峽三學院加強畢業實習管理規定
畢業實習是我院各專業教學計劃和教學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進行專業實踐培訓的重要途徑,也是加強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創新能力與創業意識,進行基本技能訓練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為了加強實習管理,提高實習質量,根據《重慶峽三學院實習生守則》、《重慶峽三學院非師范專業畢業實習工作條例》和《重慶峽三學院關于加強分散實習學生管理的幾點意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20**屆本科學生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一、實習時間安排
第一、本屆所有本科畢業實習時間為20**年2月29日~4月24日,共8周。其中:
1.20**年2月27~28日為集中實習的學生到學校報到和分散實習學生到實習單位報到時間。
2.20**年2月29日~4月24日為在崗實習時間。
3.20**年4月25日~26日實習完畢,返回學校。
4.20**年4月26日晚在各班級輔導員指定地點集中報到,同時按要求上交《實習日志》和《實習報告書》。
5.20**年5月2日~10日為實習座談、總結和評價時間,5月28日上交實習成績。
二、畢業實習內容
畢業實習內容原則上應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全面了解實習單位基本情況;二是了解實習單位經營管理戰略與近期生產經營狀況;三是結合專業深入了解、分析實習單位相關專業領域或專項業務;四是根據實習單位的安排直接參加相關部門的專業實踐。
各專業具體實習內容參見相關專業畢業實習教學大綱和實習計劃。
三、實習工作組織
本屆學生畢業實習由我院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分管領導王干豐副書記具體負責,各教學系主任共同組織,各專業輔導員協助。本屆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顏幫全;副組長胡秀忠、王干豐(負責全院實習組織管理工作)、呂政寶(負責全院實習教學管理工作),各教學系主任、各專業輔導員負責各自畢業班級學生畢業實習的組織實施、實習專業指導與日常管理工作。
四、畢業實習方式
本屆學生畢業實習,主要采取分散實習和集中實習兩種方式,具體由各教學系根據各自的專業特點和具體情況進行決定和安排。需要分散實習的學生,必須在20**年1月8日前(即20**--20**學年度第一學期18周以前)書面提出申請,并將分散實習申請表上交各專業輔導員,經教學系、學院批準后方可進行分散實習。集中實習必須服從學院和教學系的統一安排。實習方式一經決定,不得隨意更改。
五、《實習日志》和《實習報告書》的撰寫要求
學生《實習日志》和《實習報告書》應根據實際實習的內容進行撰寫。其基本結構和主要內容原則上要求如下:
1.《實習日志》
學生應將實習期間每天的工作事項、觀察和分析研究的結果、收集的資料、聽取報告內容等如實記入實習日志(有保密要求的工作相關內容除外),字數不限。實習日志是教師評閱實習報告的主要依據之一。
2.《實習報告書》:《實習報告書》主要包括“自我鑒定”和“實習報告”兩個部分。
第一、自我鑒定(1000字左右)
(1)畢業實習概述:
內容主要包括實習時間,實習單位和具體部門、實習期間參與或獨立完成的主要工作內容及其效果。
(2)實習心得體會:
主要內容包括自己在實習中的主要收獲與體會(本部分是重點);自己在實習中暴露出來的在學習、工作等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明確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二:實習報告(8000字左右)
(1)實習單位基本情況分析和評價;
(2)實習單位經營管理戰略與近期生產經營狀況分析及其評價;
(3)結合實習單位實際情況對相關專業領域或專項業務進行分析,并提出個人意見、建議或方案;
(4)所參與的企業某些業務運作與管理工作實踐及其完成效果;
(5)致謝:對單位提供實習平臺和機會、給予的實習指導等所表達的謝意。
3.如果學生到簽訂就業合同或就業協議的單位實習,其單位的性質和單位安排的實習工作內容與本規定或相應“實習計劃”要求的實習內容不一致的,實習報告的結構和撰寫內容參照上述要求執行。
六、畢業實習紀律要求和相關規定
1. 按時到達指定的實習崗位,服從單位和指導老師安排。實習學生應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實習崗位,迅速適應實習單位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認真執行實習單位主管領導以及指導教師的相關要求,服從帶隊教師和實習單位的安排。根據實習單位和學校要求,認真編寫個人實習計劃,作好實習前的各項準備,確保實習任務按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要求保質保量完成。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安全。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重慶峽三學院實習生守則》和《重慶峽三學院工商管理學院20**屆畢業實習管理規定》嚴格遵守和執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實習單位保安、保密、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制度。因違反學校和我院實習有關規定而發生包括人身安全在內的任何安全事故和其他后果,均由學生本人負責。
