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企業標準
Q/AEPC-M AQ13-20**
有毒有害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20**-06-3O發布 20**-07-01實施
安徽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發布
電力建設工程公司有毒有害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前 言
為了規范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施工行為及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加強對有毒有害作業的過程控制,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附錄A是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z
本標準審核人:z
本標準批準人:z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要求及有毒有害物品的裝卸、儲存及使用。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火電機組及改造機組的有毒有害作業。其它小項目工程中有毒有害作業的安全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20**年01月21日國家電力公司發布實施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原電力部電綜[1997]669號文 《火電工程施工安全設施規定》
1999年2月省電力公司發布 《電力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標準及考核檢查表》
DL 5009·1-9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JGJ 59-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Q/AEPC-T AQ04-20** 《主要化學品的特性及要求》
3術語和定義
有毒有害物質:是工業生產中的對人體有毒害作用的原料、半成品、產品。它們常以氣體、蒸氣、煙霧、粉塵等形式存在于生產環境中,隨時可經呼吸道、皮膚進入人體,還會隨不良的衛生習慣等經消化道進入體內,對人體有一定的危害。
有毒有害作業:與有毒有害物質有關的作業如:煤倉進行工作、探傷工作、高溫受熱面的更換工作等。
4職責
4.1公司安全管理部
監督和檢查有毒有害作業的安全和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4.2公司工程管理部
監督檢查有毒有害作業的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技術管理工作。
4.3項目部生產副經理
負責本項目有毒有害作業的實施和管理。
4.4項目部總工程師
a)審批本項目有毒有害作業的清單和作業指導書;
b)監督、檢查施工作業指導書的實施情況。
4.5項目部安全科
a)審核有毒有害作業的清單及作業指導書中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b)按照已批準的培訓計劃,協助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并填寫培訓情況記錄表;
c)定期組織檢查;
d)監督、檢查本項目有毒有害作業所需的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配置和使用。
4.6項目部工程科
a)審核本項目有毒有害作業的清單及作業指導書;
b)監督、檢查施工作業指導書的實施情況。
4.7專業工程處
a)編制有毒有害作業指導書和清單;
b)對工作人員上崗前進行體格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體檢復查和職業病普查;
c)負責對有毒有害作業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監督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
d)負責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員工進行定期的應急訓練,應對訓練過程有相應的記錄;
e)負責制定有毒有害作業的作息時間,并向項目部公布,且對其它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作相應調整。
4.8專業公司安環員
a)對有毒有害作業的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嚴格監督其實施;
b)對作業過程進行檢查監督;
c)參于各相關部門組織檢查并策劃有毒有害作業的應急訓練方案;
d)負責有毒有害作業所需的安全防護設施配置。
4.9班長
a)負責帶領班組人員按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要求進行施工;
b)負責對班組人員進行分工交底和作業過程的檢查。
4.10工人
a)對工作環境進行認可;
b)積極參加有毒有害作業的應急訓練。
5有毒有害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5.1有毒有害作業的運行控制
5.1.1作業前項目部安全科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員工進行培訓和應急訓練,并做好記錄。
5.1.2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
5.1.3班長在每天工作前,對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交底,并檢查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及作業環境和消防設施。對安全防護用品的配置應按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規定執行。
5.1.4工人對違反安全的操作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上報項目部安全科。
5.1.5界定有毒有害作業區域并有明顯警示標志。
5.1.6有毒有害作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作息時間。其它作業的人員作息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5.1.7作業后,班長負責對工作人員進行清點以及工作場所的清理。
5.1.8安全管理部、安全科、專業工程處安環員負責作業過程的監督、檢查和處理。
5.2對有毒有害物品廢棄物的處置
5.2.1對于有毒有害物品應采取節約的方針,避免浪費,造成污物處置給環境和公司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5.2.2對于廢棄的有毒有害物品如有回收站應送到此處進行綜合處置。對于沒有回收站的應參照Q/AEPC-T AQ04-20**《主要化學品的特性及要求》執行,對于那些廢棄物對環境有污染的應實行達標排放。
附錄A(規范性附錄)有毒有害作業規范
有毒有害作業規范
1 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管理
1)施工人員在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已交底的安全施工措施進行作業。
2)施工人員在作業前應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3)下班后應以溫水、肥皂洗臉、漱口或洗澡。
4)換下的工作服應放在固定位置,不應與非工作服混放。
2 有毒有害物品的裝卸搬運
1)應使用裝卸、搬運的機械以及專用工具,如鉤具、夾具等。
