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科大學生實習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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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學生實習規定

  實習是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理論與實際相聯系的重要途徑,是學生接觸實際、增強勞動觀念、在實踐中培養嚴謹的科學態度和工作作風的重要措施環節。必須按教學計劃要求,根據實習大綱,完成好實習任務。為此,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習地點的選擇

  1、所選實習地點應能滿足實習要求。

  2、應本著勤儉節約、就近就地的原則,選擇實習地點。

  3、各專業要逐步建立穩固的實習基地,使實習不斷積累經驗,不斷提高效果。

  二、實習方式

  各學院(直屬系)可根據專業的不同性質,在滿足各自實習大綱要求的基礎上,采取集中組織實習和分散實習兩種方式。

  1、集中實習:在和實習單位聯系征得同意后,報學院(直屬系)審核批準,以專業班級集中組織到實習單位實習,指導教師跟班進行指導。

  2、分散實習:如集中實習有困難,可以讓學生進行分散實習,即允許學生將學校制定的實習大綱送交自己聯系的實習單位,實習單位在確認有條件接納實習的前提下,委派一名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的技術人員擔任該生的實習指導工作。學生需將接收單位意見返回學院(直屬系)。學院(直屬系)要嚴格按實習要求進行監督檢查,不能放任自流。

  三、實習工作的準備和組織

  1、實習前要訂出實習大綱,其內容包括:

  (1)實習目的與要求

  (2)實習內容

  (3)實習程序與時間分配

  (4)實習勞動紀律要求

  (5)實習期間的理論教學和參觀

  (6)實習報告要求與作業

  (7)參考書與資料

  (8)實習成績考核

  沒有實習大綱的不得安排實習。

  2、實習前一個月內,要落實實習工作具體事項,使實習能夠按計劃順利完成。

  3、實習出發前,各學院(直屬系)必須做好實習動員,應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勞動紀律、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等方面的教育,使學生明確實習目的和要求。

  4、外出實習要設隊長1人(由指導教師擔任),副隊長若干人(包括學生干部)。正副隊長負責全隊在實習期間的管理工作,實習結束后負責寫出總結報告,報送學院(直屬系)、教務處各一份。

  四、實習指導教師

  1、指導教師應由理論知識深厚、實踐經驗豐富、工作責任心強的專業教師擔任。實習教師人數各專業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

  2、實習指導教師應根據實習大綱和實習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實施方案,并在實習前組織學生學習實習大綱,向學生介紹實施計劃、實習單位的生產情況和在實習中應注意的問題,提出實習要求。

  3、親臨實習現場,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并進行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教學,檢查學生的實習筆記及實習報告。

  4、對學生進行紀律、安全、保密、愛護公共財產等方面的教育,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健康。

  5.實習結束前,對學生進行考核,考核辦法參考第六條。

  五、學生

  1、必須服從帶隊教師的安排,有計劃、有組織地實習,不得單獨行動。

  2、嚴格遵守實習單位規定,尤其是安全、保密、勞動紀律及操作規程方面的規定。

  3、虛心向工人、技術人員學習,主動加強團結合作,為今后實習打好基礎。

  4、學生應根據實習大綱要求,做好筆記,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實習報告。

  5、學生違反紀律,不服從帶隊教師安排,帶隊教師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有權停止其實習。

  六、考核辦法

  1、考核成績通過評閱實習報告,檢查個人作業、筆記、口試或筆試,以及實習期間的表現等給出,分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個等級。

  2、凡無故不參加實習者按曠課論處;實習期間病假、事假超過三分之一者,成績以不及格處理,以后必須重修。

  3、實習報告在實習完畢后,連同實習大綱由教研室收存保管,以作為教學督導組隨機檢查的依據,保管期一般到學生畢業離校。

  七、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校教學指導委員會。

篇2:職院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規定

  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規定

  為明確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具體要求,切實做好上崗實習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據我院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條例,特制訂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一、健全管理網絡,明確工作職責

