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團員服務區方案
農村“團員服務區活動”推進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團員服務區活動”的開展,特制定推進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青發[20**]10號《全市農村、社區開展團員服務區活動的方案》為依據,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開展活動,積極的調動廣大農村團員的積極性,全面提高農村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強農村基層團的組織建設,進而發揮廣大團員的模范帶頭作用,以積極的引、幫、帶活動,來踐行全心全意為青年服務的宗旨,推動我市農村經濟發展,使團員服務區活動在我市農村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
二、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一)、確定試點及制定方案階段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1、制定實施方案。要求各縣市依據《全市農村、社區開展團員服務區活動的方案》,采取召開鄉(鎮)、村領導座談會、團員青年座談會、“進百戶家庭、訪千名青年”等活動,廣泛爭取意見后,結合本地實際和成功經驗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及每年的活動規劃。
推進時間:5月中旬至6月10日。各地要在6月15日前將實施方案及時上報團市委。
2、選擇試點鄉鎮。要求各縣市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并結合團市委機關干部團建聯系點工作選擇2個試點鄉鎮,各地也可以根據以往成功經驗選擇試點鄉鎮。各試點鄉鎮要根據本鄉鎮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推進時間: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將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二)、試點啟動及示范階段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1、建立組織機構。要求各縣市成立實施團員服務區活動領導小組及各試點鄉鎮的領導小組。各縣市團委、試點團委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可由黨委副書記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團委書記任副組長,團委其他人員全部參加,各負其責。
推進時間: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將
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2、啟動及示范。要求各縣市切實的抓好試點的啟動和示范,各地要抽調專門人員深入試點,與鄉鎮、村領導座談;深入田間地頭、農戶家中貼近青年、了解青年,傾聽領導、團員、青年對團員服務區活動的看法、意見以及團員服務區抓什么、怎么抓;然后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方案,適時啟動。團市委機關同志要將團建聯系點工作和團員服務區工作相結合的,并定期深入聯系點指導和督促團員服務區試點工作。
推進時間:6月20至8月30日。各地要在9月5日前將
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三)、全面鋪開、推進階段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1、落實服務“十個一”。要求各縣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落實團員在農村服務區工作內容“十個一”,各地鄉鎮的經濟、文化、思想、人文、環境各有差異,每個團員的文化素質、所學專業、思想道德也不一樣,團員服務區在開展活動中一定要把握好實際情況。
2、全面鋪開。各地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組織各鄉鎮主管黨群書記、村黨支部書記、鄉鎮團委書記、村團支部書記到試點鄉鎮進行參觀學習,與服務區團員、青年交流,使之進一步了解團員服務區的作用。各地并按照實施方案及目標的要求,量化分解,全面鋪開團員服務區活動,形成當地的團員服務區網絡。
3、完善圖版、表、簿、冊。各縣市要在試點活動開展中,根據本地實際經濟條件逐步完善團員服務區的圖版、表、簿、冊,各種表、簿、冊的填寫一定要如實,有條件的縣市可將本地各鄉鎮的表、簿、冊進入微機,實行全縣市聯網,以便工作的溝通,信息的傳遞。團市委將定期對各地的團員服務區表、簿、冊進行檢查。發現弄虛做假、虛夸瞞報、突擊填寫、應付了事的縣市將在全市通報。
推進時間:8月30至11月30日。各地要在12月5日前將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四)、階段總結階段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1、階段總結。要求各縣市要及時總結每個推進階段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要采取召開現場會、座談會、聯誼會、在電視、廣播、宣傳版等有效方式宣傳典型的成功經驗。各地要在每個階段結束后將階段總結上報團市委。團市委將結合團建聯系點工作,建立工作責任制,定期采取深入基層看典型、聽匯報、訪實情和電話溝通等方式檢查、督促、指導。
推進時間:20**年5月至20**年年底。各地要在每個階段結束后將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2、獎懲機制。團市委將建立團員服務區獎懲機制,團市委將按每個階段將各地的情況反饋、典型情況、活動總結整理成檔,評定檔次,并定期將各地活動開展情況按好、中、差分類在《團的情況》上予與刊登,并通報當地黨委主管書記。各地也要針對鄉鎮制訂相應的獎懲機制,以便團員服務區活動得以順利開展。
推進時間:20**年5月至20**年年底。各地要在每個階段結束后將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農村“團員服務區活動”推進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團員服務區活動”的開展,特制定推進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齊青發[20**]10號《全市農村、社區開展團員服務區活動的方案》為依據,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開展活動,積極的調動廣大農村團員的積極性,全面提高農村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強農村基層團的組織建設,進而發揮廣大團員的模范帶頭作用,以積極的引、幫、帶活動,來踐行全心全意為青年服務的宗旨,推動我市農村經濟發展,使團員服務區活動在我市農村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
