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集團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 通 則
凡作業場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產生職業中毒的,必須嚴格執行《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20**年5月12日國務院發布)。
凡是企業、院所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可能產生疾病的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二節 防護與治理
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塵、毒物的泄漏和擴散,保持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
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結合挖潛、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塵毒危害。
凡治理技術條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業崗位,要列入科研計劃,進行攻關。對長期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工業衛生標準、塵毒危害嚴重的作業,要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達不到標準者,要停業整頓。
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對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機械鑄造和清砂作業,應積極采用“七O”砂、水爆清砂、濕式開箱清砂和密閉落砂等。噴砂作業應積極采用密閉機械噴砂、噴丸、擲丸及密閉除塵等措施。
有粉塵或毒物的作業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對各種防塵、防毒設施,未經主管部門同意或報請院長、廠長(總工程師)批準,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擴散。
第三節 組織與搶救
生產、使用、儲存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應成立化學毒物急性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由經理(廠長、院長)擔任組長。日常工作由安全職防部門負責。
企業應根據實際需要成立救護站,并配備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救護車,組織訓練合格的救護隊員晝夜值班。
生產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車間應成立搶救組,100人以上的車間,至少有4名兼職救護員,并備有急救箱。
有腐蝕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膚吸收毒物的車間(崗位),除配備足夠適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有洗眼、噴淋或清水池等沖洗設施。
企業應編制急性中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網絡體系,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節 體檢與職業病
新員工進入企業后,應進行健康檢查,要妥善安排好職業禁忌癥和過敏癥患者的工作。
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職員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監護檔案。
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的人員,可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或職業性療養等措施。對患職業禁忌癥和過敏癥者,應及時調離。
職業病的范圍和診斷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
篇2:礦山工程公司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礦山工程有限公司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員工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意識,消除火險隱患和爆炸源,避免和消除火災、爆炸事故和塵、毒危害的發生,確保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職責
第二條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部門設在安環部。
?。ㄒ唬?、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由公司警消隊負責。管轄范圍:全公司所有防火區域及防火設備設施。
?。ǘ?、防塵、防毒安全管理部門由安環部負責管理,生產部負責防塵、防毒的年度計劃制定,措施方案的實施及監督工作。
第三條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安全職責
?。ㄒ唬?、防火、防爆管理安全職責
1、公司防火防爆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將消防工作與本公司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本車間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建立本車間的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并提供組織保障;
?、?組織本車間的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
?。ǘ?、防塵、防毒管理安全職責
?、?粉塵、毒物、噪聲等職業病危害測定點的確定原則、測定項目、測定方法按國家規定進行。
?、?粉塵濃度檢測周期每年一次,毒物、噪聲作業場所每年測定一次;高溫作業每年暑期測定一次;放射源每年測定一次。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結果存檔,并及時向員工公布。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粉塵作業場所的生產設備、防塵設施須正常投入運行。從事粉塵作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佩帶防塵口罩,定期更換。
?、?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第三章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
第四條生產裝置
?。ㄒ唬└鶕旧a特點,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程、規范的有關要求。
?。ǘ┰诠に囇b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及易造成塵毒危害的設備區域。充分設置超溫、超壓、濃度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并要保證其可靠性。
?。ㄈ┧凶詣涌刂葡到y,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
?。ㄋ模┰诳扇細怏w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
?。ㄎ澹┹斔鸵兹嘉锪蠒r,應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設有防靜電措施。
?。┯糜谝兹?、易爆氣體的安全閥及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第五條動火用火規定
?。ㄒ唬└鲉挝粦鶕馂奈kU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請,經公司生產副總、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外一律為禁火區。
?。ǘ┰O立固定動火區的條件和要求
1、固定動火區應設置在易燃、易爆區域主導風向的上風向。
2、固定動火區應設置在距易燃易爆廠房、罐區、設備、窨井、排水溝、水封井等,不應小于30米。
3、生產正常放空或發生事故時,可燃氣體不會擴散到固定動火區。
4、固定動火區內不準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雜物,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ㄈ┰诮饏^內,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它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熾熱的長期作業(如:中心化驗室用的電爐、烘箱、酒精爐、電熱器等)均須辦用火證, 生產區內禁止用電爐、煤氣爐取暖、熱飯等。
?。ㄋ模┯没鹱C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主管部門審批。
?。ㄎ澹┰诮饏^內使用電氣焊、噴燈及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踊鹱鳂I中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動火制度》。
?。ㄆ撸┥a廠區內嚴禁吸煙。
第六條消防組織與設施
?。ㄒ唬┕靖鲉挝灰瀼?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的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ǘ└鬈囬g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ㄈ┫澜M織應根據公司生產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
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ㄋ模┕緝仍O置的固定或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進行試運行。
?。ㄎ澹└鲉挝幌榔鞑囊O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需換藥劑、修理、更新的及時解決,建立健全有關臺帳。
?。┙箼C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ㄆ撸S區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行政部和更衣柜內不準存放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液體。
?。ò耍┮兹家妆瑘鏊故褂米矒粢桩a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能產生靜電的化纖織物衣物和帶鐵釘的鞋。
第七條火警報告與火災處理
?。ㄒ唬┕緝炔徽撊魏螁挝?,一旦發生火災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報告的內容要講明單位,起火地點、火勢、起火原因、火災危險性等不得延遲。
?。ǘ┢鸹鸷?,單位領導要冷靜指揮本單位義務消防員和員工采取相應措施,按滅火的基本辦法如切斷電源、隔離、冷卻、窒息等措施,同時用滅火器、蒸氣、水等進行搶救,防止火勢擴大和蔓延。
?。ㄈ┗馂氖鹿实恼{查分析處理
滅火后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生產部一方面盡快組織恢復生產,一方面在主管經理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對著火原因、責任進行分析判斷,寫出詳細調查報告,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并提出處理建議。然后會同主管經理召開分析會,對著火的性質、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停產損失、進行分析研究,對主要責任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出處理決定,通過事故分析,接受教訓。
第八條 防塵防毒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崗位分布
?。ㄒ唬┓蹓m作業崗位
1、備煤車間所有生產作業崗位。
2、煉焦車間皮帶工、涼焦臺操作工、機電車間煉焦工段和備煤工段、脫硫包裝崗位。
3、電焊工崗位。
?。ǘ┒疚镒鳂I崗位
1、煉焦車間所有崗位。
2、化產車間所有崗位。
?。ㄈ┰肼曌鳂I崗位
1、公司所有泵房、空壓機房、粉碎機房、鼓風機房。
2、所有皮帶操作工,機修車間機加工操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