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統計、分單職位說明書
一、基本資料
職位名稱 | 統計、分單 | 定員人數 | 2人 |
直接上級 | 物流主管 | 直接下屬 | |
工資水平 | 轄員人數 |
二、工作概要
分單、統計工作 |
工作任務
工作任務的內容 | 權限 | 管制基準 | 工作規范 |
工程計劃單的合理分單 | 負責 | 正確 | 物流作業指導書 |
合同號的發貨面積統計 | 負責 | 正確 | 物流作業指導書 |
物管部普工計件工資的統計 | 負責 | 正確 | 物流作業指導書 |
未進場面積的統計 | 負責 | 正確 | 物流作業指導書 |
發貨情況一覽表的統計 | 負責 | 正確 | 物流作業指導書 |
四、任職資格
所需要的最低學歷 | 初中畢業□ 高中畢業□ 中等??啤?br />大學??啤?大學本科□ 碩士以上□ | |||||||||||||||||
專業 | ||||||||||||||||||
所需要的技能培訓 | 培訓技能 | 培訓科目 | 培訓周期 | |||||||||||||||
入職培訓 | 公司管理制度 | 1周 | ||||||||||||||||
專業培訓 | 公司產品、工作流程 | 2周 | ||||||||||||||||
說明 | ||||||||||||||||||
工作經 驗 | 適應年齡 | 25歲以上 | 適應性別 | 男 | ||||||||||||||
編號 | 相關工作經驗 | 工作年限 | ||||||||||||||||
1 | 統計工作經驗 | 2年以上 | ||||||||||||||||
2 | ||||||||||||||||||
3 | ||||||||||||||||||
能力要求 | 項目 | 計劃能力 | 組織能力 | 溝通能力 | 學習能力 | |||||||||||||
要求程度 | 80% | 85% | 90% | 90% | ||||||||||||||
技能要求 | 項目 | 口頭表達 | 書面表達 | 計算能力 | 打字速度 | 英語水平 | 專業職稱 | |||||||||||
口語 | 聽力 | 寫作 | 閱讀 | |||||||||||||||
要求程度 | 90% | 80% | 90% | 一般 | 一般 | 一般 | 一般 | 一般 | ||||||||||
個性特征 | 項目 | 責任心 | 自知力 | 自控力 | 支配性 | 外向 | 內向 | |||||||||||
要求程度 | 強 | 強 | 強 | 強 | ||||||||||||||
特別要求 | ||||||||||||||||||
職位關系 | 可直接升遷的職位 | 物流主管 | ||||||||||||||||
可相互轉換的職位 | ||||||||||||||||||
可升遷至此的職位 |
五、體能需求及工作環境
體能需求 | 工作姿勢(%) | 工作緊張程度 | 體力消耗 | ||||
站立:10% | 走動:10% | 端坐:80% | 90% | 50% | |||
工作環境 | 工作場所 | 危險性發生的概率 | 加 班 | ||||
室內:√ | 室外: | 高□低□幾乎不危險□ | 經?!跖紶枴鯉缀醪弧?/td> |
篇2:地產項目銷售部撞單分單處理辦法
地產項目銷售部撞單分單處理辦法
首先參照前臺管理細則中有關分單規定,如超出前臺分單范圍,按以下辦法裁決:
1、客戶未成交:由前臺出面詢問客戶,此次希望由哪位置業顧問接待?當事置業顧問及副總監不得介入詢問更不可以給客戶施加壓力,決定權在客戶,最后由客戶認可的置業顧問為此次接待人,另一方必須退出。
2、客戶已成交:先由置業顧問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如下辦法裁決:
客戶初訪15日內,不論在哪個置業顧問那里成交,第一接待人業績傭金占70%、另外接待人業績傭金占30%;客戶初訪16日至30日內,如在第一接待人那里成交,第一接待人業績傭金占70%、另外接待人業績傭金占30%;如未在第一接待人那里成交,第一接待人業績傭金占30%、另外接待人業績傭金占70%。
對客戶初訪(以前臺登記為準,不得重復登記,包括購買同一標的物的家人)超過30天或無記錄的置業顧問不予保護。后續工作一律歸屬于成交的置業顧問。
3、分單后,如客戶再次購房,業績傭金以分單協議約定為準。
篇3:房地產公司營銷中心客戶認定分單原則
房地產開發公司營銷中心客戶認定及分單原則
第一條、搶單或為搶單有意欺騙同事、客戶的,經查實,銷售經理將視情節輕重取消接待權利三至十五天,并處以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的上報公司總部交人力資源部處理。
