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程概況
1.1工程概況
結構類型及主梁跨度:1#車間為單層廠房,內設跨度為30m的5噸電動單梁地操式吊車,采用門式鋼架輕鋼結構,吊車軌道標高6.000m,柱外側頂部標高為9.000m;2#車間為單層廠房,內設跨度為24m的5噸電動單梁地操式吊車,采用門式鋼架輕鋼結構,吊車軌道標高6.000m,柱外側頂部標高為9.000m。
1.2本工程施工安全主要特點:
鋼結構工程專業性強,施工安全特點獨特、突出:
⑴
鋼結構跨度大,吊裝比較復雜;場地未硬化,運輸頻繁;易發生起重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安全事故。
⑵
高空作業頻繁,和土建交叉施工,安全隱患多、危險性大;易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安全事故。
⑶
現場焊接多,線路多,易發生漏電觸電事故。
⑷
施工任務重,工期緊。
第二章
編制依據
序號
編制依據
備注
《施工組織設計》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
GB/T28001-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JGJ80-91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DGJ08-903-20**
本工程安全生產協議書
現場實際情況
第三章
高空作業管理方針及目標
3.1高空作業管理方針
堅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和“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規定,積極開展“安全性評價”和“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活動,全面實行“預控管理”,建立健全高空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思想上重視,行動上支持,控制和減少高空作業傷亡事故的發生。
3.2高空作業管理目標
配合總包保市雙標化工地。
杜絕重大高空作業傷亡事故;月輕傷事故發生率控制在2‰以內。
高空作業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第四章
高空作業管理體系
在本工程的施工進程中,成立以項目經理為主管,安全員為具體負責,班組長具體落實的高空作業保證體系,并通過高空作業保證體系,進行相應的責任分解,層層落實安全生產,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高空作業體系如下所示:
第五章
高空作業管理制度
5.1
高空作業管理制度
5.1.1例會及考核制度
5.1.1.1項目部每個星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總結前一星期的高空作業安全情況,布置下一星期的高空作業安全生產工作。
5.1.1.2
每月底對項目部目標管理人員按照目標的分工進行考核,分為較好、一般、較差等幾個層次,被評為較好的次月初給予表揚和物質上的獎勵,較差的將罰款。
5.1.2高空作業技術管理制度
5.1.2.1嚴格執行施工現場高空作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整改。
5.1.2.2工程開工前技術負責人(項目工程師)要將施工方案、施工方法、高空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施工人員進行詳細交底(見高空作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1.3建立并執行高空作業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5.1.3.1本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接受高空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底工作。項目經理接受公司經理(或安全部經理)的交底,項目其他人員接受項目經理的交底。
5.1.3.2
職工上崗前,項目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該職工的崗位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交底工作。
5.1.3.3
對鋼柱吊裝、鋼梁安裝、高強螺栓施工、電焊作業等分部(或分項)工程,必須進行分部(項)工程交底。
5.1.3.4做好本工程高空作業重大危險源及控制措施的交底。
5.1.3.5建立并執行班前高空作業安全生產交底制度。
5.1.4
高空作業安全用品管理制度
5.1.4.1
本工程高空作業安全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腳手架類、圍欄、警戒線等。
5.1.4.2
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已經使用過的安全帶應進行沖擊實驗,新購安全帶應有合格證。
施工現場的安全爬梯、警戒線等必須加強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確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時,必須由項目安全員或負責人同意,并在拆除部位以及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部位設立明顯標識;具備條件時應盡快將拆除部分恢復。
腳手架應由專業人員搭設和拆除,搭好后必須經過驗收掛合格標識牌后才能使用。其他施工人員必需拆除或移動腳手架時,必須由項目安全員或負責人同意,并在拆除部位和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部位設立明顯標識;具備條件時應盡快將拆除和移動部位恢復。
