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鐵19號線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監理02合同段
臨近既有線專項監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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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鐵19號線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監理02合同段總監辦
目錄
一、工程特點1
二、監理工作依據.13
三、監理工作流程15
四、監理工作要點17
五、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21
一、工程特點
1、工程概況
擬建軌道交通19號線一期平安里站位于平安里西大街與趙登
禹路交叉口北側,沿趙登禹路路中南北設置,擬建車站西北側為平安醫院、多棟小平房等建筑,東北側為1~2層小樓,西南側航天金融大廈,東南側鄰近地鐵6號線平安里站,與既有線6號線平安里站水平換乘。
擬建平安里站為地下兩層三跨島式車站。車站有效站臺中心里程為K46+406.000,車站起點里程為K46+289.100,終點里程為K46+514.550,有效站臺中心處車站頂板覆土約5.48m,頂板標高43.88m,底板底面標高29.90m,底板埋深約20.00m。標準段總寬25.30m,車站主體總長225.45m。附屬結構包括4個出入口通道(1號出入口為預留出入口)、2個風道、一座冷卻塔。
擬建金融街站~平安里站區間為礦山法區間,左右線間距17.2m,為馬蹄形,斷面尺6.48×6.80m,采用上下導洞法施工。
擬建平安里站外掛廳位于車站東南角,鄰近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結構。外掛廳結構采用蓋挖法施工,基坑為不規則多邊形基坑,寬度約60.2m,長度約67.6m,深度約20.64m,外掛廳基坑臨近地鐵6號線結構,距離6號線平安里站水平凈距4.2米,距離6號線礦山區間水平距離7.4m。
圖2-1新建19號線平安里站、金平區間與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及車平區間平面位置
2、既有地鐵6線平安里站及車公莊站~平安里站區間工程概況
既有地鐵6號線平安里站位于平安里西大街北側,在趙登禹路以東,新街口南大街以西,平安里站為地下三層島式車站,結構形式為三層矩形框架,車站總長313.3m,主體寬22.3m(局部寬12.8m)。車站中心里程為K8+379.725,頂板覆土厚度約5.32~6.44m。
圖2-2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平面圖
臨近新建工程段既有地鐵1-1橫斷面圖如下所示,車站為單跨三層結構,寬度12.8m,高度22.5m,埋深約28m。
圖2-3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1-1橫斷圖
6號線車公莊站~平安里站區間,采用礦山法施工,為標準斷面區間隧道,埋深18.6~21.2mm。區間隧道主要穿越卵石層,局部穿越粉質粘土層、細砂層。車公莊站~平安里站區間平剖面圖如下所示。
圖2-4既有6號線車平區間平面圖
圖2-5既有6號線車平區間剖面圖
3、新建車站與既有6號線位置關系
3.1新建豎井橫通道及車站與既有6號線關系
新建19號線平安里主體結構采用淺埋暗挖法施工,地下兩層車站,頂板覆土6.8m,底板埋深20.70m,車站主體結構端頭距地鐵6號線區間間距為3.8m~7.3m,車站底板位于既有6號線區間頂板下0.3m。2號豎井鄰近既有6號線車公莊站~平安里站區間,水平凈距9.42米,豎井井底低于區間拱頂4.6m。新建19號線2號豎井與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水平距離15.43m,2號豎井深24.88m,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結構深29.7m。鄰近部位結構平剖面圖如下所示。
圖2-6新建19號線2號豎井橫通道及車站端頭鄰近既有車平區間平面圖
圖2-7新建19號線2號豎井橫通道鄰近既有車平區間剖面圖
圖2-8新建19號線平安里站鄰近既有車平區間剖面圖
3.2新建金平區間與既有6號線關系
新建19號線金融街站~平安里站區間密貼上跨既有6號線車公莊站~平安里站區間,區間上跨過程平剖面圖如下圖所示。
圖2-9新建19號線金平區間上跨既有6號線車平區間平面圖
圖2-10新建19號線金平區間上跨既有6號線車平區間剖面圖
3.3新建平安里站外掛廳與既有6號線關系
新建19號線平安里站外掛廳鄰近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結構。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為三層雙跨平頂直墻結構。采用圍護樁+內支撐的圍護結構,覆土厚5.8m,底板埋深29.65m。新建19號線平安里站外掛廳結構采用蓋挖法施工,基坑為不規則多邊形基坑,寬度約60.2m,長度約67.6m,深度約20.64m,外掛廳基坑臨近地鐵6號線結構,距離6號線平安里站水平凈距4.2米,距離6號線礦山區間水平距離7.4m。新建19號線外掛廳采用?[emailprotected]圍護樁,外掛廳與6號線平安里站主體間土體采用注漿加固。外掛廳與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及車平區間位置關系平剖面圖如下所示:
圖2-11新建19號線車站主體結構外掛廳鄰近既有6號線平安里站及車平區間位置關系
圖2-12新建19號線平安里站外掛廳與6號線車站結構位置關系剖面圖
圖2-13新建19號線平安里站外掛廳與6號線車平區間位置關系剖面圖
4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概況
4.1工程地質概況
