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食產業公司薪資規定
第一條 薪資組成
月工資收入=基本工資+考核工資-各項扣除1、月工資收入
1.1按照時薪標準進行計算,公司按照崗位的勞動強度、技術含量等劃分不同的崗位職級,制定不同職級的時薪標準,詳見《20**伽力森(集團)企業員工薪資等級標準》。
1.2月工資收入總額根據崗位定級定薪的標準和實際出勤時間進行計算。
2、基本工資:按照月工資收入的70%進行提取,每月15日全額發放。
3、考核工資
3.1按照月工資收入的30%進行提取。
第二條 考核工資最終發放將結合員工全年請假及違反鐵規情況進行相應扣除,具體如下:
假別
請假天數 扣除比例 備注 事假
1天
10% 2天 30% ≥3天 100% 病假
3天 10% >3天≥7天
30%
>7天≥15天 50% >15天
100%
注:當月出勤滿28天,在部門工作安排許可的情況下,由部門主管同意休假的人員不影響當月考核工資。
2.1連續曠工3天即作自動離職處理,曠工離職人員離職當月只發放基本工資。
2.2考核期內違反《伽力森十項鐵規》(附件二)1次,扣除30%,違反鐵規2次,全額扣除。
2.3各項扣除
按照規定應該由個人的承擔的社保部分、個人所得稅等。
第三條 新進人員試用期為1-3個月(特殊崗位人員或特聘人員試用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通過考評后方可轉正;
第四條 管理人員試用期內薪資發放按照崗位定級的比例(特殊崗位人員或特聘人員試用
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第五條 下班時間超過凌晨1:00的,可享有10元/天的夜班補貼;
第六條 薪資發放時間
薪資發放為每月15日,由財務由網上銀行的方式匯至員工銀行卡上。
篇2:房地產售房部薪資管理規定
房地產售房部薪資管理規定
合理的薪資制度是維持銷售團隊穩定的基石。根據集團的年薪制管理要求,對各項目的薪資管理做如下建議:
1、年薪制:銷售員的薪資按年薪支付。
銷售員的年薪為5萬元,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每月基本工資,鄭州800元/月,各地市600元/月。
第二部分;每月獎金,按個人月銷售額占各人年總銷金額的比例。(銷售員平均分配任務)
第三部分:年終績效工資10000元(以綜合考核為基準,業績占80%,其他占20%,如個人年度任務沒有完成,無年終績效工資)
l例如;一個案場年度銷售總額6000萬元,銷售人員8名,每人年薪5萬元,
A銷售員完成當月銷售計劃50萬元,A當月應得薪資為;
1、基本工資600元。
2、獎金為50萬÷(6000萬/8)×3萬=20**元
合計:600元+20**元=2610元
3、項目公司員工獎金按年度發放。根據員工年度銷售到帳金額,評選出冠、亞、季軍,拿出員工總獎金額的70%進行發放,發放比例為50%:30%:20%。
4、離職員工不發放獎金。
篇3:房地產售房部薪資管理規定
房地產售房部薪資管理規定
合理的薪資制度是維持銷售團隊穩定的基石。根據集團的年薪制管理要求,對各項目的薪資管理做如下建議:
1、年薪制:銷售員的薪資按年薪支付。
銷售員的年薪為5萬元,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每月基本工資,鄭州800元/月,各地市600元/月。
第二部分;每月獎金,按個人月銷售額占各人年總銷金額的比例。(銷售員平均分配任務)
第三部分:年終績效工資10000元(以綜合考核為基準,業績占80%,其他占20%,如個人年度任務沒有完成,無年終績效工資)
l例如;一個案場年度銷售總額6000萬元,銷售人員8名,每人年薪5萬元,
A銷售員完成當月銷售計劃50萬元,A當月應得薪資為;
1、基本工資600元。
2、獎金為50萬÷(6000萬/8)×3萬=20**元
合計:600元+20**元=2610元
3、項目公司員工獎金按年度發放。根據員工年度銷售到帳金額,評選出冠、亞、季軍,拿出員工總獎金額的70%進行發放,發放比例為50%:30%:20%。
4、離職員工不發放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