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術學校監考守則
1、監考人員在考前15分鐘到教務處領取試卷,仔細核對應考科目、班級、時間、地點。
2、監考人員在考前10分鐘進入考場,檢查、督促桌椅按要求單人單桌單列反向擺放,督促考生關閉手機等通訊設備。帶入考場的違禁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規定座位入座。檢查教室內墻壁、黑板、桌椅、文具等情況,如寫有相關內容,不管是否與本場考試有關,不管是誰寫的,都要督促學生清除后方可發放試卷。提前5分鐘拆封試卷并核對試卷數量,分發試卷;
3、監考人員在考前5分鐘打開廣播播放或宣讀《考場規則》,進行組織考試、紀律教育、當眾拆封、分發試卷等工作。
4、開考鈴響后,監考人員宣布本場考試科目、試卷頁數,并宣布答卷開始,不得提前或推遲考試。提醒考生檢查試卷有無缺頁、缺題或重頁等情況。督促考生在規定位置填寫系別、班級、姓名、學號等信息,防止錯填或漏填。
5、開考10分鐘后逐個認真核對考生的有效證件和座位表,檢查考生班級、姓名、學號等填寫情況,檢查桌椅、墻壁等地方是否寫有與考試有關的內容。把未帶學生證件的情況記錄在考場情況記錄表上。
6、考生遲到30分鐘及以上者,不得進入考場考試,該場考試按曠考處理。開考45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對考試1小時左右,學生絕大多數或全部交卷的情況,在考場記錄表上認真、詳細反映。
7、命題教師在試卷批條上注明需要草稿紙的科目,由教務處統一提供草稿紙??忌坏米詭Р莞寮?。
8、試卷中遇有字跡不清可作回答,但不得對試卷內容作任何解釋、提示或變更。遇有疑問可向巡視人員反映。
9、考試期間,監考人員應始終嚴格監控考場,在考場內巡回監考。不得做閱讀書報雜志、會客、吸煙、閑聊、接打手機、收發短信、批改試卷作業等與監考無關的事,更不得擅離考場。
10、發現考生互相交談或有作弊動向應立即制止,提醒后仍不聽勸阻者視為作弊,取消其考試資格,對于發現的學生作弊證據應要妥善保存,并如實填寫“考場記錄表”報教務處,由系部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11、考試結束前15分鐘應提醒考生注意考試時間??荚嚱Y束鈴響后,宣布考試結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反向放在桌子上等監考人員清點無誤后離開考場。
12、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應認真收卷、復核,以班級為單位,按學號從小到大順序整理擺放。收齊整理無誤后和“考場記錄表”一并在考試結束后45分鐘內交教務處復核。
13、監考人員不得遲到和缺席,不得擅自調換監考。因公、因私不能參加監考者或需要調換監考,應至少提前2天在系部辦理手續,系部報教務處備案。臨時突發緊急特殊情況應立即電話通知系部,以便更換監考人員。遲到或無故缺席者除批評外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教學科研部
篇2:第三中學校內考試監考守則
第三中學校內考試監考守則
一、開考前20分鐘,監考人員準時到考務辦公室簽收,簽到后在10分鐘內把試卷清點、整理完畢。
二、開考前10分鐘,監考人員準時到考場,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學生入考場,要求學生將書本、練習冊等一切與考試無關的用品放到考場外指定的地方。
2、張貼宣讀考生守則和對違紀考生的處罰規定,強調考試紀律,對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做強調和說明。
3、核對考場考生姓名,做到名實相符。
4、向考生分發試卷,保證人人一份,不能少也不能多,剩余試卷和缺考考生試卷全部收交考務辦公室。
5、指導學生填涂答題卡,在試卷上填寫姓名、班級、考號等內容。
三、開考后,監考員在考場內要集中精力,嚴肅認真,忠于職守,要像對待高考一樣的精神和態度對待校內考試,不吸煙、不閱讀書報、不談笑、不抄題、做題、閱卷、備課、不打瞌睡,更不得擅自離開考場,要經常在考場內巡回檢查,把違紀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考試結束前15分鐘,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時間。
五、考試結束鈴響后,監考人員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把試卷按序放好。監考人員收集清點答卷和答題卡,并將考場情況在試卷封皮上寫清楚,并簽名。
六、監考員要注意清場,離開考場時關好門窗,關好燈。
七、必要時,監考人員還要負責裝訂試卷。
篇3:XQ中學監考守則
*Q中學監考守則
一、監考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教務處領取相應試卷,做好監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有遲到、漏監考或監考不認真者,學校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監考教師進入考場組織學生入座后,并按《考試規則》的要求檢查學生的行為,對違規的學生要及時制止和處理。
三、監考教師在考場內的位置應前后分開,不準在考場內讀書、看報、備課或談論其他與監考無關的話,不得擅離考場,不得增減考試時間。 。
四、考試結束鈴聲響后,監考教師應要求學生停止答卷,收齊考卷,經驗收無誤后,學生才能離開考場。監考教師要按要求填寫考場記事。
五、監考教師應將考卷按要求裝訂整齊,復核,足數后簽字,交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