二、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一)、確定試點及制定方案階段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1、制定實施方案。要求各縣市依據《全市農村、社區開展團員服務區活動的方案》,采取召開鄉(鎮)、村領導座談會、團員青年座談會、“進百戶家庭、訪千名青年”等活動,廣泛爭取意見后,結合本地實際和成功經驗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及每年的活動規劃。
推進時間:5月中旬至6月10日。各地要在6月15日前將實施方案及時上報團市委。
2、選擇試點鄉鎮。要求各縣市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并結合團市委機關干部團建聯系點工作選擇2個試點鄉鎮,各地也可以根據以往成功經驗選擇試點鄉鎮。各試點鄉鎮要根據本鄉鎮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推進時間: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將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二)、試點啟動及示范階段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1、建立組織機構。要求各縣市成立實施團員服務區活動領導小組及各試點鄉鎮的領導小組。各縣市團委、試點團委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可由黨委副書記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團委書記任副組長,團委其他人員全部參加,各負其責。
推進時間: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將
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2、啟動及示范。要求各縣市切實的抓好試點的啟動和示范,各地要抽調專門人員深入試點,與鄉鎮、村領導座談;深入田間地頭、農戶家中貼近青年、了解青年,傾聽領導、團員、青年對團員服務區活動的看法、意見以及團員服務區抓什么、怎么抓;然后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方案,適時啟動。團市委機關同志要將團建聯系點工作和團員服務區工作相結合的,并定期深入聯系點指導和督促團員服務區試點工作。
推進時間:6月20至8月30日。各地要在9月5日前將
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三)、全面鋪開、推進階段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1、落實服務“十個一”。要求各縣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落實團員在農村服務區工作內容“十個一”,各地鄉鎮的經濟、文化、思想、人文、環境各有差異,每個團員的文化素質、所學專業、思想道德也不一樣,團員服務區在開展活動中一定要把握好實際情況。
2、全面鋪開。各地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組織各鄉鎮主管黨群書記、村黨支部書記、鄉鎮團委書記、村團支部書記到試點鄉鎮進行參觀學習,與服務區團員、青年交流,使之進一步了解團員服務區的作用。各地并按照實施方案及目標的要求,量化分解,全面鋪開團員服務區活動,形成當地的團員服務區網絡。
3、完善圖版、表、簿、冊。各縣市要在試點活動開展中,根據本地實際經濟條件逐步完善團員服務區的圖版、表、簿、冊,各種表、簿、冊的填寫一定要如實,有條件的縣市可將本地各鄉鎮的表、簿、冊進入微機,實行全縣市聯網,以便工作的溝通,信息的傳遞。團市委將定期對各地的團員服務區表、簿、冊進行檢查。發現弄虛做假、虛夸瞞報、突擊填寫、應付了事的縣市將在全市通報。
推進時間:8月30至11月30日。各地要在12月5日前將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四)、階段總結階段工作內容、方法、推進時間
1、階段總結。要求各縣市要及時總結每個推進階段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要采取召開現場會、座談會、聯誼會、在電視、廣播、宣傳版等有效方式宣傳典型的成功經驗。各地要在每個階段結束后將階段總結上報團市委。團市委將結合團建聯系點工作,建立工作責任制,定期采取深入基層看典型、聽匯報、訪實情和電話溝通等方式檢查、督促、指導。
推進時間:20**年5月至20**年年底。各地要在每個階段結束后將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2、獎懲機制。團市委將建立團員服務區獎懲機制,團市委將按每個階段將各地的情況反饋、典型情況、活動總結整理成檔,評定檔次,并定期將各地活動開展情況按好、中、差分類在《團的情況》上予與刊登,并通報當地黨委主管書記。各地也要針對鄉鎮制訂相應的獎懲機制,以便團員服務區活動得以順利開展。
推進時間:20**年5月至20**年年底。各地要在每個階段結束后將完成情況及時上報團市委。
篇2:加強后勤服務集團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后勤服務集團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集團各部門、各單位:
夏季高溫季節是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的高峰期、易發期。為嚴防員工集體宿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20**年7月5日集團黨政聯席會議要求,以及集團夏季安全大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現就進一步加強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集團員工集體宿舍情況復雜,有的是多人合住的集體宿舍,有的是樓梯間、工具間等非正式的宿舍,還有的是簡易搭建的棚屋,大多數宿舍的房屋設施、水電設施陳舊簡陋,如果安全管理松懈,極易引發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嚴重的會釀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因此,各部門、各單位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好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高度重視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入住集體宿舍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集團有關集體宿舍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工作義務。
