鑰匙托管標準作業規程(A版)
文件編號:**-WI-KH-15
1. 目的
1.1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
2.適用范圍
2.1適用于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未入住單位鑰匙的管理。
3.職責
3.1客戶中心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3.2客戶中心客戶專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程序要點
4.1管理處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4.1.1發展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發展商托鑰匙。
4.1.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又不至于給管理處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
4.2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4.2.1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結束后,管理處可以根據發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單位的鑰匙。
4.2.2接管過來的鑰匙由客戶中心客戶專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4.2.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3業主在特定情況下托管的鑰匙
4.3.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客戶專員應按《鑰匙托管書》(一式兩聯)要求填寫日期、單位編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及領取鑰匙的要求等項目。
4.3.2客戶專員應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管理處不承擔為業主??图彝ヘ敭a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鑰匙托管書》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4.3.3客戶專員將《鑰匙托管書》第二聯交業主保管。
4.3.4客戶專員將《鑰匙托管書》上的有關內容登記在《業戶托管鑰匙登記表》內,并在托管的鑰匙上貼上標有業主姓名的標識,然后將鑰匙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保存。
4.4托管鑰匙的管理
4.4.1管理處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客戶中心客戶專員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鑰匙領(借)用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鑰匙編號、數量、預借期、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4.4.2未交付業主的鑰匙,在業主或業主委托人需要借用鑰匙時,由客戶專員陪同開關門,關注業主在房內的活動,鑰匙不得交業主本人。
4.4.3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客戶專員需安排責任區樓管員或專人核實房內情況無異常后,才能辦理退還手續,由客戶專員核對鑰匙數量后,在《鑰匙領(借)用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4.4.4客戶中心主管應安排客戶專員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仍未歸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4.5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客戶專員應按《鑰匙異常情況處理表》要求記錄事件經過并報告客戶中心主管,客戶中心主管與房地產開發商業主聯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補配鑰匙或換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單位的安全,客戶專員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鑰匙異常情況處理表》中。
4.4.6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前來領取鑰匙時,客戶專員憑《業主證》/領鑰匙人的身份證移交鑰匙給領鑰匙人。同時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中標注移交日期,請業主/領鑰匙人簽名確認。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匙者為鑰匙所屬單位的業主/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時,客戶專員不得將鑰匙轉交。
4.5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兩年。
4.6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管理處/客戶中心相關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相關文件
《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質量記錄
《鑰匙托管書》
《業戶托管鑰匙登記表》
《鑰匙領(借)用登記表》
《鑰匙異常情況處理表》
篇2:業主鑰匙托管聲明(二)
所屬樓盤:***單元/房號:***業主姓名:***
茲因為上述單元需維修*****,而本人/本公司無暇照顧,無法每日往返開啟大門予工作人員上門工作,現謹將鑰匙交于廣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中心托管,請物業部代本人/本公司開啟大門.
本人/本公司承諾:委托管理期間本單位之設備/物件等有任何遺失/損毀,概與廣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中心及***無關。
本人在維修***工作完成后,將親往物業服務中心取回鑰匙。
請物業服務中心勿將鑰匙交于其他人仕。
本人/本公司同意上述承諾 本人/本公司已收到物業服務中心代管
并簽署如下: 之單元鑰匙并簽署如下:
鑰匙數量: 條 鑰匙數量: 條
□ 業主 □ 業主
□ 住用戶 □ 住用戶
簽署人(簽字): 代表簽署人(簽字):
身份證號:
公司蓋章: 物業服務中心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中心填寫
收鑰匙人
篇3:鑰匙托管標準作業規程(A版)
鑰匙托管標準作業規程(A版)
文件編號:**-WI-KH-15
1. 目的
1.1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
2.適用范圍
2.1適用于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未入住單位鑰匙的管理。
3.職責
3.1客戶中心主管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3.2客戶中心客戶專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程序要點
4.1管理處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4.1.1發展商交樓后,業主未入住時由發展商托鑰匙。
4.1.2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業主確有實際的生活、工作困難確需托管鑰匙,又不至于給管理處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
4.2發展商托管的鑰匙
4.2.1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結束后,管理處可以根據發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單位的鑰匙。
4.2.2接管過來的鑰匙由客戶中心客戶專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
4.2.3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3業主在特定情況下托管的鑰匙
4.3.1業主委托保管鑰匙時,客戶專員應按《鑰匙托管書》(一式兩聯)要求填寫日期、單位編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及領取鑰匙的要求等項目。
4.3.2客戶專員應特別向業主說明本管理處不承擔為業主??图彝ヘ敭a的責任,業主同意后,請業主在《鑰匙托管書》的“業主簽名”欄簽名確認。
4.3.3客戶專員將《鑰匙托管書》第二聯交業主保管。
4.3.4客戶專員將《鑰匙托管書》上的有關內容登記在《業戶托管鑰匙登記表》內,并在托管的鑰匙上貼上標有業主姓名的標識,然后將鑰匙整齊有序的放置在鑰匙柜中保存。
4.4托管鑰匙的管理
4.4.1管理處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客戶中心客戶專員在借用人辦理鑰匙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鑰匙領(借)用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鑰匙編號、數量、預借期、借鑰匙原因、借用人聯系電話等內容,然后簽名確認。
4.4.2未交付業主的鑰匙,在業主或業主委托人需要借用鑰匙時,由客戶專員陪同開關門,關注業主在房內的活動,鑰匙不得交業主本人。
4.4.3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客戶專員需安排責任區樓管員或專人核實房內情況無異常后,才能辦理退還手續,由客戶專員核對鑰匙數量后,在《鑰匙領(借)用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
4.4.4客戶中心主管應安排客戶專員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仍未歸還鑰匙者,應致電借鑰匙部門或個人催還。
4.4.5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客戶專員應按《鑰匙異常情況處理表》要求記錄事件經過并報告客戶中心主管,客戶中心主管與房地產開發商業主聯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補配鑰匙或換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單位的安全,客戶專員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鑰匙異常情況處理表》中。
4.4.6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前來領取鑰匙時,客戶專員憑《業主證》/領鑰匙人的身份證移交鑰匙給領鑰匙人。同時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中標注移交日期,請業主/領鑰匙人簽名確認。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匙者為鑰匙所屬單位的業主/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時,客戶專員不得將鑰匙轉交。
4.5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兩年。
4.6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管理處/客戶中心相關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相關文件
《入住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質量記錄
《鑰匙托管書》
《業戶托管鑰匙登記表》
《鑰匙領(借)用登記表》
《鑰匙異常情況處理表》