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物協[20**] 2 號
關于印發《沈陽市物業服務招投標評標標準》的通知
各物業服務企業:
現將《沈陽市物業服務招投標評標標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遵照執行。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沈陽市物業服務招投標評標標準
1.總則
1.1根據《沈陽市物業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沈房發[20**]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適用于響應我市非政府采購類物業服務招標的投標文件評審。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
1.3本標準由總則、評分標準和附則組成。綜合評分標準由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和資信部分的分項評分標準組成,滿分為100分。其中,商務部分40分,技術部分40分,資信部分20分。
1.4投標文件的綜合得分由其各分項得分組成。投標文件的最終得分為所有評標專家給出的綜合評分的算術平均值。評標專家對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和資信部分評分時,凡不評為0分或滿分的,評分應當保留小數點后1位,第2位小數四舍五入。
1.5對投標人響應投標評審的其它要求:
(1)簽署與遞交投標文件以及參加標會的投標人代表,必須是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擬任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且投標人代表須進行身份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的一致性審查。法定代表人為投標人代表的,應當提供身份證和法定代表人證明;項目經理為投標人代表的,應當提供身份證、項目經理崗位證書和社保證明。否則,投標文件將被拒收或視為無效投標文件。
(2)招標文件涉及的投標人資格、信譽、業績、能力以及相關人員證件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由市房產局物業處進行原件審查。原件與復印件一致且符合評分標準要求的,市房產局物業處在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可以作為有效證明文件,否則為無效證明文件。
(3)投標報價超過攔標價或比攔標價下浮幅度超過30%的投標文件無效。
1.6招標文件的編制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1)不得侵犯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的合法權益;
(2)不得對投標人附加傾向性或歧視性條件;
(3)不得違反國家、省市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2、評分標準
2.1商務部分評分標準(40分)
(1)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下列方式對所有通過開標審查的投標報價計算算術平均值:
?、佼斔型ㄟ^開標審查的投標文件為3-4家時,取全部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诋斔型ㄟ^開標審查的投標文件為5-8家時,去掉最高、最低報價后取算術平均值;
?、郛斔型ㄟ^開標審查的投標文件為9-11家時,去掉最高、次高和最低、次低報價后取算術平均值;
?、墚斔型ㄟ^開標審查的投標文件為12家(含)以上時,去掉前3個較高報價和后3個較低報價后取算術平均值。
(2)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價,記滿分40分。投標報價每高于基準價1%的扣1分;每低于基準價1%的扣0.5分。百分比保留小數點后1位,第2位小數四舍五入。
2.2技術部分評分標準(40分)
(1)投標的總體設想和概述(0~4分)
?、夙憫袠宋募?0~2分)
對招標文件提出的技術要求作出響應。其中,完全響應的得2分,否則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間得分。
?、谄髽I文化(0~2分)
企業文化相對較優的得2分,否則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間得分。
(2)服務制度保障(0~12分)
制度健全、合理,能夠對招標文件提出的技術要求作出響應。其中,各項制度健全的得6分,缺一項的扣1分,最多扣6分;各項制度科學合理的得6分,單項制度不合理的每項扣0-1分,最多扣6分。
(3)投標報價合理性(0~12分)
?、偈杖雭碓从嬎愫侠淼牡?分,否則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間得分;
?、谖锪ε鋫渲С鲑M用合理的得3分,否則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間得分;
?、廴肆χС鲑M用合理的得3分,否則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間得分;
?、芄灿迷O施設備保險、公共責任險等相關保險支出費用合理的得2分,否則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間得分;
?、莘ǘǘ愘M支出合理得1分,否則不得分;
?、蘩麧櫬试O計合理,能夠保證項目可持續發展的得1分,否則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間得分;
僅有投標總報價但無詳細單價分析、修改投標總報價但未修改相應的詳細單價分析、詳細單價分析明顯偏離市場平均成本或存在原則錯誤等問題的,經評標委員會認定后,投標文件無效,其他投標人的商務部分評分重新計算。導致投標人少于3人的,按廢標處理。
(4)人力資源管理(0~7分)
?、偃肆ε鋫?0~2分)。人力配備合理,能夠保證相關目標實現的得2分,其他的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間得分。
?、趩T工素質(0~2分)。聘用員工知識結構、年齡結構、從業經驗相對較優的得2分,其他的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間得分。
?、奂?、獎懲、福利制度(0~3分)。各項制度相對較優的得3分,其他的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間得分。
(5)項目經理的任職資歷與業績(0~5分)
?、偃温氋Y歷(0~3分)。擔任項目經理滿5年的得3分,滿4年的得2.5分,滿3年的得2分,滿2年的得1.5分,滿1年的得1分。
?、讷@獎加分(0~3分)
a.近5年內帶領管理項目團隊獲得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頒發的國家級榮譽的,每個單項加3分;獲得省市級榮譽的,每個單項加2分。
b.項目經理個人獲得國家級嘉獎的得2分,獲得省市級嘉獎的得1分。
?、垌椖拷浝砣温氋Y歷與獲獎加分之和不超過5分。
無項目經理任職經歷或任職不滿1年、無項目經理崗位證書、近3年內受到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通報批評的,取消其任職資歷與獲獎加分,記為0分。
2.3資信部分評分標準(20分)
(1)資質等級(0~4分)
?、僖患壻Y質企業得4分;
?、诙壻Y質企業得3分;
?、廴壻Y質企業得2分;
?、苡泄芾眄椖康臅憾ㄈ壻Y質企業得1分。
(2)市場信用(0~3分)
?、貯AA級信用企業得3分;
?、贏A級信用企業得2分;
?、跘級信用企業得1分;
?、軣o信用等級企業得0分。
(3)管理業績(0~3分)
?、倨髽I近5年內獲得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嘉獎的,每項得3分;
?、谄髽I近5年內獲得省市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嘉獎的,每項得2分;
以上得分可累計,但不得超過3分。
(4)相關認證(0~2分)
通過ISO 9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ISO 14000 環境管理體系標準或ISO 18000安全及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標準等任意一項認證且開標之日在有效期內的得2分,否則得0分。得分不累加。
(5)財務狀況(0~3分)
近3年連續盈利的得3分,近2年連續盈利的得2分,上一年度盈利的得1分,虧損或無經營業績的得0分。
(6)承接項目能力(0~3分)
近三年內承接過單項合同標的規模大于本招標標的規模的,每個項目得2分,最多得3分。投標人應當提供合同原件。
(7)投標文件的完整性(0~2分)
投標文件彩頁制作精良的得1分,否則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間得分;無漏頁、無錯頁的得1分,否則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間得分(有漏頁、錯頁的,每頁扣0.2分)。
(8)投標人存在不良行為記錄的,按照《沈陽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沈房[20**]186號)予以扣分。累計扣分大于等于15分的,取消投標人的投標資格。
3.附則
3.1本標準由沈陽市物業管理協會負責解釋。
