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員工解聘管理規定
(1)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1個月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2)職員應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準,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準。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并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3)上述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系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于上述手續辦妥后再予以發給。
(4)將人事關系調入公司的職員,應于1個月之內,將人事關系調出。超過1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如超過3個月仍為將人事關系調出的,公司將于有關單位聯系,辦理退檔手續。
(5)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解聘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后,人力資源部將其歸還職員。
篇2:地產集團員工任免、調配和解聘、辭退管理程序
一、員工聘用、解聘、任免、調配等的審批權限
(一)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聘用、解聘、任免、調配等由公司正、副總經理提出,報懂事會批準,部門經理一下人員的聘用解聘、任免、調配等由公司正、副總經理研究后批準執行。
(二)員工的聘用、解聘、升職、降職和調配必須嚴格按照董事會規定的編制、名額及程序進行。
二、員工升職
(一)升職條件
1、將任職務的職位出現空缺;
2、由于公司發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門或職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職位空缺等。
(二)升職者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業績,經濟效益明顯,工作效率高,計劃性強;
2、具有與新任職務所相適應的領導能力、組織能力和業務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職工作的自信心、責任心;
4、個人品德好,團結協作精神強;
5、身體健康。
(三)升職審批權限及程序
1、根據業務需要和職位空缺,升職人員需填寫《人事任免申請表》;
2、升任部門副經理、業務主管的由公司正、副總經理研究批準;
3、升任部門經理的由總經理審核,報董事會批準。
三、員工免職或降職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辦理免職或降職
1、調任新(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職務的。
2、不能勝任所擔任職務的。
3、違反國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紀律,已經不適合繼續擔任該職務的。
4、公司裁減項目、部門、職務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員工的調配
(一)調配權限:部門經理具有在所轄范圍內調配員工的權利,總經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圍內調配員工的權利。
(二)調配程序:由需調配部門經理填寫"人員變動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業務主管以上員工須報總經理批準。
五、員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員工: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員工不能勝任
3、員工自行提出變動工種或調整工作,經研究無法另行安排的;
4、員工患病1個月以上不能復工或經治療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無法安排富余人員或需要裁減員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員工,可享受如下補償:
1、工作滿6個月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2、工作滿7個月不足一年的,發給一個月工資;
3、工作滿1年不足2年的,發給一個半月工資;
4、工作滿2年以上的,發給二個月工資。
六、員工的辭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員工可以申請辭職
1、認為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專長的;
2、認為勞動條件惡劣,危害員工安全與健康的;
3、認為條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勝任被降職、降級者除外);
4、認為公司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的;
5、員工脫產學習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員工的辭退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將其員工辭退
1、違反公司保密紀律和工作紀律,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職、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后果的;
3、工作態度惡劣,(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貪污、盜竊、欺詐、賭博、腐化、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和劣跡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八、員工的除名
1、員工違法犯罪,視為自動解聘,公司立即將其除名或送國家司法部門處理。
2、員工自行離職(一年內曠工10天以上或無故曠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處理,一切后果有自行離職者自負。
九、辦理辭職或辭退手續的程序
(一)凡要求辭職者,本人須在離開工作崗位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并填寫《員工離職審批表》交所在部門。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審核,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二)凡被公司辭退的員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辭退部門經理填寫《員工辭退審批表》,送辦公室審核,被辭退者按通知時間辦理離職手續。
(三)反辭職或辭退的員工,均須按照"員工調出交接手續清單"中的要求,向公司結清費用、債務、交清物品以及所負責部門的帳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規定提前30天申請辭職者,公司扣除該員工一個月工資。
(五)凡辭職、辭退的員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債務、費用、罰款及帳目、文件等,如不按時按規定清還,公司有權從該員工工資、獎金或浮動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篇3:地產集團員工聘用、解聘管理規定
為了利于員工的合理流動,引進各種人材,逐漸形成合理的人才結構,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解聘及調配工作的手續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二、員工聘用
(一)各部門在定員編制內,因工作量增加,內部又無法調濟的,可由部門提出增員報告。
(二)新聘員工須經辦公室面試,由用人部門進行業務考核,確認能勝任應聘崗位,填寫《員求職申請表》,上報總經理或董事會審批,經批準后由辦公室辦理聘用手續。
(三)批準聘用的員工與公司先簽定《用工協議書》,并根據受聘崗位試工期可分為一至三個月。在此期間,享受試工待遇。試用期滿合格者,可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對試工期不合格者,限期調離并解除"用工協議書"。
(四)被聘用的員工需將個人檔案存放于公司認定的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檔案保管費由公司負擔。
三、員工解聘
(一)因員工違法亂紀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解聘,被解聘者在接到公司書面通知后,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二)因員工工作不稱職被子公司解聘的,在接到公司書面解聘通知后,按規定時間辦理解聘手續。
(三)因員工本人主動提出解聘的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部經理簽字同意,并報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有關解聘手續。
(四)凡被解聘的員工,要按"員工解聘交接手續清單"的要求,逐項辦理交接手續。
(五)凡經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主動提出解聘的,要承擔公司所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干:(指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1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2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3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補減20%類推)
(六)凡被解聘的員工,在一個月內未將本人檔案提走的,從第二個月起由個人承擔檔案管理費。
四、員工內部調動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動的員工,在辦公室接到總經理通知后辦理調動手續,并通知有關部門執行。
五、員工聘用、解聘審批權限及程序
(一)審批權限:
總會計師、總工程師、部門經理報董事會批準;
部門副經理、部門職員報總經理批準;
臨時工報辦公室主任批準。
(二)審批程序:
總會計師、總工程師、部門經理......辦公室填表--總經理審批--董事會批準
部門副經理、部門職員......辦公室填表--總經理批準(必要時報董事會批準)
臨時工......辦公室填表--辦公室主任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