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徐州市明確物業管理工作職責的通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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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政辦發〔20**〕58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物業管理工作職責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徐委發〔20**〕42號),切實提高物業服務水平,推動我市物業管理工作規范、健康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明確市相關部門、各縣(市)區、辦事處(鎮)、社區居委會等在物業管理工作中的職責通知如下:

  一、市各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

  1.市房管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提升工作的指導、協調、考核等工作。市房管局作為物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定行業規范,推進物管行業的法規制度建設,組織開展物業管理項目達標創優活動;開展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物業維修基金、住宅工程質量保修金、物業服務質量保證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開展物業服務行業專業培訓;對各縣(市)、區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查處住宅小區內破壞承重墻行為。

  2.市委組織部:負責督促各縣(市)區組織部門以及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將公職人員是否繳納物業費情況納入干部考核內容。

  3.市委宣傳部: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倡導業主文明生活,引導業主建立自覺守法守約的公德文明意識和自覺繳費意識。

  4.市紀委(監察局):負責將各縣(市)區、市各相關部門物業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列入效能監察范圍。

  5.市編辦:負責指導規范各縣(市)、區物業管理實施機構編制設置工作。

  6.市級機關工委:負責將物業管理工作列入各縣(市)區及市各相關部門的作風建設和百姓辦事“零障礙”工程進行監督考核。教育機關干部積極參與和諧社區建設,主動繳納物業費等各類規定費用,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7.市物價局:負責全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建立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適時調整并公布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指導并監督區物價部門做好物業服務收費備案工作;核定并公布建設單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租金;制定并公布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共用)車庫、道路、場地汽車停放費等;監督和查處物業企業價格違法行為。

  8.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對住宅小區等竣工驗收備案,住宅項目工程質量的監管,協調處理建設單位工程質量的遺留問題,按照規劃方案監督小區配套建設。加強供暖市政管線的安全運行監管,配合市經信委、房管等部門協調處理供暖、供氣等問題。

  9.市城管局:負責指導各區城管部門推動城管進小區及環衛保潔工作,指導各區城管監督物業企業及社區居委會做好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扯亂掛、散養家禽等現象的治理工作;做好住宅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繳的宣傳工作,督促各區及時返還物業企業;查處將小區內公廁改作他用的行為。

  10.市財政局:負責幸福家園創建、老舊小區整治、社區物業服務站、優秀物業項目獎勵等相關市級資金的保障,以及低保戶、特困戶物業費補貼資金的撥付工作。

  11.市環保局: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周圍固定噪聲源擾民的查處,餐飲企業油煙擾民的查處。

  12.市公安局:強化治安管理,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刑事案件等的查處。負責住宅小區安防、技防的驗收,物業保安登記備案、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對小區搬家行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對三環路以內違規養犬進行查處;負責對小區內沙霸、樓霸進行查處和打擊;做好住宅區消防工作,推進民警進社區,監督指導小區內加強治安防范;推進交警進小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指導交通安全設施設置工作。

  13.市規劃局:負責新建小區的物管用房、社區用房和配套用房的規劃,按規定標準足額規劃停車位。負責監督、指導各區城管部門做好小區控違、拆違工作。對物業小區擅自改變住宅性質等違法建設予以認定和查處,將違法建設案件移交區政府,減少審批退臺式閣樓。

  14.市市政園林局:負責物業小區的園林綠化驗收,督促區園林綠化部門做好物業小區的綠化養護管理以及立體綠化工作的指導。

  15.市民政局: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指導居委會加強對業主委員會選舉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居委會積極推進“三位一體”的社區物管新機制建設,加強對社區內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

  16.市衛生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區域衛生服務站設置、監管,負責對健康教育欄、病媒生物防治等設施、設置的監管以及對二次供水進行監測、監管。

  17.市司法局:負責小區人民調解工作、做好民調進小區工作、督查小區矛盾協調和處理機制的落實等工作。

  18.市人社局:監督物業企業的勞動用工和社保費繳納情況,協調處理物業企業的勞資糾紛。

  19.市人防辦:負責物業區域人防工程車位租金的收繳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區人防主管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人防工程維護、使用、監管;負責監管物業區域人防工程出租的泊位停車管理費的收繳和使用工作;負責對破壞人防工程,以及違法使用、出售停車位等行為的查處。

  20.市體育局: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全民健身運動開展,并對小區體育器材的維護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21.徐州地稅局:負責物業企業相關稅收的征收和管理。負責物業企業稅收發票管理,對符合規定條件可以享受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等稅收優惠政策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相應的減免稅優惠。

  22.徐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督促年檢,監管電梯等維保工作。

  23.徐州工商局:牽頭負責取締物業管理區域內無證加工經營網點。

  24.市、區法院:建立惡意拖欠物業費案件的快速審判的綠色通道,維護物業企業和業主的合法權益。

  25.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電信、移動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與項目工程同時規劃、施工、驗收、交付使用,不得在小區使用后另行施工,如施工需經業主委員會或物業企業同意,并支付質保費和維修養護費。負責各自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自來水公司負責高層住宅二次供水消毒,熱電、供水單位等需物業代收代繳的,需簽訂委托協議,并向物業企業支付委托費用。

  二、縣(市)區政府、開發區(新城區)管委會職責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做好各自轄區小區管理工作。

  1.縣(市)、區房產管理機構增掛物業管理中心,成立縣(市)、區房產監察大隊,負責本轄區物業管理的日常監督和監察工作,組織區相關部門做好各自的物業管理工作。

  2.負責本轄區物業管理工作的規劃、計劃的制訂。推進本轄區“三位一體”物管新機制建設。監督區相關部門做好新建住宅的驗收。負責小區內故意毀綠種菜等行為的查處。辦理上級部門轉辦的物業信訪案件。