本次勘察揭露地層最大深度為66.0m,根據鉆探資料及室內土工試驗結果,按地層沉積年代、成因類型,將本工程沿線勘探范圍內的土層劃分為人工堆積層、第四紀全新世沉積層、第四紀晚更新世沉積層與第三紀基巖層四大層。
有關各土層的分布及各層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描述如下:
(1)人工堆積層(Qml):
1)粉土填土①層
褐黃色~黃褐色,濕,中密,含少量磚渣、灰渣;含云母,氧化鐵;
2)雜填土①1層
褐灰色~雜色,濕,松散-稍密,以路基土、回填卵石為主,含磚塊、灰渣、白灰水泥塊、碎石和腐殖物等,局部夾粉土填土薄層,表層為瀝青路面。
該層埋深約2.0~6.0m,層底標高約41.38~44.45m。
(2)第四紀全新世沖洪積層(Q4lal+pl):
1)黏質粉土砂質粉土③層
褐黃色,稍濕-濕,密實,中高-中壓縮性,含云母、氧化鐵,局部夾粉質黏土或細砂薄層,連續分布;
2)粉質黏土③1層
褐黃色,可塑,濕-很濕,中高-中壓縮性,含云母、有機質,局部夾薄層粉土、粘性土,連續分布;
3)粉細砂③3層
褐黃色,濕,中密,含云母、氧化鐵,局部夾粉質黏土、粉土薄層,局部分布;
該層埋深約10.0~12.5m,層底標高約36.38~38.91m。
(3)第四紀晚更新世沖洪積層(Q3al+pl):
1)卵石⑤層
雜色,濕,密實,低壓縮性,以亞圓形為主,級配一般~良好,鉆孔中揭露最大粒徑不小于180mm,一般粒徑30~60mm,中粗砂充填約占40%,局部含中粗砂、粉細砂透鏡體,連續分布;
中粗砂⑤1層:褐黃色,濕,密實,低壓縮性,含石英、長石、云母、氧化鐵,含少量碎石,卵石,局部夾黏質粉土夾層,局部分布;
該層埋深約17.0~18.5m,層底標高約30.82~32.33m。
2)粉質黏土⑥層
褐黃色,濕,可塑,局部硬塑,中-中低壓縮性,含云母、氧化鐵,少量姜石,局部夾粉細砂、粉土薄層,連續分布;
該層埋深約17.6~20.8m,層底標高約28.50~31.60m。
3)卵石⑦層
雜色,飽和,密實,以亞圓形為主,級配良好,一般粒徑40~80mm,鉆孔中揭露最大粒徑不小于150mm,粒徑大于20mm的含量大于60%,中粗砂充填約占40%,局部含中粗砂、粉細砂透鏡體,連續分布;
?、僦写稚阿?層:褐黃色,飽和,密實,低壓縮性,含石英、長石、云母、氧化鐵,含少量卵石,局部夾粉質黏土薄層,透鏡體分布;
?、诜奂毶阿?層:黃褐色,飽和,密實,低壓縮性,含云母、氧化鐵,透鏡體分布;
?、鄯圪|黏土⑦4層:褐黃色,濕-很濕,可塑,中-中低壓縮性,含云母、氧化鐵,局部夾粉土或細砂薄層,透鏡體分布。
該層埋深約27.5~30.4m,層底標高約18.62~21.80m。
4)粉質黏土⑧層
褐黃色,很濕,可塑,局部硬塑,中低壓縮性,含云母、氧化鐵,少量姜石,局部分布;
?、俜奂毶阿?層:黃褐色~褐黃色,飽和,密實,低壓縮性,含石英、長石、云母,透鏡體分布。
?、谥写稚阿?層:褐黃色,飽和,密實,低壓縮性,含云母、氧化鐵,透鏡體分布。
5)卵石⑨層
雜色,濕,飽和,密實,低壓縮性,亞圓形為主,級配較好,一般粒徑40~80mm,最大粒徑不小于180mm,中粗砂充填約占33%,連續分布;
6)粉質黏土⑩層
褐黃色,稍濕,硬塑,低壓縮性土,含云母、氧化鐵,個別夾卵石;
中粗砂⑩4層:褐黃色,飽和,密實,低壓縮性,含云母、氧化鐵,透鏡體分布。
7)卵石層
雜色,飽和,密實,低壓縮性,以亞圓形為主,級配較好,一般粒徑80~120mm,最大粒徑不小于240mm,中粗砂充填約占30%,連續分布;
(4)第三紀基巖層:
1)泥巖層
棕紅色~褐紅色,濕,密實,低壓縮性,強風化局部中風化,混少量礫巖,局部夾砂巖;
礫巖1層:雜色,濕,密實,低壓縮性,局部全風化成砂狀,夾砂礫及塊狀,局部裂隙發育。
關各層土層分布的工程地質剖面圖如下圖2-14所示。
圖2-14工程地質剖面圖
4.2水文地質概況
本次勘察鉆孔最大深度66.0m,在勘察深度范圍內,根據區域水文地質資料,本場地賦存二層地下水,地下水類型分別為上層滯水(一)、層間水(三)。
地下水詳細情況見下表所示。
表2-1
地下水特征表
地下水
性質
水位/水頭
埋深(m)
水位/水頭
標高(m)
觀測
時間
含水層
說明
上層滯水(一)
6.00
43.33
20**.11
粉土填土①層,黏質粉土砂質粉土③層
層間水(三)
26.91~29.00
20.27~22.43
20**.11
卵石⑦層、卵石⑨層、粉細砂⑧3層、卵石層
注:表中水位埋深及標高為現場實測;
根據本次勘察資料及我院已有水文地質資料,不考慮上層滯水情況下,本場地歷年最高水位及抗浮水位建議值見表1.6-2所示。
本場地抗浮水位值是根據本段歷年最高水位和現狀地下水位,同時考慮大氣降水的補給量大小、地下水的年變化情況、周邊場地地表排水的通暢情況、影響及工程的重要性(安全系數)等因素綜合給出。
表2-2
歷年高水位及設防水位建議
最高水位時間
最高水位標高(m)
1959年
45.0
1971~1973年
38.0
近3-5年
32.5
抗浮水位建議值38.0
本次勘察共取水樣1組,利用初勘1組,共計2組水樣進行水質分析。根據《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20**版)附錄G,本勘察場地環境類型屬Ⅱ類,地下水為強透水層中的地下水(A),按《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20**版)相關條款,對地下水腐蝕性進行判定:
層間水(三):對混凝土結構具微腐蝕性;對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在長期浸水條件下具微腐蝕性,在干濕交替條件下具弱腐蝕性由于上層滯水(一)層水量較小,鉆孔中未能取出水樣,待補勘時再進行補充。根據收集附近資料顯示,上層滯水(一)層對混凝土結構具微腐蝕性;對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在長期浸水條件下具微腐蝕性,在干濕交替條件下具微腐蝕性。
二、監理工作依據
2.1《北京地鐵19號線平安里站初步設計文件》(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20**年10月)
2.2《北京地鐵19號線一期工程平安里站車站結構施工豎井及橫通道
1、2號施工豎井施工圖》(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20**年04月)
2.3《北京地鐵19號線一期工程平安里站車站結構施工豎井及橫通道
