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物業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規定
1.目的
為規范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工作,明確控制中心職責,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物業管理項目的消防管理。
3.過程控制
3.1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未經相關業務培訓并考核通過不得開展值班工作;中心工作人員須服從上級安排,積極配合服務中心及各班組工作的開展,并建立其良好的協作關系。
3.2交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到崗,結伴人須認真核實質量記錄和各設備的運行情況,交班人應向接班人詳細交代本班未個或待處理的事項。
3.3人情、耐心的受理顧客提出的要求,詳細詢問其協助事項,合理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和跟蹤,特殊事項須報告班長、主管、分管、分管助理或經理,并認真做好質量記錄。
3.4正確操作電腦,嚴禁適用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嚴禁任意調用、更改、刪除系統文件和設置密碼。
3.5當消防主機報火警時,應立即核實,如屬誤報,及時復位,如屬真火警,按滅火方案處理。
3.6按規定時間對單元門禁進行布防、撤防,對布防時間內發生的報警要認真確認和記錄,并密切注意檔案保密室等重要部位的情況。
3.7密切注意出入小區人員的情況發現可以人員、情況及時通知就近人員監視和護理,及時跟蹤處理結果。
3.8每個錄像周期對硬盤錄像進行復制,并保存2個月。
3.9中心外線電話限于工作使用并記錄,嚴禁撥打聲訊電話和未經班長以上人員許可打私人電話,非特殊情況非中心值班人員不得接聽來電。
3.10接到經理或服務中心辦公室其他人員交辦事項時,應及時安排相關人員處理、跟進并將事情的進展情況匯報相關人員。
3.11迅速、果斷、靈活地指揮處理小區發生各種緊急時間,必要時通知上級領導或社會機構救援,時候及時做好詳細記錄。
3.12中心人員按規定著裝,注意個人言談舉止,對他人提出的意見、批評應虛心接受并改正。
3.13上班時間,嚴禁看書刊雜志,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14愛護中心各類設備,嚴格按體系文件要求操作。不得讓與中心工作無關人員在中心逗留、操作各類設備。
4.出入管理
4.1非中心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消防控制中心。
4.2中心值班員可著拖鞋工作,并隨時保持個人衛生。
4.3其他人員可著鞋套進入中心,離開時須將鞋套放入指定處。
4.4進入中心人員不得與值班人員閑聊,嚴禁吸煙或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
4.5進入中心人員,未經同意不得扇子動用中心設施、設備及消防器材。
4.6如人員領借用鑰匙,可不須進入中心,由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領取和歸放,并完善相關記錄。
4.7進入中心的作業人員須保持室內清潔,并在作業完畢后須清理作業現場。
4.8以上規定由中心值班人員監督執行。
篇2:M小區控制中心管理規定
M小區控制中心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了增強指揮中心的服務功能,提高其對信息收集、處理、反饋的及時、準確性,發揮指揮協調的重要作用。
2.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嚴格要求自已,認真學習公司及管理處文件精神,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了解和掌握與工作有關的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3.2認真作好當天維修服務申報記錄,重要電話、對講記錄、設備運行及交班情況記錄,錄像帶錄像起止時間記錄;
3.3值班人員如有特別情況需離開中心,須向人事行政部和監控中心主辦說明去向、原因,由人事行政安排人員頂班并知會監控中心主辦,且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崗位;
3.4值班人員應認真觀看閉路監控系統,密切注視小區內人員、車輛的出入情況,隨時掌握各值勤崗的工作動態,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信息的傳遞渠道暢通無阻;
3.5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值班人員不能處理的事情,要及時向部門經理匯報或求助社會力量解決,并認真做好相應的記錄;
3.6借用鑰匙必須嚴格遵守鑰匙借用程序,領取及存放時必須當面核對;
3.7每日按時開關音響系統并注意系統運作狀況,背景音樂開放時間:
7.1.1上午10:00-12:00, 下午17:00-19:00(商業街20:00)。
3.8每日清理中心各類設施及地面,并每周擦拭消防器材,嚴禁在中心存放與工作無關的各類物品;
3.9交接班時,接班人員應提前十分鐘到達指揮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處理好,交班人員不得離開中心;
3.10中心負責人應根據每周的實際工作情況召集其他業務部門,召開工作協調會,認真聽取其他部門對中心工作的建議,并針對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整改;并在每周六將本周的信息處理情況交各個業務班組傳閱或張貼;
3.11非值班人員不得操作指揮中心的監控系統、居家報警系統、背景音樂系統、保安對講系統等各類設備;
3.12指揮中心內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為消防專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3.13任何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在指揮中心接聽拔找與管理無關的電話,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不得超過三分鐘;
3.14非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持對講機呼叫,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用對講機傳遞信息,須征得值班人員同意或由值班人員代為呼叫;
3.15嚴禁在指揮中心閱看與工作無關的圖書、報紙、雜志等;
3.16值班人員須監督其他人員不得在指揮中心閑聊、逗留,與中心聯系工作簡明扼要;
3.17任何人員不得在中心吸煙、吃零食或其他違規行為;所有人員均應努力營造一個嚴肅、有序,整潔的工作環境,值班人員有權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任何對指揮中心正常工作的開展造成影響的人員和行為,一經調查屬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篇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統操作管理規定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統操作管理
一、每天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并作日記錄。
二、每季應檢查和試驗火災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及確認顯示。
1、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操測的動作及確認燈顯 。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要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俜琅艧熢O備(可半年檢查一次)電動防火閥,防火卷聯門等控制設備;
?、谑覂认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刍馂氖鹿蕪V播,火災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燈。
6、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
7、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試驗。
三、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做下列檢查和試驗:
1、每年應用檢測儀器對所有安裝探測器試驗一次。
2、進行第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項試驗,其中第5項試驗可作模擬試驗。
3、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后,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并做響應閥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
四、 每天保持大樓消防中心室內衛生。隨時保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