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員工住宿、退宿規定:
1、員工辦理住宿手續:
1)員工本人申請,部門經理簽名,人力資源部批準。
2)交一寸紅底相片一張,辦理住宿證。
3)員工學習《員工住宿管理規定》。
4)發放員工住宿安排通知書及住宿證。
5)員工憑住宿證及《員工宿舍安排通知書》到宿舍管理員處安排床位及物品。
6)員工上半月放住的,收住宿費20元;下半月入住的,收住宿費10元;上半月退房收住宿費10元;下半月退房收住宿費20元。(從工資中扣除)
2、辦理退房手續:
1)員工退房時必須向宿舍管理員交還住宿時所領取的物品。
2)員式憑宿舍管理員簽收的《員工宿舍物品歸還單》及住宿證到人力資源部凳記退房。
篇2:學生公寓住宿管理制度
(一)學生應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辦理住宿手續,在學校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內不得擅留非本室人員住宿,不得擅自調換門鎖或將鑰匙轉借他人。
(二)學生宿舍每舍設舍長1名,負責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務。并安排值日生輪流值日與檢查衛生。
(三)學生宿舍要保持整齊、清潔。宿舍衛生由學生輪流值日打掃,垃圾自行倒至樓外垃圾車內,不得將垃圾放在公共走廊內。
(四)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滅、水關,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五)自覺遵守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早6:00—晚22:30),不得晚歸。
(六)學生宿舍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外來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留校住宿者,一律到公寓臨時住宿處辦理住宿。未經許可男女不得互竄宿舍。
(七)來訪客人、親友須在值班室登記,到接待室會客,不準進入宿舍會客。
(八)貴重物品、錢物、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現金及時存入銀行。離開宿舍及時鎖門,進門后要將門鎖掛在門內掛鼻處。
(九)學生宿舍如發生火災、盜竊、打架斗毆和或遇突發事件,應立即應立即找公寓管理員、值班員或保衛處,撥打校園“86361110”、“119”求救電話,及時處理。
(十)學生患傳染病時,要遵守醫生診斷按指定地點住宿或回家休息。
(十一)講究公共衛生,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接受衛生管理人員檢查監督,不許向走廊、樓梯及窗外潑水、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禁止隨地吐痰;不許隨意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廣告、海報、涂畫刻寫;床鋪不許懸掛布簾;禁止在宿舍內豢養小動物。
(十二)宿舍內不許吸煙、喝酒、打麻將、打撲克,嚴禁賭博;不許高聲放音響、喊叫,保持宿舍安靜,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電腦需事先申請,禁止跨宿舍聯網、聯機;使用電腦需遵守作息時間,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十三)公寓內不準踢足球、打排球、籃球,違者沒收;不得燃放煙花、鞭炮,吹喇叭和打擊鼓等娛樂活動,不準搞經商和傳銷活動。
(十四)住宿學生一律在餐廳就餐,不準將飯菜帶入公寓,學生自行車要按照指定地點擺放,禁止亂停亂放或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公寓樓內。
(十五)宿舍內不許私接電線和使用電暖氣、電褥子、電熱杯、熱得快、電水壺、電爐子、電飯鍋等違章電器及各類酒精爐,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違者將給予(1)沒收(2)通報批評等處罰;不許點蠟燭、燃燒紙張;不得亂扯亂拉電線,離開宿舍時請將電腦、錄音機、充電器拔離電源插座。
(十六)愛護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室內家具或其他設施,如有損壞、丟失,需照價賠償。惡意損壞者,加倍賠償并給予紀律處分。
(十七)宿舍內衛生工具應妥善使用、保管,損壞、丟失需賠。
(十八)愛護公共設施和公共財物。宿舍內配備的家具、窗簾、椅子,不得隨意搬動拿走,燈具、電扇、水龍頭、面盆、便盆、供水、熱水器等設施用具要愛惜和正確使用。嚴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損壞。凡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人為破壞者加倍罰款。
(十九)宿舍內設施需維修及時報至本樓值班室。門窗玻璃如有損壞,需到公寓中心辦公室交費更換。
(二十)因人為原因造成下水管道堵塞,需到公寓中心辦公室交費后方可維修。
(二十一)學生在公寓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安排,學校各部門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有權察看學生證件或詢問情況,學生必須主動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妨礙工作人員的正常管理,凡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二十二)暑、寒假期間應按公寓中心通知的時間離、返校;非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逗留、住宿。暑、寒假期間在校住宿一律由學校統一安排。
(二十三)學生公寓要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動,按規定的地方、張掛字畫。不準在宿舍內閱讀、傳播不健康書刊、讀物、音像制品等。積極開展爭創“衛生先進宿舍”、“文明宿舍”活動。
篇3:某酒店員工住宿、退宿規定
某酒店員工住宿、退宿規定:
1、員工辦理住宿手續:
1)員工本人申請,部門經理簽名,人力資源部批準。
2)交一寸紅底相片一張,辦理住宿證。
3)員工學習《員工住宿管理規定》。
4)發放員工住宿安排通知書及住宿證。
5)員工憑住宿證及《員工宿舍安排通知書》到宿舍管理員處安排床位及物品。
6)員工上半月放住的,收住宿費20元;下半月入住的,收住宿費10元;上半月退房收住宿費10元;下半月退房收住宿費20元。(從工資中扣除)
2、辦理退房手續:
1)員工退房時必須向宿舍管理員交還住宿時所領取的物品。
2)員式憑宿舍管理員簽收的《員工宿舍物品歸還單》及住宿證到人力資源部凳記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