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交底
表C2-1 編 號
工程名稱 交 底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暗挖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一、基本要求:
1.對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進入現場人員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對各類安全防護用品和設施要進行驗收記錄:其中包括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 料等;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配備安全防護用品;
4.總包與分包單位須簽定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5.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責任制,對井架安裝和拆除,豎井施工,隧道施工,混凝土施工,設備安裝等各階段的安全措施要建立審查備案制;
6.對臨時用電要建立審查記錄制度。(對臨時用電的方案審查,電氣設備測試調試及出廠合格證,接地電阻搖測:電工值班、維修,電氣安全技術交底等均應記錄建檔);
7.現場機械設備的使用要具備機械租賃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并有對機組人員的安全教育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崗位證書和操作證書。
二、一般規定:
1.在電力隧道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得到詳細的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和完整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及設計文件并制訂措施,保護地下各類管線和構筑物的安全。制訂保證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管線安全的措施并經技術部門審批后方準施工;
2.雨季施工期間豎井周邊必須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統和設施;
3.豎井周圍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員墜落,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4.明挖土方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定噴錨,放坡或加可靠支撐,并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爬梯。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邊沿處設立防護欄桿,用密目網封閉;
5.豎井周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6.降水施工時的降排水(井點)的井口,必須設牢固防護蓋板或圍欄和警示標志。完工后,必須將井口填實;
7.豎井或隧道施工及防水作業區,應采取有效的通風措施,并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特殊情況必須采取特殊防護措施,防止發生中毒事故和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8.二襯模板施工前應編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撐的設計、制作、安裝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運輸、存放的要求);
9.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顎帶;
10.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嚴禁吸煙。
三、龍門架的使用防護:
1.龍門架的使用應符合《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規程及檢修制度,并履行安裝驗收手續。拆除、安裝要進行安全交底,因場地環境影響易裝難拆的現場,安裝拆除方案必須同時制定,安裝拆卸必須有專人組織,指揮,監護。
2.龍們架主梁應使用30#以上工字鋼,立柱及斜撐要確保穩定,龍門架起吊噸位和穩定性須經計算確定,使用前應進行驗收。(安裝及計算)
3.龍門架下明顯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牌,規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載。
4.電葫蘆的使用:
(1)絲繩不得接長使用,鋼絲繩應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吊鉤應裝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吊運設備、土斗、物料和鋼架等物體時必須使用卡環;
(3)操作必須由專職人員進行,必須持證上崗,操作工應熟知和遵守設備性能及吊裝方法的全部內容。班前必須堅持例行保養,設備接通電源后,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運載物料時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傾翻和外漏墜落,不準斜拖歪吊。
5.施工機械安全防護
(1)的機械設備(包括自有、租賃設備)必須實行安裝、使用全過程管理;
(2)施工現場要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需的條件,確保使用安全。
(3)機械設備操作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并嚴格執行清潔、潤滑、
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4)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5)施工現場的木料、鋼筋、混凝土、卷揚機械、空氣壓縮機必須搭設防噪、防雨的操作棚;
(6)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并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7)認真執行機械設備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8)施工現場機械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操作人員離機或作業中停電時,
必須切斷電源。
6.用電安全
(1)臨時用電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建立相關的管理文件和檔案資料;
(2)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明確職責,并建立電工值班室和配電室,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確定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維修、維護的責任人;
(3)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整齊,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電纜線,不得采用塑絞軟線。電纜線路必須按規定沿附著物敷設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設。在隧道內電纜按照左電(電纜)右(風水氣)管,上高(壓)下低(壓)的原則布設;
(4)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各級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并在電箱正面門內繪有接線圖;
(5)各類配電箱、開關箱外觀應完整、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應外涂安色標,統一編號,箱內無雜物。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水防砸措施;
(6)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按部頒規范采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接零或接地保護;
(7)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8)現場金屬架構物和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9)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依據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采用1I類、Ⅲ類絕緣的手持電動工具。工具的絕緣狀態、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調換,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10)一般場所采用220伏電源照明的必須按規定布線和裝設燈具,并在電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特殊場所必須按國家標準規定使用安全電壓照器;
(11)隧道照明必須采用低壓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應超過24伏,行燈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纜線,不得使用塑絞壘行燈和低壓燈的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氣安裝要求;
(12)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接零保護,金屬架桿手持部位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
(13)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膠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應采取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1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級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5)檢修各類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和電力施工機具時,必須切斷電源,拆除電氣連接并懸掛警示標牌。試車和調試時應確定操作程序和設立專人監護;
7.施工現場:
1.施工現場應建立保衛、消防組織,配備保衛、消防人員。要有保衛、消防措施方案及設施工平面布置圖,并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治安保衛和消防工作預案。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2.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執勤標志。重點工程、重要工程要實行憑證件出入的制度;
3.要加強對包工隊的管理,掌握人員底數,簽訂治安消防協議。非施工員不得住在施工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工作負責人批準;
4.料場、庫房的設置應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備必要的防范設施。貴重、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設專庫專管。建立存放、保管、領用、回收制度,做到帳物相符。職工攜物出現場,要開出門證;
5.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查破;