1、2號施工橫通道施工圖》(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20**年08月);
2.4《北京地鐵19號線一期工程平安里站車站結構施工豎井及橫通道
1、2號施工豎井施工圖(變更A版)》(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20**年08月);
2.5《地下鐵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99-1999,20**年修訂版);
2.6《巖土錨桿與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范》(GB50086-20**);
2.7《地鐵暗挖隧道注漿施工技術規程》(DBJ01-96-20**);
2.8《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
2.9《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
2.10《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107-20**);
2.1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測量規范》(GB50308-20**);
2.12《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911-20**);
2.13《北京軌道交通車站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修訂版》(JQB-049-20**);
2.14《城市軌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設風險管理規范》(GB50652-20**);
2.15《城市軌道交通結構安全保護技術規范》(CJJ/T20-20**)
2.16《北京軌道交通機場線一期及19號線一期工程勘察07合同段平安里站主體部分(詳細勘察階段)巖土工程勘察報告》20**勘察079-2
(北京城建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20**年12月);
2.17《北京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技術管理體系》(20**年6月);
2.18《19號線一期平安里站臨近6號線平安里站施工評估咨詢報告》
(20**年10月)
三、監理工作流程
3.1監理工作總流程
簽訂委托監理合同
在單位工程驗收記錄上簽字簽發《竣工移交證書》
建設單位向政府監督部門申辦竣工備案手續
監理資料歸檔編寫監理工作總結
參加竣工驗收
組織竣工預驗收
施工過程監理
審批《工程動工報審表》簽署審批意見
施工準備階段監理
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施工監理交底會
組織項目監理機構進行監理準備工作
承包單位提交工程保修書
3.2分項、分部工程簽認基本流程
承包單位達到分項工程報驗條件進行自檢
承包單位進行糾正
承包單位提交《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記錄》
監理工程師審查
不合格
監理工程師簽認分項工程
承包單位繼續施工達到分部工程驗收條件自檢
承包單位提交《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檢查記錄》
承包單位進行糾正
不合格監理工程師審查
3.3施工過程質量驗收流程
3.4施工前準備工作的監理內容
(1)審核施工設計圖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應急預案。
(2)審核施工單位的技術交底記錄。
(3)做好入場施工機械的報驗及特殊工種人員的上崗證件的審核。
(4)考察、選擇、確定有可信的資質,較高的信譽的材料廠家,
做好物資進場報驗。
(5)開挖前需按要求做好首件驗收及相應的條件驗收。
(6)審核及復核施工測量定位及計算結果是否滿足施工需要。精密導線點放出橫通道中心、邊線及控制標高,并根據施工圖設計尺寸放出開挖輪廓線。
四、監理工作要點
4.1施工測量——中線、高程、斷面、圍護樁樁位、結構尺寸。
施工開始前,根據業主移交的測量控制點,建立施工加密控制網,并經監理和第三方測量復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橫通道、各開馬頭門前,由項目部放出橫通道中線及標高,報監理及第三方測量復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4.2監控量測——測點布設,初始數據、量測頻率、量測開始終止時間信息反饋。包括:
(1)地表沉降監測;
(2)建構筑物沉降監測;
(3)地下管線沉降監測;
(4)拱頂沉降監測;
(5)收斂監測;
(6)地下水位監測;
(7)既有線結構隆起監測;
(8)軌道隆起變形監測;
(9)變形縫差異沉降。
4.3超前加固——管幕施工、全斷面深孔注漿注漿、超前小導管注漿。
管幕施工重點控制管節處節點焊接質量,管幕施工精度;注漿控制重點為漿液配比、注漿壓力、注漿量。
4.4土方開挖——開挖順序、開挖步距、臺階長度、核心土留設。
開挖過程中嚴格按照設計步距開挖,保證臺階長度及上下相鄰導洞錯開步距在允許范圍內(臺階長度3~5m,上下相鄰導洞錯開步距10m以上),并且上臺階開挖過程中留置核心土及減壓槽。土方開挖嚴禁欠挖,控制超挖。除馬頭門處前兩榀格柵同時架立外,其它格柵必須逐榀開挖逐榀架立。開挖過程中不得讓拱架腳板懸空。上導洞控制超前探測。
4.5格柵制作與安裝——材料、加工焊接質量,格柵尺寸;格柵架立位置、連接架設牢固度。
格柵鋼架加工允許誤差:
a、周邊拼裝輪廓允許偏差:±30mm。
b、平面翹曲:±20mm。
c、各單元螺栓孔眼中心間距公差±0.5mm。
格柵鋼架安裝允許誤差:
方位
中線
凈空
鋼架里程同步
允許誤差
20mm
+20mm、-0
±10mm
4.6噴射砼——材料、配比、噴射砼工藝、厚度、強度。包括:
a、噴射砼原材料經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速凝劑應注意保管防止受潮變質。