二、切實加強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設
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各項安全管理職責,要把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納入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范圍,層層分解,明確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職責分工和各級人員崗位工作的管理目標、工作要求,抓好壓實安全責任;要制定并落實員工集體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管理制度、值日制度等規章制度,并開展宣傳教育,做到人人知曉。
三、切實加強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堅持經常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員工集體宿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要重點檢查員工集體宿舍區域消防器材設施使用完好情況,宿舍安全用電、用氣、用火情況,宿舍樓道和消防通道暢通情況。
四、扎實抓好安全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各部門、各單位要在員工集體宿舍區開設安全宣傳櫥窗、宣傳欄,以及橫幅、標語、板報等形式,加強宿舍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宿舍安全知識培訓,讓每個員工做到“四懂四會”(“四懂”:懂得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四會”: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每年舉行一次宿舍安全疏散演練,培養員工的應急疏散和逃生技能。應急演練要制定預案,內容應包括: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路線、滅火措施和疏散措施等。
五、切實加強員工集體宿舍值日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要在人數較多的集體宿舍選定認真負責的員工擔任宿舍長,專門負責宿舍安全檢查和值日安排等工作;住宿員工要輪流值日,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和打掃衛生等值日工作。
特此通知。
篇3:工業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員工考勤辦法
工業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員工考勤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紀律,嚴肅校紀校規,規范內部管理,維護員工合法權益,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集團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根據國家、江蘇省及學校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全體員工。
第三條 集團全體員工均實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考勤內容主要包括員工的出勤、遲到、早退、脫崗、曠工、事假、病假、休假、加班、值班等項目??记谑怯嫲l員工工資、續聘、轉正、晉級、績效考核、評優及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 職責權限:
(一)集團各級單位考勤員(包括勞資員)負責本單位員工考勤的登記、匯總、上報及相關考勤項目證明材料的收集等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時、準確做好考勤登記,不得在月底一次性突擊登記完成考勤??记趩T在當月工作結束后及時整理本單位的員工考勤表,經員工本人、考勤員簽名確認后,連同相關考勤項目證明材料,交所在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名。有下屬單位的單位(部門),下屬單位考勤員應將當月員工考勤表和相關考勤項目證明材料在次月4日(遇節假日順延至后續第一個工作日)前報所在單位(部門)勞資員。單位(部門)勞資員應將當月員工考勤表和相關考勤項目證明材料在次月5日(遇節假日順延至后續第二個工作日)前報人力資源部。
(二)集團各級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監督、審核本單位員工的考勤情況,教育員工遵守勞動紀律及有關的工作制度,按權限審批員工事假、病假、休假、加班等的申請。
(三)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和指導集團各單位(部門)的考勤工作,審核集團各單位(部門)上報的員工考勤表,匯總并向學校上報學校正式編制員工的考勤表,根據本辦法擬定當事員工及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五條 根據崗位工作性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工作時間規定:
(一)集團機關職能部門等管理部門的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制,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和下班。
(二)一線管理服務單位的員工按部門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和下班。
(三)實行工作任務包干性質的員工按工作任務要求上班和下班。
第六條 學校、集團或所在部門、單位組織的會議、集中學習、培訓等集體活動,按工作時間計算。
第七條 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或推遲下班的,計入工作時間。不屬于加班情況的提前上班、推遲下班不計入工作時間。
第八條 員工乘坐學校班車上下班的,視班車運行和交通情況作為考勤依據。
第九條 各單位(部門)應保障員工的休息時間,員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正常休息的,應盡可能安排員工補休;未能安排補休的,按規定發放加班、值班工資。
第三章 考勤方式
第十條 集團考勤采用考勤登記、每月本人確認簽字、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的方法進行,考勤登記方式有考勤點指紋考勤、考勤點簽到簽退考勤、單位(部門)考勤員人工考勤三種方式:
(一)考勤點指紋考勤是集團主要的一種考勤方式,能正常參加指紋考勤的員工,上班和下班都必須到考勤點參加指紋考勤。因停電或指紋考勤機故障,參加指紋考勤的員工以考勤點簽到簽退方式考勤。