  為確保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學院就業指導委員會的領導下,構建由學院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工處和各系部及班主任共同組成的學院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管理網絡,并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

  1、招生就業處工作職責:協同系部聯系落實學生上崗實習單位 ;負責提前上崗實習學生的審批;制訂學生上崗實習的有關規定,編印學院與用人單位及學生與學院簽訂的實習協議、實習學生月度考核表、學生實習鑒定報告等材料;加強對實習學生的跟蹤管理,做好學生與實習單位之間聯系工作,及時協調處理實習過程中的出現的問題;不定期檢查各系部實習學生管理工作的臺帳,定期匯總、通報學院學生上崗實習及預就業情況,督促用人單位與學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2、學工處工作職責:負責上崗實習學生獎懲情況的資格審核 ,協同系部做好實習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教務處工作職責:負責上崗實習學生學籍管理資格復核等工作;制訂上崗實習學生的上崗實習、畢業設計等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負責安排實習學生不及格課程的重修和考務工作。

  4、系部工作職責:負責制定本系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工作計劃,聯系落實學生實習單位;負責系部上崗實習學生的資格審核;負責簽訂上崗實習學生與學院的實習協議書及實習單位與學院的實習協議書;負責組建各實習單位的實習隊,確定實習隊負責人;不定期檢查各班級實習學生管理工作的臺帳,定期匯總、通報系部學生上崗實習及預就業情況;做好系部學生上崗實習前紀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平時管理工作;負責上崗實習學生的跟蹤管理,做到每月匯總一次,并于每月3日前交院招就處;定期檢查上崗實習學生的畢業設計情況;及時傳達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有關精神,具體部署系部學生上崗實習工作;負責本系畢業班學生實習工作的考評、鑒定與擇優推薦工作。

  5、班主任工作職責:負責班級上崗實習學生的資格核查;密切保持與實習學生的聯系,跟蹤了解班級上崗實習學生思想、生活和工作情況,每兩周至少與實習隊或實習學生聯系一次,并填寫跟蹤管理臺帳,及時協調處理學生實習中的問題,認真做好實習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班級學生實習成績的考評工作。

  二、學生上崗實習的工作程序

  1、對自找單位上崗實習學生,必須將單位實習錄用證明和個人上崗實習申請(經家長簽字)交班主任核準,并經系部審核同意、蓋印后送交院招生就業處,招就處匯總后將名單報送院財務處、學工處、教務處,核查無誤后,由招就處審核批準上崗實習學生名單,并通知相關部門;對由系部或招就處組織應聘錄用的學生,系部或招就處應留存用人單位的錄用函,并將錄用學生名單經招就處統一報送院財務處、學工處、教務處,核查無誤后,由招就處通知相關部門。

  2、上崗實習學生,必須完成本專業前期學習任務,在校期間沒有受到學校任何處分(受處分的學生需到班主任處領取“受處分學生民主評議”表,經班主任、系部、學工處民主評議同意),同時學生不欠學雜費(特困生須申請緩交款計劃并經班主任、系部和學工處簽字同意)。

  3、學生在上崗實習前必須領取“離校通知單”,到學院財務處、學工處、教務處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按規定與學校簽訂相關的實習協議書后,將“離校通知單”和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書交至班主任處保存,畢業時由班主任憑《離校通知單》等相關材料統一到教務處領取學生畢業證書。

  三、明確學生上崗實習的具體要求

  1、學生進入實習單位后,要服從實習單位領導的管理,認真實習,踏實工作,刻苦鉆研業務,虛心求學,加強實踐技能的鍛煉,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加強安全生產和居住安全意識,在工作中多創佳績。同時,學院為了做好實習生上崗情況的調查,對三人以上在同一單位實習的學生,由系部成立實習組(隊),并推薦專人負責,負責人每月月底前將本實習組(隊)當月的實習情況“月度匯報表”郵寄到系部;學生本人每月必須與班主任主動聯系1至2次,以便班主任能及時了解實習生的工作和生活情況,并于每月月底前將本月的“月度考核表”郵寄給班主任,無故缺交考核表二次者,畢業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計。