3.堅守實習工作崗位,認真執行并完成本專業實習計劃。認真參加本專業實習計劃中每一項內容的實習。嚴格要求自己,堅守實習工作崗位,上班時間不得隨意串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未經教學系和實習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嚴禁擅自改變實習單位。
4. 愛護公物,有借有還,損壞照賠。愛護實習單位公共財物。借用實習單位的一切物品要妥為保管,按時歸還。若有損壞,按照單位規定賠償。未經許可,不得挪用實習單位任何財物。
5. 自覺維護重慶峽三學院形象。學生實習要求著裝整潔,儀表端莊,品行高尚,謙虛誠實,團結互助,體現大學生形象和重慶峽三學院形象。尊敬實習單位領導和員工,虛心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誠懇接受各種有益的意見和建議。不得與實習單位的領導、員工發生心理和言語沖突,甚至斗毆行為。
6.嚴格遵守實習單位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學生在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必須持請假條首先經指導老師審核同意、實習單位領導批準,再按規定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偶袑嵙暤膶W生,一天以內由學生本人申請,交由專業輔導員和教學系主任共同審批;
?、贫煲詢?含兩天)由專業輔導員和系主任審核同意并轉報院分管領導審批;
?、侨煲陨衔逄煲詢扔蓪I輔導員審核同意報學校教務處審批;
?、任逄煲陨嫌蓪I輔導員報學院教務處審核同意,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批;
★注意:無論請假時間長短,均須報經實習單位相關負責人批準。
7.按要求填寫并上交《實習日志》和《實習報告書》,實習結束,按時返校。實習學生應積極參加實習單位所組織的評議會和總結會,服從實習單位和我方指導教師所作的鑒定和所評定的成績。實習結束,按時返校,同時將按要求填寫并經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的《重慶峽三學院學生實習日志》與《重慶峽三學院學生實習報告書》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到各系主任處。
8.實習過程中因違法違紀違規造成的后果及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學生實習過程中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違反學校和實習單位有關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給予紀律處分。學生實習過程中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和實習單位相關規定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畢業實習成績的評定
1.實習成績由工作能力、實習報告和實習態度三部分構成。指導老師根據實習期間工作能力(30%,本項由實習單位評定)、實習報告(50%,本項由實習報告撰寫的規范程度和撰寫的水平與質量等決定)、實習態度(20%、包括實習日志的撰寫、實習到崗、出勤等紀律遵守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實習成績由教學系初評,經院畢業實習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確定,報學校審批后方為有效。
2.成績評定采用優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59分以下)五級記分制。
3.評分標準如下:
優秀:能很好地完成實習任務,達到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中規定的要求,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總結,并能運用學過的理論對實習單位某些特定或專門問題(如“旅游本科”對旅游企業經營管理戰略;旅游企業經營組織及部門管理;旅游企業集團化發展情況;旅游企業發展連鎖經營情況;旅游企業銷售及盈利情況;旅游產品開發與設計、營銷與促銷活動的開展情況;旅游企業文化建設情況;旅游企業人力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情況;導游隊伍管理狀況、導游素質、導游服務質量問題等等)加以較有深度的分析,且有一定獨到見解。實習態度端正,實習中無違法違紀行為。
良好:能較好地完成實習任務,達到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中規定的要求,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比較全面、系統的總結,并能運用學過的理論對某些問題加以一定分析。實習態度端正,實習中無違法違紀行為。
中等:達到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中規定的主要要求,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比較全面的總結,實習態度基本端正,實習中無違法違紀行為。
及格:實習態度端正,完成了實習的主要任務,達到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中規定的基本要求,能夠完成實習報告,內容基本正確,但不夠完整、系統。
不及格:有下列情況中的任何一項者,畢業實習成績為不及格。
?、儆羞`法行為者,或嚴重違反學校與我院實習規定和實習單位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者。
