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職工獎懲條例(實例)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一、 獎勵類別
獎勵分為: 嘉獎、小功、大功三種和年終評獎。
懲處分為: 警告、小過、大過和除名四種。
二、 獎罰事件在小功或小過以下者,由部門經理簽發《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獎罰事件在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在調查核實后,簽批《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
三、 《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須轉發登記在《職工獎懲記錄表》中,以備存查。大
功或大過以上者,在規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四、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 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五、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 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 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 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 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6 其他應給予記小功事跡者。
六、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 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 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 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七、 職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 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 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 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 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八、 職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 妨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 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 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佩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6 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 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 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9 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11 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 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 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一定的傷害者。
3 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 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 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 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7 上班期間中午非工作需要飲酒者。
十、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 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 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 故意撕毀公文者。
4 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5 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 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7 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自給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 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 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及以上者。
10 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1 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十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
2 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 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4 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 聚眾鬧事,妨礙正常工作秩序者。
6 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 對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8 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 連續曠工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天以上者。
10 盜竊同事或公司財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 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的行為者。
13 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4 年度內累計3次記大過行為者。
15 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16 其他應給予除名者。
十二、 職工獎懲經領導審批后生效。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_____元,小功獎勵_____元,大功獎勵______元;大過罰扣______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加倍處罰
十三、 職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篇2:幼兒園教職工獎懲制度范例
幼兒園教職工獎懲制度4
一、獎勵
1、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工作態度優秀、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等);
2、凡在市、區學會或教科研中發表的優秀論文(或經驗總結)可獲得個人獎勵。凡每學期評出的優秀個人、班組可獲得獎勵;
3、輔導幼兒參加各種比賽獲得名次的可獲得獎勵;
4、每學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給予獎勵,設全勤獎,安全獎。
5、遇到緊急情況,能保護幼兒、園內財產安全或機智的避免事故發生的給予獎勵。
二、懲罰:
1、不服從工作安排,故意擾亂工作或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元,后果嚴重的立即解聘。
2、當班人員工作失職,造成幼兒摔跤,導致骨折、脫臼、縫針、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事故要負全部責任,并根據幼兒受傷或具體情況,扣除當月20%以上的工資并取消該安全獎和評優資格。
3、工作擅離職守,干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無請假又不來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時睡覺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職發生幼兒走失,造成不良后果則由當班人員負全部責任并扣除當月全部工資,立即解聘;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資,取消安全獎。
5、凡違反職業道德規范和本園師德要求,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或解聘。
6、當班人員未關(鎖)門窗造成物品丟失按物價賠償,期末清點物品數目不齊由各班人員賠償。
7、各班主任按時制定各項計劃,更換"家長園地"內容,副班協助,無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馬虎、幼兒生病沒處理好,幼兒毛巾、茶杯等無消毒,活動室、寢室、桌面、廁所等不整潔、不干凈扣5元/次。
篇3:幼兒園職工勞動紀律獎懲制度
幼兒園職工勞動紀律及獎懲制度
1、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上班集中思想,業務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義。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會親友,不打私人電話。
3、上班時間嚴禁串班,聊天,要堅守崗位,未經領導批準不能隨便調班,離開孩子,離開幼兒園,如有發現,依曠工處理。
4、工作人員嚴禁使用幼兒物品及幼兒園公家用品。
5、不能強求家長為個人辦事,如造成不良影響,要依追究當事人責任。
6、為幼兒開餐要戴口罩和圍裙。
7、上班注意儀容端莊大方,不能濃妝艷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長發,不留長指甲,不戴戒指、耳環和手鏈。
8、領操活動,上音樂課和體操時,教師要穿平跟鞋,體操課不穿裙。
9、進入幼兒園嚴禁吸煙。
10、愛護園內花草樹木,不隨便私自采摘,不損壞一草一木。
11、鼓勵教職工關心幼兒園,發揚當家作主精神,凡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議,視其貢獻作用大小,給予適當的獎勵。
12、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研活動,積極撰寫教育論文,凡被縣級選用登載的獎勵50元,市一級的獎勵100元國家一級的獎勵150元。
13、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按獎勵工資分配條例扣發工資獎金。
14、凡出現事故,隱瞞不報,自作主張處理,當成責任事故處理。
15、出現責任事故扣發第一責任人當月全部獎勵工資,其它責任人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出現自然事故一次扣發全體當班人員每人50元,直接責任者扣發100元。
16、凡借用教具、圖片、儀器、錄像帶、錄音帶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損壞、遺失的,視情輕重、損失大小罰款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