高空作業區域用“紅白旗”設置警戒區。
5.1.5建立并執行高空作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5.1.5.1項目部每星期組織一次由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參加的高空作業安全檢查,檢查以《定期安全檢查記錄表》記錄,對檢查中所發現的高空作業事故隱患和違章現象,開出《安全隱患通知單》,各施工隊伍(班組)在收到《安全隱患通知單》后,應定期、定人、定措施整改。項目安全部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若發現重大高空作業安全隱患問題,檢查組有權下達臨時停工指令,待隱患問題排除,并經檢查組驗收批準后方可恢復施工。
5.1.5.2現場安全員必須每日對施工現場高空作業進行巡查,發現隱患落實“三定”措施整改。
5.1.5.3
班組長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一下生產環境,對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施工負責人匯報,并及時采取措施。
5.1.5.4
每個高空作業施工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上下班前檢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對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組長匯報外,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5.1.5.5公司生產、安全部門每月對項目檢查一次,并對對檢查中所發現的高空作業事故隱患和違章現象,開出《安全隱患通知單》,項目部必須定期、定人、定措施整改。
5.1.6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保證高空作業安全,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本項目部高空作業安全生產中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訂如下制度:
5.1.6.1凡新進或調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高空作業安全教育,方準上崗操作。
5.1.6.2特殊工種工人不僅持證上崗,而且要接受高空作業的安全教育。
5.1.6.3要結合各特定季節、節假日,進行不定期的針對性的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考核檔案。
5.1.6.4班組做好班前高空作業安全活動(或班前交底),并做好記錄。
5.1.6.5高空作業教育主要內容有:
?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各項高空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各項高空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施工現場各項規定、制度。
?施工生產中高空作業重大危險源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
5.1.7高空作業驗收制度
5.1.7.1建立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具和臺帳,未經過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5.1.7.2建立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驗收制度(如登高爬梯、吊藍等)。
5.2
高空作業行為控制
5.2.1凡從事2m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保險鉤必須掛在穩定可靠處。
5.2.2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2.3沒有項目部安全員或項目負責人的批準,任何施工人員不得更改、破壞現場高空作業安全防護設施。
5.2.4
沒有項目部和安全員的書面通知之前,任何施工人員不得更改、拆除其他施工單位設置的高空作業安全保護措施。
5.3
高空作業用工管理
5.3.1項目部所有新進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經相應考試合格后方可正式進入高空作業工作。
5.3.2強化對現場高空作業人員的管理,辦理好高空作業人員的各種有效證件,登記在冊。人員流動有序,進出場須備案記錄。
第六章
高空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在高空作業施工中,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認真執行國務院、建設部、寧波市和浙江省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把高空作業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高空作業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施工人員在高空作業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發生,以安全促生產。認真執行《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和公司《安全生產獎懲條例》。將工程現場高空作業安全生產管理,納入公司的安全管理軌道并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同時服從總包方對高空作業安全的統一管理,配合做好各項現場施工安全工作。