b、噴射前先檢驗機器,風水管路及受噴面情況。
c、開始噴射時,先注水后送風,再開機上料,調整噴頭注水量時,應避免干料噴出。噴射作業時應將機內、管路中的拌合料用完后,再關機、關水、斷風。
d、拌合地點距噴射地點較遠,速凝劑應在噴射喂料時加入,若在拌合時加入,應自加入凝劑時起15分鐘內噴完。
e、按配合比投料,計量要準確,定時校驗計量用具,施工時,風水壓要穩定,運輸道路要暢順,照明應保證。
f、噴射人員應穿戴防護用品。
g、噴射砼養護,終凝1~2h內噴水,經常保持濕潤狀態,養護時間≮14天。
h、用預埋檢測樁法測設噴砼厚度,不夠設計厚度的重新加噴補夠。
i、試驗室負責優選噴射砼配合比和施工控制。施工按配合比稱料拌合,嚴格控制外加劑的摻量,確保噴射砼強度符合設計要求。
4.7鎖腳錨桿——錨桿長度、角度。
4.8臨時支撐——材料、臨時支撐架設間距、焊接質量。
4.9既有線要點
主要是臨近及上跨既有線地段對沉降的控制。引起既有6號線車站及區間結構隆起和上浮的因素很多,貫穿于施工全過程。根據對引起結構隆起與上浮的因素分析,主要對施工單位人員、材料、設備、技術方案、交底及現場施工質量進行控制。確保用于施工人員操作水平及數量滿足要求,材料合格,設備運行正常,技術方案及現場施工符合設計要求。
4.10既有線保護措施
臨近既有線施工前,督促檢查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方案及應急預案,并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方案執行,定期檢查施工單位應急物資儲備情況,應急組織機構穩定情況。
五、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嚴格控制材料質量
監理工程師嚴把材料質量關,嚴格材料進場報驗程序,對用于結構的鋼筋、鋼材、砼、水泥、砂、石、外加劑等各項材料嚴格驗收。檢查其出廠質量證明、進場復試報告和抽檢材料規格、尺寸、外觀質量,按要求進行材料見證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對驗收不合格的材料嚴禁用于工程,并要在《不合格項處置記錄》中注明去向。
5.2加強施工現場巡視
在開挖,小導管超前支護,注漿加固地層、噴射砼、鋼筋綁扎焊接加工等各施工工序,過程中要經常進行巡視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施工全過程完全處于受控狀態。
5.3嚴格隱檢報驗制度
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嚴格檢查,經簽認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4加強平行檢驗
監理工程師要利用一定的檢驗手段,對鋼筋格柵加工尺寸、豎井和噴射砼厚度和強度等涉及各項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及工序,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必要的獨立的抽檢,并及時做好記錄。
5.5做好旁站監理:監理人員要對注漿,二次襯砌砼澆筑等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并認真填寫旁站記錄。
5.6做好見證取樣送檢:確定見證取樣送檢人員,根據施工單位的試檢計劃,按文件規定的比例編制見證取樣送檢計劃,嚴格見證取樣送檢制度,按計劃和比例取樣送檢。
5.7認真組織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定位測量放線,超前小導管注漿加固地層,豎井和通道土方開挖、格柵加工架設、噴砼,模板工程,鋼筋工程,砼工程等分項工程,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報驗。
5.8認真做好對既有線的監控量測工作。
篇2: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合同書
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合同書
本合同書委托方為:______
(以下稱"甲"方)
被委托監理方為:_______工程咨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傎M用為: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簽定本合同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為"本合同書")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簽于:____年__月__日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合同一般條款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書,并按本合同書開展監理工作。
第三條 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力并對甲方負責。
第四條 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第五條 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第六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七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7.1 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7.2 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7.3 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內完成服務。
