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導軌
(1)主控項目
?、賹к壈惭b位置必須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
(2)一般項目
?、趦闪袑к夗斆骈g的距離偏差應為:轎廂導軌0~+2mm;對重導軌0~+3mm。
?、蹖к壷Ъ茉诰辣谏系陌惭b應固定可靠。預埋件應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錨栓(如膨脹螺栓等)固定應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構件上使用,其連接強度與承受振動的能力應滿足電梯產品設計要求,混凝土構件的壓縮強度應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
?、苊苛袑к壒ぷ髅?包括側面與頂面)與安裝基準線每5m的偏差均不應大于下列數值:
轎廂導軌和設有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為0.6mm;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為1.0mm。
?、蒉I廂導軌和設有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工作面接頭處不應有連續縫隙,導軌接頭處臺階不應大于0.05mm。如超過應修平,修平長度應大于150mm。
?、薏辉O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接頭處縫隙不應大于1.0mm,導軌工作面接頭處臺階不應大于0.15mm。
2.門系統
(1)主控項目
?、賹娱T地坎至轎廂地坎之間的水平距離偏差為0~+3mm,且最大距離嚴禁超過35mm。
?、趯娱T強迫關門裝置必須動作正常。
?、蹌恿Σ倏v的水平滑動門在關門開始的1/3行程之后,阻止關門的力嚴禁超過150N。
?、軐娱T鎖鉤必須動作靈活,在證實鎖緊的電氣安全裝置動作之前,鎖緊元件的最小嚙合長度為7mm。
(2)一般項目
?、匍T刀與層門地坎、門鎖滾輪與轎廂地坎間隙不應小于5mm。
?、趯娱T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應高出裝修地面2~5mm。
?、蹖娱T指示燈盒、召喚盒和消防開關盒應安裝正確,其面板與墻面貼實,橫豎端正。
?、荛T扇與門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扇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的間隙,乘客電梯不應大于6mm,載貨電梯不應大于8mm。
3.轎廂
(1)主控項目
當距轎底面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轎壁時,必須在距轎底面0.9~1.1m的高度安裝扶手,且扶手必須獨立地固定,不得與玻璃有關。
(2)一般項目
?、佼斵I廂有反繩輪時,反繩輪應設置防護裝置和擋繩裝置。
?、诋斵I頂外側邊緣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離大于0.3m時,轎頂應裝設防護欄及警示性標識。
4.對重(平衡重)
(1)一般項目
?、佼攲χ?平衡重)架有反繩輪,反繩輪應設置防護裝置和擋繩裝置。
?、趯χ?平衡重)塊應可靠固定。
5.安全部件
(1)主控項目
?、傧匏倨鲃幼魉俣日ǚ庥洷仨毻旰?,且無拆動痕跡。
?、诋敯踩Q可調節時,整定封記應完好,且無拆動痕跡。
(2)一般項目
?、傧匏倨鲝埦o裝置與其限位開關相對位置安裝應正確。
?、诎踩Q與導軌的間隙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
?、坜I廂在兩端站平層位置時,轎廂、對重的緩沖器撞板與緩沖器頂面間的距離應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轎廂、對重的緩沖器撞板中心與緩沖器中心的偏差不應大于20mm。
?、芤簤壕彌_器柱塞鉛垂度不應大于0.5%,充液量應正確。
6.懸掛裝置、隨行電纜、補償裝置
(1)主控項目
?、倮K頭組合必須安全可靠,且每個繩頭組合必須安裝防螺母松動和脫落的裝置。
?、阡摻z繩嚴禁有死彎。
?、郛斵I廂懸掛在兩根鋼絲繩或鏈條上,且其中一根鋼絲繩或鏈條發生異常相對伸長時,為此裝設的電氣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
?、茈S行電纜嚴禁有打結和波浪扭曲現象。
(2)一般項目
?、倜扛摻z繩張力與平均值偏差不應大于5%。
?、陔S行電纜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隨行電纜端部應固定可靠。
b.隨行電纜在運行中應避免與井道內其他部件干涉。當轎廂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隨行電纜不得與底坑地面接觸。
c.補償繩、鏈、纜等補償裝置的端部應固定可靠。
d.對補償繩的張緊輪,驗證補償繩張緊的電氣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張緊輪應安裝防護裝置。
篇2: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ㄒ唬┲形臉嗣鞯纳唐访Q、生產廠名和廠址;
?。ǘ┊a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ㄈ┥虡?、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ㄋ模└鶕唐返奶攸c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ㄎ澹┫奁谑褂蒙唐返纳a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κ褂貌划?、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 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單位名稱(蓋章):
擬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篇3:物料提升機安裝施工方法檢查驗收
物料提升機安裝施工方法及檢查驗收
1物料提升機安裝工藝流程
桿 →提升安裝前的準備工作→固定地梁→安裝兩根立柱 →安裝提升吊自升平臺→ 固定備用立柱→ 安裝卷揚機構→ 放入吊籠→ 安裝連墻桿穩定架體→ 調試→ 驗收使用。
2物料提升機安裝施工方法
2.1安裝前首先檢查龍門架體的垂直度,導軌接點的錯位差,立柱安裝后要求在兩個方向上作垂直度檢查,傾斜度應保證在架體高度1.5‰以內,并不大于200mm,達不到標準的應在底架下塞墊調整片直到調整符合要求為止。
2.2地梁及加長腿安裝在地基上調整好,用螺釘固定,將自升工作臺至于地梁之上,注意工作臺套架與地梁上裝立柱的位置。
2.3兩根立柱分別裝有平臺套架孔中的地梁上,調整好后,螺釘固定,并分別將兩提升滑輪裝在其上端固定。
2.4自升工作臺升降機按正確的繞繩方式穿好鋼絲繩、鎖定。
2.5提升吊桿安裝于自升工作臺規定的位置上,并裝好鋼絲繩鎖定。
2.6用平臺升降機構的手動卷揚機將自升平臺提升至臺面與立柱上端面平齊,使裝在平臺上的八個爬爪都能有效地卡在標準節的橫擔角鋼上。
2.7兩根備用立柱通過桿節起升機構裝入已安裝調整好的立柱上,調整并固定。
2.8重復(3.2.6)使工作臺行至第二節立柱上端并用爬爪定位。
2.9按相關規定安裝物料提升機卷揚機構(見后面傳動系統安裝)。
2.10放入吊籠,裝配好附件安裝好鋼絲繩。
2.11重復(3.2.7)[此時開始,立柱的運輸靠吊籠升降來完成]達到需要高度。
2.12架體穩定:
本工程提升機用于主體、裝修時物料運輸,采用連墻桿與建筑結構連接,間距不大于9米,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一組,架體上部的自由高度為4米,并按使用說明的規定要求設置預埋件或預留孔,采用剛性連接,形成穩定結構,禁止架體與腳手架連接。
3物料提升機安裝的檢查驗收
3.1安裝完畢應有專門檢驗人員按標準要求進行下列檢驗:
1)立柱垂直度檢驗。
2)緊閉連接件檢驗。
3)驗空載運行試驗。
4)額定荷載試驗。
5)模擬斷繩實驗。
6)超載25%實驗經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安裝完后,由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將驗收情況填入驗收表,經檢查合格后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