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各分子公司;
3、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釋權在****財務中心。
8-1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大區財務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財務人員接受本公司財務主管的領導,各財
務主管對大區財務經理負責,財務經理對集團財務中心和大區總裁負責。財務人員設會計、出納崗位,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錢帳分開,各負其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組建大區財務機構,對大區財務機構和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
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直接對大區財務經理負責,由大區財務經理報集團財務中心及大區總裁任免。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公司資產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化,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9、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及相關信息資料,向大區財務經理及分公司總經理報告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并接受監督指導。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報送資金周報表給大區財務經理、總經理及大區總裁。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篇2: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五、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1、該項目項目負責人由雙方共同委派,委托權限應成立書面文件,形同合同或協議。
2、財務報銷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白條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購買貨物金額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或單據,由經辦人在白條上寫出緣由,報項目負責人簽字,方可報銷。
3、所有發票或收據的報銷,必須業務內容完整,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可認,簽章齊全,合法、有效,匯總發票或單據還須附有清單。
4、所有原始單據上業務經辦人必須簽字。
5、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6、工程款支付
1)工程合同應由各部經理共同草擬,所有承包業務必須公開、透明,雙方公司之間應簽定反商業賄賂協議。所有的建筑安裝合同必須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現親自確認批準,相關參與人員應與公司簽訂業務承諾書。本項目所有合同只能使用本項目合同專用單。
2)工程款報銷單據:建筑筑工程及安裝、調試設備工程的發票,必須是合法、合規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入賬,還必須附有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合同、工程預決算等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
3)工程進度款計劃:由工程部、財務部按合同規定和工程進度具體情況,提出用款計劃,經項目負責人審批并報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確認批準,留檔財務室,財務室準備資金。
4)工程進度款支付:建筑公司提供工程進度表,工程部、預算部(財務部)、統計部共同審核,填寫“工程付款申請單”,經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報項目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報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將有關憑據交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合同約定,工程進度計劃,視資金情況安排付款。
5)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差旅費借支款申請單,出差人員填寫,項目負責人審批,雙方財務人員復核,出納付款。
8、其他暫借款,因工作需要暫借現金,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帳日期,經項目負責人確認批準,會計復核后,出納方可付款,借款人應在業務結束后及時報帳。
9、其他個人或公司借支,均須經過雙方負責人簽字審批后,才能支取款項。
10、工資單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才能發放。
11、辦公物資(包括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家具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的購置應遵從“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由項目部統籌計劃,編制“采購計劃”,報項目負責人審批后實施采購,采購人員在實施采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資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采購后要由財務部或辦公室驗收確認,并將相關憑證由財務部審核后,報項目負責人審批報銷
12、通訊費
固定辦公電話費用采取限額制,在規定限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從部門工資中扣除。
移動電話費采取電話補貼形式在工資中發放,具體標準由項目負責人制定。
13、車輛維修、使用費
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簽字,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報銷,所有罰款一律不予報銷。私家車費用采取車貼形式在工資中發放。
14、購買支票、匯票憑證、支付匯費及其他財務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報銷。
六、報表及審計
1、報表內容:現金月報表,現金盤點表,銀行對帳單、資金使用情況表、工程進度統計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簡易)。
2、報表時間:每月20日前
3、報表使用人:項目負責人、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
4、報表審核:項目財務部負責人。
5、除報表使用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報表。
6、內部審計:本項目必須每年對財務資料進行一次審計,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由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共同聘請。
篇3: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發票和收據使用管理
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發票和收據的使用管理
四、 發票和收據的使用管理
1、應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防止丟失、被盜。如因保管不善,遺失發票及收據,造成后果由發票保管人負責。
2、發票及收據由財務部統一負責收發及建檔保管建立收據消號制度,財務人員應逐一消號,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糾正。
3、必須按發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發票。發票和收據不得轉借、轉讓,不得代其他單位開發票。
4、發票及收據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摘要必須清楚準確真實不得涂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發票及收據,并在誤填的發票或收據(聯次齊全方能作廢)上注明“誤填作廢”。 如收據僅作臨時收款用途,業務完畢后需出具發票的,開具收據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發票開具時本收據自動作廢。
5、發票丟失應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和項目負責人報告,并登報予以公告。
6、不得填開大頭小尾的發票,不得代開發票。
7、項目收入必須憑合法的發票或項目收據入帳,凡與本項目成本、費用、資產有關的付出,均應索取合法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