?、趯嵙暺陂g缺席三分之一(含病事假)者,不得參加考核,實習成績為不及格。
?、鄄话磿r按要求上交實習日志和實習報告者。
?、軐嵙晥蟾娼Y構混亂、內容空洞、錯誤明顯、字跡潦草者;弄虛作假,偽造抄襲實習日志、實習報告者。
工商管理學院實習工作領導小組
篇2:職院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規定
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規定
為明確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具體要求,切實做好上崗實習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據我院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條例,特制訂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一、健全管理網絡,明確工作職責
為確保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學院就業指導委員會的領導下,構建由學院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工處和各系部及班主任共同組成的學院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管理網絡,并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
1、招生就業處工作職責:協同系部聯系落實學生上崗實習單位 ;負責提前上崗實習學生的審批;制訂學生上崗實習的有關規定,編印學院與用人單位及學生與學院簽訂的實習協議、實習學生月度考核表、學生實習鑒定報告等材料;加強對實習學生的跟蹤管理,做好學生與實習單位之間聯系工作,及時協調處理實習過程中的出現的問題;不定期檢查各系部實習學生管理工作的臺帳,定期匯總、通報學院學生上崗實習及預就業情況,督促用人單位與學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2、學工處工作職責:負責上崗實習學生獎懲情況的資格審核 ,協同系部做好實習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教務處工作職責:負責上崗實習學生學籍管理資格復核等工作;制訂上崗實習學生的上崗實習、畢業設計等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負責安排實習學生不及格課程的重修和考務工作。
4、系部工作職責:負責制定本系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工作計劃,聯系落實學生實習單位;負責系部上崗實習學生的資格審核;負責簽訂上崗實習學生與學院的實習協議書及實習單位與學院的實習協議書;負責組建各實習單位的實習隊,確定實習隊負責人;不定期檢查各班級實習學生管理工作的臺帳,定期匯總、通報系部學生上崗實習及預就業情況;做好系部學生上崗實習前紀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平時管理工作;負責上崗實習學生的跟蹤管理,做到每月匯總一次,并于每月3日前交院招就處;定期檢查上崗實習學生的畢業設計情況;及時傳達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有關精神,具體部署系部學生上崗實習工作;負責本系畢業班學生實習工作的考評、鑒定與擇優推薦工作。
5、班主任工作職責:負責班級上崗實習學生的資格核查;密切保持與實習學生的聯系,跟蹤了解班級上崗實習學生思想、生活和工作情況,每兩周至少與實習隊或實習學生聯系一次,并填寫跟蹤管理臺帳,及時協調處理學生實習中的問題,認真做好實習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班級學生實習成績的考評工作。
二、學生上崗實習的工作程序
1、對自找單位上崗實習學生,必須將單位實習錄用證明和個人上崗實習申請(經家長簽字)交班主任核準,并經系部審核同意、蓋印后送交院招生就業處,招就處匯總后將名單報送院財務處、學工處、教務處,核查無誤后,由招就處審核批準上崗實習學生名單,并通知相關部門;對由系部或招就處組織應聘錄用的學生,系部或招就處應留存用人單位的錄用函,并將錄用學生名單經招就處統一報送院財務處、學工處、教務處,核查無誤后,由招就處通知相關部門。
2、上崗實習學生,必須完成本專業前期學習任務,在校期間沒有受到學校任何處分(受處分的學生需到班主任處領取“受處分學生民主評議”表,經班主任、系部、學工處民主評議同意),同時學生不欠學雜費(特困生須申請緩交款計劃并經班主任、系部和學工處簽字同意)。
3、學生在上崗實習前必須領取“離校通知單”,到學院財務處、學工處、教務處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按規定與學校簽訂相關的實習協議書后,將“離校通知單”和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書交至班主任處保存,畢業時由班主任憑《離校通知單》等相關材料統一到教務處領取學生畢業證書。
三、明確學生上崗實習的具體要求
1、學生進入實習單位后,要服從實習單位領導的管理,認真實習,踏實工作,刻苦鉆研業務,虛心求學,加強實踐技能的鍛煉,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加強安全生產和居住安全意識,在工作中多創佳績。同時,學院為了做好實習生上崗情況的調查,對三人以上在同一單位實習的學生,由系部成立實習組(隊),并推薦專人負責,負責人每月月底前將本實習組(隊)當月的實習情況“月度匯報表”郵寄到系部;學生本人每月必須與班主任主動聯系1至2次,以便班主任能及時了解實習生的工作和生活情況,并于每月月底前將本月的“月度考核表”郵寄給班主任,無故缺交考核表二次者,畢業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計。
