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
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
指導教師
姓名、職稱
學科專業
研究方向
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制*年*月*日填
填表說明
1.本表可打印(表格可從網上下載,網址是:**n--研究生院--學位授予--常用表格下載)或用鋼筆填寫,字跡要清楚、規范;
2.申請學位專業一律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編制的學科、專業目錄填寫;
3.“錄取類別”欄填寫: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國家計劃內定向、國家計劃外委托、國家計劃外自籌、其它5類;
4.“學位學科門類”欄填寫:醫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等;
5.“論文類型”欄填寫:理論研究、應用基礎、用于生產或其它;
6.“選題來源代碼”及“選題來源”按以下要求填寫:
11.國家計委、科委項目
12.國家經貿委項目
1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14.國務院其他部門項目
21.主管部門(部委級)項目
22.省,市,自治區項目
31.學校級項目
41.國際合作項目
42.自選項目
43.其它項目
7.“論文主題詞”欄填寫3—5個主題詞,每詞用“/”隔開;
8.“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僅限無大學本科學歷者填寫。
9.表中所列項目應填寫齊全,內容應準確無誤。
學號
姓名
身份證號
民族
性別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年*月*日
籍貫
省(市、自治區)
市(縣)
錄取類別
入學年月
入學前學歷
大學畢業年月
獲學士學位學科門類
大學畢業專業
獲學士學位單位名稱
導師姓名、職稱
申請碩士學位專業名稱
申請碩士學位學科門類
醫學
入碩前單位
分配單位
論文答辯日期
論文類型
選題來源代碼
選題來源
論文主題詞(3—5個)
論文題目
發表論文數:國內刊物
國外刊物
國內會議
國外會議
SCI收錄數
EI收錄數
Medline收錄數
獲國家級獎次數: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四等獎
獲部省級獎次數: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學位課程考試成績
科目
學分
成績
科目
學分
成績
課程總學分
階段考核成績
1本科主干課程成績
課程
名稱
學分
成績
在學期間公發表的學術論文、專著;經正式鑒定的科研成果等。
注:1.論著填寫格式示例:王××、李××,關于土壤酸度計量,《土壤學報》,1996,2(3):21—29。
2.成果填寫格式示例:“車間噪聲監控系統”,主研人員:張×、馬×、楊×,四川省科技進步三等獎,1998。
3.不夠填寫可另加附頁。
個人申請報告:(含政治思想素質、醫德醫風、課程學習、論文工作情況,并重點總結臨床工作情況)
指導教師推薦意見(包括對申請人思想品德、學位課程學習、臨床及科研能力、論文水平的評語等)
簽名:*年*月*日
教研室對研究生申請答辯的意見:(主要介紹醫德醫風、臨床工作能力等)
教研室主任簽名:*年*月*日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意見: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名:*年*月*日
5論文
評閱人
姓名
職稱
工作單位
是否研究
生導師
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姓名
職稱
工作單位
是否研究
生導師
主席委員
秘書
答辯記錄
答辯時間*年*月*日
時至
時地點
出席委員人數
缺席委員人數
旁聽人數
答辯委員提出的主要問題和申請人答辯的內容摘要(可打印或書寫,字跡要清楚、規范):
記錄人(簽名):
(不夠填寫,可另附頁)
論文答辯委員表決結果
同意人
不同意人
棄權人
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包括評語和投票結果)
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名:*年*月*日
9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建議授予學位的意見:
無記名投票結果:
分委員會成員人,出席會議人,同意票,棄權票,不同意票。
建議授予:臨床醫學碩士學位。
分委員會主席簽名:*年*月*日
學科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決定:
無記名投票結果:
學科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人,出席會議人,同意票,棄權票,不同意票。
建議授予:臨床醫學碩士學位。
學科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名:*年*月*日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決定:
無記名投票結果: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人,出席會議人,同意票,棄權票,不同意票。
建議授予:臨床醫學碩士學位。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名:*年*月*日
學位證書編號
學位證書頒簽日期*年*月*日
篇2:師范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實施辦法
南京師范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實施辦法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暫行規定》,確保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質量,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申請對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班學員。
二、申請條件
(一)凡具備下列諸條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1.經學員所在單位或學院鑒定,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專業課要求:較好地掌握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門課程的基本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課程學習成績優良,具有初步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和解決本門學科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條件為:三門專業學位主干課程考核成績均為75分(含75分)以上。
3.外語成績要求:參加由江蘇省學位辦委托我校教務處組織的成人學位外語考試,且成績及格(在有效期內)。
4.畢業論文要求:參加畢業論文指導、答辯,且論文成績合格。具體參見《南京師范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設置畢業論文工作意見》。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成人學士學位:
1.不符合申請條件者。
2.在學習期間,有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和行為者。
3.在學習期間,因犯有打架、斗毆、流氓、盜竊、貪污、受賄、擾亂社會治安等行為,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者。
4.在學習期間,因違反校紀、校規,受過學校行政處分者。
5.在學習期間,有兩門(含兩門)以上課程經補考及格者。
6.在學習期間,有考試作弊行為者。
7.留級者。
8.完成學業時間超過原定學制二分之一以上年限者。
三、工作程序
(一)畢業生本人須在畢業前六個月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二)辦學學院初審。辦學學院評定分會根據申請條件,對申請者在學習期間的學業情況、政治思想表現等方面進行初審,向繼續教育管理處推薦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名單,同時需交下列材料:
1.被推薦者所學專業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以及對教材使用情況的說明;
2.被推薦者在學習期間的學籍材料(含各門課程成績,畢業論文成績等);
3.被推薦者學習期間的政治思想表現材料;
4.學士學位推薦申請表;
5.學位外語成績單。
(三)繼續教育管理處復審。繼續教育管理處對辦學學院報送的學位申請者材料進行復審,并整理、匯總相關材料報教務處。
(四)教務處核查。教務處對繼續教育管理處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查,經核查后按專業編制初擬授予學士學位名單,并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五)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評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有關規定,對教務處擬定的擬授予學士學位名單進行投票評審,確定是否同意其授予成人學士學位。
(六)教務處根據校學位評定委員的評審結果,向決定授予學士學位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證書由教務處制作,繼續教育管理處發至各辦學學院。
四、附則
(一)凡未按規定時間向我校申請授予學士學位,逾期一律不予補辦。
(二)凡向我校申請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者,需繳納學士學位評審費。
(三)本實施辦法從我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20**級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