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學生培訓公寓管理規定
為確保校區安全,杜絕治安隱患,進一步提高學院學生培訓公寓的管理與服務質量,為廣大師生創造安全、文明、便捷的住宿條件,經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一條 學院學生培訓公寓由院辦公室具體負責管理。
第二條 接待住宿對象:來院各類別、各層次的學習人員; 因公來校工作人員;來校外地學生家長;臨時來校探親的教職工親友等。
第三條 住宿審批:凡需在學生培訓公寓住宿的人員需按照下列程序履行住宿手續后,由學院辦公室具體負責安排與管理。
(一)來校培訓學習人員集體住宿
1. 提供住宿原則:在學院培訓公寓住宿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有住宿需要的培訓中心提供相應的住宿安排,否則,由培訓中心自行設法解決培訓學員住宿問題。
2.住宿安排流程:院內各培訓中心有住宿需求時,需由培訓中心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交《公寓住宿申請單》到院辦申請公寓住宿預安排,院辦根據書面申請、《公寓住宿申請單》,以及公寓定金收取回執單對住宿申請起止時間及申請房間數進行預定登記。
3.定金收取辦法:預定公寓按每個房間(住宿費標準)元/天×天數×50%收取定金,并一次性交學院財務室。
4.違約界定:如培訓中心因各種原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導致無法按預約時間入住,則視為培訓中心違約,定金不予退還。培訓中心提交預約申請且繳納定金后,原則上不允許變動入住時間和房間數,如有變動,應于入住前5天書面告知院辦公寓管理人員并最后確認,否則視為培訓中心違約。
5.用品配備規定:院辦公寓管理人員按照學院規定為入住人員發放基本的洗漱用品,中心或學員超出規定標準的需求,由中心或學員自行解決。
6.退房時間規定:入住學員應于離開當日14點鐘前完清退房手續,14-18點之間退房的,按半天收取住宿費;18點之后退房的按全天收取住宿費。
7.結算費用規定:各中心應于培訓學員住宿結束后兩日內主動到學院完清住宿費用。
(二)臨時來校人員住宿
1.需住宿者(或其親屬)可直接和院辦公室學生培訓公寓管理人員聯系。
2.學生培訓公寓管理人員報請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院領導審批同意。
3.學生培訓公寓管理人員按規定辦理住宿手續。
第四條 住宿費標準
1.院內各培訓中心培訓學員:四公寓:80元/間、天,
2.校內院外培訓學員:四公寓:100元/間,
3.職工親屬及其他人員:四公寓:40元/人、天,
4. 院內各培訓中心培訓學員:三公寓:128元/人、天,
5. 校內院外培訓學員:三公寓:160元/人、天。
6.三、四公寓收費標準按學院確定標準執行。
第五條 學生培訓公寓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強化責任意識與大局意識,嚴格按照申請單分配的房間號與日期安排住宿;超期住宿必須重新申請,繳清費用并完善相關手續;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對任何人進行房間的隨意調配,不得私自安排無申請單和繳費收據人員住宿。
第六條 住宿人員退房時,學生培訓公寓工作人員必須進行驗收檢查,辦妥退房手續后方能離開。住宿人員退房后培訓公寓工作人員要及時向院辦公室培訓公寓管理人員報告備案.
第七條 學院培訓公寓管理人員要強化對培訓公寓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并隨時督促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九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z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應用技術學院。
繼續教育學院 應用技術學院
篇2:非本校教職工入住學校公寓樓規定
> 非本校教職工入住學校公寓樓的規定一、入住條件
憑相關合法證件到學??倓仗幪顚懽》可暾埍?,報學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入住。
二、入住手續
1、憑領導審批同意的申請表到財務處交住房押金1000元,然后憑收據到總務處簽定租房合同,領用鑰匙及常規配置財物。
2、認真學習住房管理制度,對住房制度所列條款不得違反,否則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三、退房手續
終止租房,必須提前一周通知學??倓仗?,總務處在一星期內安排人員對住房設施及財物進行驗收,并辦理財產和鎖匙移交,然后憑驗收手續和原押金收據到財務處退押金。
四、管理制度
1、未經辦理手續不能私自留客人住宿或調換、出租床位。
2、不準私自破壞房屋結構或私自改變房屋內部布局。
3、不準私自移走及損壞一切室內公有設施(包括墻壁)。
4、室內下水道人為阻塞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故意破壞致使上下水道出現問題時,學校除收回住房外,還將對其嚴肅處理。
5、不得私自將危險品帶入宿舍,不能養家畜或寵物。
6、嚴禁在宿舍從事賭博、窩臟、迷信等違法活動。
7、嚴禁在走廊上晾曬衣服,堆放雜物,安裝空調或抽油煙機等。
8、嚴禁亂拋亂倒垃圾,保證居住環境的清潔和衛生。
9、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0點前,星期六、星期日晚上11點前來訪客人要離開宿舍,各住戶要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0、學校發出退房通知而拒不執行的,房租將從當月加倍收取,并按相關合同協議依法解決。
篇3:學生公寓水電管理規定(3)
> 學生公寓水電管理規定(三)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保障水電供應,節約能源,根據粵價[20**]56號文件、粵價[20**]328號文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水電供應時間:
1、冷水:全天24小時供應。
2、熱水:每天17:00-23:00供應。
3、電:夏秋季(5月15日-10月15日)全天24小時供電。春冬季每天(星期五、星期六及節假日除外)6:00-23:30供電,星期五、星期六及節假日6:00-24:00供電。
二、水電免費使用定額:
1、每學期每人給予5個月的免費使用水電定額。
2、冷水:每人每月2.7噸。
3、熱水:每人每月1.8噸。
4、電:??粕咳嗣吭?度、本科生每人每月10度。
三、水電抄表、超額水電費的結算
1、抄表時間:每年6月和12月末。
2、超額水電費收取時間:每學期期末(1月和7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一次結算、收取本學期各寢室總超額水電費用。
3、超額水電費用由寢室成員平均(或協商)分擔。
4、寒、暑假期間的水、電費由留宿學生負擔。
5、逾期不交者收取滯納金,電費每日加收超額電費的千分之三,水費每日加收超額水費的千分之五。
四、超額水電的單價標準
1、冷水、電的單價按當地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的價格計費。
2、熱水按供應成本計費。
五、實際用水用電量低于定額用量的不結存、不補貼。
六、本規定實時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