第二條、若當值置業顧問未經請示而不站排則被跳過,由下一置業顧問接待,跳過后不得補接(除置業顧問被委派辦理公事外)。較長時間離崗須向銷售主管或銷售經理請示。除事先向銷售主管或銷售經理請假,無故不得故意輪空,否則將予以相應的經濟處罰(10-50元),同時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不同日期的停盤處理。
第三條、已被接待的未成交客戶未離開現場前,當值置業顧問未經銷售經理、銷售主管許可,不得接待新客戶。
第四條、置業顧問接待客戶期間,如有未成交老客戶到訪,當事置業顧問可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戶,無指定則由銷售組長安排義務置業顧問(當前輪值排序末位置業顧問)接待。義務置業顧問若被輪過則優先補接。
第五條、置業顧問在接待客戶時須先問清楚客戶是否首次來、是否打過電話咨詢(詢問時要大聲,讓其他同事聽到),如發現該客戶為同事的未成交老客戶,須第一時間通知該同事并交由該同事接待。如該同事休息,應電話通知,由其指定置業顧問接待;聯系不到,則組長或主管安排由義務置業顧問接待,若義務置業輪過可優先補接。
第六條、如客戶記不起上次接待置業顧問的名字,則由輪序置業顧問繼續接待,并做客戶登記(以方便確認),如未距上次客戶來訪未超過15天則當天成交分半;如未成交則屬正常接待,不得補接,客戶資源歸原置業顧問;如距上次來訪已過15天,無論當天成交與否該客戶均歸屬輪序置業顧問。
第七條、客戶進門未表明身份,在接待當中置業顧問發現客戶不是購房,都算接待名額(包括參觀的發展商及同行、租房及跟樓盤相關的業務),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接待。本公司人員市調或考察不計接待名次。
第八條、客戶進售樓處在未進入模型區域主動表明身份是裝修、推銷、記者(非購房目的)可不計接待名次(客戶表明身份時要讓其他同事聽到),由義務置業顧問接待;其他情況一律計接待名次。假如一再追問客戶身份而引起爭議或遭到客戶投訴則后果由置業顧問自行承擔。
第九條、來訪客戶必須留下登記(可只留姓不留名,但電話必須清楚、真實),并經置業顧問簽名,才視為有效客戶登記;客戶登記不得涂改、空行或銷毀,所有客戶歸屬權問題,均按以下原則:
1.以有效客戶登記的前后秩序確定其歸屬權??蛻舻怯浻行谧宰詈笠淮蝸碓L日算起15天(含),如超出15天則視為歸屬權遺失;
2.同電話不同姓名,則視乎是否直屬親屬關系(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男女朋友除外;
3.如置業顧問接待的客戶是幫朋友看房并留下朋友姓及電話,再次來訪時若未指定找原置業顧問,而原置業顧問尚未過跟蹤期的,則成交由原置業顧問與本次接待的置業顧問分半;
4.客戶成交后的歸屬權追溯期以簽訂認購書三天為準,自認購當天算起,如有爭議三天之內須向經理提出,否則視為放棄;
5.成交客戶姓名與登記姓名不同,以是否直系親屬關系為判定依據。
第十條、未成交老客戶帶新客戶到現場指明找**置業顧問,新客戶當由其指定置業顧問接待;如老客戶未指明就由輪序置業顧問接待,新客戶歸屬輪序置業顧問;如當天老客戶與帶來的新客同時成交,則新客戶成交歸屬輪序置業顧問,但老客戶須依照《客戶登記本》判定其歸屬權,如距老客戶上次來訪未超過15日則由輪序置業顧問與原置業顧問的分半,如已超過15日,則新老客戶均歸屬輪序接待置業顧問。
第十一條、如老業主再次購買,不論是由誰接待,任歸原置業顧問。
第十二條、凡置業顧問成交分單的均執行業績、傭金各半的原則。
第十三條、置業顧問欲成交前必須向內勤或銷售經理核對銷控,以免一房多售。
第十四條、客戶如要求額外優惠須報銷售經理,由銷售經理定奪是否能報發展商報審批。置業顧問不得直接打電話給公司領導。違者將直接辭退。
第十五條、不服從上司工作安排及對上司有不敬的言行舉止者,銷售經理有權給予其停盤一至三天反省的處罰及相應的經濟處罰(50-100元)。
第十六條、若發展商保留房號指明給某客戶的,原則上成交后屬于原接待過的置業顧問。但若最終認購方是以其他人的名義購買而該人又被其他置業顧問接待過且尚未過跟蹤期,則歸屬新置業顧問。
第十七條、如置業顧問接待過的客戶再次來訪,進門指明找其他置業顧問的,則由被指明的置業顧問接待,成交歸屬被指明的置業顧問,與原置業顧問無關。
第十八條、客戶在已有置業顧問接待的情況下,其他置業顧問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主動認客戶,若經查實該客戶確曾來過,如未過跟蹤期,當天成交則輪序置業顧問與原置業顧問分半。如未成交則仍屬原置業顧問。
第十九條、凡置業顧問發生客戶歸屬爭議需要裁決或本條例未盡事宜,則由銷售經理做出合理解決。
編 制審 核批 準
日 期日 期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