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技術學院輔修專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拓寬學生知識面,優化知識結構,培養復合型人才,增強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要,規范輔修管理,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輔修專業的設置
第二條 輔修專業是指學生在修讀本專業的同時,修讀其它專業作為輔修的專業。
第三條 輔修專業根據社會需求和學?,F有教育資源情況設置。原則上學校在開辦的專業中均可設置輔修專業。
第三章 申請修讀輔修專業的條件
第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在校生,可申請修讀輔修專業:
(一)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學習刻苦,有志攻讀輔修專業者;
(二)學習成績優良,已修讀的課程全部合格。
第四章 報名、審批程序與收費
第五條 學生修讀輔修專業,由學生本人根據學業情況自愿申請,填寫《廣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修讀輔修專業申請表》(見附件),報學生所在二級教學院系審查,送輔修專業所屬二級教學院系簽署意見,由教務處審批。學生所在二級教學院系負責通知學生。
第六條 修讀輔修專業的學生,到財務處交納修讀費,憑財務部開據的輔修專業收費票據,到所輔修專業所屬二級教學院系登記注冊。
第七條 學生本人中途退出或終止輔修專業,學校不退還所交費用。
第五章 教學計劃和課程設置
第八條 輔修專業教學計劃。輔修課程由開設輔修專業的教學系制定,經教務處審定批準后實施。原則上修讀輔修專業的起點是第三學期初。
第九條 課程設置與教學基本要求。輔修專業課程設置要求應由專業基礎課程等、專業方向課程和專業實踐環節三部分組成。
第六章 教學組織與管理
第十條 開設輔修專業的二級教學院系應當將培養方案、課程標準、課程任務、考試安排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審核通過后,予以實施。
第十一條 開設輔修專業的二級教學院系負責具體教學工作組織。
第十二條 輔修專業的教材費由學生自理。
第七章 學籍管理
第十三條 修讀輔修專業實行學分制管理,課程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績及格者,即取得相應學分。
第十四條 輔修專業學生的學籍與常規管理仍在學生所屬二級教學院系,輔修專業所屬二級教學院系負責管理輔修專業課程成績,并在每學期期末將學生考核成績分別送達至學生所在二級教學院系和教務處備案,輔修的學習成績由學生所在二級教學院系負責通知學生。
第十五條 輔修課程考試不及格按學院補考規定參加補考。
第十六條 退學的學生,終止其修讀輔修專業。
第十七條 因休學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修讀輔修專業的學生,應當向輔修專業所屬二級教學院系申請辦理退修手續,由輔修專業所屬二級教學院系負責通知學生所在二級教學院系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十八條 學生在修讀完輔修專業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相應學分者,由學校發給輔修專業證書,成績歸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生跨校輔修專業或者課程的,其獲得學分按照學?!秾W分制管理辦法》進行互換認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生。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年9月1日起執行,原《廣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輔修專業實施辦法》(粵工貿院〔20**〕112號)即行廢止。
篇2:職學院學生輔修專業(課程)管理辦法(試行)
職學院學生輔修專業(課程)管理辦法(試行)
為了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挖掘學習的潛能,提高學生畢業時的就業競爭能力。特制定我院學生輔修專業(課程)管理辦法如下:
1、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根據本人學習能力輔修第二專業或其它專業課程。學生輔修其他專業或其它專業課程,由個人根據自己學習能力和經濟條件提出書面申請。報學院教務處審核,經主管院長同意后參加學習。
2、每位學生只能選一個輔修專業,學生選輔修專業三年制高職一般從二年級開始,五年制高職從三年級開始。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兩系(部)主任同意,教務處審核,主管院長批準。原則上主修專業成績好的學生才能選修輔修專業。
3、學生輔修第二專業時,不得影響主修專業課程學習。輔修專業基礎課程若與主修專業課程相同或相近,課程成績可以互認。
4、輔修專業上課時間,一般安排在晚自修時間和星期六,實踐操作課程可視具體情況而定。
5、學生學完主輔修專業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在發給主修專業畢業證書的同時,取得輔修專業結業證書,并在學習檔案和推薦就業材料中提供輔修專業全部課程成績單。
6、輔修其它專業的某課程的,可隨該課程聽課,但不影響主修專業學習
7、輔修專業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審定標準收取。
篇3:北京郵電大學本科輔修專業管理辦法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輔修專業管理辦法
輔修專業是因材施教,培養復合型人才的有效措施,適合高校多數學習良好的學生進行修讀。輔修專業只需學習輔修專業的主干課程,不要求完成全部實踐環節。全部輔修課程修讀合格后,發給輔修專業合格證書。為滿足社會發展需要,培養具有廣泛適應能力的工程技術人才,特做如下規定:
一、修讀輔修專業和手續
1、條件
本科生德、智、體綜合考核成績良好,前兩學期沒有補考課程、必修課平均分達75分以上,均可申請修讀輔修專業。
2、手續
由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經所在學院批準后,送交輔修專業學院批準,各學院根據辦學條件按成績擇優錄取,負責組織教學和輔修成績管理。報名時間一般在二年級第一學期初。
二、輔修專業課程設置和學分
1、輔修專業應和主修專業在學科上屬于不同的專業類。(備注)
2、各輔修專業課程一般為該專業的主干課程,總學分一般不超過30學分。
三、教學組織和管理辦法
1、為了保證學生有計劃地選讀輔修課程,應以插班選讀為主。若輔修課程與主修專業課發生沖突,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憑輔修證明,自主申請免聽。經任課教師批準,可允許免聽課,但必須自學并參加該班考試。若條件允許,人數在20人以上可單獨編班教學,上課時間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2、若遇到主輔修專業均設的課程,學生應選讀學分高的課程。期末考試如輔修專業的課程與主修專業課程時間發生沖突,學生應先參加主修專業的期末考試,后參加輔修專業相關課程的補考。
3、輔修專業若補考仍有一門不及格,則不能再參加輔修專業的學習;參加輔修專業后若本專業課程出現兩門補考,也不能再參加輔修專業的學習。
4、已修讀完的輔修專業課程成績計入輔修專業成績單。
四、輔修專業學歷證明文件
1、凡修讀輔修專業者,應該在規定的學制內完成全部學分。
2、完成輔修專業學分者,學校出具輔修專業成績單,頒發輔修專業證書,記入學生檔案。未完成輔修學分者,學校出具輔修課程成績單。
五、本規定于20**年9月修訂,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輔修專業流程圖
向輔修專業學院提出申請
學生閱讀有關輔修專業規定
輔修專業學院審核
成績不合格,發成績證明
交費輔修
成績合格,發給輔修證書
備注:
一.電子與信息類
通信工程(電信)專業
通信工程(無線)專業
信息工程專業
自動控制專業
應用電子技術專業
計算機應用專業、軟件專業
二.管理經濟類
管理工程專業
郵政通信管理專業
管理信息系統專業
經濟學(文科)專業
三.機械類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
四.數學類
信息科學(理科)專業
五.外國語言文學類
英語專業
六.思想政治教育類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
說明:以上不同的專業類可以輔修,同專業類不許可輔修;同類課程允許承認學分高的可替代低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