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項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工程工程質量及進度,甲方將部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分項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工程數量及單價
(一):項目名稱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元)
備注
1.5m鉆孔樁成孔(不含泥漿外運)
m
450元
說明:1、此表中所列的工程單價為甲乙雙方協商后共同簽定的,合同期間工程款結算按此單價結算。該單價為綜合單價,一次包死。
2、此表中所列的工程數量與合計的工程款總額為暫定數目,合同期隨工程數量而變化。
3、此單價中包括輔助澆注砼費用。
4、鉆孔所用電源由甲方提供,電費由乙方負擔(若無市電,使用發電機作為電源者,價格上浮20元/m,發電機用柴油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項目名稱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元)
備注
1.8m鉆孔樁成孔(不含泥漿外運)
m
750
說明:1、此表中所列的工程單價為甲乙雙方協商后共同簽定的,合同期間工程款結算按此單價結算。該單價為綜合單價,一次包死。
2、此表中所列的工程數量與合計的工程款總額為暫定數目,合同期隨工程數量而變化。
3、此單價中包括輔助澆注砼費用。
4、鉆孔所用電源由甲方提供,電費由乙方負擔;乙方使用發電機作為電源者,所用柴油費用由乙方承擔。
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自簽訂起三日內,乙方所需設備必須進場,且滿足乙方所承擔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要求,設備進場即為開工之日。
四、質量標準
1、乙方所承擔的各分項工程應達到《濟南順河高架路北延工程四合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技術標準,達到《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的要求,以及滿足國家、地方有關質量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等,確保建成優良工程。
2、乙方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鉆進過程中應作好鉆孔記錄,并及時對樁位進行復測,不得出現斜孔、坍孔問題及樁位偏移。斜孔、坍孔均由乙方承擔,樁位偏移若超規范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結算方式1、甲方與乙方的結算依據為同所簽定的工程單價和乙方所完成并經監理簽定認可的工程數量。
2、合同簽定、乙方設備進場后,完成第一棵樁甲方支付乙方
萬元。
3、本工程按監理認可的工程量支付工程進度款,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收到工程款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進度款的80%。工程竣工,乙方設備撤場30天內付清全部款項的95%,竣工后如有拖欠的工程款,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按現相應期限的銀行存款利率計算本息,剩余的5%工程款作為工程竣工質量保證金,乙方撤場后兩個月內結算付清。
4、本合同中所有款項結算方式均指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5、擴孔系數不得超過1.1,若擴孔系數大于1.1,超灌按購買價格,甲方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負責進場人員治安、衛生費的交納,產生的費用甲、乙雙方均攤。
7、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向甲方所借用的周轉材料及消耗材料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的材料,甲方按照購進價格從結算中扣除。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提供分項工程施工圖及其他相關資料壹份。開工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委托工地代表負責協調與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周圍地方的關系并對本工程的實物工程量、隱蔽工程量及時進行現場簽證驗收。組織聯系監理工程師及有關方面并及時進行工序驗收和簽證。線外便道由甲方負責貫通,乙方負責保養。營業稅由甲方繳納,并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開工前,甲方向乙方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警衛、綜合治理等方面進行交底。交底材料由乙方書面簽收。甲方負責把護筒運送到樁位附近。2、乙方責任:“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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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z市z區z城小區內網球場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合同達成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z市z區z大道131號z城小區內網球場(2個場)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
網球場承包期限:20**年6月1日-20**年5月31日,為期12個月。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
網球場承包費用:每年按照¥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的承包費支付甲方,為期12個月。
2、支付方式:
網球場承包費支付:乙方于簽定合同辦理承包場地交付后5日內將總承包費¥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交給甲方。
3、保證金
乙方每年繳交網球場承包經營保證金¥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保證金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繳交甲方。乙方若無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網球場內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后,甲方在網球場承包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各項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場地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出明細(見附表),由雙方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收費標準和開放時間:
1、收費標準:網球場收費標準:白天元/小時,晚上元/小時。
2、開放時間:白天9:00--18:00;晚上 18:00--21:00 。
3、如遇臺風等特殊天氣的,網球場須暫停開放,乙方須提前與甲方溝通、協商,及時告知業戶。
六、合同說明:
1、甲方將場地的經營權及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場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聘用和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網球場經營用水、經營用電價格執行,水電表底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內雙方抄表簽名確認,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繳交上月產生的水電費用)。
3、乙方可用場地的名義在小區內進行本小區網球場宣傳,但需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且符合小區相關要求標準。
4、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利縮短場地開放時間但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按合同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保證場地運營時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自主經營。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5、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網球場交付時保證各項設備完好。
6、甲方需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的相關宣傳活動(廣告)。
八、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網球場不得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
3、乙方負責網球場的管理,在營業時間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乙方需在營業期間內購買網球場公眾責任險,(相關保險單據在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4、乙方在使用網球場及相關設施設備時應科學合理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5、乙方工作人員須處理好與網球場顧客之間關系,工作時須規范嚴謹,不得議論顧客,在肢體上保持正常接觸,如有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應按期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水電費。