  2、學生在上崗實習期間,應該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進行或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認真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者一經查處,學?;驅嵙晢挝话匆幎ńo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學生在上崗實習期間,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刑事處分的,由實習學生個人負責,學院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崗實習期間,應將安全文明生產放在首位,防止發生意外傷亡事故。同時學生也應該對自身的安全負責,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如學生因違規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與實習單位協商處理,學校幫助協調,但不承擔經濟責任。

  4、上崗實習學生應加強居住安全意識。對實習期間繼續住在學校的學生,須提出個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系部同意后報學工處,由學工處和相關部門批準后統一安排住宿,實習學生在住校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學院宿舍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對實習期間由實習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單位宿舍管理的有關制度;對實習期間需在外租房住宿的學生,須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及班主任簽字同意后

  ,方可外出租房,并要按租賃住房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在外租房住宿的學生,必須將經學生家長、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及班主任簽字同意的個人申請和租房協議書交班主任,租房住宿期間的安全由學生個人負責。對擅自違反以上規定而發生的安全問題,一律由學生個人負責。

  5、學生在企業實習期間,原則上中途不得變更實習單位。凡因個人原因需中途離開實習單位的學生,必須提前10天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用人單位和學校同意后方可離開實習單位;對于擅自離開原實習單位的學生,畢業實習成績按不合格計。

  6、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完成經企業鑒定的上崗實習報告一份,完成學校布置的畢業設計課題(論文),并按期返校參加答辯,上崗實習報告必須于畢業當年的6月20日前交班主任,班主任根據學生的上崗實習報告和實習期間的月度考核情況,評定學生的實習成績,經系部審核后記入學生學籍卡。學生實習成績或畢業設計不合格者均不予畢業。

  7、學生在實習單位實習結束前,要主動與實習單位協商簽訂省教育廳頒發的《雙向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并于畢業當年的6月25日前交班主任,招生就業處憑學生簽訂的《雙向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或單位錄用證明到省教育廳學生處辦理學生《畢業生報到證》,同時由保衛處辦理學生《戶口遷移證》。

  8、凡在校期間有不及格課程或未通過規定的外語、計算機及專業技能等級考試的學生,實習期間應及時做好相關課程的復習,并按教務處規定時間回校參加課程重修和考試。

  9、為便于實習學生更好m.airporthotelslisboa.com地了解學院對實習學生的有關管理規定及要求,上崗實習學生應經常登錄學院招生就業處網頁一覽,也可通過郵件與系部或招就處聯系,以便及時了解情況、解決問題。(學院網址z招生就業處郵箱z)

  四、其他說明

  1、未上崗實習的學生,必須在校內完成由系部安排的畢業設計課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已上崗實習后因故又中止實習任務的學生,也必須回校繼續完成系部安排的畢業設計課題。

  3、在校的畢業班學生仍按學校學生管理制度和規定執行。

  4、招生就業處為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學生提供用人單位招聘信息或推薦就業。

  5、本規定自20**屆畢業生起實施。

篇3:酒店實習生管理規定(3)

  酒店實習生管理規定(三)

  為方便對學生的統一管理,保持穩定,提高工作積極性,現對實習學生工資、福利待遇及有關人事變動作如下規定:

  1.因酒店與實習生學校有實習協議,原則上所有實習生不予轉正,實習期內享受酒店與學校所簽協議之工資。

  2.除工資外,實習學生享受酒店正式員工應享有的食宿及員工活動等福利。

  3.在實習期間實習生若表現極為突出者,或有特殊貢獻,在實習期半年后,由部門報批、人力資源部審核及總經理批準后可轉為酒店正式員工,但必須有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享受酒店社招人員試用期內相應工資待遇,試用期過后方可享受正式員工相應的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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