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瑞祥花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

3358

  瑞祥花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漢臺區瑞祥花園住宅小區物業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環境和公共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營造安全、舒適、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漢中市漢臺區瑞祥花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以下簡稱“本規約”)。

  第二條本規約對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本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對物業管理區域(以下簡稱“小區”)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

  第三條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負責監督業主對本規約的遵守。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以下簡稱“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第二章 業主的共有權

  第四條本小區內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瑞祥花園住宅小區;

  坐落位置:陜西省漢中市漢臺區益漢路2號;

  物業類型:住宅;

  建筑面積:32,446.589平方米(其中住宅30,270.93平方米,商鋪2,175.659平方米);

  總戶數:210戶(其中住宅182戶,商鋪28戶)。

  第五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業主對本小區內下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下簡稱“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一)物業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戶外墻面、屋面,公共門廳、公共走廊通道、公共樓梯間、電梯間,圍墻、池井、架空層、共用設施設備房、物業管理用房、共有道路、地面停車場、綠地等;

  (二)共用設施設備,包括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燃氣管道、電梯、消防設施、避雷設施、通訊設施、有線電視線路、對講系統,照明設施、配電系統、供水系統、化糞池、公益性文體設施等。

  第三章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第六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有部分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有部分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小區在物業共有部分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業主對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應約定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要求物業使用人遵守本規約的約定,并對其違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業主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業主委員會提供詳細有效的聯系地址、通訊方式;在聯系地址、通訊方式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若因業主原因導致的聯系中斷,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業主承擔。

  業主委員會組成人員不得泄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住址、通訊等個人信息;同時業主委員會應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就本款進行約定。

  第四章 物業的使用

  第一節相鄰關系

  第十條業主使用物業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十一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當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二節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本規約的規定改變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將住宅、車庫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物業設計用途的,業主應當征得有利害關系的相鄰業主及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書面同意,報經規劃、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節保護公共環境

  第十三條為了保持本小區公共環境的安全、整潔和美觀,使物業保值增值,業主共同約定:

  (一)本小區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違規打通分隔小區內外的墻壁、圍墻、圍欄;

  (二)禁止破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外觀,禁止改變外墻門窗規格、顏色;

  (三)安裝防盜窗、封閉陽臺應該統一規格、統一顏色,安裝位置嚴禁超出外墻立面;

  (四)禁止在房屋建筑外墻上安裝遮陽蓬、花架、晾曬架等;

  (五)禁止在房屋建筑外墻私拉管線。經過批準的,管線要統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無架空管線,無礙觀瞻;

  (六)禁止在小區違章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禁止在樓道、各層電梯間堆放雜物;

  (七)房屋建筑外墻應當保持整潔,無殘損、脫落、無明顯污跡,每10年定期保養清洗一次;

  (八)業主防盜窗、空調架等室外設施要定期除銹、刷漆,不得影響房屋建筑整體美觀;

  (九)禁止在小區內飼養家禽、家畜,飼養寵物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十)禁止踐踏、占用綠地,損壞樹木、園林;

  (十一)禁止亂丟垃圾,高空拋物等影響環境衛生和居住安全的行為;

  (十二)禁止在陽臺外、窗外吊掛和晾曬物品,禁止擅自張貼或安裝有礙觀瞻的標識牌、廣告牌或標語等。

  第四節裝飾裝修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時,應當遵守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本規約和小區的裝修管理制度,并遵守下列約定:

  (一)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施工期間應按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不得影響物業共有部分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主動配合物業服務企業依據有關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裝飾裝修活動監督檢查;

  (二)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日常生活或工作造成的影響,下午6時至次日上午8時、中午12時至下午2時及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三)因裝飾裝修改變房屋外觀、對承重墻、柱違規拆鑿,影響小區環境美觀統一及建筑結構安全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立即停止施工,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節安裝空調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安裝空調,應遵守本規約及空調安裝使用管理規定:

  (一)空調室外機應當按照房屋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物業服務企業指定安裝位置時,應當征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及業主委員會書面同意,不得影響相鄰業主正常生活,不得破壞建筑物美觀統一;

  (二)安裝空調室外機應采取減震、降噪、隔聲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小區環境噪聲夜間(22:00~次日6:00)不高于45分貝。對噪聲指標不達標的設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三)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通道、出入口等共用部位安裝空調室外機。

  第六節電梯使用

  第十六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本小區的電梯使用管理制度:

  (一)禁止運載超長、超寬、超重的物品,禁止在轎廂內吸煙、張貼、涂畫或損傷內壁;