  3.考核辦事處物業管理工作。檢查考核屬地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項目經理,上報“黑名單”和不良行為記錄。負責轄區物業管理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轄區物業企業和物業合同備案,區房管部門會同辦事處做好業委會備案工作。負責監督轄區內的中標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在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升級和注銷工作中,負責轄區內物業企業的業績評定。

  4.加大老舊小區整治,落實整治后老小區長效管理。對無物業管理小區建立社區物業服務站。負責轄區物業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區房產監察大隊負責對物業企業的行政處罰。

  5.做好前期物業開辦費的征收和使用監管。負責轄區特困戶、低保戶物業費補貼的匯總、報批、申領和撥付等工作。

  6.新城區管委會負責新城區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新城區新建小區空置房物業費的補貼工作。新城區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

  三、街道辦事處(鎮)在物業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街道辦事處(鎮)是屬地監管的主體,主要負責做好以下工作:

  1.新建住宅區社區用房的驗收;轄區物業企業備案、物業服務合同和物業項目承接資料清單備案;物業企業退出后的交接監管。

  2.每周對轄區內物業小區和非物業居住區進行檢查考核。履行對物業企業落實市容環衛責任的監督、檢查、指導和日常管理的職責,組織轄區城管部門查處物業企業違反市容環衛等方面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物業企業管理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和業績評定,并將結果及時通知轄區房管、價格等部門。

  3.落實城管進小區,明確物業管理小區和非物業居住區的城管責任人。指導監督轄區各類創建活動的落實。制止和查處日常巡查發現的所轄小區違法建設、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設門頭字號、外立面任意改動、破墻開門(店)、故意毀綠、店外經營、隨意設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處、惡意侵占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接到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舉報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查、處理并答復。

  4.在轄區房管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物業管理區域首屆業主大會的籌建、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和業主委員會的換屆等工作,做好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指導、監管和備案,加強對業委會成員的培訓。指導、推廣和考核轄區內社區黨委、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四位一體”物管新機制建設和運行情況。培訓

  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和服務人員等。監督業主委員會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工作,對退出的暫時無物業企業承接的,及時納入社區管理,提供保潔和垃圾清運等基本服務。

  5.與綜合治理機構聯合建立協調機制,組建街道辦事處(鎮)業主投訴受理中心和小區矛盾調處中心,協調處理轄區內物業管理有關矛盾糾紛。

  6.對無物業小區試點建設社區物業服務站,做好無物業小區長效管理工作。對無物業管理的小區,由所在街道辦事處負責小區內的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7.負責協助物業管理費的催繳,對經公示仍不繳費的業主,要向所在單位發函說明。

  四、社區居委會職責

  社區居民委員會在辦事處領導下,負責社區范圍內的所有小區的監管,并明確專人負責。

  1.負責對業主大會、業委會選舉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把業主委員會納入社區管理,牽頭做好社區黨委、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四位一體”的工作。

  2.檢查物業的日常服務質量,幫助協調物業的日常矛盾,監督檢查城管進小區、民警進小區、民調進小區等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小區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明確體育設施的管理養護責任,督促做好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3.負責無物業小區的全面管理與服務工作,推進社區物業服務

  站的工作,擴大物業服務的覆蓋面。

  4.對轄區內的各類小區進行日檢查,及時向街道辦事處上報小區管理和服務情況,配合區級相關部門、辦事處共同做好小區內日常監管的各項工作。

  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4月10日

篇2:物業管理處收款員崗位職責

  物業管理處收款員崗位職責

  1、負責管理處各項費用的收取、統計、核算工作,在業務上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指導和監督,保證做到日清月結,賬表相符,錢據相符,對拖欠費用應及時催收,做到費用收繳率達98%。

  2、負責管理處現金、票據的保管,每月準時到財務部報賬,并做好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登記工作。

  3、辦理銀行托收,核對托收劃款情況,月終應及時將銀行日記賬與銀行賬單進行核對。

  4、按公司規定具體負責管理處各項費用的存取或轉賬工作。

  5、按時編制工資報表,代發管理處人員的工資、補貼。

  6、負責辦理管理處各項費用的報銷工作,嚴格控制超標報銷。

  7、根據用戶需要提供上門收費服務、上門催收或在收費單上注明銀行余款不足等方式使拖欠款盡早收回。

  8、負責管理處固定資產登記工作。

  9、完成管理處主任交待的其他任務。

篇3:物業管理處會計職責

  物業管理處會計職責

  會計在管理處主任領導和公司財務部指導下,負責屋村管理處經濟核算和各種費用的收支工作,對管理處主任負責。具體崗位職責如下:

  一、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堅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支原則。

  二、熟悉住宅區的單元戶數和面積,以及管理費、電梯智能系統運作費等收費標準和計算辦法。

  三、熟悉掌握記帳原則和方法,建立和健全各種臺帳,并于每月5日前做好上月帳務、核算表、對帳工作,做到帳目清晰,手續齊全,帳帳相符、帳表相符、日清月結、準確無誤。建立健全財務檔案。

  四、依照財務公開制度于1、4、7、10月前十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管理處各項收支情況季度報表。經主任審核后公布于住宅區內各宣布欄及智能網絡上。

  五、做好管理處的財產、用具的保管和登記工作,保障管理處公有財產不流失。

  六、定期分析資金往來及運用情況,監督管理處合理使用資金。

  七、審查員工工資和獎金的發放。

  八、完成管理處主任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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