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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腳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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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裝飾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腳手架

  四、腳手架

  積極使用鋼管腳手架,逐步淘汰毛竹腳手架,腳手架嚴禁鋼木、鋼竹混搭,嚴禁不同受力性質的處架聯接在一起。

  1.施工方案

  1.1 根據工程實際編制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有針對性,能有效地指導施工,明確安全技術措施。

  1.2 搭設高度在25M以下的外架應有搭拆方案,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體立面和平面布置圖。

  1.3 搭設高度超過25M且不足50M的外架,應采取雙鋼管立桿或縮小間距等加強措施,除應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外還應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

  1.4 搭設高度超過50M的外架,應有設計計算書及卸荷方法詳圖。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外,還應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

  1.5 外架專項施工方案包括計算書及卸荷方法等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并簽字蓋章。

  2.立桿基礎

  2.1 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mm、壁厚3-3.5mm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縫的鋼管。

  2.2 鋼管腳手架基礎平整夯實、砼硬化,落地立桿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砼地坪、砼預制塊上,設縱橫相連的地坪。

  2.3 立桿基礎外側設置截面不少于20*20cm的排水溝,并在外側設80cm寬以上砼路面。

  2.4 外腳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陽臺等處,因工程需要搭設的腳手架,要分別對外架和屋面、雨棚、陽臺等部位的結構穩定性進行計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其設計計算書和安全措施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

  3.架體與建筑物拉結

  3.1 腳手架與建筑物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垂直方向不大于4m設一拉結點,拉結點在轉曲和頂部處加密,即在轉曲1m以內范圍按垂直方向不大于4m設一拉結點,頂部80cm以內范圍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設一拉結點。

  3.2 鋼管外架拉結點應剛性拉結,拉結點應保證牢固,防止其移動變形,且盡量設置在外架大小橫桿接點處。

  3.3 外墻裝飾階段拉結點也須滿足要求,若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結點時,必須重新補設可靠、有效的臨時拉結,以確保外架安全可靠。

  3.4 拉結點或臨時拉結點必須畫出制作詳圖。

  4.立桿間距與剪力撐

  4.1 鋼管腳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桿縱距不大于1.8m,橫距不大于1.5m,如搭設高度超過25m須采用雙立桿或縮小間距的方法搭設。超過50m應進行專門設計計算。

  4.2 架子轉曲處立桿間距應符合搭設要求。

  4.3 腳手架外側設置剪力撐,由腳手架端頭開始按水平距離不超過9m設置一排剪力撐,剪力撐桿件與地面成45°-60°,自下而上,左右連續設置,設置時與其他桿件的交叉點應互相連接(綁扎),并應延伸到頂部大橫桿上。

  4.4 嚴禁搭設單排腳手架。

  5.腳手架與防護欄桿

  5.1 25m以下建筑物的外腳手架除操作層以及操作層的上下層、底層、頂層必須滿鋪外,還應在中間至少滿鋪一層,25m以上建筑物的外架應層層鋪設腳手架,裝飾階段必須層層滿鋪腳手架。

  5.2 滿鋪腳手架必須垂直墻面橫向鋪設,滿鋪到位,不易挪位,不能滿鋪處必須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5.3 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的鉛絲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要求綁扎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腳手片完好無損,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5.4 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建設主管部門認證的合格的安全網封閉,且應將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桿里側,不宜將網固在各桿件的外側,安全網應用不小于18#鉛絲張掛嚴密。

  5.5 腳手架外側自第二步起必須設1.2m高同材質的防護拉桿和30cm高踢腳桿,頂排防護欄桿不少于2道,高度分別為0.9m和1.3m,腳手架內側形成臨邊的(如遇大開間的空洞等)在腳手架內側設1.2m高的防護拉桿和30㎝高踢腳桿。

  5.6 腳手架的高度,里立桿低于檐口50㎝,平屋面外立桿高于檐口1-1.2m,坡屋面高于1.5m以上。

  6.交底和驗收

  6.1 腳手架搭設前應對架子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有針對性,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6.2 腳手架搭設由總公司組織分段驗收(一般不超過三步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表中應寫明驗收部位,內容量化,驗收人員履行驗收簽字手續,驗收不合格的,應在整改完畢后重新填寫驗收表。腳手架驗收合格并掛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6.3 腳手架應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并按要求填寫檢查表,檢查內容量化,履行檢查簽字手續,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項目部每半個月至少檢查一次。

  7.小橫桿設置

  7.1 外架子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置小橫桿,兩端固定在立桿,確保安全受力。

  7.2 小橫桿兩端各伸出立桿凈長度不少于10cm,并應盡量保持一致。

  8.桿件搭設

  8.1 鋼管腳手架立桿必須采用對接,大橫桿可以對接和搭接,剪力撐和其他桿件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少于40cm,且不少于二只扣件緊固。

  8.2 相鄰桿件搭接、對接必須錯開一個檔距,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得超過50%。

  9.架體內封閉

  9.1 腳手架的架體里立桿距墻體凈距一般不大于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須鋪設站人片,站人片設置平整牢固。