  (二)運載大件物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應當事先到物業服務企業處辦理準運手續,做好轎廂保護措施后方可使用;水泥、砂石、磚塊等必須裝袋,嚴禁袋損壞或散裝運載,嚴禁在轎廂內或地面拖袋運送。

  第七節車輛行駛停放

  第十七條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本小區車輛行駛和停放管理制度:

  (一)車輛在小區內行駛應避讓行人,禁止鳴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二)車輛應在車庫或指定的車位停放,消防通道、小區道路、綠化場地等場所嚴禁停車;

  (三)禁止在公共停車位、小區道路安裝車位鎖等設施。

  第八節出租、轉讓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者出租物業專有部分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小區的房屋租賃、轉讓管理規定:

  (一)本小區房屋出租,一套房只能租給一個家庭使用。禁止群租,禁止承租人將房屋改為經營性用房;

  (二)簽訂物業專有部分轉讓合同或者租賃合同時,須將本規約作為合同的附件。房屋出租的,業主應當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規約和物業管理制度;房屋轉讓的,本規約對物業繼受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三)業主出租或者轉讓物業后,當事人應當于物業專有部分買賣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將物業出租或者轉讓情況和物業使用人或者繼受人的通訊方式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四)業主轉讓物業專有部分,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結清物業服務等相關費用,代收代繳的水、電等費用,專項維修資金等;

  (五)業主與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就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費用的繳納義務進行書面約定,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第九節商鋪經營

  第十九條商鋪經營者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小區的商鋪管理制度,并遵守下列約定:

  (一)未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住宅樓下的商鋪不可從事排放大氣污染物、油煙、惡臭、噪聲等足以影響到相鄰業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經營項目;

  (二)商鋪的排污、排煙、噪音、燈光、垃圾處理等應符合環保標準,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影響有利害關系的相鄰業主正常生活。如招致相鄰業主投訴,商鋪經營者應按要求配合整改;

  (三)商鋪應合理控制營業時間,以不影響有利害關系的相鄰業主正常休息、生活為度。發生相鄰業主投訴,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溝通工作。

  第十節安全防范

  第二十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當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配合物業服務企業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維護家庭人身財產安全和本物業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在小區內嚴禁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性物品,禁止存放、鋪設超負荷物品。

  第二十二條如果房屋長期無人居住或使用,業主應在物業服務企業處備案,說明物業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留下有效通訊地址,以便物業服務企業送達有關通知、函件等;同時應關好門、窗、水、電、燃氣總閥門等,以確保安全。

  第五章 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二十三條物業共有部分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要做好日常巡檢記錄和保養記錄,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的查詢、監督。

  第二十四條物業共有部分需要大修或者更新改造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后,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

  第二十五條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相關業主應給予必要配合;相關業主阻撓維修養護造成物業損壞及其他損失的,應負責維修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當物業出現危及安全、影響觀瞻時,業主、物業使用人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維修,所需費用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物業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已經或即將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應急維修;責任人不履行或者無法履行應急維修義務的,且需進入物業專有部位應急維修的,物業服務企業可在公安機關、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等三方中的兩方以上人員到達現場見證下進入物業內部實施應急維修,維修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續籌

  第二十八條業主應按有關規定交納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并及時續籌。

  第二十九條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有關規定向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提出維修計劃和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后,由業主委員會按照相關程序申請資金并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實施。

  第三十條業主委員會應當將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所需資金、工程進展以及資金劃撥等情況在小區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并每年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一條當本小區或某業主小組的專項維修資金帳戶余額不足首次繳存的30%時,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向全體業主或該業主小組的業主一次性代收代繳。

  第三十二條只涉及某個業主小組的維修計劃和維修資金使用方案,須經專有部分占該業主小組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該業主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該業主小組會議投票表決。

  第七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三十三條屬于全體業主或相關業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單位、個人侵占、處分或者改作他用。

  第三十四條利用物業共有部分經營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本規約的規定,并經業主大會決定后,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統一實施。

  第三十五條物業共有部分公共收益來源和使用分配

  (一)本小區公共收益主要來源:

  1、公共區域廣告收益;

  2、公共停車位場地占用費;

  3、網絡運營商入駐費;

  4、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所得收益;

  5、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賠償金。

  (二)公共收益的使用分配

  1、物業共有部分公共收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可用于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小區公共環境改造、補充業主專項維修資金等項目的開支。每年度具體使用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2、用于補充業主專項維修資金時,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分配;業主拒付物業服務相關費用的,不能享受收益分配。

  第三十六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至少每半年在小區內公布一次物業共有部分公共收益的收支賬目,接受業主大會、業主的監督。