3.2本標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篇2: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暫行辦法(2019)
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件
常住建規〔20**〕2號
關于印發《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熟國家大學科技園、虞山高新區(籌)、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區(虞山林場)、服裝城管委會,市各委辦局、直屬單位(公司):
現將《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年12月29日
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我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的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制度,保證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的管理。
第三條 常熟市房產管理處(以下簡稱市房管處)負責我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庫的建立,做好專家的選聘、培訓、考評、發證等工作;常熟市房產市場和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交易中心)做好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抽取、評標監督等工作。
第四條 從事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專家,應在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庫中抽取。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可參照本辦法在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專家評委。
第五條 入選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庫的人員,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心公益,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廉潔自律,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
(二)掌握和熟悉國家招投標、物業服務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按時參加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組織的培訓或者其他活動;
(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各類人員:
1.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五年,大專(含)以上學歷,取得管理類或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職稱或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五年,工程或管理類專業本科(含)以上學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兩年,碩士(含)以上學歷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
2.從事物業管理或相關工作滿一年,大專(含)以上學歷的我市屬地政府、社區工作人員及物業服務行業相關的其他職能部門人員;
3.本科(含)以上學歷,取得管理類或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職稱的社會各界人士;
4.我市政府采購物業管理評審專家;
(四)在本市工作,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身體健康,能夠勝任評標工作;
(五)未擔任物業服務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本市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未在物業服務企業中持有股份;
(六)沒有違反國家、省、市各項法律法規的不良記錄或失信記錄;
(七)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入選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采取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兩種方式。
第七條 市房管處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或被推薦人進行審核初審,通過培訓、考評后確定專家成員并公布。
第八條 市房管處會同市交易中心對評標專家實行以下監督和管理:
(一)定期組織專家進行物業管理招投標法規、政策和業務培訓;
(二)建立專家檔案;
(三)組織定期考評。
第九條 評標專家在聘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管處取消其專家資格:
(一)本人申請自愿退出的;
(二)失去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在受委托參與評標項目中徇私舞弊的;
(四)被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受到刑事處分的;
(五)有嚴重損害行業聲譽行為或在物業管理重大責任事件中負有主要責任的;
(六)在履行職責時嚴重違背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直接參與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規或者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的;
(七)不參加評標連續三次(含)以上的;
(八)按本辦法規定應該申請回避而沒有申請回避或相對人、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應該回避而沒有回避造成惡劣影響的;
(九)工作調離本市范圍的;
(十)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評標活動的。
第十條 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對招投標文件進行獨立評審,提出評審意見,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預;
(二)向市房管處和市交易中心提交評標建議意見;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承擔下列義務:
(一)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二)嚴格遵守招投標相關規定,認真執行評標工作紀律;
(三)自覺抵制違規的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主動接受市房管處、市交易中心的監督管理和考評;
(四)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和反映相關情況;
(五)個人工作單位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
(六)主動參加市房管處和市交易中心組織的培訓;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評標專家(含開發建設單位評標代表)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及時提出回避申請:
(一)三年內曾在投標單位中任職或擔任顧問;
(二)與投標單位發生過法律糾紛;
(三)與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四)與投標單位有經濟利益關系或合作關系;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該回避或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應該回避。
第十三條 投標單位認為評標專家、相關工作人員與其他投標單位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招標單位或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招標單位或代理機構應當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情況屬實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第十四條 對招投標過程中專家有違法、違規的,取消專家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政辦公室 20**年12月29日印發