2)作業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檢查防護用品、用具是否合格。作業后施工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及時清洗、消毒。
3)搬運時禁止肩扛、背負、雙手抱攬,應做到輕拿、輕放。
4)嚴禁滾動、踏踩包裝。
5)兩種性能互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同地裝卸,同車運輸。
6)對忌熱、忌潮、忌倒置物品,必須采取隔熱、防潮措施和防倒置措施。
7)作業現場要備有必要的急救藥品和相應的消毒藥劑以及沖洗、消防器材。
3 有毒有害物品的儲存
1)嚴禁露天存放,應用通風良好的庫房存儲,且必須分類、分堆儲存,并掛出標簽,標示名稱、危險性和預防措施。
2)劇毒物品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專人保管。嚴禁與無機氧化劑同庫存放。
3)不得與硫酸、硝酸等強酸同庫存放。
4)對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同庫儲存。
5)苯類與酸類不能同處存放。
6)庫房內嚴禁試驗、串倒換桶、焊接動火、整修、分類等危險作業。
7)發現包裝破損、滲漏,要及時報告負責人,同時做好安全處理工作。
8)所有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做到隨手鎖門。
4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
1)凡是使用或有可能接觸有毒有害物品的人員,在使用前必須明確告之這些物品的危害性和預防受到傷害的措施。
2)凡是使用和接觸的人員必須使用能對皮膚、眼睛、呼吸道、消化道起到防護作用的個體防護用品,盡可能避免沒必要的接觸這些物品。
3)有毒作業場所必須進行有毒氣體定期測定,其采樣點、采樣頻率、采樣時機、采樣方法必須按GB13733-92規定進行。
4)現場使用的有毒有害物品,要儲存在安全可靠的容器內(一般應使用原儲存容器),每班工作結束時要送回負責人指定的儲存地點。
5)溢出的化學物品要及時裝進容器內,溢出場所要立即清楚干凈以防止進一步污染。
6)凡是使用和接觸的危險及有毒有害物品,其在空氣中的釋放量超出國家規定的容許限量值,而采取的隔離操作措施或一般通風措施仍不能有效地保護施工人員時,必須戴防毒面具。
7)佩戴防毒面具的人員,使用前要經過適應性試驗和適當的訓練。
8)在容器內、室內和其他沒有適當通風的場所從事噴涂、噴砂或使用危險有毒的材料時,施工人員要使用空氣罩或其它等同的供呼吸用的空氣凈化裝置。
篇2:電力建設工程公司有毒有害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安徽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企業標準
Q/AEPC-M AQ13-20**
有毒有害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20**-06-3O發布 20**-07-01實施
安徽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發布
電力建設工程公司有毒有害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前 言
為了規范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施工行為及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加強對有毒有害作業的過程控制,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附錄A是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z
本標準審核人:z
本標準批準人:z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要求及有毒有害物品的裝卸、儲存及使用。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火電機組及改造機組的有毒有害作業。其它小項目工程中有毒有害作業的安全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20**年01月21日國家電力公司發布實施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原電力部電綜[1997]669號文 《火電工程施工安全設施規定》
1999年2月省電力公司發布 《電力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標準及考核檢查表》
DL 5009·1-9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JGJ 59-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Q/AEPC-T AQ04-20** 《主要化學品的特性及要求》
3術語和定義
有毒有害物質:是工業生產中的對人體有毒害作用的原料、半成品、產品。它們常以氣體、蒸氣、煙霧、粉塵等形式存在于生產環境中,隨時可經呼吸道、皮膚進入人體,還會隨不良的衛生習慣等經消化道進入體內,對人體有一定的危害。
有毒有害作業:與有毒有害物質有關的作業如:煤倉進行工作、探傷工作、高溫受熱面的更換工作等。
4職責
4.1公司安全管理部
監督和檢查有毒有害作業的安全和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4.2公司工程管理部
監督檢查有毒有害作業的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技術管理工作。
4.3項目部生產副經理
負責本項目有毒有害作業的實施和管理。
4.4項目部總工程師
a)審批本項目有毒有害作業的清單和作業指導書;
b)監督、檢查施工作業指導書的實施情況。
4.5項目部安全科
a)審核有毒有害作業的清單及作業指導書中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b)按照已批準的培訓計劃,協助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并填寫培訓情況記錄表;
c)定期組織檢查;
d)監督、檢查本項目有毒有害作業所需的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配置和使用。
4.6項目部工程科
a)審核本項目有毒有害作業的清單及作業指導書;
b)監督、檢查施工作業指導書的實施情況。
4.7專業工程處
a)編制有毒有害作業指導書和清單;
b)對工作人員上崗前進行體格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體檢復查和職業病普查;
c)負責對有毒有害作業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監督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
d)負責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員工進行定期的應急訓練,應對訓練過程有相應的記錄;
e)負責制定有毒有害作業的作息時間,并向項目部公布,且對其它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作相應調整。
4.8專業公司安環員
a)對有毒有害作業的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嚴格監督其實施;
b)對作業過程進行檢查監督;
c)參于各相關部門組織檢查并策劃有毒有害作業的應急訓練方案;
d)負責有毒有害作業所需的安全防護設施配置。
4.9班長
a)負責帶領班組人員按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要求進行施工;
b)負責對班組人員進行分工交底和作業過程的檢查。
4.10工人