  第三十七條本小區內發生的需要全體業主分擔的費用按業主大會決定分擔。

  第八章 物業服務企業的選聘

  第三十八條本小區可以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服務,也可以由業主自行管理?,F階段暫實行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進行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九條本小區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共同約定采用“招投標”方式。

  第四十條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工作程序: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討論決定物業服務企業選聘事宜,啟動選聘(包含另聘和續聘)物業服務企業程序:

  1、物業服務合同屆滿前6個月;

  2、因其他原因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

  (二)制定選聘方案:

  1、由業主委員會向業主發放和回收征詢續聘或另聘意見的表決票,回收的表決票必須超過全體業主人數一半以上。根據統計匯總的多數業主意愿,確定續聘或另聘其他物業服務企業。

  2、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表決結果組織制定物業服務企業選聘方案,內容包含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要求、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費用、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物業服務企業選聘方案在業主大會召開15日前,以書面形式在小區公告。

  (三)召開業主大會對物業服務企業選聘方案進行表決。根據表決結果,形成業主大會關于選聘(包含另聘和續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并在小區公告。

  (四)業主大會決定另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由業主委員會組織選聘工作小組具體實施。按照相關法規招投標,按評標得分多少取前2名作為備選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交業主大會表決選擇。

  (五)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包含另聘和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六)選聘工作完成后,業主委員會應當將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主要內容在小區公告,并同時發布在“漢中瑞祥花園”官方網站,接受業主的監督、查詢。

  第四十一條業主大會表決選聘(包含另聘和續聘)物業服務企業,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同意。

  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有業主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在場簽名并加蓋業主大會印章。

  第四十二條因物業服務企業突然撤離等原因,業主大會無法及時另聘新物業服務企業的,在另聘新物業服務企業之前,業主大會可以請求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房產管理部門指定物業服務企業臨時代管;臨時代管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按照臨時代管前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執行,并由全體業主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分擔。

  第九章 物業管理權利

  第四十三條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授予物業服務企業以下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約的規定,制定物業裝飾裝修、空調室外機安裝、環境衛生、電梯使用、車輛行駛和停放、房屋租賃、轉讓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經業主大會審議批準后在小區內執行;

  (二)以勸導、批評、責令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合法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及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

  (三)在小區內公布嚴重違反本規約及物業管理制度,拖欠物業服務費用一年以上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姓名及違約事實;

  (四)對嚴重違反裝修管理制度的,禁止施工人員、施工工具、裝修材料、運輸車輛等進入小區;

  (五)對違反本規約關于房屋出租規定的,物業服務企業可責令相關業主立即終止租賃行為;

  (六)對長期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經多次催交仍拒不履行繳費義務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物業服務費用關系到物業管理工作正常開展和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五條業主委員會負責監督本規約的實施。對違反本規約造成其他業主或業主共同利益受到損害的,業主委員會可依照法律、法規及本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不服從監督管理,對業主委員會組成人員侮辱、謾罵或者暴力侵害造成人身傷害的,業主委員會可根據具體情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支持受侵害人起訴相關人員。

  第四十六條業主違反本規約關于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的約定,妨礙物業正常使用或造成物業損害及其他損失的,其他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可依據本規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七條業主違反本規約關于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導致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受損的,業主委員會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依據本規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由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大會和全體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規約自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之日(20**年12月18日)起生效。

  第五十條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是本規約的組成部分;本規約的修訂須經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會議補充。

  第五十一條制定和修改的管理規約,按規定報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二條本規約每位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

篇2:小區機動車管理規約和整修工程投票結果公告

  小區機動車管理規約和整修工程投票結果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小區整修工程

  第二屆業主大會〔20**〕05號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表決票統計于20**年12月7日上午9:30在長新居委會舉行,/區房辦、居委會、業委會成員、業主代表參加。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對使用專項維修基金應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本次投票范圍為小區居住區內107戶業主(不含6戶裙房業主),建筑總面積13653.48平方米,委托居委會發放表決票107張,符合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條件。

  開票,結果如下:

  1)回收表決票 73張, 占總發放票數68%

  2)同意《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60 張

  3)反對《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10 張

  4)棄權《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3張

  5)同意進行小區整修工程60 張

  6)反對進行小區整修工程7張

  7)棄權進行小區整修工程6張

  依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當未投票數<40%時,未投票業主視為同意大多數人意見,最終加權得出: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同意

人數比

面積比

反對

人數比

面積比

棄權

人數比

面積比

94

87.9%

87.9%

10

9.3%

9.7%

3

2.8%

2.7%

小區整修工程

同意

人數比

面積比

反對

人數比

面積比

棄權

人數比

面積比

94

87.9%

87.9%

7

6.5%

6.5%

6

5.6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符合法律規定的占建筑物總面積過1/2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1/2的業主同意通過,將于20**年1月1日實施。

