“施工方案、維修更新改造預算費用及業主分攤費用明細”等事項),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公示。同時報告項目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物業管理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并建檔備查。
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