6.1高空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參加高空作業施工的全體人員,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思想,從工程開工到竣工,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規及公司和建設、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必須認真執行企業的有關安全規定和要求,建立并執行各級高空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考核。
6.2高空作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監督員為副組長,專業工長和班組長為組員的項目高空作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項目形成縱橫網絡管理機制。各自職責如下:
6.2.1項目經理:
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高空作業安全措施、安全生產等,保證施工現場高空作業的安全。
6.2.2項目副經理:
直接對高空作業安全生產負責,督促、安排各項高空安全工作,并隨時檢查。
6.2.3技術負責人:
制定項目高空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督促高空作業安全措施落實,解決高空作業施工過程中不安全的技術問題。
6.2.4安全監督員:
督促高空作業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配合有關部門排除高空作業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項目內高空作業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的開展。
6.2.5施工工長:
負責上級安排的高空作業安全工作的實施,進行施工前高空作業安全交底工作,監督并參與班組的高空作業安全學習。
第七章
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7.1
構件卸車
7.1.1
吊索具的選用:
7.1.1.1根據構件單件重量合理選用卡具、鋼絲繩(見8.3-1)。
表8.3-1:鋼絲繩安全系數K值表
鋼絲繩用途
安全系數
鋼絲繩用途
安全系數
作纜風繩
3.5
機動起重設備
5~6
纜索起重機承重繩
3.75
作吊索時彎曲
6~7
手動起重設備
4.5
作捆綁吊索
8~10
7.1.2
必須派起重工現場指揮卸車。
7.1.3
安全員現場監控。
7.1.4
夜間卸車照明光線必須充足。
7.2
構件安裝
7.2.1安全設施
為保證高空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工程的順利進行,梁安裝時設置安全繩,供高空作業人員行走和作業。
在適當位置設登高設施,供高空作業人員上高。
1)
用于安裝的操作平臺(掛籃)必須在構件起吊前進行固定。
2)
鋼柱吊裝時必須準備好梯子,以便于摘鉤及安裝鋼梁時人員上下。
3)
防墜器:為確保操作者在上下鋼柱時的人身安全,鋼柱安裝時都將配備防墜器。人員上下時,將安全帶掛在防墜器的掛鉤上,避免發生墜落事故。
4)
安全掛鉤與工具防墜鏈:借鑒日本工具安全掛鉤與防墜鏈的做法,將全部手動工具、輕型電動工具加設不同形式的防墜鏈和掛鉤,會有效地防止工具高空墜落傷人事故。
5)
安全繩:安全繩(鋼絲繩)的設置是隨著結構的安裝過程同時設置在柱頂及梁間。安裝人員在高空活動時處于安全繩的保護狀態。第一道鋼梁安裝后立即掛上安全繩,操作人員在高空梁上活動均穿戴安全帶,扣住安全鋼纜起到防墜保護。
7.
2.2
高空作業規定
1)
高空作業的下方應劃出禁區,設置警示標志。
2)
高空作業區,應在醒目處懸掛標記,寫明高處作業和技術安全措施。
3)
各施工隊在高處作業還必須有安全可靠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進入施工。
4)
凡患有膨腰病,精神病,高血壓、貧血病、動脈硬化、器質性心臟病和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者,禁止上崗作業。
5)
作業負責人、安全員,每天對進入高空作業區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檢查各種工具和防護用品是否配齊全和是否可靠。并檢查作業人員精神狀況和安全帶、帽、鞋等情況。
6)
酒后者和生病人員嚴禁進入高空作業操作。
7)
進行特殊高空作業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具體實施方案,并明確責任人和專職監護人,禁止在露天進行強風特殊高處作業。
8)
夜間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
9)
使用的各種爬梯和作業平臺,圍護必須符合標準規定,并有相當降險措施。
10)
高空作業人員上下必須從指定的安全線路上下,不準在高處投擲任何物件,不準將易滑滾的物件堆放在腳手架上,工具,材料放平放穩,工作現場做到工完料清、工具、設備轉移到安全的地方。
11)
嚴禁上下垂直交叉作業,若有特殊要求,應有關自責任人審查并作好防護棚等措施。
12)
高空作業人員不準抽煙,高空作業的臨時電源線必須用電纜線,電源線接頭必須扎好,電源線必須布置好,以防被物壓斷而漏電,切割,燒焊時必須檢查下方有無電源線和人員及易燃物。以防火星燒傷人和電源線及點燃易燃易爆品,并作好防護措施。
13)
組裝大型構件時,連接螺栓必須緊固,電焊必須牢固,連接工件時,若孔位不對,不準用手試。
14)
當需要在屋面上工作的,必須采用安全技術措施,如:鋪設木板,跳板、護繩等,不準在沒有安全技術措施情況下冒險踩踏。
