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有限公司服務承諾
首先十分感謝您選用我公司的CHD系列產品!為了讓您得到更好的售后服務,維護您的權益,我們特做出如下服務承諾:
一、 包換條款:
1. 我公司的產品售出后,在一個月內發生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的,在產品配件齊全、包裝完好,外觀未損壞的情況下,我公司實行包換制,屬于包換期內的產品如出現廠家停產或缺貨一周以上的,貴司可以選擇按購買價換成相同功能、相同配置的等價產品(售出產品的出廠日期以我公司產品出廠標貼為準,撕毀涂改無效)。
2. 我公司的產品售出后,在三個月內發生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的,我公司負責在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及時維修(不計在途時間),如果無法及時維修的或修好的產品在一個月內又發生同樣故障的,我公司實行包換制;缺貨處理同第(1)條約定(售出產品的出廠日期以我司產品出廠標貼為準,撕毀及涂改無效)。
二、 包修條款:
1. 我公司的產品售出后,如在質保期內發生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的,我公司負責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不超過三個工作日(不計在途時間),故障產品的往返寄件費用均由我司承擔(質保時間以雙方簽訂的訂購合同或合作協議為準,下同)。
2. 在質保期內,如發生客戶操作不當或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及外界干擾致損情況,客戶可將產品寄回我司進行檢修,我司僅收取檢修設備的開機檢測費(80元/臺)及所更換的元器件費用,往返寄件費用均由客戶方自行承擔。
三、 維修條款:
1. 我公司的產品在售出后,如在質保期內發生故障影響使用的,客戶可將產品返回我公司進行檢修,我司收取檢修設備的開機檢修費(80元/臺)、人工費(150元/臺)及更換硬件費用,故障產品的往返寄件費用均由客戶方自行承擔。
2. 如返修設備出現因強雷電擊入或進水腐蝕及外界干擾致使無法修復的,我司建議報廢,重新購買新設備,客戶執意要求維修的,我公司不承擔維修后的質保。
四、 現場服務條款:
1. 在產品質保期內,應客戶方要求我公司可提供上門服務,凡屬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如發生屬我公司產品本身的品質量問題,現場服務所需的費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擔,如屬客戶方本身操作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及外界干擾等因素造成的損壞,所由往返費用及人工費用均由客戶方承擔(收費標準見第五款)。
2. 在產品質保期內,由我公司經銷商承接的工程,如發生經銷商無法自行解決的問題,應經銷商要求我公司提供上門服務的,我公司將收取相應的技術支持費用(收費標準見第五款)。
五、 收費標準:
1. 產品售后維修費:開機檢修費80元/臺、人工費150元/臺,損壞的元器件按購買價收取。
2. 現場服務費:硬件維護費450元/人/天,軟件維護費850元/人/天,食宿標準280~680元/人/天(食宿費用按城市消費水平和下站人員職位不同分別收取,或由客戶統一負責安排),交通費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六、 響應時間:
1. 在接到客戶方有關設備使用情況咨詢時,即時應答客戶,指導解決客戶提出的問題,并如實做好記錄,跟蹤問題解決進度。
2. 在接到客戶方現場技術支援要求時,即時辦理相關手續并轉交客服部進行安排,確保在2小時內告之客戶日程安排,并嚴格按照約定時間趕赴現場處理(不計在途時間),如果發生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趕赴現場的(如航班取消等),應在2個小時內告之客戶。
3. 在接到客戶方返修產品時,應在收到產品4個小時內與客戶聯系確認收貨情況,了解產品故障原因,并在8個小時內送維修部檢測分析,確保3個工作日檢修完畢,返回客戶方,特殊情況不能如期修好返回的應知照客戶,并說明延期原因,但延期處理最多不超過五個工作日。
七、 注意事項:
為了我們更好地實現對客戶的承諾,希望您配合我們做到以下幾點:
1. 產品返修時請同時配套發回故障配件并妥善包裝,同時附清單注明產品型號、數量、故障現象及現場技術人員的聯系方法。
2. 產品返修時請注明返修品收件人及聯系資料,以便我司檢修后返回,在填寫返修清單時請保持字跡工整,以便我們核對、發貨、存檔;如由其它公司代轉貨物出現貨物丟失,恕不負責。
3. 產品發回返修后,請及時電傳或電話告之發貨日期、發貨清單及運輸單位,以便我公司接到返修品后第一時間回復。
4. 售后服務電話:
篇2:A中學行政辦公服務承諾制度
中學行政辦公服務承諾制度
一、實行依法行政制度
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教育工作方針、政策規定,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依法辦理有關教育工作業務。
二、實行政務公開制度
凡辦理教育管理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要按照規定的程序、范圍和時限,向社會或一定范圍的服務對象公開。
三、實行限時辦結制度
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常事快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質量,方便群眾辦事。凡屬職能范圍內的工作事項,符合政策規定,上報材料齊全,按程序能夠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規定的程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四、實行首問責任制度
凡遇到來辦事的單位或個人,被詢問(含接聽電話)的第一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熱情接待。屬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或首問責任人能夠答復的事項,能當場答復的要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告知答復期限;對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負責向詢問人指明有關部門的方位或電話號碼。
五、堅持文明接待制度
堅持使用文明用語,說話和氣,態度和藹。實行“三個一樣”,即生人與熟人一樣、初次與再次一樣、群眾與領導一樣,嚴禁出現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謝絕一切妨礙公務的請客送禮和公費娛樂。
六、實行失職追究制度
在工作中,服務態度粗暴、生硬,言行舉止不文明,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的給予誡勉教育;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由學校研究處理,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連帶責任,取消部門當年評優資格。
對能馬上辦理而故意拖延不辦的,除責令當事人向服務對象賠禮道歉外,還要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在全校通報。
篇3:某黨委辦公室服務承諾制度
> 黨委辦公室服務承諾制度一、總體要求
1.牢固樹立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熱情為領導服務、為師生服務、為全院各單位服務。
2.全體工作人員始終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全身心投入工作,努力塑造團結、文明、優質、高效的部門形象。
3.充分發揮上傳下達、聯系內外、協調各方的作用,切實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完成所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公文處理
4.對各單位報送的以黨委和黨辦名義印發的文件,報送當天即呈送有關領導審查修改,領導批閱后2天內印發。
5.對印發各單位的黨委文件、黨辦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資料,由專人上門送發。
6.對各單位送來的請示、報告,收到當天即呈送有關領導,根據領導簽批意見,積極協助辦理。
7.對上級和外單位來文、來函,認真登記,收到當天即呈送領導簽閱,并督促辦理。
三、會議服務
8.認真組織安排好黨委會、書記辦公會、黨政聯席會、處級干部大會和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做好會場布置、會議通知、簽到、記錄等服務工作。
四、調查研究
9.定期深入基層,深入師生,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問題和困難。
五、催查督辦
10.圍繞學校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重點工作的分解落實,加強上下之間、黨委部門之間、黨政部門之間的綜合協調,加強對黨委決議和重要決策、批示執行情況的檢查督辦,保證學校年度工作要點、重點工作的落實和各項中心工作的正常開展。
六、信訪接待
11.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能解決的問題積極協調解決,因客觀原因一時解決不了的,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
12.認真登記群眾來信,及時批辦、回復,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13.對來聯系工作的人員,無論職務高低、身份如何,都熱情接待,讓座倒茶。外地來客,需要安排就餐的,做到既熱情周到,又厲行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