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廈)配電運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工作票填寫規定
1.工作票必須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票中計劃工作時間、工作地點、設備雙重名稱和接地線裝設地點這四項不準涂改,其他如有必要改動也不得超過三處,且改動后的字跡應保持清晰。
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能使用"注意安全"、"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嚴格執行規程"等籠統詞句,而要確切的交代清楚。
3.工作內容和任務欄內的設備應填寫"雙重名稱"。
4.工作地點保留的帶電部分和補充安全措施必須寫清寫明詳細間隔和地點,不準含糊其詞。
5.工作票上裝設接地線的編號與工作結束時拆除接地線的編號必須完全一致。
6.工作票上所有簽名必須親筆,不準代簽。
二、辦理工作票許可手續的基本程序
1.接收工作票,并進行登記;
2.審查工作票的內容是否和現場運行方式相符;
3.根據工作票的要求填寫裝設現場安全措施操作票;
4.填寫工作票的有關內容(已裝接地線欄在接地線裝好之前不得填寫);
5.審查操作票正確后,布置現場安全措施,裝設接地線;
6.填寫工作票的有關內容(主要是"裝設接地線"一欄及"應掛標示牌和應設遮攔");
7.工作許可。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后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作的安全措施,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卻無電壓,并向工作負責人交待現場的帶電部位和注意事項,然后同工作負責人分別在工作票上簽名,完成上述許可手續,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
三、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的基本程序
1.工作結束后,工作人員清掃整理現場后撤離。
2.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進行現場驗收。驗收的內容主要包括設備外觀檢查、設備操作試驗、有無遺留物件、工作場地衛生等。
3.檢修交底記錄。雙方經現場檢查認為無問題后,檢修負責人應先口頭向值班員講清所修項目、修試情況、修試結果和遺留缺陷,然后在變電所設備檢修記錄薄上(一次設備大、小修記錄或繼電保護工作記錄)做好詳細明確的結論性記錄。
4.工作終結。值班人員檢查記錄符合要求后驗收簽章,做出評價結論,然后會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簽上時間和姓名。
5.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的所有工作票結束,拆除所有接地線、臨時遮攔和標示牌,并得到值班負責人的許可命令后,方可合閘送電。
四、口頭或電話命令工作票的要求:
因某種緊急或特殊情況,工作票簽發人不到現場時,可以用口頭或電話發布檢修工作命令,變電所工作許可人應逐條將其記錄在運行日志上,其內容包括:
1.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姓名;
2.工作內容;
3.應拉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4.應采取的安全措施,運行和檢修人員注意事項;
5.工作許可人姓名,口頭或電話命令發布人姓名。
五、工作票的保管和移交
工作票一式兩份,一份由工作負責人執拿,一份留在配電室按值移交,當值人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內容、許可工作時間及工作結束時間記入運行日志。工作票所列檢修內容當日不能完成的,每天收工時工作負責人應將工作票移交給值班員,次日開工前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后再進行工作,以確保檢修工作的質量和安全。已結束的工作票,保存至少三個月。
篇2:百貨商場配電室工作票制度
百貨商場配電室工作票制度
1、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行,其方式有下列四種: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填用第二種工作票;填用帶電作業證;口頭或電話命令。
2、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3、填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壓配電屏、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轉動中的發電機上的工作。
4、帶電作業證適用于對地電壓250V以下操作。
5、其他工作用口頭或電話命令??陬^或電話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班員應將發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并向發令人復誦核對一遍。
6、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二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錯別字、漏字需修改時,應字跡清楚。兩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按值移交。值班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任務、許可工作時間及完工時間記入操作記錄簿中。
7、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做完。
8、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人操作記錄簿內。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做好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監護,即: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指示牌和裝設遮攔。
9、第一、第二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檢修期為限。
10、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
11、工作票、帶電作業證簽發人由專業主管(強電工程師)擔任。工作負責人和允許辦理工作票的值班員(工作許可人)由強電領班或資深技工擔任。
12、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
(1)工作票簽發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程;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記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3)工作許可人: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負責檢查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
(4)工作班成員:認真執行安全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并監督安全規程及措施的實施。
篇3:社區(大廈)配電運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社區(大廈)配電運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工作票填寫規定
1.工作票必須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票中計劃工作時間、工作地點、設備雙重名稱和接地線裝設地點這四項不準涂改,其他如有必要改動也不得超過三處,且改動后的字跡應保持清晰。
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能使用"注意安全"、"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嚴格執行規程"等籠統詞句,而要確切的交代清楚。
3.工作內容和任務欄內的設備應填寫"雙重名稱"。
4.工作地點保留的帶電部分和補充安全措施必須寫清寫明詳細間隔和地點,不準含糊其詞。
5.工作票上裝設接地線的編號與工作結束時拆除接地線的編號必須完全一致。
6.工作票上所有簽名必須親筆,不準代簽。
二、辦理工作票許可手續的基本程序
1.接收工作票,并進行登記;
2.審查工作票的內容是否和現場運行方式相符;
3.根據工作票的要求填寫裝設現場安全措施操作票;
4.填寫工作票的有關內容(已裝接地線欄在接地線裝好之前不得填寫);
5.審查操作票正確后,布置現場安全措施,裝設接地線;
6.填寫工作票的有關內容(主要是"裝設接地線"一欄及"應掛標示牌和應設遮攔");
7.工作許可。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后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作的安全措施,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卻無電壓,并向工作負責人交待現場的帶電部位和注意事項,然后同工作負責人分別在工作票上簽名,完成上述許可手續,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
三、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的基本程序
1.工作結束后,工作人員清掃整理現場后撤離。
2.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進行現場驗收。驗收的內容主要包括設備外觀檢查、設備操作試驗、有無遺留物件、工作場地衛生等。
3.檢修交底記錄。雙方經現場檢查認為無問題后,檢修負責人應先口頭向值班員講清所修項目、修試情況、修試結果和遺留缺陷,然后在變電所設備檢修記錄薄上(一次設備大、小修記錄或繼電保護工作記錄)做好詳細明確的結論性記錄。
4.工作終結。值班人員檢查記錄符合要求后驗收簽章,做出評價結論,然后會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簽上時間和姓名。
5.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的所有工作票結束,拆除所有接地線、臨時遮攔和標示牌,并得到值班負責人的許可命令后,方可合閘送電。
四、口頭或電話命令工作票的要求:
因某種緊急或特殊情況,工作票簽發人不到現場時,可以
用口頭或電話發布檢修工作命令,變電所工作許可人應逐條將其記錄在運行日志上,其內容包括:
1.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姓名;
2.工作內容;
3.應拉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4.應采取的安全措施,運行和檢修人員注意事項;
5.工作許可人姓名,口頭或電話命令發布人姓名。
五、工作票的保管和移交
工作票一式兩份,一份由工作負責人執拿,一份留在配電室按值移交,當值人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內容、許可工作時間及工作結束時間記入運行日志。工作票所列檢修內容當日不能完成的,每天收工時工作負責人應將工作票移交給值班員,次日開工前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后再進行工作,以確保檢修工作的質量和安全。已結束的工作票,保存至少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