15)
不得在單梁上隨意走動和作業,如有需要,必須加防護繩,把安全帶扎牢在防護繩上,在進行行走或作業。
16)
正常作業時禁止亂扔物件,尤其高處作業,必須配工具袋并且必須防止物品掉落。
17)
梯子不得缺檔、墊高使用。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的夾角以60~70度為宜,使用人字梯時,中間要用牢固的繩索連接,禁止二人或二人以上在同一梯上作業。
18)
在2m以上(含2m)高處作業,必須搭設防護嚴密的操作平臺,否則,必須使用安全帶。
19)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20)
施工現場必須懸掛醒目的安全標志牌和警示牌。
21)
對施工現場和設備、容器等安裝現場的“四口”,做好防護工作,防止人員墜落傷亡。
7.2.3
吊裝技術要點
1)
吊機的指揮應專人負責。
2)
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3)
吊裝前應檢查機械索具、夾具、吊環等是否符合要求并進行試吊。
4)
吊裝時必須有統一的指揮、統一的信號。
5)
高空作業穿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帶釘的鞋。
6)
爬高必須有堅固爬梯。
7)
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雨、大霧天氣,應暫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業。
8)
拆卸千斤繩時,下方不準站人。
9)
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勻、要慢、支點要穩固,防止撬滑發生事故。
10)
構件在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準松繩脫鉤。
11)
起吊笨重物體時不可中途長時間懸吊、停滯。
12)
起重吊裝所用之鋼絲繩,不準觸及有電線路和電焊搭鐵線或與堅硬物體摩擦。
13)
冬季登高及在高空行走必須先清除冰霜。
14)
構件在吊裝、轉移,就位過程中不得大幅晃動,不得碰撞其它物件。
15)
遵守吊裝中“十不吊”的有關規定安全技術。
20
第八章
重大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高空作業施工過程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單位:浙江天鴻鋼結構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年產300萬千瓦時高效特種電機生產線1、2車間
序號
作業活動
危險源
危險源級別
可能導致的事故
控
制
措
施
應急預案
1
高空吊裝作業
進場人員未經教育、培訓上崗作業
重大
高處墜落等各類事故
1、進場人員必須經項目部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
2、起重指揮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1、
織搶救(包括搶救傷員);
2、
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3、
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吊裝作業方案未經交底就施工
重大
各類事故
1、
重吊裝作業必須有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才能施工;
2、
作業前,施組(或施工方案)必須層層交底并有書面交底記錄。
高空違章作業
重大
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各類事故
1、
天作業前召開班前安全會議,強調高空作業應遵守的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
2、
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3、
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方案;
4、
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工機具;
5、
安全員加強巡視、檢查、控制。
高處作業安全設施不到位
重大
高處墜落等各類事故
1、
格遵守施工方案,高空鋼梁上安裝防護鋼絲繩;
2、
現場安全員、項目安全部加強現場巡視檢查,無可靠安全設施一律不準施工。
指揮無可靠通訊工具
一般
各類事故
1、配備好通訊工具,吊裝作業使用對講機并確保通訊信號正確、暢通。
施工過程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單位:浙江天鴻鋼結構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年產300萬千瓦時高效特種電機生產線1、2車間
序號
作業活動
危險源
危險源級別
可能導致的事故
控
制
措
施
應急預案
高空電焊(氣割)作業
無證操作
一般
高處墜落、火災等事故
電焊工必須持“雙證”上崗:操作證和動火證。
1、
織搶救(包括搶救傷員);
2、
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3、
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不采取防火措施,不配備滅火器
一般
火災等事故
1、
空電焊作業使用托盤或石棉布采取防火措施,嚴防火星四處飄落;
2、
配置專門監護人員,對動火區域進行監護;
3、
在動火區域配備滅火器。
二氧化碳電焊機放置不穩
一般
設備高處墜落
1、
設放置焊機的平臺;
2、
若放置在鋼梁上,必須用麻繩等固定牢靠。
施工用電
不按規范或違章用電
一般
設備損壞,人員觸電
1、
持證上崗,施工現場配置專職電工;
2、