  小區整修工程符合法律規定的經占建筑物總面積過2/3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2/3的業主同意通過。

  小區整修工程尚需經獨立第三方審價機構批準后實施。

  如業主對本次表決有任何疑問請聯系:

  上海市/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第一辦事處)或/區長新居委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

  20**年12月09日

篇3:《住宅小區管理規約》修訂建議

  《住宅小區管理規約》修訂的建議

  廣大業主:

  本小區已有十年歷史,小區治理逐步完善的同時,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出現。為了繼續保持本小區優質的物業品質,建議對20**年業主大會通過的《**ZZ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有關內容進行補充和修改。具體如下:

  一、對《規約》第九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目前小區確實存在改變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客廳改為臥室以用于群租或轉租的現象,建議此條修改為:

  第九條居住房屋租賃,須遵守下列約定:

 ?。?)居住房屋租賃,應當遵守國家、本市關于房屋……(以下同原文)。

 ?。?)居住房屋租賃,必須符合本市規定的房屋出租條件,且每套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20平方米/人,不得將廚房、衛生間改為臥室。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原設計功能,對房屋進行分割搭建,并按床位出租或轉租,或將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的客廳改成臥室出租或轉租。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須將……(以下同原文)。

 ?。?)違反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出租或轉租房屋的,將認定為群租行為。

  業主委員會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書面責成業主或承租人限期糾正;在還未糾正期間,對上述房屋將按照本小區住宅收費標準的10倍收取該房屋的物業服務費、電梯費、公攤水電費;且租賃該房屋的使用人還需要憑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辦理出入證才能進入本小區。超額收取的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公攤水電費,可用于補貼該單元公共部位及設施維修的費用。出租或轉租房屋的行為損害其他業主或使用人合法權益的,業主或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對《規約》第十二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會所和地下車庫的存在的不文明行為,建議增加如下內容:

  1、原本條第二十一款變為第二十三款。

  2、第二十一款改為:遵守《ZZ園住宅小區會所文明行為管理制度》

  3、增加第二十二條:遵守《ZZ園住宅小區地下車庫文明行為管理制度》

  4、增加第二十三條:即原來的二十一條"法律、法規和業主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對《規約》第十二條第十三款得修改建議

  規約》第十二條第十三款原條文為:未經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許可不得在公共場所、公用部位私設、亂設攤點,推銷商品、服務設備及開展廣告等宣傳活動。建議修改為:

  未經業主大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許可,不得在小區內公共場所、公用部位私設、亂設攤點,推銷商品、服務設備及開展廣告等宣傳活動。在小區開展商業促銷活動應遵守《**ZZ園住宅小區內開展商業促銷活動的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此規定負責實施管理。

  四、對《規約》第十三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目前電梯、門禁、水電基礎設施的維修實際情況,為不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建議增加第七點:

 ?。ㄆ撸┪飿I服務企業在電梯、門禁、道閘、供電供水供氣設施出現故障時,可以先行維修,再履行報批和維修資金支付手續。

  五、對《規約》第二十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停車管理制度需要明確管理措施,防止嚴重妨礙公共利益的行為發生。同時為了鼓勵業主積極主動維護小區秩序,制止不文明行為,建議增加如下內容:

  1、第二款改為:對堵門車輛,物業服務企業有權立即采取措施

  移動堵門車輛,對給其他業主造成的實際損失,堵門車主須予以賠償。對撞壞道閘的車主,除照價賠償外,還須以書面方式向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賠禮道歉,并接受公安機關的調查處理。

  2、原第二、三款順次變更為第三、四款

  3、原第四款變更為第五款:物業服務企業有權對業主違約行為攝像、拍照,并在小區內公示。

  六、對《規約》第二十二條的修改建議

  為了鼓勵業主積極維護小區公共秩序,自覺遵守管理規約和各項管理制度,需明確業主參與管理的措施,建議修改為:

  業主違反本規約關于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導致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受損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予以勸阻,也有權對業主在小區會所、游泳池、各類球場、道路、綠化區域、地下車庫等公共公用部位違反《**ZZ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及各項管理制度的不文明行為予以攝像、拍照,并有權予以公示。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可依據本規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對《規約》第三十五條的修改建議

  為了更好地維護業主的公共利益,特別是進一步提升小區文明水平,根據本小區物業服務的實際需要,建議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

  以引導、勸阻、書面通知、拍照攝像公示、必要制止、訴訟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ZZ園住宅小區業主大會

  20**年12月15日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