6.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篇2:暗挖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暗挖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暗挖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一、基本要求:
1.對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進入現場人員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對各類安全防護用品和設施要進行驗收記錄:其中包括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 料等;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配備安全防護用品;
4.總包與分包單位須簽定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5.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責任制,對井架安裝和拆除,豎井施工,隧道施工,混凝土施工,設備安裝等各階段的安全措施要建立審查備案制;
6.對臨時用電要建立審查記錄制度。(對臨時用電的方案審查,電氣設備測試調試及出廠合格證,接地電阻搖測:電工值班、維修,電氣安全技術交底等均應記錄建檔);
7.現場機械設備的使用要具備機械租賃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并有對機組人員的安全教育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崗位證書和操作證書。
二、一般規定:
1.在電力隧道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得到詳細的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和完整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及設計文件并制訂措施,保護地下各類管線和構筑物的安全。制訂保證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管線安全的措施并經技術部門審批后方準施工;
2.雨季施工期間豎井周邊必須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統和設施;
3.豎井周圍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員墜落,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4.明挖土方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定噴錨,放坡或加可靠支撐,并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爬梯。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邊沿處設立防護欄桿,用密目網封閉;
5.豎井周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6.降水施工時的降排水(井點)的井口,必須設牢固防護蓋板或圍欄和警示標志。完工后,必須將井口填實;
7.豎井或隧道施工及防水作業區,應采取有效的通風措施,并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特殊情況必須采取特殊防護措施,防止發生中毒事故和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8.二襯模板施工前應編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撐的設計、制作、安裝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運輸、存放的要求);
9.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顎帶;
10.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嚴禁吸煙。
三、龍門架的使用防護:
1.龍門架的使用應符合《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規程及檢修制度,并履行安裝驗收手續。拆除、安裝要進行安全交底,因場地環境影響易裝難拆的現場,安裝拆除方案必須同時制定,安裝拆卸必須有專人組織,指揮,監護。
2.龍們架主梁應使用30#以上工字鋼,立柱及斜撐要確保穩定,龍門架起吊噸位和穩定性須經計算確定,使用前應進行驗收。(安裝及計算)
3.龍門架下明顯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牌,規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載。
4.電葫蘆的使用:
(1)絲繩不得接長使用,鋼絲繩應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吊鉤應裝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吊運設備、土斗、物料和鋼架等物體時必須使用卡環;
(3)操作必須由專職人員進行,必須持證上崗,操作工應熟知和遵守設備性能及吊裝方法的全部內容。班前必須堅持例行保養,設備接通電源后,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運載物料時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傾翻和外漏墜落,不準斜拖歪吊。
5.施工機械安全防護
(1)的機械設備(包括自有、租賃設備)必須實行安裝、使用全過程管理;
(2)施工現場要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需的條件,確保使用安全。
(3)機械設備操作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并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4)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5)施工現場的木料、鋼筋、混凝土、卷揚機械、空氣壓縮機必須搭設防噪、防雨的操作棚;
(6)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并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7)認真執行機械設備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8)施工現場機械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操作人員離機或作業中停電時,必須切斷電源。
6.用電安全
(1)臨時用電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建立相關的管理文件和檔案資料;
(2)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明確職責,并建立電工值班室和配電室,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確定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維修、維護的責任人;
(3)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整齊,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電纜線,不得采用塑絞軟線。電纜線路必須按規定沿附著物敷設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設。在隧道內電纜按照左電(電纜)右(風水氣)管,上高(壓)下低(壓)的原則布設;
(4)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各級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并在電箱正面門內繪有接線圖;
(5)各類配電箱、開關箱外觀應完整、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應外涂安色標,統一編號,箱內無雜物。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水防砸措施;
(6)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按部頒規范采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接零或接地保護;
(7)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8)現場金屬架構物和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9)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依據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采用1I類、Ⅲ類絕緣的手持電動工具。工具的絕緣狀態、電源線、插
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調換,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10)一般場所采用220伏電源照明的必須按規定布線和裝設燈具,并在電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特殊場所必須按國家標準規定使用安全電壓照器;
(11)隧道照明必須采用低壓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應超過24伏,行燈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纜線,不得使用塑絞壘行燈和低壓燈的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氣安裝要求;
(12)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接零保護,金屬架桿手持部位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
(13)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膠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應采取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1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級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5)檢修各類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和電力施工機具時,必須切斷電源,拆除電氣連接并懸掛警示標牌。試車和調試時應確定操作程序和設立專人監護;
7.施工現場:
1.施工現場應建立保衛、消防組織,配備保衛、消防人員。要有保衛、消防措施方案及設施工平面布置圖,并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治安保衛和消防工作預案。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2.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執勤標志。重點工程、重要工程要實行憑證件出入的制度;
3.要加強對包工隊的管理,掌握人員底數,簽訂治安消防協議。非施工員不得住在施工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工作負責人批準;
4.料場、庫房的設置應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備必要的防范設施。貴重、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設專庫專管。建立存放、保管、領用、回收制度,做到帳物相符。職工攜物出現場,要開出門證;
5.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查破;
6.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審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