(二)因指紋信息特征不明顯或不愿意提供指紋而無法參加指紋考勤的員工,經集團批準后采取在考勤點上下班簽到簽退方式考勤。
(三)因工作性質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實行指紋考勤的員工,經集團批準后采取上下班人工考勤方式考勤,由所在單位(部門)考勤員進行考勤登記。
第十一條 員工因公事跨校區上下班的,可就近參加指紋考勤或其他方式的考勤。
第十二條 員工因公事或因遺忘未能參加考勤或缺少考勤次數的情況,須在事后三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認可后,交本單位考勤員處。
第十三條 每月第一個工作日,考勤系統管理員按單位打印上月員工指紋考勤記錄,并收回上月指紋考勤系統員工上下班補充考勤表。每月第二個工作日起,各單位考勤員到考勤系統管理員處核對本單位員工的考勤記錄,并結合本單位人工考勤記錄及相關考勤項目證明材料,登記員工考勤表。
第十四條 員工每月底或次月3日前,必須主動到考勤員處確認考勤記錄并簽名(不得由他人代簽)。員工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又不辦理確認簽字者,將視為本人己認可確認。如員工對考勤記錄有異議,應在確認時間內向考勤員或單位主要負責人反映解決。
第四章 遲到、早退、脫崗、曠工及其處理
第十五條 遲到、早退、脫崗
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開始后不到崗工作的視為遲到;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的視為早退;上班工作期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視為脫崗。
員工有遲到、早退、脫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經濟處罰等不同的處理。遲到、早退、脫崗行為情節較為嚴重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 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一)不到崗工作的;
(二)未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的;
(三)假期期滿后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而不上班的;
(四)外出后逾期不歸,又無正當理由的;
(五)編造虛假理由或偽造證明材料請假,欺騙單位,經查屬實的;
(六)不服從組織分配和調動,拒絕到新崗位工作或無理拖延超過調動報到時限的;
(七)已提交辭職報告但辭職報告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
(八)其他經集團認定的可視為曠工的情形。
第十七條 曠工的處理:
(一)學校正式編制員工曠工的處理按學校規定執行。
(二)非學校正式編制員工有曠工(含按曠工處理)情形的,按曠工天數兩倍扣罰相應天數的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的扣罰按所在單位(部門)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執行。累計曠工(含按曠工處理)三天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可給予解除勞動(務)關系。
第五章 假期
第一節 請假手續
第十八條 除法定公休假及集團決定的休假日外,集團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請事假、請病假及依法享受產假、婚假、喪假、工傷假等休假的,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
第十九條 辦理請假手續時,一般情況下必須由本人事先填寫請(續)假申請表,說明請假事由、類型、天數、起止日期,按級報批,經批準并將請(續)假申請表交給單位考勤員后方可開始假期。不能自行請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辦請假手續。因急病或突發意外等不可抗力情況,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條 員工假期期滿上班后應立即填寫銷假表,并到單位考勤員處辦理銷假手續。
第二十一條 員工假期期滿后仍需請假的,必須在假期期滿前辦理完續假手續,填寫請(續)申請表并按續假前后總天數按級報批。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者,超過批準假期的部分,按曠工論處。
第二節 事假
第二十二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遇到特殊情況,必須由本人處理時,可申請事假,并應按規定辦理請假、銷假、續假手續。
第二十三條 除特殊情況外,請事假原則上以不影響本職工作為前提,一次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半個月,事假半天以上應予累計。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一個月,超過部分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四條 事假審批權限:
(一)員工請假:三天以內者由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四天至十天由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十一天以上者,報集團黨政聯席會議審批,并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單位(部門)負責人請假:五天以內者由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六天以上者,報集團黨政聯席會議審批,并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三)集團領導請假:集團副職領導請假,五天以內者由集團主管領導批準,六天以上者報主管校領導審批。集團主要負責人請假須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并報校長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五條 事假期間工資待遇:
(一)學校正式編制員工事假期間工資待遇按學校規定執行。
(二)非學校正式編制員工按實際事假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的扣罰按所在單位(部門)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執行。
第三節 病假
第二十六條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休息的,可申請病假,并應按規定辦理請假、銷假、續假手續。