7.4 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7.5 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7.6 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8.1 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
8.2 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展,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解除合同。甲方主張解除合同,應通知乙方。合同自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乙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合同效力。
8.3 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8.4 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8.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8.6 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8.7 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給他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8 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9.1 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9.2 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9.3 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的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9.4 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9.5 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9.6 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利于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這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9.7 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令權。
9.8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報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9 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十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要求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 違約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十五天內沒有答復,可視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不影響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三條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簽定補充文件,作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
合同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第五條 補充:
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第六條 補充:
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聯系人: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第七條 二補充:
監理服務期限:
第七條 五補充:
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第七條 六補充:
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增加八條九: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伍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貳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增加八條十:
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七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增加九條十:
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第十一條補充:
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十一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萬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萬元。因甲方決策不當或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責。
違反合同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__元。
違反合同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__元。
違反合同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__元。
違反合同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__元。
第十二條補充:
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合同附錄
附錄A 所需監理的工程簡述(略)
附錄B 監理服務的范圍與內容
1.監理服務范圍:
2.監理服務內容。
受甲方委托按合同進行施工實施階段的全面監理。即協助業主進行工程招標;對工程進度、質量、投資進行監督;進行合同管理;協調業主與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爭端和索賠;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測,按時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獨立、公正、有效地對工程施工實施全面監理。
3.實施階段的監理主要內容如下:
實施時的設計方面
--協助委托方與設計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學實驗合同及施工圖供應協議。
管理委托方與設計單位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熟悉設計內容,檢查設計是否符合批準的投計任務書和初設審批意見,是否符合合同規定。
--督促設計單位按合同和協議要求及時供應合格的設計文件和圖紙等。被委托確認這些設計文件、圖紙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優化設計等)。
--及時向施工單位簽發設計文件、技術規程、施工圖紙和通知等,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系,重要問題報告委托方。
--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
協助委托方(或被委托組織)會同設計院對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專題討論,和對優化設計進行討論。
--審核承包單位對設計的意見和建議,會同設計單位進行研究,并盡快給予答復,必要時可審核承包單位提出的設計(如施工詳圖等)。
--保管所有設計正規資料,并能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查閱。
實施時采購方面:
--協助委托方進行采購招標,編制采購合同等。
--采購合同的管理,進行采購計劃進度的控制。催交、駐廠監造主要構件、設備等。
--驗收(協助或被委托)。
實施時的施工方面:
--協助委托方進行部分或全部工程招標工作、進行編制或審查合同文件、進行評標和簽訂承包合同。
--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審查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及分包項目,確定合同外散工項目并進行監理。
--發布開工令。
--審批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臨建工程設計、施工詳圖、工藝試驗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試驗成果等。簽發補充的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承包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進度控制:協助委托方編制整個工程的控制性網絡進度計劃,提出各合同控制性進度目標。審查批準承包單位提出的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單位采取措施實現合同目標要求。當計劃變動時,及時提出調整網絡計劃的意見。
--質量控制:審查承包單位的質量控制性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對施工依據合同文件、設計圖紙和技術要求等進行檢查,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對單項工程、隱蔽工程和施工前準備工作等進行檢查、驗收和簽證,發布停工和復工令。對施工質量進行評價。
--投資控制:協助委托方編制投資控制性目標,和各年的合理投資計劃。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資金表,審核承包單位的收方計量及單價費用等。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合同變更,下達變更指令。
--安全施工監督:督促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和防護設施,參加重大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合同內的協調工作。
--協助委托方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竣工圖和資料。
--編制監理月、季、年報等。做好施工記錄,對工程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管理,即檔案管理。
附錄C 提供設施與設備
甲方:
乙方:
提供設施與設備具體要求如下:
1.......
2.......
3.......
