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中學國防教育工作總結
國防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基本教育,是國家安全、民族利益的靈魂,是增強公民國防觀念、提高公民國防素質的基礎工程和中心環節。我校在上級領導的指導下,立足現實,著眼未來,以“強健意志體魄,加強學生的國防意識、普及國防知識”為總體目標,以爭創“國防教育先進學校”為動力,認真開展了轟轟烈烈、富有成效的國防教育活動,做到了制度完善、措施有力、落實到位,效果明顯,使我校的國防教育工作扎實有效地向前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教育措施
學校的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學生素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形式。為了加強對學校國防教育的領導,切實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學校成立國防教育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教導主任、政教主任任副組長,組員各班班主任,建立起強有力的組織網絡。
學生的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又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持久、深入地開展國防教育是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的有效途徑,對提高學生國防意識。我校定期進行國防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組織紀律觀念和頑強的意志。了解重大國防事件,居安思危,幫助學生樹立憂患意識,培養學生國防觀念,收到良好的效果。具體教育措施有:1、利用黑板報、校園宣傳欄,廣泛宣傳國防教育知識,創設較好的學習氛圍。2、利用班會、國旗下講話,結合國內外重大時事,對學生進行有國必有防、落后就要挨打的教育。3、通過紀念日,唱革命歌曲進行革命傳統教育,樹立建設強大祖國的思想。4、定期放映革命戰爭題材的影片,提高國防教育的吸引力,增強同學們對國防的感性認識。5、開展“擁軍愛民”衛士活動,組織學生成立擁軍服務隊,幫助周邊地區軍烈屬義務勞動。
二、保證課程開設落實國防教育
新課程背景下,學校課程增設了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和綜合實踐課程,而且規定:課程有國家、地方和學校的三級管理體系,使學校能根據實際和需要,充分挖掘本校教育資源自主地開發教材,這給學校開展國防教育提供了保證。我校的國防教育專題課程,主要由學校政教主任負責實施,提高學生對國防教育的深刻意義的認識和理解,增強國防教育觀念。
三、推行各學科教學中國防教育的滲透
我校利用學校教育和教學的主渠道,采取“結合、滲透”的教育原則開展國防教育,取得了較好的教育效果。近年來的學校國防教育工作,使我們深刻的認識到,國防教育不僅是實施素質教育的有效手段,更是培育全面發展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的主要渠道。如我校的體育課和語文課學科教師都能結合教材內容進行國防教育的滲透,并把它作為課堂教學規定的教學目標和學生學業成績考核目標之一。其它學科教師也能根據教學內容有機滲透國防教育有關知識,同樣作為教師課堂教學中德育滲透的評價之一。
把課堂教學作為國防教育的主渠道、主陣地。在學校學期(學年)計劃中要充分體現國防教育的內容。如歷史課主要滲透祖國的疆土、國界線、邊界線,讓學生初步了解“三防”知識。音樂課通過教唱《義勇軍進行曲》等軍歌,歌唱人民軍隊,謳歌英雄人物。體育課要進行基本的軍事技能教育和訓練、培養。國防教育作為學校的一門課程,為了考查學生的國防知識,有效地提高我校學生的國防意識,檢驗我校的國防教育成果。
四、適時進行國防宣傳教育專題講座
我校根據國際國內形勢需要,利用班會課、安全課等全校統一作息時間的課程資源,利用校園廣播開展國防教育專題講座,突出國防形勢的宣傳教育。通過專題宣傳使學生了解了當今的世界政治、經濟、軍事格局,使人們認清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統一的緊迫性和艱巨性,深刻認識國防強弱與經濟發展、社會安寧、人民利益的重要關系,增強學生長大后關心支持國防建設,自覺履行國防義務的意識。
五、利用綜合實踐課程開展豐富多彩課外活動
我校以與時俱進的科學態度開展國防教育,大力推進學校國防教育的改革創新,不斷充實和完善教育內容,以普及國防基本知識、加強基本技能訓練為目標,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讓國防教育寓教于樂。組織學生觀看優秀愛國主義影片,要求學生讀有關國防教育的文章和故事,以班級為單位舉行愛國歌曲和紅色歌曲比賽。
綜上所述,我們要必須要加強對中學生的國防教育,這是鞏固國防、抵御侵略的需要,是培養新世紀合格國防后備人才的需要。國無防不立,民無兵不安,國泰才能民安,這是被歷史證實的真理。未來的反侵略戰爭,不僅僅是軍事力量的較量,也是綜合國力乃至民族凝聚力的較量。今天的中學生無疑是明天國防建設的中堅力量。因而,在和平的條件下,加強對中學生的國防教育,是我們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的重大課題,也是鋼鐵長城的基礎,切實加強中學生的國防教育,顯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篇2:學院武裝部國防教育科工作職責
學院武裝部國防教育科工作職責
國防教育科在武裝部的領導下,依據《國防法》等規定,開展武裝軍事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落實《國防法》,組織對全體師生員工開展國防教育。
二、開展大學生軍事理論課教學和軍事訓練活動。
三、認真做好大學生征兵報名、體檢、政治審查和送兵等工作。
四、協助做好大學生退伍安置和復學工作。
五、做好學院預備役人員登記,完成上級交給的各種執勤和應急任務。
六、做好人防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七、建立完善武裝信息檔案工作。
八、做好擁軍擁屬、擁政愛民工作。
九、做好軍烈屬、傷殘軍人、復退軍人的走訪慰問等工作。
十、完成武裝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篇3:寧夏回族自治區國防教育條例(1994)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防教育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1994年8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4年8月26日公布 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國防教育,增強公民的國防觀念,促進國防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國防教育,是指對公民進行以熱愛祖國、保衛祖國為內容的的國防觀念和國防知識教育。
第三條 凡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政黨、武裝力量、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學校、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民,均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 國防教育是全民教育的組成部分,應當長期堅持,注重實效。根據不同對象,堅持經常教育與集中教育、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知識教育與軍事訓練相結合。
第五條 進行國防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公民都有接受國防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自治區、市(行署)、縣(市、區)設立國防教育委員會,委員會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本自治區有關國防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國防教育規劃;
(三)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國防教育的重大問題;
(四)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國防教育工作;
(五)組織開展國防教育理論研究工作。
國防教育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人民武裝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國防教育的職責:
(一)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宣傳部門,應當把國防教育列入社會宣傳教育計劃,進行經常性的國防教育;
(二)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大、中、小學的不同特點,把國防教育列入學校的內容,并組織、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