嚴格遵守JGJ46-20**臨時用電規范。
夜間施工
光線不足,人員不足,管理人員監控不到位
一般
各類事故
1、
夜間施工,必須配置足夠的照明,并經總包和公司安全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施工;
2、
夜間施工,項目經理(或項目經理指定人員)必須親自在場,并配備安全監控人員,否則發生事故由項目經理承擔直接責任;
第九章
事故的應急預案
按照《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我公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工程項目部成立后,需相應建立施工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并結合本工程特點和現場環境等具體情況,補充完善施工現場應急救援方案。
根據本工程特點,施工現場出現安全事故的危險源主要有幾個方面:高處墜落、觸電、現場火災、中暑、臺風、雷擊等。以下是針對這些情況制定的應急方案。
9.1
高處墜落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9.1.1為確保我項目部高處墜落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方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高處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10.1.2組織機構
9.1.2.1本項目部成立高處墜落應急準備與響應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職
務
姓名
聯系電話
組
長
李明先
18658278518
成
員
徐國慶
13606634192
王
武
18657465520
9.1.2.2具體分工如下:
?李明先負責現場,其任務是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指揮。負責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負責保持和當地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
?徐國慶負責聯絡,任務是根據指揮小組命令,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監部門的溝通,并及時通知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當事人的親人。
?王
武負責維持保護現場,做好問訊記錄,保持與公安部門的溝通。
9.1.3事故處理程序
9.1.3.1高處墜落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第一人應立即大聲呼救,報告責任人(項目經理或管理人員),同時進行現場施工救,但須注意施救方法。
9.1.3.2項目管理全體人員獲得求救信息并確認高處墜落事故發生以后,應:
?立即組織項目員工自我救護隊伍進行施救,本項目部配備應急急救藥箱一只。藥箱存放在項目經理辦公室;
?立即向公司應急搶救領導小組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并尋求支持;
?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120)、公安部門(110)電話報告,就近醫院是洪塘衛生院。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9.1.4項目部指揮小組街道電話報告后,應立即趕往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9.1.5當事人被送入醫院接受搶救以后,指揮小組即指令善后處理人員到達事故現場。
9.1.5.1做好與當事人的接洽善后處理工作。
9.1.5.2按職能歸口做好與當地有關部門的溝通、匯報工作。
浙江天鴻鋼結構有限公司
寧波東力項目部
20**年6月10日
篇2:小區高空墜物處理方案
1. 0目的
為了防止小區內高空墜物和高空墜物所造成的損失。
2. 0范圍:
**管理處及其服務區域
3. 0如發現高空墜物行為,應采取下列措施:
3. 1立即進行調查,設法尋找拋物者。
3. 2如有需要可向拋物者發出警告并報告公安部門。
3. 3如果未能找出拋物者,在有需要時應立即通知所有住戶,并指出該行為的嚴重性。
3. 4拍照存檔。
3. 5、將詳情記錄在物業日常管理檔案內。
4. 0如高空墜物引致人員受傷,管理人員應采取下列措施:
4. 1立即將傷者送往醫院。
4. 2設法尋找拋物者或證人。
4. 3封鎖現場,等待公安人員到場。
4. 4將詳細情況記錄在物業日常管理檔案內,并向上級報告。
高空墜物緊急處理方案
◆物業公司客戶服務部接到通知后,迅速通知保安部趕往現場,立即進行調查,并設法找出擲物者。
◆找到擲物者,向當事人發出警告。
◆當事人如未找到,物業公司發通知、公告,以警示擲物者避免再犯。
◆對事故現場拍照存檔。
◆如果有人受傷,立即通知醫務人員及公安機關,并保護好現場。
◆對傷者作簡單護理,等待醫務人員到達。
◆事故處理完畢后,填寫事故報告,交總公司并存檔。
篇3:物業區域高空墜物應急處理方案
物業區域高空墜物應急處理方案
1.立即封鎖現場,設定警戒線,同時展開調查,尋找拋物者。
2.對拋物者發出警告,如性質嚴重可報告公安部門。
3.如未找到拋物者,應以開業主會議或張貼通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業主,強調該行為的危害性。
4.對拋物現場及被損壞物品、設施拍照存檔。
5.對此事件進行詳細記錄。
6.如有人員因此受傷,物業工作人員應立即送傷者就醫,同時盡力尋找目擊證人或有線索人員,盡可能找到拋物責任人。
7.保護現場,等待公安人員進行調查。
8.詳細進行記錄并上報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