附錄D 監理費用及支付
1.監理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總費用為$____元
2.費用支付: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進場費____萬元,以后按下表撥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 撥款金額/元 備注
附錄E 監理機構及主要人員表
1.監理機構:(略)
2.主要監理人員表:
總監:________
副總監:________
總監代表:________
總監辦公室:________
行政部:________
合約部:________
中心試驗室:
駐地監理部:
_____工程組:
_____工程組:
_____工程組:
顧問組成員:(略)
篇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006年)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保證公路工程質量,維護招標投標活動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公路法》和《招標投標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包括路基路面(含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機電工程、環境保護配套工程的施工監理以及對施工過程中環境保護和施工安全的監理。
第三條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交通部負責全國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交通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其所屬的質量監督機構具體負責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公正、高效的招標投標投訴處理機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認為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都有權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依法向交通主管部門投訴。
第七條 交通主管部門應當逐步建立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企業和人員信用檔案體系。
信用檔案中應當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企業和人員的基本情況、業績以及行政處罰記錄。
第二章 招 標
第八條 依照本辦法進行施工監理招標的公路工程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初步設計文件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準;
(二)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三)項目法人或者承擔項目管理的機構已經依法成立。
第九條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人,應當是依照本辦法規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公路工程項目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條 招標人可以將整個公路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作為一個標一次招標,也可以按不同專業、不同階段分標段進行招標。
招標人分標段進行施工監理招標的,標段劃分應當充分考慮有利于對招標項目實施有效管理和監理企業合理投入等因素。
第十一條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第十二條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應當公開招標。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項目,經有審批權的部門批準后,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一)技術復雜或者有特殊要求的;
(二)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數量有限的;
(三)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四)公開招標的費用與工程監理費用相比,所占比例過大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第十三條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當依法在國家指定媒介上發布招標公告,并可以在交通主管部門提供的媒介上同步發布。
第十四條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方式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
資格預審是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后,發出投標邀請書前對潛在投標人的資質、信譽和能力進行的審查。招標人只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和發售招標文件。
資格后審是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后,對投標人的資質、信譽和能力進行的審查。
第十五條 資格審查方法分為強制性條件審查法和綜合評分審查法。
強制性條件審查法是指招標人只對投標人或者潛在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資格、信譽要求等強制性條件進行審查(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并得出"通過"或者"不通過"的審查結論,不對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具體量化評分的資格審查方法。
綜合評分審查法是指在投標人或者潛在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最低資格、信譽要求的基礎上,招標人對投標人或者潛在投標人的施工監理能力、管理能力、履約情況和施工監理經驗等進行量化評分并按照分值進行篩選的資格審查方法。
第十六條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確定招標方式。采用邀請招標的,應當履行審批手續。
(二)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并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門備案;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的,同時編制投標資格預審文件,預審文件中應當載明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三)發布招標公告。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的,同時發售投標資格預審文件;采用邀請招標的,招標人直接發出投標邀請,發售招標文件。
(四)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的,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并將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人,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和發售招標文件。
(五)必要時組織投標人考察招標項目工程現場,召開標前會議。
(六)接受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七)公開開標。
(八)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的,招標人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九)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推薦中標候選人。
(十)確定中標人,將評標報告和評標結果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并公示。
(十一)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十二)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二級以下公路、獨立中、小橋及獨立中、短隧道的新建、改建以及養護大修工程項目,可根據具體條件和實際需要對上述程序適當簡化,但應當符合《招標投標法》的規定。
第十七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施工監理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符合交通部部頒標準《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中要求強制性執行的規定。
二級及二級以上公路、獨立大橋及特大橋、獨立長隧道及特長隧道的新建、改建以及養護大修工程項目,其主體工程的施工監理招標文件,應當使用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文件范本》,附屬設施工程及其他等級的公路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招標文件,可以參照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文件范本》進行編制,并可適當簡化。
第十八條 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投標邀請書;
(二)投標須知(包括工程概況和必要的工程設計圖紙,提交投標文件的起止時間、地點和方式,開標的時間和地點等);
(三)資格審查要求及資格審查文件格式(適用于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的);
(四)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條款;
(五)招標項目適用的標準、規范、規程;
(六)對投標監理企業的業務能力、資質等級及交通和辦公設施的要求;
(七)根據招標對象是總監理機構還是駐地監理機構,提出對
投標人投入現場的監理人員、監理設備的最低要求;
(八)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九)各級監理機構的職責分工;
(十)投標文件格式,包括商務文件格式、技術建議書格式、財務建議書格式等;
(十一)評標標準和辦法。評標標準應當考慮投標人的業績或者處罰記錄等誠信因素,評標辦法應當注重人員素質和技術方案。
第十九條 招標人對重要監理崗位人員的數量、資格條件和備選人員的要求,應當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的規定。
第二十條 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的,投標人應當按照要求的金額和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金額一般不得超過五萬元人民幣。
第二十一條 招標人不得在招標文件中制定限制性條件阻礙或者排斥投標人,不得規定以獲得本地區獎項等要求作為評標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第二十二條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
一)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二)招標項目的名稱、技術標準、規模、投資情況、工期、實施地點和時間;
(三)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辦法、時間和地點;
