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交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任職資格評審
第七章 任職資格評審
7.1.目的與原則
第一百六十二條 崗位任職資格評定的目的在于評定任職人員與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崗位員工的任職能力,保證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對員工的任職資格評定遵循以下原則:
1)公正性原則:公司對員工任職資格的評定針對員工個人特質與崗位所需素質的做出評定,評定不受任何非客觀因素的影響;
2)公開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在被評定人知曉并參與的前提下進行;
3)公平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是對被評定人針對評定崗位所需能力進行,而非與其他被評定人對比進行。
4)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7.2.評定者與組織者
第一百六十四條 任職資格評定者
1)新應聘者、轉正員工任職資格由人力資源部協同用人部門經理共同完成;
2)基層員工由其直接業務主管或部門經理進行資格評定;
3)業務主管任職資格由部門經理進行資格評定;
4)部門經理任職資格由總經理進行評定;
5)總經理任職資格由董事會進行評定。
第一百六十五條 任職資格評定的組織者為公司人力資源部
7.3.崗位任職資格評審標準
7.3.1.新聘員工任職資格標準
第一百六十六條 參見《招聘管理規定》
第一百六十七條 參見《轉正管理規定》
7.3.2.正式員工任職資格標準
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司規定的工作業績指標和態度考評指標、能力考評指標標準
7.4.任職資格定期評定程序
7.4.1.公司員工任職資格年度評定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將組織各部門對各崗位的任職資格進行年度評定。
第一百七十條 人力資源部在每年12月30號將崗位任職資格評定表下發給各部門經理;
第一百七十一條 任職資格的評定將以各崗位工作業績及態度與能力的考核為基礎進行(工作業績及態度能力的考核參見《績效考核手冊》);
第一百七十二條 各崗位員工任職資格由其直接主管或經理評定;
第一百七十三條 評定人在完成評定后,將評定結果交于被評定人確認,如有部門內不能解決的問題提交人力資源部進入復議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條 崗位任職資格的評定在次年2月10號前完成并提交人力資源部;
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提交的評定進行整理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將調研其間接上級、同部門員工、業務關聯部門以及評定人對評定結果進行重新審核;
第一百七十七條 重新審核的結果如與初次評定結果不符者交由公司考核委員會處理;
第一百七十八條 整個復議過程將在2周內結束。
第一百七十九條 各崗位具體任職資格由各部門在職位說明書的基礎上制定;
第一百八十條 各部門制定的任職資格標準在人力資源部統一審核的基礎上確定
7.5.任職資格不定期評定程序
7.5.1.新聘員工的資格評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條 在新進員工的招聘過程中,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對應聘人員的資格能力進行審核測試,參見《招聘管理規定》。
7.5.2.轉正員工的資格評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條 在試用期(公司規定為2月)結束的前1周,部門主管或經理與申請轉正人進行談話,部門經理填寫試用期評定,申請人填寫轉正申請并提交轉正報告。參見員工《轉正管理規定》。
篇2:房地產開發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福利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福利制度
一、保險
實施范圍
公司根據規定為檔案已轉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員工上保險。險種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
養老保險管理辦法
養老保險統籌金分企業繳納和個人繳納兩部分:雙方的交納比例為:企業 %,員工 % 。
員工的養老手冊及臺帳由公司委托社保中心保存。新調入員工轉正后應將養老保險電腦轉移單由原單位轉入公司,待核查后從員工進入公司之月起繼續上繳。若員工離開公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轉出手續。原單位若為事業單位,則無須轉移養老保險。
其他保險管理辦法:
對于檔案未及時轉入公司的員工,公司將不為該員工上繳保險直至其檔案調入。
保險的有關細節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并隨國家政策變更而變更。
篇3:房地產開發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薪金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薪金制度
一、 基本原則
公司以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吸引優秀人才,以確保公司擁有一只業界最優秀的員工隊伍。公司將定期對內考察公司員工各級薪酬水平,對外收集本行業勞動力市場薪酬狀況,力求建立公平、合理、極具競爭力的薪酬體系。工資定級根據員工的職務、職稱、學歷、工作能力、技可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公司效益、石家莊市平均工資升降幅度調整。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二、工資構成
基本工資:根據部門、職務、學歷核算的工資。
工齡工資:隨員工在公司服務的時間而增加
獎 金:因工作突出或公司業績較好發放的獎勵
各種應扣項目:如代繳個人所得稅等。
三、試用期間
試用期間工資按正式員工工資 70%發放,無工齡工資及獎金。
四、工資核發程序
每月15 日為發薪日。各部門應于每月3 日前向人力資源報上報本部門上月考勤。薪資核算由人力資源部完成,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核準后,由財務部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