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經理崗位職責
1.在經理助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機電安裝維修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
2.負責大廈設施、設備的運行、保養、維修,安全檢查工作的安排與落實。
3.履行管理處簽訂的設備管理合同,完成下達的各項管理指標和經濟指標。
4.貫徹執行公司制定的《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手冊》,確保機電安裝維修工程管理的設施、設備處于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態。
5.執行政府部門的有關行業法規,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各級安全制度,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6.對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和保養的正常運行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夜間查崗。
7.負責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綜合能力和素質。
8.負責組織對公司接管的機電設施、設備進行驗收及其配套設施完善工作。
9.負責組織技術文件和設備檔案的接管、建立和管理工作。
10.負責業戶對機電工作的投訴處理,負責本部門不合格服務的處理,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跟蹤、檢查。
11.定期向經理匯報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
篇2: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物業公司治安、消防季度、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維護物業公司內部秩序,預防治安事件發生;協助、配合公安部門有關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3.負責編寫安管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4.妥善處理業主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努力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讓客戶具有安全感。
5.落實 “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工作,定期檢查“五防”設施,增強小區安全措施的監管。
6.負責制定夜間值勤、巡邏的流程和要求,對小區夜間安全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
7.適時完善小區的安全應急措施,并負責督促各部門員工嚴格執行和落實。
8.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并做好記錄,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以備查考。
9.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考核、評估工作及聘免和推薦。
10.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工作,關心員工生活,提高業務水平。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經理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1次對各崗位/簽到點進行巡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1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并做好相關記錄。
4.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5.每周二,召開部門工作例會,總結及布置工作。
6.指導/督導/輔導部門主管、領班執行、落實工作任務的進度及力度。
篇3: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