7、乙方承包經營網球場及附屬設施期間,應保證網球場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
8、合同期滿,乙方將網球場、設施設備如數完好交還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及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9、乙方在經營和宣傳時需甲方協調宣傳方式。
10、乙方需統一工作服。
九、處罰:
1、甲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滿足乙方正常經營水、電,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市政停水、市政停電、管道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及非甲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所導致的損害甲方無需賠償。
4、甲方發現乙方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網球場及對外招生,每次每人罰款¥200(大寫:貳佰元整)。
5、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作業期間嬉笑、打鬧,未按照網球場操作規范進行作業,發現每次處罰¥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十、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附件:《網球場物資清點一點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小區游泳池承包經營合同
小區游泳池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z市開發區z城小區內游泳池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合同達成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z市z區z大道131號z城小區內游泳及相關配套建筑、設施設備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
游泳池承包期限:20**年6月1日-20**年9月30日,為期4個月。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
游泳池承包費用:每月按照¥2000元整(大寫:貳仟元整)的承包費支付甲方,為期4個月,總承包費¥8000元整(大寫:捌仟元整)。
2、支付方式:
2.1、游泳池承包費支付:乙方于簽定合同辦理承包場地交付后5日內將總承包費¥8000元整(大寫:捌仟元整)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交給甲方。
保證金:
乙方每年繳交游泳池承包經營保證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保證金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繳交甲方。乙方若無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游泳池內設備設施保持完好交還甲方后,甲方在游泳池承包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各項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場地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出明細(見附表),由雙方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收費標準和開放時間:
1、收費標準
1.1、游泳池收費標準:成人散票20元/張,兒童散票15元/張,成人十次會員卡(8折);160元/張,兒童十次會員卡(8折);120元/張。年卡、培訓班收費標準由乙方自行制定(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甲方可協調)。所有票卡有效期至20**年9月30日止。
2、開放時間:
2.1游泳池開放時間:6月1日-9月30日每天15:30-18:30;19:00-21:00。
3、每天18:30-19:00為救生員吃飯時間,為保障游泳池的安全,該時間段需對游泳池清場。
如遇臺風等特殊天氣的,游泳池須暫停開放,乙方須提前與甲方溝通、協商,及時告知業戶。
六、合同說明:
1、甲方將場地的經營權及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場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聘用和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游泳池、網球場經營用水、經營用電價格執行,水電表底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內雙方抄表簽名確認,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繳交上月產生的水電費用)。
3、乙方可用場地的名義在小區內進行本小區游泳池宣傳,但需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且符合小區相關要求標準。
4、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利縮短場地開放時間但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高危許可證、衛生證、營業執照齊全有效。
2、甲方保證按合同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保證場地運營時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自主經營。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5、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如:水循環處理設備、吸塵機),游泳池交付時保證各項設備完好。
6、甲方需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的相關宣傳活動(廣告)。
八、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游泳池不得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
3、乙方使用時游泳池相關設施設備時應科學合理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4、乙方負責游泳池的管理,在營業時間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乙方需在營業期間內購買保額不低于¥80萬元(大寫:捌拾萬圓整)的游泳池公眾責任險,(相關保險單據在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5、乙方必須在游泳池場地內配備不少于3名救生人員,對游泳人員進行管理、看護,救生人員須取得相關資格證書(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6、乙方工作人員須處理好與游泳者之間關系,工作時須規范嚴謹,不得議論泳客,在肢體上保持正常接觸,如有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需加強游泳池衛生管理,保持環境衛生,每天定時檢測消毒,每周一次吸污,確保泳池水質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檢測標準,游泳池水質不達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的限期完成整改,因游泳池水質不達標所導致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經營范圍包含游泳池開放、飲料、游泳用品及相關商品的出售,不得經營違禁商品(相關經營需報甲方同意后出售)。
9、游泳池開放時間不得開設5人以上的培訓班。
10、乙方應按期向甲方繳納游泳池承包費、水電費。
11、乙方承包經營游泳池及附屬設施期間,應保證泳池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
12、合同期滿,乙方將游泳池、房屋、設施設備如數完好交還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及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13、乙方在經營和宣傳時需甲方協調宣傳方式。
14、乙方需統一工作服,統一口哨,甲方提供的救生器材除外。
九、處罰:
1、游泳池開放時間甲方發現乙方開設5人以上培訓班,發現每次處罰¥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2、甲方發現乙方人員配置未按照相關要求配置,每次處罰¥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3、甲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滿足乙方正常經營水、電,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市政停水、市政停電、管道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及非甲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所導致的損害甲方無需賠償。
4、甲方發現乙方對小區業主(住戶)以外人員開放游泳池及對外招生,每次每人罰款¥200(大寫:貳佰元整)。
5、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作業期間嬉笑、打鬧,未按照救生員操作規范進行作業(見附件救生員操作標準),發現每次處罰¥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十、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附件1、《游泳池物資清點一覽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