  9.2 腳手架施工層里立桿與建筑物之間應進行封閉。

  9.3 施工層的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應用密目網或其他措施進行封閉。

  10.腳手架材質

  10.1 鋼管腳手架應適用外徑48mm、壁厚3.5的A3鋼管,表面平整光滑、無銹蝕、裂紋、分層、裂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要出合格證,搭設架子前應進行保養,除銹并統一涂色,顏色應力求環境美觀。

  10.2 鋼管腳手架搭設使用的扣件應符合建設部《鋼管腳手架扣件標準》要求,有扣件生產許可證,規格與鋼管匹配,采用可鍛鑄鐵,不得有裂紋、氣孔、縮縫、砂眼等鑄造缺陷,貼和面應平整,活動部位靈活,夾架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不小于5mm。

  10.3 底排立桿及掃地桿均漆紅白相間色。

  11.通道

  11.1 外腳手架應設置上下走人斜道,腳手架的外側不得懸挑。斜道的設置應為來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小于1M,轉角處平臺面積不少于3㎡,斜道立桿應單獨設置,不得借用腳手架立桿,并應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個縱距設一連接。

  11.2 斜道兩側及轉角平臺外圍均應設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11.3 斜道側面及平臺外側設置剪力撐。

  11.4 斜道腳手片應采用橫鋪,每隔20-30cm設一防滑條,防滑條宜采用40*60mm的方木,并多道鉛絲綁扎牢固。

  11.5 外架與各樓層之間應設置進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少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鋪設,兩邊設1.2m高防護拉桿和30cm高踢腳桿,并固定牢固。

  11.6 斜道和進出通道的拉桿、踢腳桿統一漆紅白相間色。

  12.卸料平臺

  12.1 外腳手架吊物卸料平臺和#架卸料平臺應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和搭設方案。

  12.2 吊物卸料平臺、#架卸料平臺應按照設計方案搭設,應與腳手架、#架斷開,有單獨的支撐系統。

  12.3 卸料平臺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統一鋪設,并設有防滑條,外架卸料平臺應采用型鋼做支撐,預埋在建筑物內,不得采用鋼管搭設。#架卸料平臺可以由鋼管從基礎上搭設,但基礎必須采用砼、地立桿墊型鋼或木板。

  12.4 吊物卸料平臺必須設置限載牌。

  12.5 卸料平臺臨邊防護到位,設置1.2m高防護拉桿和30cm踢腳桿,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篇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拆除工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拆除工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1.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地面監護人必須履行職責。高層建筑腳手架拆除,應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2. 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準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 如遇強風、雨、雪等特殊氣候,停止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一般應停止拆除作業,除特殊情況并經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拆除。拆除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配備監護人員。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拆除工藝及方案要求。

  5. 建筑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6. 拆除人員進入崗位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 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密目安全網→踢腳板→防護欄桿→擱棚→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8. 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9. 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離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 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 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 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 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 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篇3:扣件式雙排鋼管腳手架搭設工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扣件式雙排鋼管腳手架搭設工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1.一般要求

  1.1.建筑登高作業(架子工),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架子工的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非架子工未經同意不得單獨進行作業。

  1.2. 架子工必須經過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或高度近視以及不適合于登高作業的,不得從事高架設工作。

  1.3. 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著裝靈便(緊身緊袖),在高處(2m以上)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與已搭好的立、橫桿掛牢,穿防滑鞋。作業時精神要集中,團結協作、互相呼應、統一指揮,不得翻爬腳手,嚴禁打鬧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組(隊)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并派1名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護。

  1.5. 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和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風、雨、雪過后要進行檢查,發現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時修復,合格后方可使用。

  1.6. 腳手架要結合工程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定架子穩定。

  1.7. 在帶電設備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時,腳手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表7。

  在建筑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 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表7

  外電線路電壓1 kV以下1~10kV35~110 kV154~220 kV330~500 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4681015

  1.8. 各種非標準的腳手架,跨度過大、負載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腳手架,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批準的意見進行作業。

  1.9. 腳手架搭設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頂部時,里排立桿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桿高出沿口1~5m,搭設兩道護身欄,并掛密目安全網。

  2. 腳手架搭設、拆除、維修必須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得從事腳手架操作。

  3. 作業層橫向水平間距,應按不大于la/2設置。

  4.立桿應縱成線、橫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200。立桿接長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立桿接頭應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內。立桿下腳應設縱、橫向掃地桿。

  5. 縱向水平桿在同一步架內縱向水平高差不得超過全長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過50mm??v向水平桿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縱向水平接頭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跨內。

  6. 橫向水平桿應設在縱向水平桿與立桿的交點處,與縱向水平桿垂直。橫向水平桿端頭伸出外立桿應大于100mm,伸出里立桿為450mm。

  7. 剪刀撐的設置應在腳手架的外側立面整個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宜采用搭接,應用3只旋轉扣件搭接,接頭長度不小于1000mm,剪刀撐與地面夾角控制在45°-60°。

  8. 剪刀撐斜桿應采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小橫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

  9. 腳手架與在建建筑物拉結點,對高度在24m以下的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墻連接方式。嚴禁使用僅有拉接的柔性連墻件。

  10. 腳手架笆必須鋪滿,并四角扎牢。。

  11. 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防雷接地保護。

  12. 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0~65N·m.

  13. 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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