a)對工作環境進行認可;
b)積極參加有毒有害作業的應急訓練。
5有毒有害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5.1有毒有害作業的運行控制
5.1.1作業前項目部安全科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員工進行培訓和應急訓練,并做好記錄。
5.1.2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
5.1.3班長在每天工作前,對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交底,并檢查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及作業環境和消防設施。對安全防護用品的配置應按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規定執行。
5.1.4工人對違反安全的操作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上報項目部安全科。
5.1.5界定有毒有害作業區域并有明顯警示標志。
5.1.6有毒有害作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作息時間。其它作業的人員作息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5.1.7作業后,班長負責對工作人員進行清點以及工作場所的清理。
5.1.8安全管理部、安全科、專業工程處安環員負責作業過程的監督、檢查和處理。
5.2對有毒有害物品廢棄物的處置
5.2.1對于有毒有害物品應采取節約的方針,避免浪費,造成污物處置給環境和公司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5.2.2對于廢棄的有毒有害物品如有回收站應送到此處進行綜合處置。對于沒有回收站的應參照Q/AEPC-T AQ04-20**《主要化學品的特性及要求》執行,對于那些廢棄物對環境有污染的應實行達標排放。
附錄A(規范性附錄)有毒有害作業規范
有毒有害作業規范
1 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管理
1)施工人員在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已交底的安全施工措施進行作業。
2)施工人員在作業前應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3)下班后應以溫水、肥皂洗臉、漱口或洗澡。
4)換下的工作服應放在固定位置,不應與非工作服混放。
2 有毒有害物品的裝卸搬運
1)應使用裝卸、搬運的機械以及專用工具,如鉤具、夾具等。
2)作業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檢查防護用品、用具是否合格。作業后施工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及時清洗、消毒。
3)搬運時禁止肩扛、背負、雙手抱攬,應做到輕拿、輕放。
4)嚴禁滾動、踏踩包裝。
5)兩種性能互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同地裝卸,同車運輸。
6)對忌熱、忌潮、忌倒置物品,必須采取隔熱、防潮措施和防倒置措施。
7)作業現場要備有必要的急救藥品和相應的消毒藥劑以及沖洗、消防器材。
3 有毒有害物品的儲存
1)嚴禁露天存放,應用通風良好的庫房存儲,且必須分類、分堆儲存,并掛出標簽,標示名稱、危險性和預防措施。
2)劇毒物品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專人保管。嚴禁與無機氧化劑同庫存放。
3)不得與硫酸、硝酸等強酸同庫存放。
4)對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同庫儲存。
5)苯類與酸類不能同處存放。
6)庫房內嚴禁試驗、串倒換桶、焊接動火、整修、分類等危險作業。
7)發現包裝破損、滲漏,要及時報告負責人,同時做好安全處理工作。
8)所有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做到隨手鎖門。
4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
1)凡是使用或有可能接觸有毒有害物品的人員,在使用前必須明確告之這些物品的危害性和預防受到傷害的措施。
2)凡是使用和接觸的人員必須使用能對皮膚、眼睛、呼吸道、消化道起到防護作用的個體防護用品,盡可能避免沒必要的接觸這些物品。
3)有毒作業場所必須進行有毒氣體定期測定,其采樣點、采樣頻率、采樣時機、采樣方法必須按GB13733-92規定進行。
4)現場使用的有毒有害物品,要儲存在安全可靠的容器內(一般應使用原儲存容器),每班工作結束時要送回負責人指定的儲存地點。
5)溢出的化學物品要及時裝進容器內,溢出場所要立即清楚干凈以防止進一步污染。
6)凡是使用和接觸的危險及有毒有害物品,其在空氣中的釋放量超出國家規定的容許限量值,而采取的隔離操作措施或一般通風措施仍不能有效地保護施工人員時,必須戴防毒面具。
7)佩戴防毒面具的人員,使用前要經過適應性試驗和適當的訓練。
8)在容器內、室內和其他沒有適當通風的場所從事噴涂、噴砂或使用危險有毒的材料時,施工人員要使用空氣罩或其它等同的供呼吸用的空氣凈化裝置。
篇3: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培訓
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培訓
01引言
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受限、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內進行的作業。由于有限空間作業環境的特殊性,一旦發生事故,往往會造成嚴重后果,甚至威脅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因此,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是保障作業安全、預防事故發生的必要措施。
02特點與風險
有限空間作業環境通常具有空間狹小、進出口受限、通風不良等特點,這些特點使得有限空間作業存在諸多風險。常見的風險包括中毒窒息、爆炸、機械傷害、淹溺、觸電以及高溫高濕等。中毒窒息風險主要來源于作業環境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氣體;爆炸風險則可能由于易燃易爆物質的積聚而引發;機械傷害風險則由于作業空間狹小,操作不當可能導致碰撞或擠壓;淹溺風險則可能出現在含有積水的有限空間內;觸電風險主要源于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裸露電線或電器設備;高溫高濕風險則可能導致作業人員中暑或疲勞。
03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進行,應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這些制度應包括作業審批制度、作業前安全條件確認制度、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作業審批制度應明確作業申請、審批流程和相關責任人,確保作業符合安全要求。
作業前安全條件確認制度要求對作業環境進行全面檢查,確保通風良好、無有毒有害氣體積聚等安全條件。
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應規范作業人員的行為,包括佩戴防護用品、遵守操作規程等。
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則針對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制定救援措施,并進行定期演練,以提高應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