第二十七條 申請病假需出示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其中學校正式編制員工須按學校規定辦理請病假手續。所在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可根據員工病情和本單位(部門)工作情況在醫生給假天數內,酌情批準其休假天數。凡連續病假十五天以上者,所在單位(部門)應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準,并由人力資源部將其中的學校正式編制員工姓名報學校人才資源部。
第二十八條 病假連續三個月以上要求恢復工作者,應持有醫生證明;連續病休半年以上者,上班后未能連續正常工作兩個月以上又病休者,其病假時間應前后合并計算。
第二十九條 在工作時間因病需到醫院就診者,必須向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請假。每次在半天之內,僅作一般記錄。若一個月內累計超過8小時,超過部分按病假處理。
第三十條 員工在病假期間不得從事有償收入活動,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三十一條 弄虛作假提供病假假材料的,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二條 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一)學校正式編制員工病假期間工資待遇按學校規定執行。
(二)非學校正式編制員工請病假的,按實際病假天數扣除相應天數基礎工資的20%,績效工資的扣除按所在單位(部門)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執行,但月病假工資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
第四節 產假、婚假、喪假、工傷假等
第三十三條 產假、婚假、喪假、工傷假等按國家、江蘇省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如需延長假期時,按批準程序批準后視為請假。
第六章 加班及調休
第三十四條 集團各單位(部門)應科學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嚴格控制加班。
第三十五條 集團員工發生加班、值班情形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集團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紀律及獎懲
第三十六條 集團全體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及集團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各自的工作崗位,切實履行崗位職責,樹立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工作時間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十七條 集團全體員工應按照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并按規定的考勤方式參加考勤,遵守勞動紀律及考勤制度,不出現遲到、早退、脫崗、曠工現象。集團全體黨員、各級干部應以身作則,帶頭執行。
第三十八條 集團各單位(部門)可根據本單位(部門)實際情況設立全勤獎,對全年滿勤的員工進行表揚和獎勵。
第三十九條 集團各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考勤員在考勤工作中應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記載員工考勤記錄。如有包庇、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給予與當事員工同樣的經濟方面的處罰。
第四十條 集團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及時督促完成每月的考勤工作,按時上報考勤表。延期上報的,按每延期一天50元的標準,扣罰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當月工資。
第四十一條 有曠工情形的員工,除了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外,取消其當年各類先進的參評資格。
第四十二條 對違紀違規員工,集團要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處理違紀員工,應持嚴肅和慎重的態度,視違紀的性質、情節輕重及本人對錯誤的認識程度區別對待。要通過對違紀員工的處理,教育其本人并教育廣大員工自覺遵紀守法。
第四十三條 被處理的員工若對學?;蚣瘓F做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理決定后十五天內向學?;蚣瘓F申請復議,學?;蚣瘓F在接到申請后,應在十五天內答復或處理,被處理的員工若對學?;蚣瘓F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處理決定未更改前應予執行。
第四十四條 被處理的員工若無理取鬧,糾纏他人,威脅他人以至影響學校及集團工作和社會秩序的,除報請司法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外,行政上將加重處分,直至開除,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五條 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程序:
(一)本人寫出書面檢查;
(二)所在單位(部門)根據本辦法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三)學?;蚣瘓F按有關程序作出處理決定。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集團各單位(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單位(部門)員工考勤實施細則,經半數以上員工同意、集團黨政聯席會議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所指“以上”“以內”均包括本數,“超過”不包括本數。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集團黨政聯席會議、職工代表大會授權人力資源部解釋,并報送學校人才資源部備案。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若與國家、江蘇省、學校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江蘇省、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 本辦法經集團職工代表大會、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自20**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員工考勤管理的辦法或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