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職業學院胸牌管理辦法
胸牌是我院師生員工在校園內部使用的“身份證”,學院規定所有師生員工在校內必須佩帶胸牌。
一、胸牌的信息收集、印制與發放
學生胸牌信息內容為:姓名、班級、學號。學生胸牌信息及相片由學生處負責收集交人力資源處。
教職工胸牌信息內容為:姓名、所屬部門、編號。教職工胸牌信息和相片由人力資源處負責收集。
胸牌由人力資源處統一歸口印制,學生胸牌由各系負責發放,教職工胸牌由人力資源處統一發至各部門。
二、胸牌的使用
1、胸牌是我院師生員工校內身份證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隨意涂改或覆蓋,不得轉借或與他人交換,其他任何證件均不可代替胸牌使用,否則將沒收相關證件并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將給予紀律處分。
2、學生進入學校大門、辦公室、教學場所、公寓等公共場所,必須按要求佩帶好胸牌,否則將被拒絕出入學院的任何場所和部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3、學生在上課期間及參加黨團組織生活會、升國旗、院系的各種會議、外出參觀、參加各種考試時必須按要求佩帶好胸牌。
4、教職工工作時間在校園內均需佩帶胸牌。
三、佩帶胸牌的檢查
1、學生處負責制定學生佩帶胸牌的檢查管理辦法,并嚴格按管理辦法對學生佩帶胸牌情況進行檢查。
2、人力資源處負責不定期檢查教職工佩帶胸牌的情況,一年內發現有十次以上未佩帶胸牌的員工,由人力資源處提供名單和原始記錄,取消該員工年度考核評優資格。
四、胸牌的管理
1、胸牌應妥善保管愛護,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立即補辦。補辦胸牌時,必須出具個人申請報告,學生由所在系部領導簽署意見、教職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由人力資源處辦理,補卡需收取工本費。
2、學生中途退學或辦理畢業離校、教職工解聘或人事調動辦理離院手續均需將胸牌上交人力資源處,否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篇2:職業學院胸牌管理辦法
保險職業學院胸牌管理辦法
胸牌是我院師生員工在校園內部使用的“身份證”,學院規定所有師生員工在校內必須佩帶胸牌。
一、胸牌的信息收集、印制與發放
學生胸牌信息內容為:姓名、班級、學號。學生胸牌信息及相片由學生處負責收集交人力資源處。
教職工胸牌信息內容為:姓名、所屬部門、編號。教職工胸牌信息和相片由人力資源處負責收集。
胸牌由人力資源處統一歸口印制,學生胸牌由各系負責發放,教職工胸牌由人力資源處統一發至各部門。
二、胸牌的使用
1、胸牌是我院師生員工校內身份證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隨意涂改或覆蓋,不得轉借或與他人交換,其他任何證件均不可代替胸牌使用,否則將沒收相關證件并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將給予紀律處分。
2、學生進入學校大門、辦公室、教學場所、公寓等公共場所,必須按要求佩帶好胸牌,否則將被拒絕出入學院的任何場所和部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3、學生在上課期間及參加黨團組織生活會、升國旗、院系的各種會議、外出參觀、參加各種考試時必須按要求佩帶好胸牌。
4、教職工工作時間在校園內均需佩帶胸牌。
三、佩帶胸牌的檢查
1、學生處負責制定學生佩帶胸牌的檢查管理辦法,并嚴格按管理辦法對學生佩帶胸牌情況進行檢查。
2、人力資源處負責不定期檢查教職工佩帶胸牌的情況,一年內發現有十次以上未佩帶胸牌的員工,由人力資源處提供名單和原始記錄,取消該員工年度考核評優資格。
四、胸牌的管理
1、胸牌應妥善保管愛護,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立即補辦。補辦胸牌時,必須出具個人申請報告,學生由所在系部領導簽署意見、教職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由人力資源處辦理,補卡需收取工本費。
2、學生中途退學或辦理畢業離校、教職工解聘或人事調動辦理離院手續均需將胸牌上交人力資源處,否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篇3:貿易學校學生證、胸牌管理辦法
貿易學校學生證、胸牌管理辦法
一、學生證的管理
1.新生入校注冊后,由學校發給學生證,作為學生的身份證明。
2.學生證僅供學生證明身份之用,不得挪作他用,各項內容應如實填寫清楚,方可加蓋學校印章,應妥善保管。
3.每學期開學時,學生證應按規定時間到學生處辦理注冊手續,方為有效,凡無故不注冊的學生證一律無效。
4.學生證在使用中破損,憑原學生證方予更換;學生證因故遺失,憑本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簽字證明,到財務處交費后,到學生處辦理補辦手續。
5.不得私自涂改學生證,不得借給他人使用,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學生證,違者給予紀律處分。
6.學生退學、轉學、畢業或其他原因取消學籍離校者,必須將學生證退還學校,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二、胸牌的管理
1.全體學生必須按規定佩戴胸牌。
2.學生出入校門、圖書館、食堂、教學樓、學生公寓等地,必須佩戴胸牌,否則要接受登記和審查,對不佩戴胸牌的學生,學校保衛人員要嚴加盤查,不讓其進出公寓和學校大門。
3.學生遺失胸牌,應提出出面申請經班主任簽字,到財務處交費后及時到學生科進行補辦。
4.無照片或照片模糊的,視為無效胸牌。
5.胸牌不得私自涂改,不得借給他人使用,不得借用、冒用他人胸牌,違者給予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