(四)招標人對投標人或者潛在投標人的資質要求;
(五)招標人認為應當公告或者告知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合理確定投標人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的時間。
采用資格預審的招標項目,潛在投標人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自開始發售資格預審文件之日起至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日。
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自發售招標文件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五條 招標人發出的招標文件補遺書至少應當在投標截止日期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或者潛在投標人。補遺書應當向招標文件的備案部門補充備案。
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編制成本,合理確定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售價。
第三章 投 標
第二十七條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投標人是依法取得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監理企業資質,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監理企業。
第二十八條 招標人允許監理企業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聯合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聯合體成員可以由兩個以上監理企業組成,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和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監理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企業確定資質等級;
(二)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只能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投標,不得針對同一標段再以各自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
第二十九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
第三十條 采用本辦法規定的技術評分合理標價法和綜合評標法的項目,投標文件由商務文件、技術建議書、財務建議書組成。商務文件和技術建議書應當密封于一個信封中,財務建議書密封于另一個信封中。上述兩個信封應當再密封于同一信封內,成為一份投標文件。
采用本辦法規定的固定標價評分法的項目,投標文件由商務文件、
技術建議書組成。商務文件和技術建議書應當密封于一個信封中,成為一份投標文件。
投標文件及任何說明函件應當經投標人蓋章,投標文件內的任何有文字頁須經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第四章 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三十一條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參加。
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對開標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進行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當眾拆封商務文件和技術建議書所在的信封,宣讀投標人名稱和主要監理人員等內容。
投標文件中財務建議書所在的信封在開標時不予拆封,由交通主管部門妥善保存。在評標委員會完成對投標人的商務文件和技術建議書的評分后,在交通主管部門的監督下,再由評標委員會拆封參與評分的投標人的財務建議書的信封。
第三十三條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 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第三十五條 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應當符合有關價格管理規定。標底應當綜合考慮項目特點、要求投入的監理人員、配備的監理設備等因素。標底應當在開標時予以公布。
招標人不設標底且不采用固定標價評分法的,招標人可以在規定的范圍內設定投標報價上下限。
第三十六條 評標工作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對國家和交通部重點公路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應當從交通部設立的監理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或者根據交通部授權從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設立的監理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其他公路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的專家從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設立的監理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第三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未列入招標文件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 評標可以使用固定標價評分法、技術評分合理標價法、綜合評標法以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固定標價評分法,是指由招標人按照價格管理規定確定監理招標標段的公開標價,對投標人的商務文件和技術建議書進行評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確定得分最高者為中標候選人的方法。
技術評分合理標價法,是指對投標人的商務文件和技術建議書進行評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確定得分 前二名中的投標價較低者為中標候選人的方法。
綜合評標法,是指對投標人的商務文件和技術建議書、財務建議書進行評分、排序,確定得分最高者為中標候選人的方法。其中財務建議書的評分權值應當不超過10%。
第三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遵守職業
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評標委員會成員及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商業賄賂。
第四十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評標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評標委員會的成員名單;
(二)開標記錄情況;
(三)符合要求的投標人情況;
(四)評標采用的標準、評標辦法;
(五)投標人排序;
(六)推薦的中標候選人;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 招標人確定中標人后,應當及時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告知所有的投標人。
第四十二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均不得提出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之外的任何其他條件。
招標文件中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按要求的金額、時間和形式提交。以保證金形式提交的,金額一般不得超過合同價的5%。
第四十三條 招標人應當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由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權限按照《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法規、規章及本辦法進行處罰。
第四十五條 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根據情節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公開招標的項目未在國家指定的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的;
(二)應當公開招標而不公開招標的;
(三)不具備招標條件而進行招標的;
(四)資格預審文件及招標文件出售時限、潛在投標人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限、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限少于規定時限的;
(五)在規定時限外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的。
第四十六條 評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無效,應當依法重新進行評標:
(一)使用招標文件沒有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的;
(二)評標標準和方法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投標人的內容,妨礙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且影響評標效果的;
(三)應當回避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人員參與評標的;
(四)評標委員會的組建及人員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第四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及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收受投標人的商業賄賂,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給予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評標委員會成員,如有上述違規行為,則取消其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不得再參加任何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交通主管部門及其所屬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商業賄賂、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國際金融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公路工程項目,貸款方或者資金提供方對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的具體條件和程序有不同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眾利益。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8年12月28日發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令1998年第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