篇3: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暫行辦法(2018)
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件
常住建規〔20**〕2號
關于印發《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熟國家大學科技園、虞山高新區(籌)、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區(虞山林場)、服裝城管委會,市各委辦局、直屬單位(公司):
現將《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年12月29日
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我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的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標評標專家管理制度,保證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的管理。
第三條 常熟市房產管理處(以下簡稱市房管處)負責我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庫的建立,做好專家的選聘、培訓、考評、發證等工作;常熟市房產市場和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交易中心)做好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抽取、評標監督等工作。
第四條 從事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專家,應在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庫中抽取。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可參照本辦法在常熟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專家評委。
第五條 入選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庫的人員,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心公益,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廉潔自律,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
(二)掌握和熟悉國家招投標、物業服務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按時參加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組織的培訓或者其他活動;
(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各類人員:
1.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五年,大專(含)以上學歷,取得管理類或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職稱或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五年,工程或管理類專業本科(含)以上學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兩年,碩士(含)以上學歷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
2.從事物業管理或相關工作滿一年,大專(含)以上學歷的我市屬地政府、社區工作人員及物業服務行業相關的其他職能部門人員;
3.本科(含)以上學歷,取得管理類或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職稱的社會各界人士;
4.我市政府采購物業管理評審專家;
(四)在本市工作,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身體健康,能夠勝任評標工作;
(五)未擔任物業服務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本市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未在物業服務企業中持有股份;
(六)沒有違反國家、省、市各項法律法規的不良記錄或失信記錄;
(七)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入選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采取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兩種方式。
第七條 市房管處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或被推薦人進行審核初審,通過培訓、考評后確定專家成員并公布。
第八條 市房管處會同市交易中心對評標專家實行以下監督和管理:
(一)定期組織專家進行物業管理招投標法規、政策和業務培訓;
(二)建立專家檔案;
(三)組織定期考評。
第九條 評標專家在聘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管處取消其專家資格:
(一)本人申請自愿退出的;
(二)失去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在受委托參與評標項目中徇私舞弊的;
(四)被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受到刑事處分的;
(五)有嚴重損害行業聲譽行為或在物業管理重大責任事件中負有主要責任的;
(六)在履行職責時嚴重違背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直接參與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規或者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的;
(七)不參加評標連續三次(含)以上的;
(八)按本辦法規定應該申請回避而沒有申請回避或相對人、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應該回避而沒有回避造成惡劣影響的;
(九)工作調離本市范圍的;
(十)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評標活動的。
第十條 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對招投標文件進行獨立評審,提出評審意見,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預;
(二)向市房管處和市交易中心提交評標建議意見;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承擔下列義務:
(一)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二)嚴格遵守招投標相關規定,認真執行評標工作紀律;
(三)自覺抵制違規的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主動接受市房管處、市交易中心的監督管理和考評;
(四)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和反映相關情況;
(五)個人工作單位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
(六)主動參加市房管處和市交易中心組織的培訓;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評標專家(含開發建設單位評標代表)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及時提出回避申請:
(一)三年內曾在投標單位中任職或擔任顧問;
(二)與投標單位發生過法律糾紛;
(三)與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四)與投標單位有經濟利益關系或合作關系;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該回避或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應該回避。
第十三條 投標單位認為評標專家、相關工作人員與其他投標單位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招標單位或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招標單位或代理機構應當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情況屬實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第十四條 對招投標過程中專家有違法、違規的,取消專家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常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政辦公室 20**年12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