2、學生在上崗實習期間,應該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進行或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認真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者一經查處,學?;驅嵙晢挝话匆幎ńo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學生在上崗實習期間,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刑事處分的,由實習學生個人負責,學院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崗實習期間,應將安全文明生產放在首位,防止發生意外傷亡事故。同時學生也應該對自身的安全負責,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如學生因違規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與實習單位協商處理,學校幫助協調,但不承擔經濟責任。
4、上崗實習學生應加強居住安全意識。對實習期間繼續住在學校的學生,須提出個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系部同意后報學工處,由學工處和相關部門批準后統一安排住宿,實習學生在住校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學院宿舍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對實習期間由實習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單位宿舍管理的有關制度;對實習期間需在外租房住宿的學生,須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及班主任簽字同意后
,方可外出租房,并要按租賃住房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在外租房住宿的學生,必須將經學生家長、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及班主任簽字同意的個人申請和租房協議書交班主任,租房住宿期間的安全由學生個人負責。對擅自違反以上規定而發生的安全問題,一律由學生個人負責。
5、學生在企業實習期間,原則上中途不得變更實習單位。凡因個人原因需中途離開實習單位的學生,必須提前10天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用人單位和學校同意后方可離開實習單位;對于擅自離開原實習單位的學生,畢業實習成績按不合格計。
6、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完成經企業鑒定的上崗實習報告一份,完成學校布置的畢業設計課題(論文),并按期返校參加答辯,上崗實習報告必須于畢業當年的6月20日前交班主任,班主任根據學生的上崗實習報告和實習期間的月度考核情況,評定學生的實習成績,經系部審核后記入學生學籍卡。學生實習成績或畢業設計不合格者均不予畢業。
7、學生在實習單位實習結束前,要主動與實習單位協商簽訂省教育廳頒發的《雙向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并于畢業當年的6月25日前交班主任,招生就業處憑學生簽訂的《雙向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或單位錄用證明到省教育廳學生處辦理學生《畢業生報到證》,同時由保衛處辦理學生《戶口遷移證》。
8、凡在校期間有不及格課程或未通過規定的外語、計算機及專業技能等級考試的學生,實習期間應及時做好相關課程的復習,并按教務處規定時間回校參加課程重修和考試。
9、為便于實習學生更好m.airporthotelslisboa.com地了解學院對實習學生的有關管理規定及要求,上崗實習學生應經常登錄學院招生就業處網頁一覽,也可通過郵件與系部或招就處聯系,以便及時了解情況、解決問題。(學院網址z招生就業處郵箱z)
四、其他說明
1、未上崗實習的學生,必須在校內完成由系部安排的畢業設計課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已上崗實習后因故又中止實習任務的學生,也必須回校繼續完成系部安排的畢業設計課題。
3、在校的畢業班學生仍按學校學生管理制度和規定執行。
4、招生就業處為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學生提供用人單位招聘信息或推薦就業。
5、本規定自20**屆畢業生起實施。
篇3:酒店實習生管理規定(3)
酒店實習生管理規定(三)
為方便對學生的統一管理,保持穩定,提高工作積極性,現對實習學生工資、福利待遇及有關人事變動作如下規定:
1.因酒店與實習生學校有實習協議,原則上所有實習生不予轉正,實習期內享受酒店與學校所簽協議之工資。
2.除工資外,實習學生享受酒店正式員工應享有的食宿及員工活動等福利。
3.在實習期間實習生若表現極為突出者,或有特殊貢獻,在實習期半年后,由部門報批、人力資源部審核及總經理批準后可轉為酒店正式員工,但必須有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享受酒店社招人員試用期內相應工資待遇,試用期過后方可享受正式員工相應的工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